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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承包合作协议范本

  项目承包合作协议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和优势,为共同做好怀化大蒲溪旅游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自愿、诚意合作,公平互惠的原则,达成如下内部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怀化市中方县大蒲溪旅游开发区景区道路,工程地点:

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花山寨境内。

水泥道路全长15公里(包括土石方绿化),承包合同价款暂定贰仟伍佰叁拾万元。

  二、合作方法:

  经双方协商同意以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以单项工程项目为基础,明确责任、分工和利润分配,上缴公司管理费,具体实施是:

  1、本合作项目15公里水泥道路(包括土石方绿化)工程按甲方2011年元月7号与发包方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所属条款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实施执行。

  2、600000.00)作为合同履约金,合同生效执行。

进场施工满60天,无息退还乙方。

  3、该工程项目乙方按合同、按结算总价(税前总造价)上缴甲方8%纯利,另上缴株洲芙蓉建设集团富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挂靠费1.5%。

  4、该工程项目各种税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主要协调怀化市中方县大浦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关系,负责严格按照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资金及时到位;负责乙方成立工地项目部,指定乙方为项目部经理,并发给项目部财务公章、行政公章各一枚,到工程所在地银行设立银行账户等工作;负责该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到位;监控工程资金使用,分批收取乙方应上缴的百分比,确保双方合作愉快。

  2、乙方:

主要负责按甲方所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全部条款的实施、执行;负责协助甲方搞好建设方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把关系搞僵;负责施工队伍的民工素质、技术负责,并承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责任费用;负责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或提前圆满完成工程任务。

  以上条款双方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本内部合作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完工全部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作协议范文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共同承揽、实施项目合作事宜,本着双方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前提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1甲方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乙方自筹资金、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承担和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负责施工项目从开工直至竣工验收结算完毕及工程保修期满全过程管理。

  1.2甲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乙方按规定交纳报建、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同时承担履合行同所发生的各种赋税。

(如乙方已在当地税务部门完税,则凭税票办理相关手续)

  1.3按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实行风险保证金担保制。

  1.4甲方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与乙方签订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任命乙方为此项目的内部承包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管机构对施工全过程监管。

  第二条甲方及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2.1按甲方职代会及相关文件精神,由甲方派出1名项目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安负责人及根据项目管理需要配备的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项目经理部对本工程进行管理,甲方所派驻人员代表甲方对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进行监督和控制。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推荐人选,需经甲方考核并体检合格后,由甲方与其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2甲方派驻项目经理部长期或临时工作人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包括交通、通讯、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用、办公费及其他必要的开支等。

甲方派往联营项目部的兼职项目经理应享受的待遇按公司文件规定执行,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月支付。

  2.3帮助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派驻项目的主要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必须通过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相关执业资质后方可上岗,对于不符合条件和甲方认为不合适的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

  2.4为了维护甲方形象和信誉,甲方代表有权对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尤其对乙方确定的供货商进行审核,如发现供货商产品不能满足项目质量、工期要求,甲方代表有权拒绝其产品进入工地。

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货渠道,由甲方代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当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出现严重问题,危及或将要危及甲方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时,甲方有权更换项目承包人以及更换施工队伍等必要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6甲方代表有义务帮助和协助项目经理部对项目进行管理,保持与业主的联系,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办理需要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事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8甲方配合乙方共同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以完成该项目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甲方依照长沙市社会保险局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代扣代缴所有社会保险费用。

所需费用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或乙方抵押金中扣除。

  乙方须指定专人配合甲方办理参保、停保手续,并按月报送社会保险报表。

如乙方无专人管理,则由甲方指定专(兼)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所发生的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项目管理人员如合同到期或需提前解除,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办理合同解除、社会保险停保等手续。

  2.9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是通过公司资质评审确定的合格劳务企业,严禁采用包工头的劳务形式。

如未使用合格劳务企业,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使用无资质的劳务企业则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并自行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10安徽省内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的规定,所有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必须开办农民工学校。

甲方对乙方开办农民工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办校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1甲方委派项目管理人员名单均由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2.12项目完成工程结算后一月内提交公司进行项目终结审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的要求,按公司规定组建项目经理部,选派得力的领导班子和精干的施工队伍,提供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技术人员、机械和材料物资等。

并按公司要求做好开工准备(包括门楼、围墙、临时设施、场内施工道路等)乙方代表甲方承担并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信守合同,维护甲方的信誉,全面负责工程的实施、养护,直到工程圆满通过最终验收,保修期满、保修期责任完成为止。

  3.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具体要求按甲乙双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相应条款。

  3.3乙方应服从甲方代表和公司监管机构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项目管理,施工现场及标示按照公司规定标准实行。

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时并按甲方规定向甲方报送各类相关报表和资料。

乙方应服从公司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出的整改通知书或罚款单(罚款由甲方财务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必须将整改情况向甲方工程管理部监管处做出书面汇报。

  3.4乙方应积极协助业主及时办理许可证等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证件、批件;如因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未获得导致甲方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检查过程中的罚款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5按照社会保险的规定,承担乙方所有人员及本人所有社会保险费用(含公司部分和个人部分),由甲方代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事务。

  3.6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政策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项目中标人和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的“现场监管交底”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现场管理标准图集》的要求来管理和规范项目。

对于甲方委派人员不能尽职尽责履行工作职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换人。

  3.7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资料管理工作,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资料移交甲方,否则,公司将给予处罚。

  3.8项目正式组织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一星期,必须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公司质安总监对项目进行预验收,未经预验收的项目公司一律不予认可,不加盖公司公章。

  3.9办理双方认为必须由乙方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四条银行帐户

  4.1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在合肥的统一帐号供乙方使用,甲方扣除各项费用后,其余工程款由项目经理部包干使用,并确保工程专款专用。

乙方不得私设帐户,不得私自将工程款占为己有后离开项目,否则按涉嫌贪污向检察院举报,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4.2该帐户本工程的工程款仅限于本工程项目使用,工程结束后此帐户应及时对该项目做财务清算。

  第五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小写:

)向甲方支付管理费,项目各种税金由乙方直接缴纳(发票原件移交公司做账),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时,各项费用全部交清。

  5.2乙方与甲方经营单位的往来款收付按公司规定执行。

  5.3报建、招投标过程中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和承担的各项费用、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直至该协议终止前所发生的其它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权限及违约

  6.1乙方不得挪用工程款购置大型机械设备,如确因工程需要添置大型施工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添置施工设备的费用。

  6.2项目经理部印章由甲方刻制,由公司委派主要负责人员按规定掌管使用,原则上只用于本项目部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印章在工程竣工3个月后及时上交甲方,严禁乙方擅用印章或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采购、劳务、租赁、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经济活动。

  6.3乙方不得以甲方及项目部名义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

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

  ⑴将本协议全部或任何部分权益、利益、责任或义务转给任何第三方;

    ⑵将中标项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分割、转让、转包或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⑶私刻项目印章等。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工程,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项目亏损的处理:

如项目亏损,对外所欠的民工工资、材料款、税金由乙方自有资金支付,如甲方垫付,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7.2如不能协商一致时,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按照国家有关现行法律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当双方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八条附则

  8.1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乙方负责该工程的保修、维修。

  8.2在本协议合作期间,由乙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8.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自该工程甲方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及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无遗留问题后失效。

  8.4本协议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5本协议中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承包合作协议范文3

  甲方:

  乙方:

  以下是由甲方为甲、乙双方合作设立的专用银行账户(下称:

专用银行账户)开户行:

账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一、协议基础

  1、甲、乙双方就弱电工程项目进行合作,乙方以甲方身份参与工程及合作项目的合约签订。

  2、甲方成立弱电工程项目部门(下称:

弱电工程部门),由乙方负责弱电工程部门的运营管理,甲方将有关弱电工程的所有资源交由乙方负责的弱电工程部门进行开发。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不损害双方利益为前提,最大程度共享双方拥有的人力、技术、市场等资源,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二、协议基本内容

  1、市场开发

  1.1、甲方提供现有的客户资源,销售资源共享,在市场开拓时进行弱电工程的宣传推广。

  1.2、乙方负责对现有客户资源的开发,并提供推广方案及资料。

  1.3、乙方以甲方弱电工程部门对外开展合作和市场开发。

  2、工程承揽

  2.1、由甲方直接开拓或由乙方开拓的工程项目,均以甲方名义承揽,并由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约。

  2.2、由乙方负责承揽过程中的工程预算、报价、合约签订、项目实施与管理。

  2.3、工程竣工乙方应将竣工的相关的资料报甲方备案,并将工程上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情况以书面形式给予说明。

甲方可派专人至现场向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人员了解情况,进行债权债务核查。

  3、人事管理

  3.1、乙方负责部门人员的招聘、管理,人事制度及薪资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所有人员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3.2、甲、乙双方在不影响正常业务的情况下,经双方批准可安排部门间协作,共享人力资源。

  3.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临时用工由乙方负责招募,由甲方与所招人员签订临时用工合同。

  4、设备及物资管理

  4.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物料由乙方进行询价、采购、使用、管理。

乙方向甲方提供询价及采购的明细清单,定期提供统计报告,所有的采购按照三家报价的原则,确定供货渠道。

  5、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5.1、甲方为乙方独立设立财务账簿,独立核算。

由甲方设立本合约约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并负责统一办理所有对外结算和支付。

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均由甲方统一结算进入专用银行账户。

  5.2、乙方在运营管理甲方弱电工程部门期间所产生的所有收入、支出,甲、乙双方各承担50%。

  5.3、在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有乙方的劳务、差旅、餐饮、设备及物资采购、与第三方合作产生的支出,由乙方提供明细清单并说明用途。

由甲方财务部门进行统一的预算调配及通过专用银行账户统一支付。

乙方每月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甲方财务部门每月向乙方提供所有合约的结算与支付情况。

  5.4、甲方负责处理在与乙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税务问题,所产生的收入与支出按照5.2条款执行。

  5.5、乙方完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单个工程项目合约,并通过工程验收,甲方在收到所有合约款项(项目保证金除外)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的成本和利润核算,并对净利润部分进行分配。

甲方应将乙方实施完成的项目净利润的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经乙方书面同意将乙方应得利益作为后续合作的成本支付资金。

  5.6、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本合约约定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任何结算和支付。

  6、违约责任

  6.1、乙方在弱电工程部门运营管理及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纠纷、合约纠纷、安全事故等问题,甲乙双方各负担50%的责任。

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处理上述问题,如由法院判决确需执行的,甲方可直接使用专用银行账户进行支付。

  6.2、如因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及时承担弱电工程部门成本支出,使专用银行账户无法支付,造成违约及损失的,本合约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造成损失的一方追偿。

  6.3、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本协议,不得损害对方利益。

由于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约责任义务,造成合同违约及法律责任并造成损失的,需赔偿对方的损失,并赔偿等同所造成对方损失额度的违约金,同时被赔偿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4、甲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款项,如甲方延期支付,每延期一日,支付给乙方应付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7、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8、协议终止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8.1、协议期满。

  8.2、双方协议解除。

  9、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期间内,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有效。

  10、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1、文本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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