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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分包入场后作业前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

2、分包入场向项目经理部提供资料:

a、人员名册:

入场前一周提交。

名册分管理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种,并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图。

b、《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

c、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或健康证。

d、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e、本单位《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

f、进厂的机械、机具一览表。

(随进厂时间提交)

g、机械、机具安全证明,项目经理部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备案后再使用。

h、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

配接线图。

i、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

注明型号、长度等。

j、分包人员进厂提前24小时报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以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

分包若私自调换施工人员,项目经理部经根据我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约定队分包进行处罚。

k、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向项目安全总监、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项目安全总监确认后使用,项目经理部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将进行处罚。

l、分包将要求提供的资料交项目经理部备案。

二、安全教育

1、分包的入场教育

a、分包必须提前24小时向项目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

由项目安全总监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b、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考试卷由项目工程部批阅、收存。

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项目行政部批阅并存档。

c、入场教育合格者有项目安全总监发放《安全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日常的安全教育

a、班前教育:

由分包班组长组织进行,做好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

b、周一安全教育:

每周一上午11:

00~12:

00(或项目经理部根据实际确定时间)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60分钟,分别由各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布上周安全情况总结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

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

c、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分别参加各分包周一安全教育。

d、项目经理部安全总监负责监督各分包安全活动情况。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项目日生产碰头会上,分包公布第二天生产计划,标明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和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所需占用的安全通道,项目经理部裁定,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不进行此项作业。

2、周四下午2:

00与生产例会同步,举行分包安全例会,各分包安全员参加。

3、每月5日、15日、25日项目经理部带队,分包负责人参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说明:

各种检查如果重叠,可以一并检查。

4、项目安全总监每月抽查分包安全管理工作(对内也进行检查或指导)。

5、分包安全员向项目安全总监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

四、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分包根据项目经理部方案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施工完毕后报项目工程部验收,脚手架验收单由项目工程部存档备查。

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项目经理部要求需要支搭安全网时,由项目经理部、分包联合验收,验收单由项目工程部存档备查。

3、结构施工中动口、临边应做好防护。

各分包要对本方施工范围内的洞口、临边的防护进行检查、维护。

4、凡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5、脚手架的搭设:

a、凡作业高度在2米以上的施工必须搭设脚手架。

b、脚手架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须持证上岗。

c、所有脚手架搭设标准执行JGJ-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脚手架搭设的安全防护

a、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以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避免脚手架整体或局部沉降。

b、脚手架底部必须垫不小于50mm×150mm×2000mm的通板或支搭在底座(托)上,内外立杆加绑扫地杆。

c、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

d、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强免据理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探头板和飞跳板。

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

脚手板对接处必须设双排小横杆,两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300mm。

e、操作外侧应设一道护身栏杆和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

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下方净空距离超过3m时,必须设置一道水平安全网,双排架里口与结构外强间水平网无法防护时可铺设脚手板。

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

f、架子的剪刀撑应从脚手架纵向两端和山墙处搭起。

搭设宽度为不超过7根立杆,每隔6-7根立杆设一组。

g、剪刀撑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60o。

h、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底部应平整夯实垫通板。

i、满堂红架子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作业面一下每隔10m应用平网封闭。

j、满堂红架子临边外线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和一道挡脚板。

并设置上下架子的爬梯。

 

7、安全网的设置:

a、凡有坠落危险的部位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b、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于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安全规范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c、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d、安全网必须使用中建一局定点产品。

e、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在24小时前向项目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8、洞口防护:

a、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设置防护措施。

b、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做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c、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d、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项目安全总监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

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e、各分包装修、安装须办理防护交接手续。

9、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9.1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a、尚未安装栏杆或挡脚板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州、框架结构楼层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必须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b、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c、阳台栏板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及时进行安装。

9.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a、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0mm×250mm的洞口,必须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挪动移位。

b、250mm×250mm~500mm×500mm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500mm×500mm~1500mm×1500m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网片,从横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0mm;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d、1500mm×1500mm以上洞口,四周必须搭设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要拴挂牢固、严密。

e、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设置防护门或绑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f、电梯井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和180mm的挡脚板,并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

未经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电梯井内不得做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g、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和安全标志。

9.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a、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b、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c、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及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d、支搭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e、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镫。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f、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g、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h、无处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值达3m宽的水平安全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

高层建筑支搭6m宽双层网,网底距地不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10m,还应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网,凡无法支搭水平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

i、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高度不小于6m,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m,且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j、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安全。

k、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不得摇晃,两凳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l、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投掷物料。

9.4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a、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操作必须在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内以外,不能满足时,应设置硬隔离安全防护层。

b、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操作。

c、钢模板拆除后其临时堆放处应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且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

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处,严禁堆放人和拆下物件。

五、临电管理

1、定义:

a、施工照明:

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提供并维护)。

b、通道照明:

项目经理部指定的安全通道内的照明设施(即楼梯间、外用电梯出入口低压灯)。

c、一级电箱:

场周立式配电箱,由项目经理部提供。

d、二级电箱:

从一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或作为周转分路的电箱,由项目经理部提供,分包根据项目经理部指定电源引出施工用三级电箱。

e、三级电箱:

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由分包提供并维护)。

2、一般规定

a、项目工程部负责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的管理和维护。

b、项目工程部负责现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c、项目工程部负责审核、验收各分包的临电设置方案、设施,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

d、项目工程部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

e、分包从项目经理部指定的二级电箱接用电源。

f、分包按JGJ46-2005《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1)京建字第124号文件《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和三级配电箱。

g、分包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的日常维护,保证临电支路的安全和完好。

h、分包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i、分包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j、电气设置:

1电箱内闸具:

单极漏电保护器必须对工作零线和相线起到同时分断能力。

2电缆:

采用五芯电缆,其中塔吊专用电箱采用四芯电缆。

3三级电箱必须使用外插式电箱。

4所有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集团定点产品。

k、电箱编号:

1一级电箱编号为A

2二级电箱编号为B

3三级电箱编号为C

4箱体形象按中建一局集团CI要求设计。

5临电检查:

分包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安全员。

项目经理部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标)。

3、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

a、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b、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进行,对不合格项目,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人员要求

4.1临时用电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4.1.1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4.1.2经过现场专业安全教育。

4.1.3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1.4电工作业应至少由二人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1.5各类用电人员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1.6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4.1.7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4.1.8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4.1.9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绝缘架空,严禁拖地或任意缠绕在钢筋、钢管上。

六、文明施工管理

分包从进入施工现场开始施工至竣工,从管理层到操作层,全过程各方位都必须按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开展工作。

1、文明施工责任

1.1分包项目经理为本施工专业文明施工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1.2分包设文明施工检查员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并将文名师公检查员名单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备案。

1.3分包文明施工工作的保证项目:

1.3.1无因工死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1.3.2无重大违法犯罪事件;

1.3.3无严重污染扰民;

1.3.4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

1.3.5现场管理中的工完场清等工作;

1.3.6符合中建一局集团CI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要求。

2、场容和料具管理

a、工地主要环形道路作硬化处理,道路畅通。

b、温暖季节有绿化布置。

c、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

d、有材料进料计划,有材料进出场查验制度和必要的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e、现场内机具、架料及各种施工用材料按平面布置图放置并且堆码整齐,并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帐物相符,做到杂物及时清理,工完场清。

f、按中建一局环境管理及其程序文件要求,设置封闭分类废弃物堆放场所,做到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分开;可再利用、不可再利用垃圾分开;有毒有害与无毒无害垃圾分开;悬挂标示及时回收和清运,建立垃圾销纳处理纪录。

(垃圾销纳单位应有相关资质)。

g、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合理使用材料和能源。

h、现场照明灯具不得照射周围建筑,防止光污染。

3、防止大气污染

3.1一般扬尘源:

施工机械产运土方、现场土方堆放、裸露的地表、易飞扬材料的搬运或堆放、车轮携带物污染路面、现场搅拌站、作业面及外脚手架、现场垃圾站、特殊施工工艺。

3.2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

①土方铲、运、卸等环节设置专人淋水降尘;如现场需要堆放土方时,应采取覆盖、表面临时固化、及时淋水降尘措施等。

②施工现场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置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部位进行及时洒水降尘。

③现场道路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并及时浇水防止扬尘,未硬化部位可视具体情况进行临时绿化处理或指派专人洒水降尘。

④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⑤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cm;装载建筑渣土或其它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并指定专人清扫路面。

⑥施工现场搅拌站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降尘)装置(如安装喷淋装置),搅拌站必须进行封闭处理。

⑦施工现场使用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应设置在封闭库房内,如露天堆放应严密遮盖,减少扬尘;大风时禁止易飞扬材料的搬运、拌制作业。

⑧脚手架的周边应进行封闭措施,并及时进行清洁处理。

⑨施工现场的垃圾站必须进行封闭处理,并及时清理。

4、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4.1土方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土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建设完毕。

2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保教育。

3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

4.2结构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尽量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保养;振捣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要防止振捣棒空转。

2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

3使用电锯锯模板、切钢管时,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

4.3装修阶段噪声控制措施:

1尽量先封闭周围,然后装修内部;设立石材加工切割厂房,且有防尘降噪设施;

2使用电锤时,及时在各零部件间注油。

4.4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机械噪声。

4.5施工现场木工棚做好封闭处理,防止噪声扩散。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才能进场施工。

二、由分包单位负责统一组织管理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指挥。

三、总包单位要负责建立起有各分包单位参加的安全组织机构。

分包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单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建立起自己的安全监督机构,各分包单位要设二名专职安全员制定明确的分区、分单位(分包)的安全责任制度,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班组要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工作。

四、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一表二规”,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

五、执行《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

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工人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对不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具和不按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总包单位有权强行搭设,所有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包括总包,分包在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各单位除了要坚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外,还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一些检查。

包括巡回检查、达标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百日无事故检查等,有些检查也可结合进行。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要有领导干部、技术干部、安全员参加,检查后要认真进行讲评,使每次检查都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四、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该是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

(2)查教育,对干部、工人和民工的教育,在时间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工地各方面是否还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

如果检查需要还可以增加内容,也可以有所侧重。

五、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

六、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

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通知单,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

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

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说明、有审批。

三、必须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四、严格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述、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详细交底,并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地负责人、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帮助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3、区域工经理要对分承包商工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分承包商的工队长在安排班组长工作前,都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几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5、各级书面的交底,要有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交底鼠药案单位工程归放在一起,一便备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所有进入本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并经考试合格后办理“中建一局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方可上岗。

凡无证者视为违章作业。

2、对全体工人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和法制教育。

坚持每天上岗前的安全讲话,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每周星期一的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教育内容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认真搞好活动记录。

3、对改变工种、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必须按规定进行新工种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

技术简单的工程,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技术复杂的工程,教育后要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4、在安全操作规程的改变,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仪器、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重大事故的发生,不安全因素的出现等情况下,必须及时向有关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5、对从事特种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工、机械操作工、爆破工、塔司、机动车驾驶、锅炉司炉等,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对他们都要进行复审,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是企业工人队伍的骨干力量,从事的工作,大都要求技术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不安全操作,不只是造成本人的不安全,同时也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因此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根据合肥市和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特制定合肥大剧院工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对进入本项目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在安全部备案。

1、凡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在安全部备案。

2、凡从事特种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疾病,器质性心脏病,包括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

血压超过160/90毫米汞柱,低于85/56毫米汞柱。

精神病、癫病、耳全聋及发音不清者、色盲、双眼视力低于0.4矫正视力不足0.7、支气管哮喘等。

二、管理职责

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安全资格审查,人员进场教育,以及对特种作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建立特种作业管理台帐。

三、管理内容与基本要求

1、所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自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复审,不合格收缴操作证。

2、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转场施工时,必须按规定重新进行进场教育及交底。

(3)特种作业人员从事施工作业时,必须由工长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签字手续。

3、现场监督

(1)特种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合肥市、集团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并接受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监督。

(2)特种作业人员出现违章作业行为时,现场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均有责任和义务予以制止。

现场安全员有权责令其纠正违章,在其证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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