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全权管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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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全权管理合同
酒店全权管理合同
目录
第一条签订合同双方3
第二条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4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4
第四条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4
第五条技术支持5
第六条甲方在酒店开业筹备期的权利和义务:
16
第七条乙方在酒店开业筹备期的权利和义务:
17
第八条甲方在酒店经营期的职责和权利18
第十条劳动人事管理20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与年度预算21
第十二条某酒店&某度假村;某酒店&某度假村名称、商标的使用23
第十三条管理费用的计算和提取24
第十四条银行帐户25
第十六条合同的继承和转让28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28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及措施29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30
第二十条终止合同权利30
第二十一条保密条款31
第二十二条通知及联系人32
第二十三条其他33
附件A本合同术语35
附件B酒店法定地址、红线图及描述42
附件C甲方、酒店营业执照及营业许可证书复印件43
附件D工程进度表44
附件E酒店(以及其他)资产清单45
附件F保险46
附件G商标用户协议48
附件H某酒店管理集团外派管理人员薪酬福利标准51
第一条签订合同双方
1.1本“酒店管理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于2011年X月X日由xx有限公司与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XXxxx签订。
1.2xx有限公司是在xx省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1.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承诺甲方拥有酒店的全部资产权或甲方拥有全体酒店投资人授权其处理酒店全部资产之权利,同时甲方承担酒店的一切债权和债务。
xxxxxxxxx公司
甲方
法定地址:
xxxx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xxx
职务:
xxx
国籍:
中国
1.4某酒店集团
1.5登记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某酒店集团在中国的运营公司,其详细情况如下:
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地址:
经营地址: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职务:
公司总裁
国籍:
中国
第二条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
2.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管理本合同所指酒店,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2.2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甲方不干预酒店日常运作,承认乙方是酒店唯一经营管理者。
第三条委托管理期限
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为酒店建设技术支持阶段: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止,约xx个月。
第二阶段:
为酒店开业筹备阶段:
开业筹备阶段自20XX年X月X日至酒店试营业日止,约6个月。
第三阶段:
酒店经营期:
双方约定酒店试营业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酒店试营业日之日起酒店全权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双方可对合同续约事宜进行协商。
第四条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4.1依据本合同条款,乙方有权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而不得出售、抵押或用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酒店资产。
4.2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或产权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前提。
4.3甲方向酒店产权投资人负责,乙方经营酒店获取的经营利润向甲方交纳,甲方与酒店产权投资人之间的权益分配由甲方自行负责。
甲方保障乙方不与酒店产权投资人产生任何责任关系,乙方不对酒店产权投资人的任何主张负责。
4.4甲方和酒店产权投资人的权益约定如涉及到酒店的日常经营,则甲方应在和酒店产权人约定之前征求乙方的意见并得到乙方的确认,乙方应保证此约定的正常履行。
第五条技术支持
5.1乙方协助甲方对已有的设计进行审核,并根据“某酒店集团”结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度假酒店流行趋势,为完善物业的设计、装备、装修、家具布置、设施设备和用品等提出建议或修改建议,并就提出的项目建议或修改建议向甲方提供所建议或修改建议部分的工程成本预算。
5.2乙方在确保本物业在结构柱网不变、层高不变及其它已经批准的规划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按“某酒店建造和配置标准”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
5.3物业建设的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内容
5.3.1物业建设期间,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设计文件、资料和信息提供本合同所列技术支持:
(1)讨论平面图和说明书;
(2)提供物业的建筑、机电、设备、弱电智能化系统、装修和布置家具设计等方面的顾问和建议;
(3)批准平面图和说明书;
(4)提供书面建议或修改建议以及必要的设计草图。
5.3.2实地考察
甲方同意在物业建设初期,部分技术支持工作是在乙方公司总部或区域办公室实施。
但是,乙方有义务根据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的需要:
(1)乙方在物业的整个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约定阶段内,应依据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的需要或甲方书面邀请不时到物业建设现场考察,具体考察的次数和在现场考察的时间应由甲乙双方根据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需要决定。
甲方可给予乙方的代表参加所有的设计、开发和建设会议的权利、获得有关工程的信息和备份资料的权利、进入正在施工中的工地和建筑物的权利。
(2)乙方依据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的需要或甲方邀请乙方代表到物业建设现场的考察,甲方及其承包人一起来乙方区域总部要求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咨询服务,均需给对方提前五个工作日的书面通知。
(3)在物业建设完成时,乙方应与甲方及其承包人一起参加物业最终的验收检查,检查建筑规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并帮助甲方的建筑师、工程师、承包人准备一份需要改正或完善的“缺陷清单”。
5.3.3物业标准要求及设施设备清单及设计指导
5.3.3.1在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物业现有建筑平面图及剖面图,乙方收到该图纸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分析,并根据运营的需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物业中应包括的所有标准及设施设备的清单及说明书,和对该物业平面设计给予书面的管理专业化建议及标准要求的修改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建筑及功能的全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每种客房的数量;
(3)所有楼层的楼层平面图;
(4)客房布置及客房功能要求;家具款式;
(5)大堂、餐厅等公共区域的设置及使用面积要求的建议、客房布局功能需求及面积、客房外走廊使用面积要求的建议、行政办公室、后勤保障部门及后勤服务区域的设置及使用面积要求的建议
(6)电梯核心的大比例图和其它评论细节;
(7)垂直运输分析;
(8)餐饮设备和会议设备的数量和类型,指出各自的座位容量。
(9)娱乐区域、项目后台区域和零售区域的数量和类型(“设备清单”);基于“设施设备清单”,准备并向甲方提交一份计划,详细说明所有推荐的设备的尺寸,以平方米为单位(“空间分配”)。
(10)设施设备布局;
(11)上述项目的成本预算清单
5.3.3.2乙方应:
(1)评审由建筑师准备的平面图;
(2)向甲方建议其中的可接受性或可修改性,并提出书面建议;
(3)为需要进一步修改的区域逐渐形成示意性的草图设计;
(4)检查平面图和说明书,并提出改进建议。
若乙方的修改意见因不可修改的结构造成部分不能完善,乙方应负责在收到甲方商榷函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另一套可行的修改方案。
5.3.4机电工程以及智能化工程设计的技术服务
5.3.4.1本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全套机电设备设计图纸(含技术说明书)等:
(1)热力、通风和空调系统;
(2)给水管线、排水、排污和水处理;
(3)除了照明、警报、广播和电视系统之外还有电力供应和分配系统;
(4)电梯;
(5)电视、电话、网络系统和内部通讯系统;
(6)特别系统。
5.3.4.2乙方在收到上述设计图纸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说明书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物业机电配置的专业意见(包括空调、新风、排风、给排水、电梯、锅炉、泵房、电房、强电控制等),使之在投资合理的前提下更加趋于符合日后物业运作及节省经营成本。
5.3.5弱电及消防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全套弱电系统(含楼宇自控、保安监控系统)施工图纸,同时提供一套消防设计图纸,该消防设计图纸(含设计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防火分区;
(2)应急出口;
(3)烟雾和火灾探测设备;
(4)紧急疏散警报和通信系统;
(5)自动喷淋和其它自动灭火系统。
乙方在收到上述图纸文件之后15个工作日内,审查方案和技术说明书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对楼宇自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广播及内部通讯系统、闭路监控系统等设计的接受或修改的建议。
5.3.6内部装饰、装修设计的技术服务
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该物业室内设计方案、图纸;乙方在收到上述图纸文件之后45日内,提出对以下并画出草图的建议:
(1)客房家具布局和家具款式;
(2)客房剖面图和俯视,客房样板间;
(3)照明装置平面,照明设备和景观设计;;
(4)外部和内部装饰材料,所有地面、墙壁和天花板处理和使用的所有家具和陈设品材料的样品、规格和防火等级;
(5)家具设计、照明固定装置和附件的详细的图纸;
(6)效果图;
(7)客房实物模型的图画效果和说明书;
(8)文化艺术设计、版画艺术作品和艺术品。
以上事宜经甲方确认后,甲乙双方共同向已确定的室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交底,共同跟踪室内设计方案的确认直至全部施工图完成为止。
5.3.7厨房、酒吧设备技术服务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厨房、酒吧、洗衣房等位置布局设计、平面图和设备规格方案进行分析,根据运营实际需要审查平面布局方案和设备规格,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及室内设计公司提出修改建议。
5.3.8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服务
作为自动化服务的一部分,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以下建议:
(1)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向甲方提供符合“某酒店建造和配置标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智能化酒店管理系统的专业意见,并使以上各种系统之间达到最大限度的兼容及信息资源共享一体化。
(2)在考虑运营的基础上,特别是在关于预定系统的实行、建筑管理系统、零售系统、库存控制系统、工程管理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和电子锁和安全系统上进行协助。
(3)给甲方提供设备型号、配置和安全的技术条件方案。
乙方应审查方案、规格并尽职做出改进建议;协助甲方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估;并和指定的供应商制定系统安装和培训的计划。
5.3.9对于后台设备和运营物资的技术服务
5.3.9.1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给后台设备和运营物资的清单、现有设施清单和预计的运营要求;并且应该考虑到在实现上述预计要求时会产生的更改变化;在物品规格、质量、数量和潜在资源方面给采购代理提供建议和协助。
5.3.9.2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最终的定购单和样品来获得审查。
5.3.10试运行和交接技术服务
甲方应:
(1)通知乙方具体的区域和系统何时将完工;
(2)获得项目和系统建设完成的许可证;
(3)获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提供一份包括建筑施工和设备生产商维修手册和保修相关文件的副件。
乙方应:
(1)审查甲方所通知完成的所有区域和系统;
(2)在开业前以书面形式给甲方提出整改建议。
5.3.11乙方的服务范围与职责的限制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委派专业的工作人员提供酒店施工阶段至建成前的技术服务。
(2)为项目评审和批准所有的设计平面图和说明书;
(3)定期检查工地;
(4)根据本合同,应只为以下目的而完成提供给甲方的其它服务:
a)确定平面图和说明书具体体现的设计指南和操作标准中所提出的标准和指导方针;
b)从功能和美学的角度评论物业;乙方不应向甲方提供任何物业建设的法律、法规建议,物业建设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因素将全权由甲方和甲方的建筑师、工程师或其他顾问的责任跟进完成。
乙方仅负责评审基础平面图或关于建筑事宜的平面图和说明书,但项目的地基和结构的稳固是甲方和甲方的建筑师、工程师或其他顾问的责任。
若乙方提交的各项修改建议因结构或其它法律、法规规定无法修改而造成部分不能完善时,乙方应负责在收到甲方商榷函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认可意见或另一套可行的修改方案。
5.3.12项目的建筑与安装
5.3.12.1项目的设计、建筑(包括所有相关的组成部分、设施和建筑)要符合中国国家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要求。
5.3.12.2项目所有固定和运营设备的挑选、购买或租赁和安装应符合图纸设计的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而且与此类似的标准和要求也必须要不低于中国国家和省市有关的设计标准。
5.3.12.3所有家具和装饰材料的挑选、购买或租赁必须符合图纸设计的相关标准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3.12.4所有运营物资的选择、购买和装饰应符合图纸设计的相关标准和项目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3.12.5《缺陷清单》一经完成并得到确定后,应在试营业前完成《缺陷清单》上所有的项目。
5.3.13平面图与说明书的评审和批准
5.3.13.1甲方应按下列时间要求,向乙方递交文件、资料和信息:
文件
需要的日期
显示着总体规划和设计的、概念上的平面图和说明书
本合同签订日期之后的30天之内
初步的平面图和说明书
本合同日期之后的60天之内
最终的平面图和说明书
待双方商定
涉及内部设计和装饰的平面图、说明书、透视图和工作图,和其它影响项目工作效率的资料、所有家具、固定设施和设备
周期性地,与设计方沟通尽可能满足乙方的要求
(FF&E)的精选品及在不同阶段的所有操作装置
根据本合同,所有应提交给乙方并请乙方审核的文件和资料(“评审资料”)应依照条款24条的规定送交给乙方。
甲方应按乙方的需要提供若干拷贝,并提供评审资料中所包括的所有透视图和彩板的照片。
5.3.13.2平面图与说明书的评审在乙方收到任何评审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审核提交的评审资料或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评论或修正本,以便甲方在此评论中提出的时间之内再次提交乙方。
如果甲方对乙方已审核的任何评审资料做了实质性的更改,那么,这些评审资料将有待于乙方的再次审核。
如果上述提交的资料相对于第一次确定的资料具有同等或更高的标准,乙方不能以评审资料不符合设计指南为由而不合理地拒绝审核评审资料。
按照本合同,甲方与项目的建筑师、工程师、承包人和顾问应协助乙方工作,并应该应乙方的要求,迅速提供给乙方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和文件。
甲方应准备并交给乙方适度详细的《每月工地进度报告书》,概述有关项目建设的全部主要活动的进度,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建造和布置。
每份月报应交给乙方,不能晚于该报告涉及的月份的次月5日,并应包括一份概要:
(1)上月完成的主要建筑阶段活动;
(2)重要的检验和检查的状况;
(3)经核准的设计的变更;
(4)背离当前的工程进度表;
(5)下个月期望完成的主要活动;
(6)有关项目改建中的主要突出问题;
(7)建筑工地的照片,包括至少有不同视角的两张8寸乘10寸的彩照,各洗两张,每张照片上注有日期。
甲方还应给乙方提供所有提交给自己的期中进度报告书的复印件。
5.4物业建设施工期间甲方责任包括:
(1)敦促设计院根据乙方提供的物业标准要求及设施设备清单及设计指南和本物业各功能区域之平面布局、前线与后勤场地之安排、各类通道及机房等专业意见进行物业的全面设计和修改,并及时将全套施工图(含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和通风以及弱电智能化控制等设计文件)提供给乙方审阅及提出修改建议,安排乙方与设计之间的沟通及会议;
(2)与乙方商议后落实确定室内装饰方案;
(3)敦促装饰设计公司根据乙方提供的酒店项目内部如如大堂、餐厅等公共区域以及客房、客房卫生间、客房外走廊等内部装修标准及技术要求对物业的室内装饰工作进行设计,并及时将室内装修方案图、效果图和施工图纸以及选用的装饰材料及规格等提供给乙方审阅及提出修改建议;
(4)组建施工管理项目部,以确保建筑项目在施工阶段施工质量和标准符合乙方的要求;
(5)委托施工方根据乙方审核完成的弱电智能化设计施工图完成物业保安及智能化控制及信息系统的安装工作。
(6)组织施工方按照甲乙方确认的装修图纸完成客房样板间的装修提供给乙方验收并提出修改建议;
(7)核准乙方制订的家具、装置及经营设备清单;
(8)甲方应在项目筹备期内,在乙方的指导下内置乙方指定的、或甲方选择的电脑操作系统;
(9)甲方在合同期和合同终止后对知悉的乙方商业信息有保密的义务,这些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某酒店建造和配置标准》、管理系统、数据软件、技术性文件、相关技术等。
5.5预开业期技术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5.5.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在酒店筹备期,负责向乙方派出的“工作团队”成员提供装有电话、传真机、连接因特网的电脑及打印机的办公室;
(2)审核乙方“工作团队”向甲方提交的酒店筹备期至开业前的工作计划。
5.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交酒店开业计划,呈报甲方批准,根据酒店开业程序配合甲方安排酒店预开业工作;
(2)审核甲方管理团队根据酒店预开业计划,进行的市场分析,市场营销计划,酒店第一年预算;
(3)人事管理
(4)提交酒店组织结构,各部门员工数量,酒店组织机构图;
(5)员工培训
(6)根据某酒店集团管理培训大纲及标准和酒店培训计划对甲方培训师进行开业前为期十个工作日强化培训一次;
(7)提交酒店开业采购计划,协助甲方酒店管理团队采购酒店各类营业用品;
(8)在酒店建设前期乙方已提供的工程技术咨询的基础上,对酒店施工装修、经营性物品配置存在的缺陷、不足或不符规范之处提出整改建议;
(9)参与甲方对酒店建设工程验收;
(10)酒店预开业前90个工作日内提交酒店开业报告,包含组织架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系统运行、财务管控。
5.6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
5.6.1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甲方按每年RMBxx万元整(人民币xx万元整)标准支付乙方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
不足一年的部分或服务期超过约定的期限,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RMB/12个月乘以(12个月+超出日历月数)。
5.6.2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在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内,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在签订本合同后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工程技术服务及预开业服务费RMBxx万元整(人民币xx万元整),在第一个年度服务期结束前的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个年度的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预开业服务费,付款方式以此类推。
如果服务时间超出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由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工程计划进度表确认超出的时间,超出部分的技术服务费在双方约定的第一个技术服务期结束前的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6.3本合同5.4和5.5中约定的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包括工程技术服务费用、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用及与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相关的全部费用。
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前往酒店现场的国内往返交通及在酒店现场工作期间的食宿由甲方提供。
5.6.4乙方应在收到款项的同时向甲方出具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票据。
5.6.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技术服务及酒店开业筹备服务费5个工作日后开始工作。
第六条甲方在酒店开业筹备期的权利和义务:
6.1在酒店开业筹备期,负责向乙方派出的“管理团队”成员提供装有电话、传真机、连接因特网的电脑及打印机的办公室及提供其它必要办公条件。
6.2审批乙方“管理团队”向甲方提交的酒店开业筹备期至试营业前的费用预算,预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筹备期乙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拟招聘员工的人员工资、福利、培训、保险费用,办公、交通、差旅、通讯、商务接待和物品采购等费用,开业前的市场营销、促销、广告、宣传费用、试营业仪式以及试营业前的一切费用预算。
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及时明示审批意见。
如甲方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
6.3甲方应为酒店开设开业前代理账户,该账户由甲方保管,支票或从该账户提款所需的文件须由乙方管理团队中的授权代表确认并经甲方指定人员签署。
6.4上述开业前预算费用和酒店开业筹备期内发生的与酒店筹备、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均列入开业前代理账户,由甲方承担。
6.5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约定日期将款项划拨至开业前代理账户。
如甲方逾期未划拨上述款项而导致乙方无法按时顺利完成酒店筹备工作,则甲方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并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6.6甲方在酒店将附录B所列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方。
甲方应在本合同所指酒店约定开业日前,获得政府相关方面取得一切所需的同意、批准、执照及许可证(统称“许可”)并使之持续有效,此费用由甲方承担。
“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从下述政府部门取得:
(1)商务部
(2)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3)税务机关
(4)国家旅游局
(5)政府主管部门以及管理方现在或将来认为适用的这些部门的市级授权机构及其它部门(统称“审批机关”)。
甲方未能在开业日期之前取得任一项“批准”,则下述条款将适用:
a)甲方在此承诺免除乙方由于甲方未能取得任何一项“批准”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或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不限于律师费),并使乙方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或处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和伤害;
b)(b)即使甲方未能取得任何一项“批准”,甲方与乙方应继续受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束。
除此之外,甲方不可以未取得任何一项“批准”为由,要求免除其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应负之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酒店开业筹备期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管理团队于酒店试营业日前8个月进驻酒店,开始实施对酒店的筹开管理(配合技术服务合同)。
7.2开业计划及预算:
根据某酒店开业程序安排酒店预开业工作,制定预开业预算,并在酒店试营业前二个月提交经营预算报甲方批准。
7.3市场策划、市场推广、广告宣传、依照本合同十三条确定酒店的CI设计。
7.4根据酒店预开业进度,进行市场分析,编写市场营销计划,制定酒店第一年预算。
双方承认开业前预算仅仅是一项合理的估计,因此可基于未能预见的情况及工程延误而有所变更。
开业前预算可于开业前根据需要而予以修订。
7.5员工招聘:
编订酒店组织结构,各部门员工数量,实施员工招聘工作。
酒店组织机构图,各部门员工数量计划于酒店开业前10个月提交。
7.6员工培训:
根据某酒店管理集团培训大纲及标准和酒店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开业前整体强化培训。
7.7协助甲方按照采购计划及授权,采购酒店各类营业用品。
7.8在酒店建设前期乙方已提供的工程技术咨询的基础上,对酒店施工装修、经营性物品配置存在的缺陷、不足或不符规范之处提出整改建议。
7.9协助甲方对酒店建设工程的验收。
7.10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依据本合同6.3条款所规定的酒店开业筹备期至试开业前的费用预算使用的账目。
若酒店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