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2455658 上传时间:2023-05-03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3.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docx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职称工作已经建立起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调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统一管理资格,单位自行聘任职务的原则,全市建立统一的社会评价机构,实施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评审(考试)工作。

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负责组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建立评委会委员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具体负责评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技术资格是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标准条件,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实行社会化评价,属社会公认的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

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服务,现将评审政策、报评程序、材料规范等编印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供大家使用。

有关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更详细内容请查询大连人事编制网(http:

)、大连人才网(http:

www.dl—)。

一、评审政策

(一)正常参评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

根据国家颁布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大部分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对学历、资历的要求如下表:

员级

助理级

中级

副高级

正高级

博士

毕业

毕业后(确定)

从事中级工作2年以上

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硕士

毕业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确定)

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研究生班毕业

毕业后(确定)

从事助理级工作3年以上

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本科

毕业

见习一

年期满

(确定)

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从事中级工作5年以上

从事副高级工作5年以上

专科

毕业

见习一

年期满(确定)

任员级2年以上

(确定)

从事助理级工作4年以上

中专

毕业

见习一

年期满

(确定)

从事员级工作4年以上

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通过考核确定取得表中括号内特别注明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生考核确定至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卫生系列中级(含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一律参加全国考试取得。

国家承认学历的“五大”毕业生,不执行考核确定政策,一律参加评审或考试。

2003年以后入学取得的《专业证书》不按照学历对待。

学历、资历的年限均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12月31日)。

(二)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学识水平的要求

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应具备本专业《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

工作业绩、业务能力主要通过主持或参与业务(技术)工作项目、解决技术难题、科技攻关、获得的奖励、创造的经济效益、指导下级职务人员工作等方面体现;学识水平主要是通过发表论文、出版著作、制订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撰写技术报告等方面体现。

对论文(著作)的具体要求是:

1、论文(著作)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著述(需有国家正式刊号);

2、增刊或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不按正式发表论文对待。

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职称时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三)外语的要求

1、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应通过外语相应级别考试,分A、B、C三个级别。

根据辽人(1995)69号文件规定:

A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副高级以上,其它系列申报正高级,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

B级适用于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系列申报中级及其它未列系列申报副高级的人员。

C级适用于其它未列系列中级和有外语要求的助理级申报人员。

根据辽人发【2007】11号文件规定:

申报下列十二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各专业技术职务条例要求的职称外语水平。

(1)高等学校教师(含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列;

(2)实验系列;

(3)中专教师系列(含干部培训、市级干部学校)系列;

(4)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5)社会科学研究系列;

(6)工程系列;

(7)农业系列;

(8)卫生(西医药)系列;

(9)经济系列;

(10)会计系列;

(11)统计系列;

(12)审计系列。

申报下列十五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1)卫生(中医药)系列;

(2)档案系列;

(3)图书资料系列;

(4)文物博物系列;

(5)群众文化系列;

(6)新闻系列;

(7)出版系列;

(8)中小学教师系列;

(9)技工学校教师系列;

(10)艺术(含美术、作家)系列;

(11)播音系列;

(12)工艺美术系列;

(13)体育教练员(副高)系列;

(14)律师系列;

(15)翻译(第二外语)系列。

所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考试,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

对在晋升职称时外语不作为必备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时,根据其外语水平,给予一定比例的分数,并适当提高权重计入评审总分。

符合下列条件外语可以免试

1、经省、市人事部门确认,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在国外学习进修满一年以上的;

(2)具有博士学位的;

(3)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晋升非外语专业职称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要再次参加同级别考试的;

(5)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的;

(6)参加国家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到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的;

2、经省、市人事部门确认,符合下列有关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1)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和省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地质、测绘、勘探、道路施工、渔业捕捞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

(4)在县(包括旅顺口区、金州区)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

(5)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

外语免考的人员,应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免考证明》。

《免考证明》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小学教师除外),均应取得国家或省市规定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科目或级别的考试合格证书。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省市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考试合格证书;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科目(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省市计算机应用能力中初级的考试合格证书。

其中:

送省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国家、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免试:

1、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农村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辽人发[2004]5号文件规定取得申报级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者,在晋升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不包括向国家相关部门推荐委托评审人员)。

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在晋升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自动失效。

(五)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可破格申报评审。

具体破格条件按辽人发[1998]13号和辽人发[1999]39号文件规定执行(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的要求)。

辽人发[1998]13号文件规定:

经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及获奖著作只算一项),可破格申报评审: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主持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由同行权威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五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至少要有三篇);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

2、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主持参与省、部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由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四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一部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史类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须由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上述的破格条件,适用于研究类和技术类的职称系列,比如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系列等,而社会科学类职称系列,如新闻、出版、艺术等系列的破格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条件的通知》(辽人发[1999]39号件)办理。

辽人发[1999]39号件规定:

(1)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李四光奖、金锤奖、银锤奖,中国科协青年科技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省以上优秀教师称号,全国理论讨论会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全国党校系统科研奖,中国新闻奖1、2等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家新闻记者、辽宁十佳新闻记者,国家图书奖(正式奖)、韬奋奖(出版)、中国图书奖(编著者),全国美术作品展,群星奖金奖、文化大奖、文化奖(两次以上)、金狮奖、中国京剧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术版论文)学术成果一等奖,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两次以上)。

(2)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获奖项目

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省党校系统科研一等奖(二次以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术版论文)学术成果二等奖,省五个一工程奖,省、部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一等奖,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全国纪念建党周年展、全国建军纪念美展,辽宁新闻一等奖(三次以上),辽宁优秀图书一等奖(三次以上),群星奖银奖、文化奖,省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一等奖、省委、省政府(咨询办、政研室、文明办、办公厅)调研一等奖。

大连市的科技进步奖的奖励等级按低于省、部级相应奖励一个等级对待,如大连市一、二等奖分别相当于省(部)二、三等奖。

获得省优秀新产品奖励的人员,可按照省同一级科学技术奖励对待。

(六)特定人员参评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

1、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在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电子信息技术、光电一体化、生物工程、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工程技术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

申报人员一般应具备国家颁布各专业《试行条例》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和其它任职条件。

但对于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企业经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新技术人员,可不受资历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通过开发、设计、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产品质量或科技水平居全国或全省同行业领先水平,为企业年创造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且科技贡献率在资本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40%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每年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后,年盈利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通过技术联合、吸收等途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研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1项以上,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且科技贡献率在资本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30%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根据市场需要,研制开发出适销对路的高新技术产品,且获得省部级优质产品奖,每年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经济结构调整中,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后,年盈利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通过引进新技术、研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为企业年创造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且科技贡献率在资本增值、效益增加中达到20%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2)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以上,每年为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根据市场需要,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所开发的产品被企业确定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年盈利3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者。

高新技术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参评高新技术专业技术资格时,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和在本企业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以及其它相关原始材料。

外语、计算机可先评后补,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2、在企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在企业工作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级别规定学历和工作年限及《试行条例》规定的其它要求,可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对于有突出贡献和特殊发明创造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原有职称限制,直接申报。

具体条件是: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年创经济效益10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年创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年创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可以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引进的优秀人才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办推荐手续,按现行政策参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从国外、省外引进的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在国内取得学士学位后并在国外进行过一年以上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人员,不受下级专业技术资格限制,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对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4、直接申报人员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或二等两项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教授、研究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二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资格。

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三等奖,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级内额定人员),可以不受学历和原有资格限制,直接申报中级资格。

5、离退休人员

离退休(含国家机关)后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以参加职称评审,评审条件按现行政策掌握。

取得的资格不作为享受工资及其它一切待遇的依据。

二、报评程序

(一)个人申请以及参评材料的准备

专业技术人员在确定自己符合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参评条件后,应向所在单位提出参评申请,同时认真准备下列参评材料。

1、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2份(送省评审的一式3份),其填写按《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填表说明”填写。

若最高学历不是参评资格的有效学历,则应在“说明问题”栏中填写,写明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有效学历是指符合《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与申请参评资格相适应的学历、资历中的最高学历。

2、提交担任现职务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字数要求:

高级3000字左右,中级15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3、《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中,“学历”栏中应填写“有效学历”;如果现有资格是转评的,“现有专业资格及取得时间”栏中的“时间”应填写首次取得同级资格的时间。

4、在高新技术企业、农村工作或属于引进人才的,应分别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后装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在农村工作证明》、《干部调动报告表》(复印件)。

5、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并装订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后面。

6、参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的第二部分(学历资历部分)。

7、参评人员应提交能够真实、充分反映本人担任现职期间业务技术水平的主要业绩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将复印件装订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的第三部分(主要业绩成果部分)。

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装订在第三部分第一页。

提供的工作业绩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

(1)承担重点(重大)工程、农业项目或解决技术项目关键性问题。

要有正式立项、批准手续。

在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解决的问题要有相应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2)掌握本专业国(省)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开创性地提出过本专业的研究、开发方向,取得重要成果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要有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科技部门认定的材料。

(3)在技术引进、改造、推广、应用等方面,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先进水平。

需要有关部门的认证材料。

(4)专业学科带头人由同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加以说明。

(5)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

要提供研究结果、报告,并经市级以上的有关部门认证,提供相关材料。

(6)对获得成果奖(包括星火奖、发明奖等)、专利技术的,在提供奖励证书同时,必须提供相应鉴定报告材料。

(7)对从事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提供图签、图纸目录明细、说明书等原始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工作业绩。

(8)在日常工作中所作的工作,要由单位出具证明。

8、参评人员应提供担任现职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制订并已执行的技术标准(包括企业标准、行业标准、部颁标准、国标)。

装订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的第四部分(主要论文著作部分)。

论文的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刊号、目录和论文内容,著作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书号、目录和著作内容。

9、参评人员专业以外的其它荣誉证书以及其它材料一律装订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的第五部分(其它部分)。

10参评人员应字迹工整地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袋(主卷)》上的内容。

《材料袋》上“专业”栏的填写,应该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与评委会设置的专业(学科)相一致。

1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相片”一律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随主卷附一张照片供验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使用。

12参评人员一律使用省、市统一印制的表格和档案袋。

填报专业可参照《大连市高、中级评委会专业(学科)设置一览表》。

(二)组织审核、推荐

1、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在确定参评人员符合参评条件后,单位负责人在确认参评材料真实性的基础上,在参评材料的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集体获奖项目要提供获奖项目有关资料,以确认其主持人、主要参加者、参加者的身份。

凡未被确认的材料不予受理。

同时,审核参评人员填写的申报“专业”是否正确,审查参评材料是否规范、装订是否整洁。

2、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大连市职称工作“六公开、一监督”的制度要求,所在单位要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资历、论文、专著、业绩、成果等情况通过不同形式与单位群众见面,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透明度。

在群众没有异议后,方可向上级推荐。

并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经单位公示,没有异议”字样。

3、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对参评人员的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贡献大小等,写出翔实的《综合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意见》需要打印。

4、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对应统一,并在各种复印件上加盖审核人印章,审核参评人员的申报“专业”是否正确,在参评材料中所有的“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对所有的参评人员按申报“专业”(评委会设置)进行分类、汇总。

无主管部门且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人员,符合现行职称政策,可按照属地化原则通过单位所在地县(市)、区人事部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评部报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送省评审的,将参评材料报给与省高、中级评委会对口的市直主管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审核无误后统一汇总,并填写《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1式3份),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完备审核、推荐手续后集中统一送省相应的高、中级评委会。

送市评审的,市直主管部门在报送参评材料的同时,报送按不同评委会汇总的软盘,分专业(评委会)、分级别(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打印的《评审人员审核表》(1式2份)。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要求和指定格式,报卷所需的材料袋及各种表格,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印制(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报卷所需表格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

大连市高、中级评委会评审结果将陆续在大连人才网上公示,以便群众监督、查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