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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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新工人培训教育制度。

3

安全员管理制度。

4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5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7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9

巷道贯通制度。

10

盲巷管理制度。

11

巷道维护管理制度。

12

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5

主要通风机(主扇)管理制度。

16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8

煤矿伤亡事故抢救上报制度。

20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1

井下自燃火灾防治制度。

23

反风设施检查制度。

24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

2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2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29

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31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

32

新工人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认真搞好入井新工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为此,特制定新工人培训教育制度如下:

1、企业招收新工人,首先体检合格,适应入井工作的,方可进行理论培训,否则,一律不能参加培训。

2、对新招取的入井工人,必须坚持72学时的有关入井专业知识教育。

3、入井新工人通过对井下有关理论知识学习培训,然后由安全科进行理论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井下工作,不达合格者,要进行统一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在培训时,入井新工人对井下一般知识要全面掌握,掌握井下“五大”灾害的管理和预防。

尤其对顶板、瓦斯、透水等灾害要掌握一定自我防护的安全预防措施。

5、在培训方法上采取集中培训,个别辅导的方式,真正达到招一批新工人,培养一批新队伍,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xxx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员管理制度

1、负责矿井采、掘、机、运、通各作业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当班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有权向作业班组提出隐患整改意见,遏止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坚持原则,敢于纠正与制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和违反规程的行为,发现“三违”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理意见。

4、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严、细、实。

要不徇私情,严格检查,要不留死角细致检查。

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如实反映,对发现的隐患如实上报。

5、兼职安全员重点负责本区域当班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本井口的人员执行落实煤矿的各项安全制度、规程、指令等进行监督检查。

对当班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当班不能处理的隐患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本区域的安全工作,有权对“三违”人员做出处理。

 

xxx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1.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

无人工作的工作面以及所有的闲散道、矿井总回风巷、各采区回风巷、采空区闭墙、临时停工的栅栏处,每班至少要检查一次。

2.瓦斯检查员对所负责地区的各种硐室、巷道冒顶处及有关地点的瓦斯情况都应进行检查,达到超限,无积聚。

如果发现瓦斯超现时,立即停止该工作地点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3.所有的瓦斯检查员、放炮员都必须配备检查瓦斯所用长杆工具和胶管,严格检查高采面以及巷道冒顶的瓦斯浓度,发现超限时要立即处理,严禁违章作业。

4.所有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板,严禁两个工作地点共用一块瓦斯牌板。

瓦斯牌板必须挂工作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检查牌注明工作面名称、瓦斯检查点、瓦斯浓度、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姓名等)。

5.瓦斯巡回检查,对采掘工作面应设主要检查点的规定为:

回采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煤帮、落出角、回风流、尾巷、混合风流等以及高采面的顶邦。

掘进工作面、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风筒口至煤壁)、回风风流、混合风流。

6、瓦斯检查员要实行三对口管理(瓦斯检查的记录、瓦斯检查牌、当班报出的报表数据),所到工作地点,要将检查的数据填写在瓦斯牌上,及时通告现场工作人员,并由现场工作带班长签字。

瓦斯检查员要实行交接班制度,相互签字。

7、瓦斯检查员所到工作地点,发现瓦斯超过《规程》规定,并要及时处理。

瓦斯检查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者有权越级上报。

8、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所到检查地点,详细认真的填写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瓦斯检查员对当班发现的瓦斯积聚,必须汇报上级领导,并要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9、建立瓦斯报表审查制度,班后瓦斯检查员要将井下瓦斯检

查记录上报主管负责人签字。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爆破用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发爆器要随时携带。

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当班领用,用不完当班缴库。

三、在工作地点使用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炸药雷管箱内,并加锁。

四、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严禁不封泥、封泥不实或炮泥不足放炮,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

五、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检查瓦斯。

只有当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小于1%时,才准装药放炮。

严禁瓦斯超限放炮。

六、放炮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换牌制度。

由放炮员、瓦斯检查员,生产班组长三人连锁。

七、放炮撤人执行下列规定:

放炮撤人直线距离,煤巷掘进不小于75米,半煤岩巷掘进不小于100米,岩巷掘进不小于50米,并有掩护,由拐弯巷道时,总距离不少于50米,拐弯不少于10米。

八、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回采工作面放炮必须停止工作面及回风电源,掘进工作面放炮必须停掘进巷内电气设备电源,正副巷掘进,正巷放炮,必须正副掘进巷全部停电,副巷放炮,只停副巷掘进巷和回风巷的电源。

九、壁式回采工作面放炮采用平行作业时,装药距钻眼的距离不小于10米,装药距放顶距离不少于20米。

一十、放炮后发现瞎炮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1、放炮后发现瞎炮雷管的两脚线末端扭结,并以明显标志保护。

2、处理瞎炮,应视作一次放炮,同样要先出净浮煤再联响放炮。

3、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接放炮。

4、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主放置的引药以及从引药中拉出雷管。

5、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矸。

收集未炸的电雷管和炸药。

6、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7、发现瞎炮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班交接清楚。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杜绝设备失爆现象,清除不安全隐患,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井下防爆电气检查标准》特制定我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如下:

1.井下必须使用具有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

在搬运防爆设备的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故意损坏设备的防爆性能。

2.在更新更换防爆设备时,必须根据《电力安全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等执行,不得带电搬迁和检修电器设备,并且防爆设备防爆面的弹垫螺栓必须齐全,进线咀部件必须有合格的压线装置,密封圈与钢圈依次从里向外填充,密封圈内经与电缆外径差值不大于1毫米,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引入引出线2米内不得有破口。

3.操作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电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和无电工合格证人员一律不允许从事本行业。

4.严格执行检修停电制度。

5.井下机电设备必须上架管理,接地线合格三台以上的电气点必须有联合接地,并且保证设备清洁整齐。

6.电缆悬挂必须用挂钩,线与线间距10厘米以上,电缆线上不得有煤尘,并有一定弧度,。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放置点,顶带必须稳定不得有淋头水,设备间距50厘米,设备与煤壁间距不小于50厘米。

8.按规定安装风电闭锁瓦斯监控闭锁装置检漏继电保护等。

 

xxx有限责任公司

 

巷道贯通制度

1、巷道贯通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两条预贯通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要预设好风门,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

3、贯通时,要有通风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

4、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坚持检查停掘的工作面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掘进。

只有贯通巷道两侧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方可放炮贯通。

5、贯通时由通风管理人员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风流稳定后,风流瓦斯浓度降至1.0%以下时,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6、想到贯通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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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巷管理制度

1、瓦斯超限区、无人工作巷道、瓦斯尾巷、放炮贯通地点都要钉设坚固的栅栏。

2、钉栅栏时,支架巷道要打两根立柱,非支架巷道要打四根立柱,在立柱上钉木板,木板条的间距不大于20厘米,栅栏高度不小于1.5米。

栅栏上要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3、所有栅栏处的沼气浓度都不得超过1%(回采工作机尾巷口栅栏除外)。

4、栅栏处设置牌板,瓦斯员每班认真细写瓦斯、二氧化碳含量以及瓦斯员姓名、日期。

5、所有井下栅栏不经通风部门允许,不得私自拆开。

 

xxx有限责任公司

 

巷道维护管理制度

1、维护巷道时,应对巷道维修地点进行瓦斯浓度测定。

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进行维护工作。

2、在有运输设备的巷道中进行维护时,开工前应指定专人将电源开关锁上,挂上停电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才能开始维护。

在车道维修时应尽量安排在检修班进行,若必须在生产班维修时,应停止绞车运行,并放下绞车上方的阻车器。

3、维修前,要认真检查巷道围岩情况,严格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浮煤、浮矸并清理巷道内与维修无关的杂物。

4、刷大或修理井巷需要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里边工作。

如果不能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安全。

5、维修井巷支护时,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和堵人,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支架,并严禁人员进入里边工作。

6、维护使用的工具应齐全,放在顺手处,维修过程中应注意巷道周围顶板两帮及支架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严禁空顶作业,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8、严禁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9、井下巷道维护必须有一名安全员在场督促指导,维护工作。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井巷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月终由总工程师牵头,对本月所有掘进巷道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验收。

2、因受地质条件采区变动影响正常生产,所需经过的空巷、落山、无煤柱、断层等经过确定后,由测量员负责实地考察所做工程量,通知财会室给予结算。

3、每月检查考核后,对各井口、各工作面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

4、以采掘规程为依据,对采掘工作面宽度及高度和支护规格严格检查验收。

5、月终由安全会和开采会,对当月出现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处罚兑现,限期整改验收。

 

xxx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通风机(主扇)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司机,必须熟练掌握主扇启动程序,并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工作扎实,责任心强。

2、主扇风机的启动,停止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3、主扇风机房必须装备的仪器、仪表。

如:

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电机温度、负压水柱、专用电话。

班中每隔1小时记录1次主扇运行数据,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

4、主扇司机要严格遵守矿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绝不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交接班时,接班司机必须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设备运转情况,事故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如发现问题由交接班双方负责处理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6、主扇风机如遇突然停电、停机时,主扇司机必须将井口防爆门打开,形成自然通风,同时向矿调度室进行汇报。

待送电后,必须请示调度,调度可按停风时间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再启动主扇风机,随后将防爆门逐步关闭,主扇司机要做好停送风时间及停风原因记录。

7、主扇司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主扇风机房配套设施的完好情况。

8、主扇风机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严禁机房兼做其他用途。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局扇必须设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扇由放炮员负责管理,无人工作地点的局扇由瓦斯检查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在无人工作的盲巷口设置栅栏。

2、局部扇风机的安装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局扇垫高有轨道的从轨面算起,无轨道的从地板算起,高度不得小于30公分,保证局扇正常运转。

3、局扇要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扇的功率、风筒长度、供应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等。

4、局部扇风机的启动,停运除专人负责外,其他人员不准随意乱动,否则追究责任。

5、严格局扇风筒管理,发现破口必须及时修补或更换,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聚。

6、局扇风机供风掘进巷,风筒距工作面距离,在保证煤头不积聚瓦斯,能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4米,岩巷最大不超过10米,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

停工、停电的掘进工作面要做临时闭墙。

8、掘进巷道施工,必须采用局部扇风机通风,严禁采用扩散通风。

伤亡事故抢救上报制度

煤矿生产五大灾害,不可避免地要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出现一些灾害。

上述情况一旦放生,一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控制灾害事故的扩大;另一方面要迅速上报各有关单位。

1、全矿各单位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抢救的同时,利用现有的通讯设施的最快速度上报矿长,再分别通知其它领导和科室,迅速组织人员投入抢救救灾。

2、矿长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根据掌握事故的情况,事故类别伤亡人数,造成损失,要立即报告煤炭监管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如果发生特大事故,矿长要立即将发生特大事故伤亡情况报告有关部门、人民政府。

4、井下一旦发生火灾、瓦斯、触电、冒顶大邦、透水等种种灾害时,一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救灾的同时,立即上报矿长。

5、矿长根据发生灾害的种类,险情大小,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矿山抢险救灾指挥部门,到受灾单位进行抢险救灾。

xxx有限责任公司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人人管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方位,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监督奖励。

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

鉴于此,特指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给予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井口处理不了,需要矿处理,但井口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物资奖励。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如水患、冒顶等,给予举报人经济奖励。

5、凡举报坑口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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