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32454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docx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学习会议制度

第一条坚持定期学习制度,本单位学习以水利局通知

为准,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参加学习(上级临时

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条坚持会议、学习签到制度。

签到由办公室收集

保存。

学习、会议不得迟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旷工处

理。

第三条凡参加学习、会议者,必须认真听讲,做好会

议、学习记录,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调阅,调阅中凡

没做笔记的视为未参加并作旷工处理。

第四条坚持会议落实制度。

精简会议内容,提高会议

质量,严禁琐事、小事上会、严禁重复召开会议,对上次会议

安排的工作任务未落实的部门或个人实行效能监察,确保会

议的落实。

第二章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全局上下班签到由办公室统一监督管理,上午

8∶30 以前签到、11∶30 后签退,下午 2∶30 以前签到、5∶30 后

签退。

不能代签、补签,4 次缺签作一次旷工。

第六条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

无故缺席。

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七条因事、因病请假的,3 天以上由局长审批,2 天

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内由办公室审批,半天内由各股

-1-

 

室负责人审批。

2 天(含 2 天)以上必须书面请假,一周以上

的病假必须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否则不

予批假。

以上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档备案,请假人返回后及时

到办公室销假。

第八条开会、培训学习或出差办事必须有上级通知或

单位领导同意,由办公室派遣,否则一律作旷工论处。

第九条各项目建设处工作人员因事因病请假一天内

由处长审批,3 天以内和 3 天以上必须书面向分管领导和主

要领导请假。

各处长必须安排调节好请假人员的工作,不能

漏岗、脱岗造成工作失误,否则将追究处长责任,同时每月

将假条和签到出勤情况报局机关办公室存档备案,

第十条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视为旷工,累计满

15 天旷工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累计满 30 天的,年度考核

为不合格(称职)或不定等次;全年事、病假累计满 60 天的、

年底奖金按 80%计发,累计 90 天的年度奖金按 50%计发,

累计 180 天的,年度奖金 20%计发。

第十一条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包括下乡期间)严禁

参与各种打牌等娱乐、赌博活动,严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

关的活动,发现 3 次以上将向县督查局通报,同时对涉及的

股室处负责人给予同等处理。

第三章下乡和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坚持下乡审批制度工。

下乡工作人员结合自

身工作需要确需下乡的,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经

办公室开具派遣单方能下乡,擅自下乡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2-

 

同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下乡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下乡完成的工作情

况需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将下乡开展的工作做好记录以备查。

对无明确目的、盲目或无实际意义的下乡以及无开展工作记

录的,将追退当日差旅费和车辆燃油费,同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四条严禁租车,确因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而单

位车辆均外出的情况下可以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出

面租车。

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立即将情况向县第三纪

工委通报,当日燃油费由公车驾驶员负责,如因公车使用造

成车辆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公车驾驶员承担。

第十五条单位车辆除公事外出以外一律停放在水利

局划定的停车场,如因私自乱停乱放造成车内财物被盗或者

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本车驾驶员承担,同时报县第三纪

工委处理。

第十六条单位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上班期间

驾驶员未外出公干的,一律在办公室休息,做到车在人在,

以确保单位工作人员和领导临时用车调度。

第十七条使用公车出差必须先由办公室开具派车单,

未出示公车派车单的领导不予签字报销出差等相关费用,确

因特殊情况或节假日、双休日下乡或出差的由办公室电话通

知安排出差,回来后补开派车单,否则一律不能补开。

第十八条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派公车不限制人数,出

县外开会、培训、学习除领导以外 3 人及以上才能派公车,3

人以下自行安排乘坐公共汽车,交通费用(特殊情况含市内

 

-3-

 

出租车费用)凭当日车票报销。

第四章公务接待和陪餐制度

第十九条单位公务接待严禁使用香烟,严禁安排国家

保护性野生动物有关的菜肴。

第二十条就餐一律安排在水利局食堂,确因特殊情况

需要在外就餐的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后在外安排,标准在

400 元左右、酒水标准在 350 元/瓶左右(中餐不安排酒水);

住宿一般为标间,标准在 200 元/间左右,接待正处级以上领

导的可以安排单间,标准不能越过 300 元/间。

第二十一条严格公函接待制度,无公函的单位一律不

安排接待(本单位召集的会议除外),对一般性需接待又无公

函的一律在水利局食堂安排自助餐,如违背原则擅自在外安

排办公室又不知道的所有就餐费用自行负责。

第二十二条涉及各工程处内部接待一律在处食堂安

排,确需在外安排的由处长告知局行政办公室,经办公室请

示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二十三条设计、监理、施工因份内工作来单位开展

业务的不安排接待,擅自安排接待的一切费用自理(本单位

召集的会议除外)。

第二十四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陪餐人数不超

过 1/3 比例,但因特殊情况需增加陪餐人员的,原则上不能

超过 5 人,驾驶员一起进餐的不计入陪餐人数。

陪餐人员一

般由办公室、账务室、分管领导和涉及的股、室、处负责人组

成,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为工作安排陪餐,被安排人员不得

 

-4-

 

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二十五条严禁在外签单挂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签

单的需请示领导同意,报销时在发票上注明×××领导安排。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各股、室、处涉及自身工作的加班自行安

排(包括人员安排),但不计入加班。

第二十七条如因检查、验收等临时突击性工作需要加

班的,由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统一调度加班。

周一至周五

晚上加班 3 小时以上算加班,参照县内下乡差旅费标准计发

补贴,双休日、节假日加班参照国家加班规定计发补贴。

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其他

股室所需用品到办公室领取;各项目建设处所需办公用品由

各处长自行购买;办公设备涉及金额较大的由设备使用人向

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办公室,再

由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后按程序统一采购。

第二十九条差旅费报销。

严格按正财字〔2014〕43 号文

件执行,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报销手续,越期不予报销。

当日

在县内出差后因公事到县外出差的按最高校准报领一次差

旅费,严禁重复报销差旅费。

第三十条经费会签制度。

所有开支票据必须在当月内

送领导签字报销(月底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月初签字报销),

超时不予报销。

重大资金支出,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事前集体

研究预定或事后集体研究审定,并有单位会议记录作附件。

 

-5-

 

第三十一条严格审计报销制度。

开支经费坚持一事一

报销制度,严禁一事分开报销经费。

凡不按经费审批程序报

销的,单位出纳不得支付任何款项。

所有经费收支情况账务

器材股每月底向局主要领导交 1 份收支明细帐表。

第三十二条帐务公开制度。

财会人员应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会计记帐,出纳报帐。

会计按有关部门规定时间报

表。

并坚持帐目公开制度。

每半年在局领导办公会上公布一

次,年底向全局职工公布一次帐目。

第七章信息报送及检查通报制度

第三十三条涉及工程建设的信息报表由工程股负责

人根据上级各部门要求按时报送,涉及财务的由会计根据上

级要求按时报送。

第三十四条各股室 6 月底前向办公室报送半年小结,

12 月底向办公室报送年终总结。

第三十五条各项目建设处每月 28 日前向办公室报送

一次项目投资、进度等信息,要确保每次数据的逻辑连贯性。

 

第三十六条局办公室牵头,局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

不定期对各项目建设的施工安全、质量、人员到岗到位、安

全培训以及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等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以文

件形式在全局(含参建单位)进行通报,通报抄送上级水行政

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总公司。

在安全方面被连续通报 3 次又

未按时整改的施工单位,将由管理局作不良记录记录在案,

同时报安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6-

 

第八章首问责任制

第三十七条首问责任制是指人民群众来访、办事或通

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在岗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即

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十八条首问责任制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

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

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因首问人“脸难看”对单

位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报第三纪工委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九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

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

事项及时限,不允许出现故意拖延不办的现象。

第四二条不属责任人职责范围内但属其它人员职责

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人办公室。

经办人

不在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第九章内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所有财产、物资一律由财务器材股分类、

编号、造册登记,并根据工作需要在机关内调配使用。

不准

转让或自行处理,不得化公为私。

第四十二条凡单位工作人员调离(含抽、借调、临聘人

员)本单位,应到办公室办理有关财物手续,方能办理调离手

续。

第四十三条节假日值班局机关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并

报局长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各项目建设处由处长统筹安排

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实行轮流值班,同时将值班安排表报局

 

-7-

 

机关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对来电、来访做好

详细记录,对确需办理事宜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值班

结束后要做好工作移交;值班期间补助参照县政府有关文件

执行。

第四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

对已入库的档案档案必须

做到专人专柜管理并登记上锁。

查阅档案必须由管理人员查

找,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五条文件收发时必须及时登记,分类处理。

传阅和交办的重要文件要追踪去向,对交办文件各分管领导

要负责落实。

第四十六条水电管理。

各股室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

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造成水电安全事故的由各

股室负责人负责,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按干部纪律处分

条例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七条卫生管理。

局机关卫生由局机关常驻工作

人员(指在局机关拥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打扫,楼梯间、

走廊卫生由所在楼层办公室人员打扫,各项目建设处卫生由

处长统筹安排打扫,确保管理局各办公阵地拥有一个整洁、

舒适、舒心的美好环境。

如遇上级检查工作需要临时突击的,

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任何在岗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拒绝。

第四十八条各类文件的起草、签发、打印。

常规性文

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专题性文件由各股室、项目建设处负

责人负责起草,由分管领导初审呈报主要领导签发后交办公

 

-8-

 

室打印、校对、印发,确保公文的规范、严肃性。

第四十九条印章使用。

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保管,加盖

局公章,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办理重要事项

需将印章带离单位的,填写好用章批准单,交主要领导签字

批准后方可带离单位。

各项目建设处印章由各处长保管,加

盖项目建设处印章需请示分管领导。

第五十条内务信息公开管理。

内务信息指出勤、请销

假、参加会议、参加单位组织的卫生情况等,由办公室每月

汇总在“单位内务信息公开栏”里公开,并将每次公开结果收

集、整理、归档,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局内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即全局实行股、

室、处负责制,人员由各股、室、处负责人调度,单位领导如

因特殊情况需抽调人员的需告知股、室、处负责人根据各自

工作调节抽用,各股、室、处履职和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首问

责”,即 :

只追问股、室、处负责人责任。

第五十二条加强项目建设处内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

各项目处处长要对项目处人员统筹安排,合理分

工、明确职责,要加强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管理,主持召开好

每一次例会,如实填写工日志,照好隐蔽工程照片(注明隐蔽

工程部位、类别)。

第五十三条单位代管负责制。

即主要领导出差由副局

长代为管理单位工作,主要领导和副局长同时出差由总工代

为管理单位工作,所有领导均同时出差由办公室代为管理单

位工作。

在代管期间如发生重特大需及时处理的事项代管人

 

-9-

 

员必须电话向主要领导请示,并将处理结果向主要领导汇报;

代管期间,单位在岗职工不服从安排的办公室要作好记录,

并在当月“内务信息公开栏”中公开。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正安县重点水源工程建

设管理局。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自单位正式行文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由局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牵头、

全局职工监督、办公室负责执行。

建议:

1.召集股室处负责人进一步讨论、修改。

2.领导办公会会商明确。

3.以正式红头文件印发。

4.明确一名领导对制度的执行、落实负责。

 

办公室于 2015 年 2 月 21 日起草

 

- 10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