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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下文是关于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一)实验必须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  实验必须遵循的三大基本原则:

  

(1)设置对照原则:

在实验设计中,为排除无关条件的干扰,常常要设立对照实验。

通过  干预或控制研究对象,以消除或减少实验误差,鉴别实验中的处理因素与非处理因素的差异。

  常见对照方法主要有:

  ①空白对照不给对照组任何处理因素。

如:

在研究甲状腺激素促进蝌蚪发育实验中,先  取等量的同龄且发育状态相同的小蝌蚪60只,分为两组放入容积相同的两个玻璃缸,加入  等量的自然水和蝌蚪饲料;一组加入甲状腺激素,另一组不加任何药品,就是空白对照。

  ②条件对照给对照组施以部分实验因素,但不是所要研究的实验因素。

如:

在上述空白  对照的举例中,如果取等量的同龄且发育状态相同的小蝌蚪60只,分为三组(编号甲、乙、  丙)放入容积相同的三个玻璃缸,加入等量的自然清水和蝌蚪饲料;甲组加入甲状腺激素,  乙组加入甲硫咪唑(甲状腺抑制剂),是条件对照,丙组不加任何药品,是空白对照。

  ③相互对照不单设对照组,而是几个实验组相互对照。

例如:

验证植物根对矿质离子有选  择吸收的特性,可把蕃茄和水稻分别培养在成分相同的培养液中,过一段时间后,测定培养  液中各种矿质元素离子浓度的变化,就会发现蕃茄吸收Ca多,吸收Si少;而水稻吸收Si  多,吸收Ca少。

以上就是两个实验组的相互对照。

  ④自身对照对照和实验都在同一研究对象上进行。

如:

要研究植物根具有向重力性,茎具  有背重力性,可把某一植株横放于培养基上,让其自然生长,经过一段时间后,便可观察到  根向重力生长,茎背重力生长。

这里,对照和实验都在同一个体上进行,属于自身对照。

  

(2)单一变量原则:

控制其它因素不变,只改变其中一个因素,观察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如探索温度对酶活性的影响时,只能改变反应的温度,其它如pH、酶浓度等因素就要完全  相同且适宜。

  (3)平行重复原则:

对所做的实验在同样条件下,进行足够次数的重复,不能只进行1-2  次便轻易得出结论。

需要选择的实验材料的样本数(如植株的数目、种子的粒数、实验动物  的个体数等)不能太少,否则实验的结果不足以反映出生物学现象的本来面目。

任何一项生  物学实验,要有科学性,都必须能够重复,都必须经得起重复。

  此外,还应注意科学性原则(指在设计实验时,必须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也就是要以前人【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的实验为基础,而不是凭空设想,主观臆造)、简便经济原则(如,装置简单、实验步骤较  少、使用材料用具少、实验时间较短等),等等。

  探究性实验和验证性实验的比较  实验目的  实验假设  实验原理  实验过程  实验现象探究性实验探索研究对象的未知属性、特征以及与其他因素的关系验证验证假设一般采用“如果A,则B”的形式表述,是根据现有的科学理论、事实.对因结所要研究的对象设想出一种或几种可能性的解释  因探究内容而异应有的实验步骤实际上并未完成,因探究内容而异未知,可以不描述  一般需讨论“如果出现结果①会怎样,如果出现结果②或③又会怎样”。

但有时因验实验已知  实验结果的预测也会出现“预测最可能的结果”的问题.此种情况应根据已有知识推测最合理的实验  结果。

  可根据可能出现的结果,做出不同的推论。

即,结论是不惟一的。

实验结论根据  探究性实验的例题:

现有一植物的种子,已知它的萌发受水分、温度和氧气的影响,但不了  解其萌发与光是否有关。

为探究光的有无对该种子的萌发的影响,请你依据所给材料和用品  设计出实验的方法步骤,预测可能的实验结果,并分别得出相应的结论。

  

(1)材料和用品:

数量充足的铺有滤纸的培养皿、无菌水、表面消毒过的种子等。

  

(2)方法步骤:

  ①  ②  。

  (3)可能的实验结果及相应的结论:

  ①;  ②  ;  ③。

  解析:

这是在高考试题中较早出现的具有探究性的实验方案设计。

探究性实验是对某个生物  学问题或实验结论不知道或不清楚,需要通过一定的实验方法,对可能出现的多个预期结果  进行实验探究,从而得出实验结论。

主要考查考生的实验设计、分析和评价的能力。

其基本  内容一般包括:

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条件;确定实验原理、研究对象、实验设计思路;设  计实验操作步骤,以及对实验结果的多向预测和解释等。

  参考答案:

(1)①向培养皿中倒入适量的水,将等量的种子分别放入两组培养皿中  ②将一组置于有光照的环境中,另一组置于黑暗环境中,在培养过程中,使两组培养皿所处  温度、水分、空气状况适宜且相同    (3)①有光组萌发,无光组也萌发(或发芽率差异不显著),该种植物的种子的萌发不受光的影响;②有光组萌发,无光组不萌发(或有光组发芽率高于无光组,差异显著),光是该种植物种子萌发的必要条件之一;③有光组不萌发,无光组萌发(或无光组发芽率高于有光组,差异显著),光抑制该种植物种子的萌发。

  验证性实验的例题:

血液中的钙离子在血液凝固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缺乏则血液不能凝固,草酸钾溶液能与血液中的钙离子发生反应,形成草酸钙沉淀,起抗凝作用。

请根据提供的实验材料和用具,简要写出第二步以后的实验步骤和实验结果,验证钙离子在血液凝固中的作用,并回答问题。

  一、实验材料和用具:

(1)家兔

(2)生理盐水(3)酒精棉(4)适宜浓度的草酸钾溶液(5)适宜浓度的氯化钙溶液(6)试管、注射器(针管、针头)  二、实验步骤和实验结果  第一步:

在A、B试管中分别加入等量的草酸钾溶液和生理盐水  (见图)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问题:

设置B管的目的是  解析:

该题所要验证的是血液中的钙离子在血液凝固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从题中第一步知道,A、B两支试管中分别加入等量的草酸钾溶液和生理盐水。

草酸钾能与血液中的钙离子形成草酸钙沉淀,起抗凝作用;而生理盐水则相当于人体内的细胞外液,不影响血液中钙离子的作用。

因此,如果A、B两支试管中分别加入新鲜血液后,会出现A试管中血液不凝固(血液中的钙离子与草酸钾发生了反应),B试管中血液凝固的现象。

由B试管对照(第一次对照)组可说明,缺乏钙离子血液不凝固,有钙离子血液能凝固。

如何肯定是血液中的钙离子而不是其它物质在血液凝固中起作用?

可由题中提供的材料再做一次对照(即第二次对照)实验。

即在A试管发生沉淀之后加入一定量的氯化钙溶液,至钙离子完全与草酸钾发生反应,继续加入氯化钙就会发现A试管中血液发生了凝固。

从A试管加入氯化钙前后的现象对比,便可以验证在血液凝固中起作用的是钙离子而非其它物质。

  参考答案:

  第二步:

用酒精棉消毒(家兔耳廓缘静脉),用注射器取兔血(1~2mL)  第三步:

立即将等量的鲜血分别加入到A、B试管中,经过一段时间后,  第四步:

将等量的CaCl2溶液分别加入到A、B两试管中,结果:

A管:

凝固,B管:

仍凝固。

  问题:

作为A管的对照  ,①突出实验原理的理解和应用;②熟悉实验要用到的器材的选择、作用和使用方法;③明确实验设计的基本思路和实验步骤的程序;④清楚实验数据的测  使用显微镜观察的实验内容复习中,除了熟悉显微镜的基本结构和使用方法外,需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①用眼原则:

左眼注视目镜,右眼睁开。

这样,一可减轻左眼疲劳,二方便绘图。

  ②物镜选用原则:

先低倍后高倍,由低倍到高倍,可以用低倍物镜观察清楚的就勿需使用高倍物镜。

  ③准焦螺旋使用原则:

先粗后细,由粗到细。

    此外,目镜和物镜选用的差异、反光镜和光圈的选用、装片移动方向的确定、显微镜下视野中污物的判定,等等,都是应该引起注意的。

  实验材料的选择和试剂的配制

(1)还原糖的鉴定:

要选择含还原糖量较高、颜色较浅的材料,这样颜色反应才明显。

通过实验比较,颜色反应的明显程度依次为苹果、梨、白色甘蓝叶、白萝卜。

  

(2)脂肪的鉴定:

要选择富含脂肪的材料,如花生、蓖麻等,提前浸泡3~4h。

如果是新花生种子,可以不必浸泡,否则切下的薄片不易成形。

  (3)蛋白质的鉴定:

最好的实验材料是鸡蛋清,其蛋白质含量相对高,配制的提取液透明,与双缩脲试剂反应后,颜色反应明显,但蛋清液需要稀释。

  (4)在观察叶绿体时,宜选用叶绿体大、数目少的材料。

如阴生植物藓类的叶、菠菜叶的下表皮(稍带叶肉)等。

由于在不同的光照下,叶绿体可以运动并改变在细胞中的分布位置。

所以,在不同光照下采集的材料,其叶内叶绿体的形态有所不同。

  (5)在观察细胞质的流动时,要选用细胞质流动较快的植物,如黑藻的幼嫩叶片、南瓜幼苗的表皮毛、小麦的根毛、向日葵舌状花瓣的表皮或大白菜内层叶片叶脉的表皮细胞等。

选取实验材料时,最好将所要取材的植物体置于温暖的阳光下照射1~2小时,以使植物细胞处于旺盛的生活状态。

  (6)在植物细胞的质壁分离和复原的实验时,要选择生活的、成熟的(具有大液泡)、有颜色的(如紫色洋葱)植物细胞;没有大液泡的植物细胞则质壁分离现象不明显。

死的植物细胞中的细胞膜,由于失去了选择透过性,所以不能发生质壁分离。

  (7)在有关酶的催化特点的探究实验中,常选用动物新鲜肝脏做实验材料,原因是细胞内的过氧化氢酶未被破坏,从而提高实验现象的对比程度。

也可选用植物的组织(如马铃薯的块茎、萝卜的肉质根等)做实验材料。

因为过氧化氢酶比较广泛地存在于动植物组织细胞中。

  (8)正确配制和使用斐林试剂与双缩脲试剂:

配制这两种试剂时,都要用到NaOH溶液和CuSO4溶液,但配制时,溶液浓度不同,使用原理和方法也有明显区别。

(见下表)  甲(A)液  配方  乙(B)液  使用方法  反应原理  及注意事项0.05g/mLCuSO4  甲、乙液混合均匀,现配现用斐林试剂0.1g/mLNaOH双缩脲试剂0.1g/mLNaOH0.01g/mLCuSO先A液后B液,不斐林试剂中起实质作用的是生成的Cu(OH)42-络离子,放双缩脲试剂中起作置过长就会形成Cu(OH)2沉淀或CuCO3沉淀,因而无法物),因而必须先后使  反应。

溶液将遮蔽显色反  此外,在尿糖的鉴定等临床研究或检测中,常选用班氏试剂(Benedict试剂),因为班氏试剂较之斐林试剂,要稳定一些,测定的效果也要灵敏一些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二)实验原则  一、对实验设计原则的解释  1、对照原则  2、单一变量原则  3、等量原则【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4、平行重复原则  5、科学性原则  对照原则  给予处理的方式是等量的实验条件与对照条件  

(1)空白对照:

最常用的对照方式。

  空白对照是相对实验组不给对照组以任何处理。

但实际上并不是不加处理,只是不加实验因子。

如:

常用的办法是一个加某物质,另一个加等量蒸馏水。

  

(2)相互对照:

  不设对照组,几个实验组相互对照。

又称为轮组对照。

如将实验植物置于不同温度条件下处理。

  (3)自身对照:

  对照和实验均在同一对象上进行。

如人的体重变化  (4)标准对照:

  不设对照组,用标准值或正常值做对照的方式。

如血常规化验单。

  (5)阳性对照:

  证明有效的是对照组,实验组与之对照是否有效。

  单一因子原则  自变量为单一因子。

即实验所得出的现象是由于单一因子变化  所引起的。

  相关问题:

  –无关变量的控制,让其他影响因素降低到最低水平。

做法  是能排除的排除,不能排除的取最适宜条件  –条件变量,即人为地改变所谓的单一因子,以便观察应变  量(为了得到实验结果而需要观察和测量的指标)  随机取样原则  在选取实验材料作为实验组与对照组时要遵循的原则。

通常应用的随机选取、混匀量取等。

  –在以动物为实验材料时,往往陈述为:

随机选取体重相同的身体状况相似的同种某动物分成若干组;  –在以植物为实验材料时,往往陈述为:

随机选取长势相同的某种植物若干株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

  平行重复性原则  重复是科学性实验的重要标志。

科学的实验都具有可重复的特性。

也就是说,重复是指在相同的条件下,多个不同的个体实验,可以得到相同或相似的结果。

重复的意义避免了实验的偶然性。

重复的次数最少一般为3次,样本越大,说明实验结果的有效性也越大。

  通常情况下,在考试中,一般取细胞数不小于10个;生物的个体数,不少于3只。

  二、实验设计参考  一单二对三随机,  多次重复是规矩;  标记操作观察记,  双向预期加分析;  答题序号

(1)

(2)列,  坐标单位别忘记;  前后变化是结果,  实验结论扣标题。

  三、对实验设计程序的解释  假设——预期——现象——结论(解释:

结论与预期是否符合?

)  四、几种结果表达的注意事项  1、文字表达  准确表达颜色,尽量用规范的语言来表示  准确表达物质的状态,如有絮状沉淀。

  学会使用程度副词,来表示其变化的大小。

这是一种介于定性  与定量之间的表达方法。

  用语言描述曲线时,要注意分段描述。

先找到结点,然后依次描述。

  对于绘图的分析,也要按一定顺序来分析说明。

  文字多于两句时,应注意分条排列,用小标号来标注,便于阅  卷。

  2、绘图表达  图的大小适当,各部分比例与实物一致,整个图填充在给出的  位置上  图的标注要工整清晰,不能潦草,用尺子拉出  图的名称  绘图要用铅笔,用HB铅笔,不要用2B铅笔  图中不出现阴影  细胞轮廓图中细胞膜和细胞壁均要封闭  3、曲线图表达  纵横坐标的设置,名称、单位、长度单位的设定曲线的画法:

描点,并且让点保留在曲线上。

当点数较少时,  不能让其变得平滑  注意曲线的类型。

如S型、J型等  曲线不同结点所代表的含义。

特别是起点位置的确定(即:

  是否从0点画起)  注意同一坐标中,不同曲线的相对位置关系  曲线的描绘尽量做  下文是关于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到数据相对精确。

  五、研究实验之间的联系  

(1)观察染色体:

  有丝分裂观察  果蝇唾液腺染色体观察  

(2)细胞观察的一组  细胞的观察和测量  植物细胞和动物细胞  原核细胞和真核细胞(颤藻和水绵细胞的比较和观察)植物细胞分化的观察  (3)物质的分离和鉴定  食物中主要营养成分的鉴定  叶绿体中色素种类的提取分离  (4)影响因素的一组  酵母菌的呼吸方式  影响酶活力的因素(酶的高效性)  影响光合作用的因素(真空渗水法)  影响细胞质流动的因素  影响呼吸作用的因素  影响细胞内外物质交换的因素(透析袋)  影响质壁分离与复原的因素  (5)探究生理过程  脊蛙反射  胚芽鞘向光弯曲  (6)关于曲线的一组  酶的作用曲线(温度曲线、pH曲线)  外界溶液浓度与质壁分离的关系  (7)模型模拟  DNA模型搭建  性状分离比模拟  (8)微生物培养  培养基配制  微生物接种以及菌落、抗生素观察  六、实验问题解答举要  1、显微镜的使用  

(1)取出  右手抓住镜臂,左手托住镜座,将显微镜放在实验桌上离桌边约10厘米左右  

(2)对光  使目镜——镜筒——物镜——通光孔——遮光器上的孔——反光镜调节在一直线上,反光镜对准光源,可看到有一个明亮的视野。

  (3)放置装片  (4)观察  先用低倍镜:

成像距离(——2cm);后用高倍镜:

成像距离(挨近装片)  (5)放回  依取出步骤相反的顺序放回。

  为什么像在右上方,我们就将装片向右上方移动?

  2、装片制作  

(1)擦片  

(2)滴水  (3)放置材料  (4)盖片和压片  (5)染色  (6)引流  3、生物绘图要领  

(1)用HB铅笔;  

(2)密度大处垂直点点;  (3)在图一侧标注结构名称;  (4)注重事实。

  4、生物组织中还原糖、脂肪、蛋白质、DNA的鉴定  原理:

  

(1)可溶性糖中的还原糖(葡萄糖、果糖  麦芽糖)+班氏试剂=红黄色沉淀;  

(2)脂肪+苏丹Ⅲ=橘红色;  (3)蛋白质+双缩脲试剂=蓝色  蛋白质+革兰氏碘液=淡黄色  (4)DNA+甲基绿=蓝绿色【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  5、观察植物细胞的有丝分裂  

(1)解离—使组织中的细胞相互分裂开来;使细胞死亡。

  

(2)如果解离时间过短会造成什么后果?

  如果解离时间过短,就不能使细胞之间的连接分开,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三)实验设计相关原则  实验设计课程  一、理解对照实验的概念。

  即研究某一因素对特定反应(事物)的影响时,需要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条件下进行;观察该因素的不同情况对特定反应的影响,以便对实验结果进行科学分析。

例如:

已知一种植物种子的萌发受水分、温度、空气的影响,但不了解其萌发与光是否有关,请自选材料和用品设计实验探究光对该种子萌发有无影响。

这个实验设计须体现对照实验。

本实验的研究因素是光,实验结果是种子是否萌发。

因此在研究时,只能观察在不同的光照情况下(有、无)对种子萌发的影响,而课题中说到的水分、温度、氧气均影响实验的结果,为了避免误差,不同实验组中的水分、温度、空气都必须处于相同条件而且是适宜状态。

  二、分析实验中的变量。

在对照实验中,根据变量在实验中的作用,可将变量分为自变量、因变量、无关变量、干扰变量四类。

  自变量是指实验中由实验可操纵改变的因素或条件,是实验的研究因素;  因变量是指实验中由自变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实验结果和变化;  无关变量指并不是实验中的研究因素,但又影响实验结果的因素和条件;  干扰变量是指实验中由于无关变量而引起的实验结果和变化。

很显然,干扰变量必然对因变量的变化产生了干扰作用。

而对照实验的本质和目的是要纯粹地清晰地研究自变量变化与因变量的变化的前因后果关系。

例如:

探究光对该种子萌发有无影响实验中,实验的目的是研究光对种子的萌发是否有影响。

光是研究因素就是自变量,在实验中,通过设置有光和无光两种环境,种子的萌发状况就是因变量,当然在本实验中影响反应结果的因素还有温度、水、空气等,它们并非研究因素,但影响实验结果的变化,它们就是无关变量。

因此在实验设计和操作中,为了能够纯粹地清晰地研究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变化关系,就要尽量减少无关变量,而且不同的实验中的无关变量应完全相同,这样就避免了各实验组中的结果差异是由无关变量引起的,而是由自变量的变化引起的。

  三、遵循实验设计的原则  1、对照原则:

使实验结论更有说服力。

对于对照实验,一个实验应包括实验组和对照组。

实验组是指接受自变量处理的对象组,对照组是不接受自变量处理的对象组(即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对象组)。

常用的对照类型有空白对照、自身对照、条件对照、相互对照等4种方式。

例如在甲状腺激素促进幼小动物发育的实验中,存在以下实验组和对照组:

  甲组:

饲喂甲状腺激素(实验组)  乙组:

饲喂甲状腺激素抑制剂(条件对照)  丙组:

对蝌蚪不作任何处理(空白对照)  2、单一变量原则:

控制其它条件不变,而只改变其中一个条件,观察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

  实验中要尽可能避免无关变量及干扰变量的干扰。

例如:

在探究光对鼠妇生活的影响,光照是单一变量(自变量),而盒子中两边都应加入湿润的土壤保持相同条件,这些量的任何差异将干扰实验结果及对实验结果的分析。

  3、等量原则:

每次实验所加试剂的量要相等。

  4、多个参与原则:

采取多个个体参与实验,避免偶然因素的发生。

  5、平行重复原则。

为了避免实验结果的偶然性,便于得出的结论准确科学,任何实验必须有足够的实验次数,平行重复原则就是要求控制自变量的变化强度,在无关变量相同的条件下重复实验,观察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程度。

这一原则是实验中自变量的控制原则,也是实验分组的原则,自变量每改变一次,实验组数就增加一组。

什么是平行重复原则(四)论管辖权自裁原则对国际商事仲裁平行程序的协调  摘要作为一项协调法院与仲裁庭管辖权冲突的主要原则,管辖权自裁原则在抑制平行程序方面被寄予厚望,然而《纽约公约》规定的过于粗糙、以及不同国家对该原则解读的分歧在很大程序上阻碍了该原则在协调平行程序方面的作用。

为此,国际社会主张统一管辖权自裁原则的消极效力,明确仲裁地法院在仲裁协议效力审查上的终局作用以消除法院与仲裁庭的管辖权冲突。

  关键词平行程序管辖权自裁原则  作者简介:

叶静,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

国际私法。

  中图分类号:

D92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0592(2016)04-124-02  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管辖权自裁原则是解决平行程序问题的主要途径。

然而,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的国内仲裁立法,抑或是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结合相关条文的具体规定来看,我们不得不承认,管辖权自裁原则在具体的解读与实施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管辖权自裁原则的确立  在国际社会中,《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是管辖权自裁原则实施的主要依据。

但结合管辖权自裁原则的双重效力来看,《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规定显然只支持积极效力,至于法院能在何处程度上对仲裁庭的自裁管辖权进行干预,从《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本身的规定来看,我们无法得出结论。

其次,即使是依据管辖权自裁原则的积极效力,有效的仲裁协议能为仲裁庭争得处理争议事项的管辖权,《纽约公约》也并没有对统一规定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

此外,何谓“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或不能实行”,《纽约公约》同样没有设定统一的实体界定标准。

最后,在程序上,《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既没有规定当事人向法院主张存在仲裁协议的时限,也没有规定法院在令当事人提交仲裁后如何处理已发生的诉讼程序。

毫无疑问,《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规定的不足之处甚至空白,极大阻碍了管辖权自裁原则在协调仲裁与诉讼平行程序方面所应当发挥的作用。

  受《纽约公约》的影响,1961年的《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第6条第3款同样确定了管辖权自裁原则。

相比于《纽约公约》对管辖权自裁原则在消极效力上的沉默,《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则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并明确认可在仲裁程序先于诉讼程序的情形下管辖权自裁原则具有消极效力。

但除此之外,《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第6条第3款与《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规定并无实质差别。

  二、管辖权自裁原则在国内法中的体现  《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规定的过于粗糙为不同国家国内的仲裁立法提供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由此导致国内法对管辖权自裁原则的解读产生了很大分歧。

  首先,就管辖权自裁原则的双重效力而言,在多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积极效力已得到广泛接受与认可,问题主要集中于消极效力。

不同国家对管辖权自裁原则消极效力的态度各有不同:

以法国为代表的少数国家立法明确规定承认消极效力;但有的国家由对此保持沉默,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始终没有承认管辖权消极效力的意图;而以英国和瑞士为代表,其只明确认可管辖权自裁原则的积极效力,但在英国与瑞士的仲裁实践中,相关法院在一些案件中或多或少都承认管辖权自裁原则具有消极效力。

  其次,针对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多数国家的仲裁立法都规定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优先原则。

只是在当事人没有选择应适用的法律的情形下,如何确定仲裁协议应适用的法律,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

  最后,在程序上,就当事人向法院主张存在仲裁协议的时限而言,尽管《纽约公约》没有明确,但多数国家的立法都有规定不得迟于当事人就争议实体问题提出第一次申诉。

应当说,这一点共识的达成,《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具有重要的功劳。

至于法院在令当事人提交仲裁后要如何处理已发生的诉讼程序,有的国家规定法院应当中止诉讼,有的国家则规定法院应当拒绝管辖,总之各有偏执。

  三、管辖权自裁原则的国际协调  各国在管辖权自裁原则具体解读上的差异,固然注定该原则在抑制平行程序方面只能发挥有限作用。

为了缓解这一局面以满足国际商事仲裁实践发展的需要,国际社会一直在尝试对管辖权自裁原则进行协调。

以下结合2006年国际法协会多伦多大会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关于平行程序与仲裁的最终报告以及2012年欧盟《布鲁塞尔条例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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