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ISO9000范例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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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ISO9000范例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顾客对产品的要求和期望得到确定、评审、沟通,证明本组织有能力实施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局总部及区域公司在国内投(议)标和中标的工程项目中对顾客要求的识别、评审及与顾客沟通的控制。
3相关文件
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SBC.QS.01.00—2000×××××建筑公司质量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27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4定义
4.1顾客
接受产品的组织或个人。
4.2合同文件
指招标书、投标书、合同文本、工程量单、工程图纸、技术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统称。
4.3相关部门
指局总部工程部、科技部、质管部或区域公司工程技术科、质检科、物资机械科。
4.4产品
根据图纸、规范、合同本组织为顾客建造的工程。
5职责
5.1局总部机关
5.1.1局长
领导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确定、评审和与顾客沟通的管理;负责批准和签署局总部直接承接的工程合同。
5.1.2经营副局长
直接领导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确定、评审和与顾客沟通的管理并负责批准和签署法人授权范围内局总部直接承接的工程合同。
5.1.3经营部
负责局总部直接投标工程有关产品要求的确定,组织评审,与顾客沟通的控制和对区域公司的检查。
5.2区域性公司
5.2.1经理负责批准和签署授权的合同。
5.2.2总经济师或经营副经理负责组织与顾客有关过程的确定、评审和与顾客的沟通的管理
5.2.3经营科负责对直接投标工程与有关产品要求的确定,组织评审,与顾客沟通的控制。
5.3授权委托人负责委托投标工程有关产品要求的确定、评审和与顾客沟通。
6工作程序
6.1与产品有关要求的确定
局经营部、区域公司经营科或授权委托人负责确定对各自拟建工程与产品的有关要求,并将顾客的明示要求、组织的承诺、法律法规要求、隐含要求填写在《产品要求评审表》中:
a)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质量等级,工期,价格等方面的要求从标书和工程合同中确定;
b)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规定的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须的要求,从与承接工程相适用的有关规范、标准中确定;
c)与产品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从建筑法、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确定;
d)组织对顾客在质量创优、施工工期、采用新技术等管理承诺在投标书中确定并体现在工程合同中。
6.2与产品有关要求的评审
6.2.1评审时机
在提交标书、接受合同及合同的更改和对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之前实施评审。
6.2.2评审对象
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和组织的附加要求。
6.2.3评审的要求
评审应确保:
a)产品要求(包括顾客要求和公司确定的附加承诺)得到规定;
b)顾客以口头、电话等形式提出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c)招标书等文件中不清楚或相矛盾的问题已予以解决;
d)本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6.2.4评审形式
由局经营部和区域公司经营科视各自负责的工程招投标具体情况,采取其中1项评审形式:
a)主管副局长组织召开评审会;
b)局经营部或区域公司经营科组织相关部门会签;
c)授权委托人自行评审;
d)子公司以局名义投标,授权委托人自行组织评审。
6.2.5标书评审的实施
6.2.5.1局经营部或区域公司经营科负责将招标书和《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在《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上签署评审意见后交经营部或区域公司经营科,由其决定是否投标。
6.2.5.2获得特殊工程招标文件后,由经营部(科)报告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或协助工作的副职负责召开评审会议。
经营部(科)通知相关部门参加投标的人员参加评审会,并向与会人员通报工程情况、产品要求,竞争对手,与会人员结合本组织的技术能力、任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讨论,并对技术能力、质量、工期、价格、机械、物资供应能力进行评审,由经营部(科)负责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并签名认可,主管领导综合评审意见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并签字确认即完成评审。
6.2.5.3获得常规工程招标文件后,经营部(科)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识别顾客对工程的需求与期望,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决定是否投标并签字确认完成评审。
6.2.5.4子公司以局名义投标工程,局经营部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后,由子公司按自己的程序自行组织评审,中标的工程将评审记录、合同报局经营部备案。
6.2.5.5评审决定参加投标时,由评审负责人负责组织投标,必要时组成投标小组,负责编写投标文件,并由评审负责人审批投标文件符合标书要求,签字确认后才能交标。
如本组织字投标文件中对质量等级、工期等对顾客承诺时,评审负责人应审批管理承诺能否满足标书要求后,才能交标,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
6.2.5.7评审过程中,评审人员对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图纸及说明中不清楚的问题,由组织投标人负责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招标单位澄清,并做好记录,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
6.2.6合同评审的实施
6.2.6.1工程中标后,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负责代表本组织同顾客就合同草案与投标不一致的地方或议标工程合同主要条款,承包商应承担的义务、责任、权利,承包方式、工期要求及奖罚、顾客提供财产及计价办法、预付款的支付和工程款的结算办法、工程变更及停窝工的损失处理办法等合同细节进行合同评审及与顾客沟通。
6.2.6.2在与顾客沟通中,就顾客提供产品与图纸等知识产权和委托本组织提供的服务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明确或作为合同附件另签补充协议。
6.2.6.3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与顾客沟通后,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达成一致的合同意见后报经营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定工程合同。
6.2.6.4合同签订后,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依据各部门需要和项目具体情况发到相关部门。
6.2.6.5经营部(科)负责向有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项目经理部负责合同的具体实施。
工程合同交底内容:
a)有关工程的范围、内容和交工验收方法;
b)工期及主要工程节点完成日期;
c)质量标准及质量等级;
d)工程保修范围、时间、条件和顾客委托服务项目完成日期和要求
e)工程价款支付、结算;
f)顾客提供的产品、图纸的明细、日期及要求;
g)合同各方责任及协作事项;
h)本组织对顾客的承诺。
6.2.7合同更改的评审和实施
6.2.7.1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当出现原定工程内容扩大或缩减、工期提前或延长、停工或停工后又复工、有关政策影响工程按原计划实施等情况时,需要对原合同文件进行修改前,由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评审,并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并与顾客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会议纪要或续定合同或另签合同。
并由评审人员填写评审记录。
6.2.7.2修改合同或文件签订后,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依据原合同发放范围,将修改文件发到相关部门和项目经理部。
6.2.7.3工程设计变更、洽商引起的工程价款变化不作为合同修改内容对待。
项目经理部可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6.3合同文件管理
工程中标后,经营部(科)保存招标书、投标书、评审记录、合同和合同修订文件,未中标工程,经营部门建立未中标工程台帐,不再保存评审记录。
6.4与顾客的沟通
6.4.1经营部(科)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投标及合同签订及合同更改前与顾客对承建工程范围、工期、质量等级、顾客提供财产等内容进行沟通,满足顾客要求后,签订工程合同。
6.4.2项目经理部负责合同实施中与顾客的设计洽商、分阶段目标、现场施工协调、工程的监视测量、交付和顾客意见(包括顾客抱怨)进行沟通,以设计洽商单、现场协调会记录、产品监视和测量记录、交验记录、主动拜访、纠正和预防实施、验证记录表等形式予以实现。
6.5过程监视
局经营部负责对区域公司或子公司以局名义承接工程的评审工作进行检查。
6.5.1较近区域公司或子公司可派人不定期复查。
6.5.2其他区域公司或子公司采用函调形式对评审资料进行抽查。
6.5.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限期纠正,并填写《过程检查单》QS.02.12—07,或按《质量改进程序》编制,实施,验证,评审纠正措施,并将以上资料报经营部一份。
6.6文件或记录控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修订文件、评审记录、组织同顾客之间来往信函等,由经营部门归档,并按《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7记录
7.1《产品要求评审表》QS.02.07—01长期保存
7.2《招标文件》长期保存
7.3《工程投标书》长期保存
7.4《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长期保存
7.5《合同修改记录》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