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培训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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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培训提纲

支农惠农政策培训提纲

一、支农惠农政策概念、主要内容和意义

支农惠农政策指政府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而对农业、农民和农村给予的政策倾斜和优惠。

支农政策历史演变

阶段年代

所处时期

演变内容

第一阶段

(1949-1958年)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安排少量的资金支持恢复农业生产,从农业上取得的财政收入要远远大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

第二阶段

(1958-1978年)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制度的确立

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使国家从农业中积累了相当数量的资金用于工业化。

此时,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份额非常小。

第三阶段

(1978-1994年)

家庭联产承包制等改革时期

实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是现行财政支农政策的形成时期,资金渠道多,政策覆盖范围广。

第四阶段

(1994-2002年)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并付诸实施的重要历史阶段

财政支农投入逐步增加,在继续已有政策的同时,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加大了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

第五阶段

(2003-今)

经济发展阶段进入新阶段

①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传统的运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的政策开始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转变。

②中国财政支持“三农”政策开始实现战略性转变:

一是确立了“公共财政阳光要逐步照耀农村”的指导思想。

二是财政支持三农的支出结构的调整、支出方式的转变、财政支持范围的拓宽体现了“五个统筹发展”的要求。

从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

2004年1月,针对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增长缓慢的情况,中央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的第六个“一号文件”。

(1982-1986年,分别出台5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2005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

文件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中央财政“三农”支出情况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2006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历史任务。

2007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2008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2009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内容包括:

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强化现代农业物质支撑和服务体系;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010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

文件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包括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政策性资金将有更大的"三农"舞台等。

2011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首次对水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012年一号文,《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部署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

2013年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基本经营制度优越性,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4年一号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内容。

国家连续出台的这11个“一号文件”,指导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11个“一号文件”的颁布,使中国农民真正地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围绕一号文的落实,我国政府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政策。

农业方面,国家农业部2014年发布了50项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3.良种补贴政策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38.阳光工程政策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实施支农惠农政策的意义

1、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投入,能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国民经济的基础,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2、对农业的“多予少取”,能增加农民的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之有能力进行更好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能提高农村的消费需求,启动农村市场,进而扩大内需;

3、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经费,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素质,进而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水平;

4、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使农民进一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社会公平,也为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物质基础。

二、重点农业政策解读

政策比较多,重点讲解一下普遍性的,与大部分群众有关的几项政策。

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粮食直补)政策

(一)政策背景

长期以来,我国粮食补贴一直补贴在流通环节,即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财政补贴国有粮食企业。

这种补贴方式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也造成了补贴环节多、效率低、农民获益少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财政部自2000年开始着手研究改革粮食补贴方式,提出了将补贴在粮食流通环节的粮食风险基金拿出一部分直接补贴给种粮农民、建立粮食直补制度的设想。

粮食直补改革从2000年底开始酝酿改革方案,2002年至2003年部分省进行试点,2004年国家粮食直补政策正式出台。

为进一步调动种粮大户的积极性,我省自2009年起,在国家粮食直补政策的基础上,对种粮大户再予以奖励。

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重视“三农”,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

(二)操作流程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基本操作流程:

中央拨款省测算分解县乡财政

到省到县兑付到户

1.财政部及时将粮食风险基金补助款拨付到各省。

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

2.县乡财政部门负责对每个农户补贴情况进行村级公示后,给农户发放补贴通知书,并将补贴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户。

为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一卡(本)通”,由县、乡财政部门给每个农户开设一个补贴银行专户(主要是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将补贴资金从财政专户转给承担发放补贴的金融机构,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农户的存折上。

(三)我省具体政策内容

1.补贴对象:

全省种植小麦的农民。

2.补贴依据及标准:

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2009年和2010年,青岛、东营、烟台、威海、莱芜5市每亩补贴15元,其余各市每亩补贴14元。

对种植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再增加奖励补贴10元(每年补贴政策明确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3.兑现方式:

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齐鲁惠农一本通)兑现。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一)政策背景

2006年国家出台实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改革,逐步理顺汽油、柴油等成品油价格体系。

国家对农用柴油统一调价后,增加了农民种粮成本支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粮收益。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农民种粮收益,经国务院批准,综合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因素,中央财政新增补贴资金,通过粮食直补建立的可靠补贴渠道,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补贴。

2009年,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来直补工作经验,建立了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统筹考虑农资价格、粮食价格变化和财力情况,适当安排农资综合补贴,及时弥补农民种粮增支,从制度上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因农资价格上涨而下降,给农民种粮再吃“定心丸”,更好地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鼓励多产粮、多调粮、产好粮的原则。

中央对各省(区、市)资金的分配,主要按照各省(区、市)粮食生产状况(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商品量)和农业生产资料预计涨价增支情况(柴油、化肥等用量及预计涨价幅度)等因素测算,使得粮食主产区与非主产区之间以及产区内部省份之间亩均补贴标准拉开合理差距。

(二)我省具体政策内容

1.补贴对象:

全省种植小麦的农民。

2.补贴依据及标准:

以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

近两年来,小麦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每亩111元。

3.兑现方式:

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兑现。

(三)操作流程:

同粮食直补

我省为降低补贴资金兑付成本,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方便种粮农民,促进春耕生产,2010年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大户(小麦种植面积达100亩及以上的农户)奖励资金实行合并发放,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管理系统兑付给种粮农户。

[例]某村村民孙某有10亩承包地,于2013年秋天种植了小麦。

孙某申请补贴需经以下程序:

1.核定补贴面积。

2013年11月,村组干部到村民孙某家中登记填表,统计土地承包及耕种的基础资料。

孙某申报了他所承包的10亩小麦。

孙某签字盖章,经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村委会。

2.分户编制清册并张榜公示。

村委会对全村每户2013年两项补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到户的补贴面积编制清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一周,公示表上标注县乡两级举报电话。

公示一周后,村民无异议,村委会将分户清册上报乡镇汇总。

3.计算补贴。

乡镇财政所根据农业部门核准的种植面积资料,计算确定补贴金额。

孙某应得粮食直补金额=10亩×14元/亩=140元

孙某应得农资综合补贴金额=10亩×111元/亩=1110元

孙某应得两项补贴金额合计=140+1110=1250(元)

4.资料录入。

乡镇财政所核实无误后,将农户孙某的基础资料录入到农民直补网,然后上报区财政局。

5.财政核拨补贴资金。

区财政局汇总上报市财政局(逐级汇总上报)。

市财政局将核定的补贴资金下拨给县财政局(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县财政局按分户编制的清册,向县农村信用社(农户“一本通”开户行)拨付补贴资金。

6.开户行兑付补贴资金。

县农村信用社(农户“一本通”开户行)将补贴资金转至孙某的“一本通”帐户。

7.农户领取补贴。

孙某收到乡镇财政所发放的“农户补贴兑现通知书”,持本人身份证和“一本通”存折到农村信用社领取了应得的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250元。

为确保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准确性,我省自2010年起在全国首次采用了卫星遥感测量技术,对部分市、县(市、区)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同步核查;对人工核定面积超出遥感测量结果较多的地方,要对上报面积进行修正,不能修正和做出合理解释的,超出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由当地自行负担。

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提高良种覆盖率,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粮食生产,中央财政自2002年起设立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对农民购买良种予以补贴。

农作物良种补贴遵循政策公开、农民受益、合同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补贴优质专用小麦、水稻、玉米、棉花、大豆等良种。

中央财政自2002年设立大豆良种补贴专项资金之后,补贴力度不断加大,补贴品种不断增加,补贴范围不断扩大。

到2009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由2002年的1亿元增至130多亿元;补贴品种由2002年的高油大豆1个品种扩大到现在的大豆、小麦、玉米、水稻、棉花、油菜和马铃薯原种7个品种。

其中小麦、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实行全国覆盖;大豆良种补贴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和内蒙古4个省(区)实行全覆盖;油菜良种补贴在长江中下游流域利用冬闲田种植冬油菜的区域全覆盖;马铃薯良种补贴在内蒙古、黑龙江等9个省(区、市)实施。

(二)我省具体政策内容

1.玉米、棉花、水稻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

全省种植玉米、棉花、水稻良种的农民。

(2)补贴标准:

棉花每亩补贴15元;玉米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

(3)补贴方式: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我省玉米、棉花和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省级公开推介补贴良种、农民自愿购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的方式,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本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

(4)补贴程序:

面积核定

我省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依据是核定的当年玉米、水稻和棉花实际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自报告截止日前出苗的玉米实际种植面积(含国营农场,下同)、插秧的水稻实际种植面积和出苗的棉花实际种植面积。

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主要由乡镇、村两级负责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基层政府,负责将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

村民委员会要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下,做好本村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分为五个层次进行,分别是:

农民自报面积;村委会核实、确定、统计上报;乡汇总审核、公示、确定、上报;县汇总审核上报;市汇总审核上报。

各市统一部署各县,按照工作内容,科学确定农民自报告截止日,以及村、乡、县核实和逐级上报时间节点。

种植玉米、水稻和棉花的农民,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及时自报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

村委会采取直接丈量的方法核实农民自报面积,即通过统一组织,对每个农户实际种植的玉米、水稻和棉花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

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执行分户农民种植面积、各村种植面积两级公示。

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调整为乡政府,由乡政府到各村公示该村分户农民种植面积、在驻地公示所辖各村种植面积,乡政府必须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审查备案。

公示分户农民的种植面积,以县为单位,统一公示起止时间,便于督导检查。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政府确定该村的分户农民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

乡、县、市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要按照山东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并以政府正式文件上报。

乡政府准确汇总所辖各村确定的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后,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政府复核。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政府确定、上报本区域的分户农民种植面积。

县农业、财政部门准确汇总审核、上报所辖各乡的玉米、水稻和棉花面积,对核定面积大于往年的,须逐乡说明原因。

市农业、财政部门汇总审核所辖各县的玉米、水稻和棉花面积,于9月3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并据实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

国营农场玉米、水稻和棉花种植面积由农场职工自行申报,国营农场按照上述程序组织公示确认后,统一汇总报当地农业、财政部门,农业、财政部门进行汇总复核和确认后,逐级报送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各地按照“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到户清册”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明细档案,乡汇总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到户清册一式两份,分别用于行政公示和村委会上报乡镇,村委会上报乡的到户清册由农民签名并按手印。

补贴资金发放

我省玉米、水稻和棉花良种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直接发放。

根据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计划补贴面积,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拨付市和有关县。

在市汇总审核所辖各县的玉米、水稻和棉花实际种植面积后,由各县财政局依据核准无误的村级公示农户种植面积,于10月15日前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

2.小麦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

全省种植小麦的农民。

(2)补贴标准:

每亩补贴10元。

(3)补贴方式:

小麦良种补贴采取“省级统一政府采购良种、中标企业供种到村、农民支付差价款购买良种”的方式。

(4)供种数量和最高限价:

经过专家充分论证,确定小麦良种补贴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7.5公斤/亩,最高限价为3.9元/公斤。

各县参考省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当地标准播种量,引导农民科学用种。

(5)补贴程序:

小麦良种补贴的基本操作流程如图所示:

省确定县上报省确定企业统一供种

推广品种品种数量种企业农民差价购种

①县级农业部门根据省里确定的主要推广品种和标准播种量,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民需求,确定补贴的具体品种和供种数量。

②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级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补贴良种进行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和供种价格。

③省统一组织供种企业与县级农业、财政部门签订供种合同。

④省财政厅按照供种合同预拨70%的补贴资金到供种企业。

⑤供种企业按照供种合同及时将质量合格的小麦良种供应到村,并向农民收取扣除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⑥省财政厅根据各地财政、农业部门逐级核实的供种清册和省农业厅出具的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010年省政府确定的60个试点县从事小麦、玉米、棉花种植的参保农户。

目前,我市全覆盖。

2012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来,我区坚持“政府推动、政策支持、市场动作、自主自愿”的基本原则,统一部署、注重落实,扎扎实实开展了农业保险工作。

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范围涉及大桥镇、桑梓店镇和泺口街道办事处。

目前投保的品种主要有玉米和小麦,小麦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20元/亩;玉米保险费10元/亩,保险金额300元/亩。

2015年小麦保费由10元提高到15元,保险金额由320元提高到375元;玉米保费由10元提高到15元,保险金额由300元提高到350元。

补贴方式:

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交纳扣除财政补贴后应承担的保费;承保公司根据保险合同履行赔付责任,并据实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

我区全年的小麦和玉米总承包面积在16万亩左右,总保费达160万元,区级以上资金按总保费的80%配套,农民自交比例占20%,也就是农户交费每年在32万元左右。

自加入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来,我区农户已经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政策带来的益处。

例:

2013年5月25日晚至27日全区出现了大风大雨天气,导致一部分地块的小麦倒伏,我们立即邀请农业专家协同安华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一同深入田间,进行勘损。

核定受灾面积达7700多亩。

共赔付农户74.5万元

2013年7月暴雨、大风等灾害天气频频发生,致使我区玉米发生大面积的涝灾、风灾,部分地块出现苗期绝产问题。

我区立即对玉米受灾情况进行了勘损、定损。

核定玉米减产面积约20700亩,绝产面积约12560亩,赔付资金达257万元以上。

核损结束后,及时将赔付资金通过一本通全部足额发放至农户手中,极大地降低了农户受灾的程度。

农户受灾后,可直接向所在村委会报案(由村委会逐级上报)。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作物种植面积、上年度补贴工作开展情况、绩效考评情况和补贴资金结算情况等因素,将补贴资金直接切块下达至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以下简称“省直管县”)。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1.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中央补贴范围,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6小类159个品目的机具。

其中:

烟苗移栽机、棉花移栽机、棉花轧花机、割捆机、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和保温被为我省自选品目。

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棉花收获机、花生联合收获机等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

背负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和保温被只可使用省以下地方资金补贴。

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

手扶拖拉机在东营、滨州、德州、聊城、菏泽及平原县区不予补贴。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

县级农机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省域内年度补贴品目数量保持一致。

2.补贴额确定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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