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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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doc
河南科技大学文件
河科大学〔2018〕2号签发人:
宋书中
关于印发《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有关单位: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已经2018年1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河南科技大学
2018年1月20日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为完善大学生课外培养体系,探索课外培养的路径和方式,加大课外培养的力度,构建课内课外“双轨并行融合联动”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全面提升学生工作水平,依据《河南科技大学大学生课外培养工作指导纲要》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有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学工干部在课外培养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学院开展课外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学生工作不断创特色、出成效、上水平。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学生工作考核以课外培养工作为核心,坚持学生工作考核与行政目标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日常评定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学院自评与学校考评相结合。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学生工作主要考核各学院在主题教育活动、党团组织活动、文化艺术活动、日常管理活动、困难帮扶活动、学业指导活动、科技创新活动、创业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教育活动等十二个方面开展课外培养的情况,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学生工作处、教务处、保卫处、校团委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每年年底至次年初完成。
五、考核的方式方法
1.考核方式:
学生工作考核采取审阅资料、核实记录、情况咨询、考核评议等方式进行。
2.考核方法:
各学院根据考核指标体系,针对A类指标提出自评意见,提供简要支撑材料;考核组整理B类指标材料,结合各学院提供的A类支撑材料,给各学院确定考核成绩;C类指标由考核工作组研究确定考核成绩。
涉及到有关获奖项目,同时涵盖不同奖励等次时,按最高级别给分,不重复计算。
六、考核的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学院行政目标考核的组成部分。
2.考核进入前8名的学院,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3.考核进入前5名的学院,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行政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学校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考核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学院党委副书记负责本学院考核工作。
2.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做好日常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为考核工作提供依据。
八、考核的相关说明
1.考核成绩正式公布之前,考核工作组向各学院反馈考核情况,如有异议,学院可书面提交意见和情况说明,由考核工作组研究确定。
2.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考核工作的具体部署进行。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考核工作组。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河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1
主题
教育
活动
10分
思想政治主题教育
(4分)
每年参与学校或自行组织思想政治类主题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每次1-2分。
A
国防教育活动
(4分)
学院高度重视军训和征兵工作,组织管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获得军训工作优秀组织单位2分,其余学院1分;
年度征兵工作排第1-8名2分,9-16名1分,其余名次学院0.5分。
B
基础文明主题教育
(2分)
每年参与学校或组织基础文明类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每次0.5分;
各学院划分的基础文明管辖区管理到位,学生车辆停放规范有序0.5-1分。
A
B
2
党团
组织
活动
10分
党团组织建设
(4分)
学院重视学生党员教育,围绕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成效显著的面向全体学生党员的教育活动0-2分;
按照团支部基础团务考核结果:
优秀2分,良好1.5分,其他1分。
A
B
党团特色活动
(2分)
每年有学生党建特色活动,有宣传有报道0.5-1分;
每年有学生共青团工作特色活动,有宣传有报道0.5-1分。
A
党团组织成效
(4分)
学院党团组织活动效果良好:
获得学校党建项目立项2分,在学校“七·一”表彰中有支部荣获“优秀学生党支部”1.5分,其余学院1分;
在学校“五·四”表彰中荣获“五四红旗团委”2分,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1.5分,其余学院1分。
B
3
文化
艺术
活动
9分
文化艺术晚会
(3分)
学院举办有迎新或送毕业生等晚会1-2分;
学院选送节目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型文艺晚会0.5-1分。
A
文化艺术比赛
(2分)
学院举办征文、演讲、辩论、摄影、礼仪、朗诵、主持人、舞蹈等文化艺术类比赛1-2分。
A
文化艺术团队
(2分)
有合唱团、舞蹈团、辩论队、记者团等文化艺术团队0.5-1分;
文化艺术团队活动效果好,影响力大0.5-1分。
A
文化艺术阵地
(2分)
按照学院微信平台考核结果:
第1-8名2分,9-16名1.5分,其余名次学院1分。
B
4
日常
管理
活动
9分
行为教育管理
(2分)
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大学生行为指南》学习活动,在《大学生行为指南》相关制度的考试中,按照平均分数:
90分以上的2分,80分以上的1.5分,其余参与学院1分。
B
纪律教育管理
(2分)
学院开展校规校纪教育,措施得力,形式多样,成效显著1分;
学院有开展校规校纪教育的典型案例1分。
A
激励教育管理
(2分)
在各类奖学金评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1分;
程序规范、组织严密、把关严格、信息准确1分。
B
安全教育管理
(3分)
学院组织安全教育类活动不少于2次,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1分;
学院每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有安全隐患排查台帐1分;
安全稳定防范措施到位,没有安全稳定事件发生;或发生突发事件,学院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处理,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没有造成不良影响1分;处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分。
A
A
B
5
困难
帮扶
活动
9分
经济困难帮扶
(4分)
学院积极动员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助学贷款率评比结果:
第1-8名2分,9-16名1.5分,其余参与学院1分,不参与学院不得分;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无违规操作0-2分。
B
诚信励志教育
(3分)
学院积极参加诚信校园行活动,按照评比结果:
第1-8名2分,9-16名1.5分,其余参与学院1分,不参与学院不得分。
学院每年至少开展1次较大规模的成才励志教育活动1分。
B
A
适应困难帮扶
(2分)
学院认真组织入学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适应困难帮扶1-2分。
A
6
学业
指导
活动
9分
学业导师工作
(3分)
能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足额聘任学业导师1分;
能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考核学业导师1分;
学院有学业导师获得“校级优秀学业导师”荣誉1分。
B
学业指导情况
(3分)
认真开展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业指导活动,获“学业指导优秀组织单位”2分,9-16名1.5分,其余名次学院1分;
积极开展学院特色学业发展指导活动1分。
B
A
学风建设成效
(3分)
认真开展学风建设特色活动,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获“学风建设优秀组织单位”3分,9-16名2分,其余名次学院1分。
B
7
科技
创新
活动
9分
学术交流活动
(2分)
组织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学术研讨活动1分;
开展科技创新类科研成果展示活动1分。
A
科研训练活动
(2分)
学院每年组织学生参与科研训练活动,有制度,有措施1分;
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0%(1分)。
A
科技创新竞赛
(5分)
举办院级的“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0%(0-2分)。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级“挑战杯”、“创青春”竞赛活动,按照评比结果:
挑战杯2分,优胜杯1.5分,组织奖1分,其余参加学院0.5分,不参加不得分;
组织学生参与其他科技创新竞赛0-1分。
A
B
A
8
创业
教育
活动
9分
创业意识开发
(4分)
学院有创业导师团队,有制度,有方案1-2分;
学院通过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等方式开展创业教育、指导学生创业活动1-2分。
A
创业实践活动
(5分)
举办院级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0%(0-3分)。
学院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优秀组织奖2分;有项目进入省赛1.5分;有项目进入校赛决赛1分;不参与不得分。
A
B
9
社会
实践
活动
5分
社会实践成效
(5分)
学院能够组织开展日常社会实践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0-2分;
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团队参加各级各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特色鲜明、效果良好,按照考核结果:
优秀3分,良好2分,其他参与学院1分,不组织团队参与活动不得分。
A
B
10
志愿
服务
活动
5分
志愿服务成效
(5分)
每年学院能够立足校内,组织全院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0-2分;
学院积极组织开展品牌化、多样化志愿服务活动,按照考核结果:
优秀3分,良好2分,其他参与学院1分,无活动项目的不得分。
A
B
11
学生
团体
活动
8分
学生会工作成效
(4分)
学院学生会“四自作用”发挥良好,按照考核结果:
优秀4分,良好2分,其他1分。
B
学生社团活动成效
(4分)
学院支持每个社团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活动0-1分;
学生社团能够在院团委和学生会指导下,自主设计开展各类活动,按照考核结果:
优秀3分,良好2分,其他参与社团1分,无活动开展的不得分。
A
B
12
健康
教育
活动
8分
体育锻炼活动
(3分)
早操组织得力,活动效果好,依据日常检查情况0-1分;
太极拳比赛0-1分;
积极开展“三走”体育锻炼活动0-1分。
B
B
A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分)
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内容丰富1分;
“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获优秀组织单位2分,9-16名1.5分,其余名次学院1分。
A
B
心理问题帮扶
(2分)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1分;
对有心理问题学生有效开展帮扶,建立档案并及时更新1分。
A
其
它
奖
惩
事
项
加分事项
(最高不超过8分)
承办过学生工作部(处)或团委主办的活动加1分。
C
课外培养工作特色品牌通过立项加0.5分。
(累计不超过2分)
C
学工干部或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或评比,获得国家级奖励加1分;获得省级奖励加0.5分。
(累计不超过3分)
C
培育并产生对学校产生较大积极影响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典型,在国家级媒体得到宣传或得到国家级表彰加1分;
在省级媒体得到宣传或得到省级表彰加0.5分。
C
学生工作品牌项目获得国家级荣誉每项加1分;
学生工作品牌项目获得省级荣誉每项加0.5分。
C
减分事项
学生工作出现较大失误,给学院或学生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减2—4分;
C
学生工作被投诉至学校,经查证属实减2—4分;
学生工作被投诉至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各类媒体,经查证属实减5—8分。
C
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减5—8分。
C
发生群体性刑事案件、政治类事件或重大不稳定事件减8-10分。
C
河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2018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