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中分步法的主要特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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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核算中分步法的主要特点

成本核算中分步法的主要特点

发布时间:

2010-9-169:

16:

09  来源:

财会学习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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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每种产品的产成品及各加工步骤的半成品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产品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

  在分步法下,不仅要求计算出每一种最终产成品的成本,而且还要计算出每一加工步骤半成品的成本。

所以不仅对各种产成品要设置明细账,而且对每种产品的各个加工步骤也要分别设置明细账来归集生产费用。

在加工业,通常是将不同的加工步骤分在不同的生产车间来进行,生产步骤一般按车间来划分。

所以分步骤计算成本,一般是按车间设置明细账,分车间来计算成本。

但产品成本计算所划分的生产步骤,也可能与生产工艺上的加工步骤不完全一致,根据实际需要和管理要求,可以将两个或两个以上车间合并在一起计算成本,如果车间很大,在一个车间内也可以分为若干步骤来计算成本。

  2.产品成本计算按期在月末进行

  采用分步法计算产品成本,因为要以产品及所经过的各个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而产品又是大量大批重复生产,每月末都会有大量的完工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每月末都需要计算产品成本。

所以分步法需要在每月月末定期计算产品成本。

  3.每月末需要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在多步骤大量大批生产的情况下,每月末不仅有完工产品,而且一般都会有未完工的在产品。

这样,每月末就需要将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归集的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不仅在最终完工产品中存在分配完工产品与在产品费用问题,而且在每一步骤也需要将本步骤完工的半成品与本步骤的在产品之间进行费用的分配。

  4.在生产的各步骤之间进行成本结转

  在采用分步法并要求分步骤计算半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由于上步骤生产的半成品是下一步骤的加工对象,因此上一步骤生产的半成品成本也要结转到下一生产步骤。

各步骤之间进行成本结转,是分步法的一个重要特点。

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发布时间:

2010-8-208:

50:

37  来源:

中华会计网校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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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成本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即对企业的各项支出、费用进行严格地审核和控制,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来确定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产品成本的构成项目)。

  

(1)直接材料,是指为生产产品而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其中燃料、动力等占用比重大时,也可单独设置项目。

另外如有自制半成品,一般也要单独设置项目。

  

(2)直接人工,是指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费用。

  (3)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如车间主任等)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机物料消耗、办公费、水电费、保险费等。

  2.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各项成本,区分为应当计入本月的产品成本与应当由其他月份产品负担的成本。

  主要注意类似预付保险费等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摊销。

  3.将应计入本月产品的各项生产成本,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每种产品的成本。

  如果同一车间同时生产多种产品时,能按产品区分的材料及人工费则分别核算;不能区分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可按各产品的定额消耗量等对材料进行分配,按定额工时等对人工费进行分配。

  4.对于月末未全部完工的产品,要将该种产品的生产费用(月初在产品生产费用与本月生产费用之和),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的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以下6种: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3)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4)约当产量比例法;

  其基本做法是:

  第一步,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率(完工程度)

  第二步,计算费用分配率(即每件完工产品应分配的费用)。

  费用分配率(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产量+月末在产品约当量)

  第三步,求出完工产品的成本。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数量×费用分配率

  第四步,求出在产品的成本。

  月末在产品成本=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费用分配率=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成本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6)定额比例法。

比较与应用三种成本核算方法

发布时间:

2010-4-1210:

12:

37  来源:

论文天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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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成本核算方法也在不断地发展。

文章对比了制造成本法、作业成本法和资源消耗会计三种方法在成本核算上的特点、优势、存在的问题‚并通过举例进行论证、评价、分析‚揭示了成本核算方法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制造成本法‚作业成本法‚资源消耗会计‚成本核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成熟‚竞争愈发激烈‚企业要想获得和保持持久竞争优势‚成本信息的有效性和相关性不可忽视。

而成本核算是企业获得成本信息最重要的手段‚因此‚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非常重要。

本文就我国目前采用的制造成本法、西方广泛采用的作业成本法‚以及成本会计的新发展——资源消耗会计的理论与应用作一比较和分析。

  一、制造成本法

  

(一)制造成本法的核算特点

  制造成本法是制造企业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该核算方法将企业一定期间的费用划分为为产品生产而发生的生产费用和与产品生产过程无关的期间费用两部分。

只有生产费用才能最终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而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与当期产品成本的计算无关。

  1.核算内容。

制造成本法将企业的制造成本划分为三个基本制造成本项目:

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当然‚在企业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增加成本项目‚例如‚废品产生较多的企业‚可以增加“废品损失”成本项目;燃料消耗较多的企业‚可以增加“燃料”成本项目等等。

制造成本法在核算时‚主要是将企业的生产费用划分为料、工、费三个基本的成本项目‚然后进行核算‚继而计算出产品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

  2.核算方法。

制造成本法的核算方法包含三种基本的成本计算方法‚即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这三种基本成本计算方法在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以及期末生产费用的分配上各有不同。

因此‚不同的企业‚其生产特点不同‚生产工艺和生产组织的差别导致了企业在采用制造成本法进行成本核算时‚选择成本计算方法的不同。

  3.核算过程。

成本核算过程‚也称成本核算流程‚即从费用的发生到产品成本的得出这一过程的核算。

一般说来‚制造成本法下‚无论是哪一种成本计算方法‚其核算过程都应该是类似的。

生产费用可以分为为直接计入的生产费用和间接计入的生产费用两种。

在成本项目中‚如果可以辨清某项费用的发生是专属于某一个成本计算对象‚那么这项费用即属于直接计入该成本计算对象的生产费用;反之‚则是间接计入的生产费用‚需要采用相应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产品生产成本中。

计入某一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计入费用和间接计入费用之和便是该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

  

(二)制造成本法成本核算的弊端

  1.制造费用的核算。

采用制造成本法核算成本时‚制造费用的分配方法有生产工时比例分配法、机器工时比例分配法、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法等。

制造费用属于企业的间接费用‚按照基本生产车间来归集‚并于期末分配至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

在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里‚直接人工所占的比重较大‚制造费用占的比重较小‚因而用上述分配方法来分配制造费用‚即便有不合理之处‚但因为比重较小‚通常也不会严重扭曲产品成本;又因为该方法的简便易行‚被多数制造业企业乐于采用。

但是‚在先进制造环境下‚大量人工被机器取代‚制造费用大比例上升。

据调查‚70年前的间接费用仅为直接人工成本的50%~60%‚而现今该比例提高到了400%~500%;在制造成本法正适用时‚直接人工成本占产品成本的40%~50%‚而现今该比例不到10%。

产品成本结构如此重大的变化‚使得传统的“数量基础成本计算”(如以工时、机时为基础的成本分摊方法)不能准确分配制造费用‚导致不同产品之间的“成本转移”‚继而影响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不能为企业决策和控制提供正确有用的成本会计信息。

  2.期间费用的核算。

制造成本法下‚只有生产费用才能最终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但是‚有些期间费用虽然不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但却与产品成本有着密切联系。

例如‚在高新技术发展较快的前提下‚产品投产前的研发费用增加较多‚但是这部分费用不属于生产费用‚制造成本法没有将其计入产品生产成本‚而是计入了期间费用‚从产品成本中剔除出去‚不利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准确计算。

同时对于配送、顾客服务等与产品定价有关的成本也不包括在成本的范畴内‚容易误导定价决策。

  3.人工费用的核算。

制造成本法下‚成本项目中所致的人工费用的核算包含两部分:

直接人工费用(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和福利费)、计入制造费用的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

不包括研究开发、设计等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也不包括员工招聘、培训等支出‚而这些人工费用也是与产品成本密切相关的‚人工费用核算内容的不准确性会导致产品成本计算的不准确。

  随着经济的发展‚制造业企业在经营、技术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意味着一度曾与多数制造企业相适应的成本核算方法——制造成本法需要有新的发展‚或者需要有新的方法来替代他。

而这时‚作业成本法应运而生。

  二、作业成本法

  

(一)作业成本法的产生

  由上所述‚由于种种弊端的存在‚使得传统的制造成本法难以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成本信息。

因此‚需要构建一个新的成本管理模式与之相适应。

基于这种要求‚1971年‚美国会计学者斯托布斯博士出版了具有重大影响的《作业成本计算和投入产出会计》一书‚揭开了全面研究的新的成本会计管理模式的序幕。

后来世界各国学者开始关注并研究这一新的成本计算方法。

其中美国哈佛大学青年学者罗宾·库伯(RobinCOOper)和罗伯特·卡普兰(RobertKaplan)率先把这种成本计算方法于1988年简称为ABC(Aetivity-basedCosting)‚从此作业成本法被应用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先进企业‚其理论日臻成熟。

  

(二)作业成本法的核算特点

  作业成本法是以作业为核算对象‚核算各个作业所耗的生产资源‚计算出各个作业的成本‚然后按各最终产品所耗用的作业数量将各作业的成本分配计入各最终产品‚从而计算出各种最终产品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

  1.核算内容。

在作业成本计算法下‚产品成本不是制造成本‚而是完全成本‚对于某一个制造中心而言‚所有的费用只要是合理的、有效的‚都是对最终产出有益的费用‚因而都应计入产品成本。

作业成本法强调费用支出的因果‚而不论其是否与生产过程直接有关。

  2.核算方法。

作业成本法认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是由一系列作业活动组成‚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

作业成本法的成本核算对象是各个作业‚核算各个作业所耗的生产资源‚计算出各个作业的成本‚然后按各最终产品所耗用的作业数量将各作业的成本分配计入各最终产品‚从而计算出各种最终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3.核算流程。

作业成本法是以“成本动因”理论为基本依据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关键是要确认产生作业的成本动因‚并使产出物和投入之间建立因果关系。

在计算产品成本时‚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产品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将着眼点从传统的“产品”转移到“作业”上。

因此‚作业成本法应用于成本计算的流程基本为:

以作业为核算对象‚首先根据资源动因将资源费用分配到作业‚再由作业动因追踪到产品‚最终得出产品成本。

  作业成本法的应用‚拓宽了成本计算的范围‚并且在费用分配时‚将单一标准的分配基础改为按成本动因的多标准分配‚排除了人为设定的分配标准的不合理性对成本计算的影响‚提高了成本计算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因此‚企业管理者更倾向于采用作业成本法提供的成本信息。

但是随着作业成本法的深入应用‚其弊端也一一显现。

比较与应用三种成本核算方法

发布时间:

2010-4-1210:

12:

37  来源:

论文天下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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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作业成本法成本核算的弊端

  1.操作性差。

采用作业成本法核算成本的重大缺陷是操作性差。

表现为:

首先工作量太大。

最初推出作业成本法时‚它主要用于单部门和区域的成本核算、分析‚这种简单环境下‚作业成本法的效果特别显著‚但是如果要大范围地推行这种方法‚工作量就会很大。

其次‚获取作业成本法核算所需的成本资料有困难。

传统会计信息系统下按照部门来归集和分配各项费用;而作业成本法应用时则根据作业耗费资源的情况、跨越了传统的部门来确定成本。

因此‚企业要采用此方法‚势必要进行会计系统的再造‚其成本较高。

  2.核算中作业划分的难题。

首先‚传统作业成本法下‚对作业的划分是按成本驱动因素为标准来划分的‚而成本驱动因素的确定则以因果关系为主‚对于一些存在但没有表现出明确的因果关系的因素会被忽略‚这必然导致一些作业的划分不能够准确反映真实情况。

其次‚在传统作业成本法下‚作业的划分无既定标准依据‚只能依据经验进行‚对于未来的作业‚如果遇到新情况可能会考虑不周全。

在当前订单式生产成为趋势的形势下‚若是仍按传统作业成本法进行作业划分‚就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将作业划分准确‚不但会增加许多工作量‚其效果也无法保证。

  3.核算过程中的问题。

作业成本法是基于作业来分配费用的‚所消耗资源的费用首先是被归集到作业中‚然后再分配到产品成本中。

但是‚作业成本法下成本中心可能只存在一个成本动因‚也可能有两个或多个成本动因‚因此会产生多个产出计量单位。

在将成本中心的费用分配到作业中时‚就会存在这样的问题:

由于多个产出计量单位的存在‚作业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具有不同的计量单位‚将成本归集到作业时难以准确计量资源消耗的数量‚仅限静态的货币指标‚所以难于清晰地反映资源消耗情况‚不能动态地强化成本管理‚会影响最终产品成本计算和分配的正确性。

  鉴于作业成本法以上所述的在成本核算中的局限性‚需要积极地寻求解决方案。

资源消耗会计就是对作业成本法的延伸与改进。

  三、资源消耗会计

  资源消耗会计(ResourceConsumptionAccounting‚缩写RCA)是于2002年开始在美国推出的一种新的成本会计方法;是一种总括的、能动而综合的成本会计系统;是将德国弹性边际成本法(GPK)与作业成本法有机结合的产物(Clinton、Keys‚2002)。

  

(一)资源消耗会计的核算特点

  1.核算对象。

资源消耗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是资源。

资源消耗会计认为企业存在服务于其他资源的资源‚因此‚核算对象不仅包括为作业提供服务的资源‚还包括资源自身消耗的资源‚即资源交互消耗产生的成本。

这样才能完整地反映资源消耗过程‚从而准确地计算资源成本。

  2.核算方法与核算过程。

采用资源消耗会计法在核算成本时‚首先根据资源动因划分资源结集点。

资源动因由“资源→作业”和“资源→资源”的因果关系共同确定‚其中包括“资源→作业”的直接分配资源动因以及“资源→资源”的交互分配资源动因。

根据资源动因划分后的资源结集点相当于美国成本会计中称为“成本中心”的一个单位‚这个单位所有发生的成本(资源消耗)均在此结集‚结集后的产出数量称为资源产出量。

因为细分以后每个结集点都只有一个“动因”、一个成本对象‚因此一个资源结集点只有一个产出的计量单位。

然后将结集点的资源消耗分配计入所划分的作业中。

最后再计入产品成本中。

因此‚资源消耗会计的核算过程为:

资源结集点—作业—产品。

其中‚资源结集点的划分依据为资源动因‚作业的划分依据为成本动因。

在资源结集点的资源向作业分配的过程中‚采用的是非货币的量化指标‚在由作业向产品分配计算成本时才同时使用了货币指标和量化指标。

即产出的量化计量过程与货币计算过程相分离‚这一分离充分地体现了资源消耗与成本核算之间的关系:

资源消耗是成本核算的前提‚成本核算是资源消耗的货币表现。

  

(二)资源消耗会计核算成本的优势简述

  上述对资源消耗会计在成本核算中的特点可以看到‚该种方法是将德国弹性边际成本法(GPK)与美国作业成本法(ABC)相结合‚取长补短‚较好地解决了作业成本法中的种种弊端、问题。

因而成为成本核算的发展趋势。

  四、三种方法在成本核算应用中的分析

  通过三种方法在成本核算中的应用‚可以发现:

制造成本法中‚生产区域归集的四个费用项目均属于间接计入费用‚在分配时‚首先成本计算对象就是产品的品种‚其次费用的分配标准是单的—生产工时;作业成本法中‚首先根据成本动因划分作业‚然后将生产区域的资源消耗分配至各项作业‚再根据各不同产品消耗作业的情况‚将各项作业分配所得的资源消耗分配给各不同产品‚在这儿‚资源的消耗仅以货币计量。

资源消耗会计下‚首先根据资源动因划分资源结集点‚将生产区域归集的费用分配至不同的结集点‚每个结集点的成本动因只有一个‚然后将资源结集点的产出分配给不同的作业‚再由作业消耗的资源分配给各不同的产品。

  在应用三种不同的核算方法计算产品成本时‚制造成本法分配间接费用时受分配标准的影响是很大的‚而该方法在选择费用分配标准时是单一的、不科学的‚会影响到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作业成本法以作业为核心‚每项作业可能会有两个或以上的成本动因‚因而会有不同的产出单位‚但是作业成本法未加考虑‚如上例‚在确定作业点分配的费用时‚不划分人工工时与机械小时‚统一分配‚一方面不能得到非货币计量的信息;另外一方面也影响了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而资源消耗会计根据因果关系以资源为焦点进行成本的归属‚即依据资源向成本对象分配成本‚为企业提供准确的货币和非货币计量信息‚并且企业可以资源结集点为中心‚进行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反馈及成本预算‚是一个全面的成本管理系统。

当然‚一种新事物的出现一定会有它的缺陷‚在实践中‚还有待检验和不断地完善。

存货现行核算与计价方法及经典案例解析

发布时间:

2010-3-2416:

14:

37  来源:

《财会通讯》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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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会计准则》将存货定义为: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在存货的确认和计量时,存在材料已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采购业务的情况。

其处理方法为于当月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值,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账凭证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

  [例1]某企业购入材料一批价款20000元,材料已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假定税率为17%。

月末按照暂估价入账,假设暂估价为18000元。

有关会计分录为:

  借:

原材料  18000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8000

  下月初用红字将上述分录原账冲回

  借:

原材料  18000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8000

  收到有关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

  借:

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

银行存款  23400

  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存在本月购入的原材料已经入库但结算凭证未到,而且下月该材料的购货凭证由于某种原因仍未到。

根据该处理原则,不论下月结算凭证是否到达均应在下月初用红字冲销。

这样就会使企业已经拥有一批原材料,但会计账面上没有相应反映。

也可能是这部分原材料已经投入生产计入生产成本而结算凭证仍未到。

这样既给会计人员进行当月成本核算造成阻碍也会导致账实不符,违反了会计基本准则。

如果企业按计划成本法对存货进行计价,则该业务的处理方法为:

按该材料计划成本入账,并在计算材料成本差异时,对暂估入账部分不并入计算材料成本差异。

  [例2]某企业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

某月份该企业发生的材料采购业务如下:

  

(1)2日购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价款为8000元,增值税额1360元,结算凭证已到,货款通过银行支付。

材料已验收入库。

该批材料计划成本为7000元。

  借:

材料采购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

    贷:

银行存款  9360

  

(2)5日购入材料一批,材料已到并已验收入库,但发票等结算凭证尚未收到,货款尚未支付。

该批材料计划成本5000元。

  借:

原材料  5000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000

  下月初用红字冲回上述分录:

  借:

原材料 5000

    贷:

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000

  收到有关发票等结算凭证并支付货款时按正常程序记账。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00元,增值税额为1020元。

  借:

材料采购  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0

    贷:

银行存款  7020

  (3)5日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

计划成本为9000元。

  借:

材料采购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

银行存款  11700

  月末,汇总本月已付款或已开汇票的入库材料计划成本为16000元(7000+9000),材料成本差异额为2000元(18000-16000)(超支额)。

  借:

原材料  16000

    贷:

材料采购  16000

  借:

材料成本差异  2000

    贷:

材料采购  2000

  该处理方法对经济业务不多、发生原材料已到但结算凭证未到情况较少的企业较为简单,符合重要性原则。

但对大规模制造性企业,由于经济业务繁多,经常会发生原材料已到但结算凭证未到的情况,如果当月不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就可能高估或低估当月生产成本,甚至造成企业决策失误。

当上述原材料于某月集中收到结算凭证时,又会对该月材料成本差异造成显著影响,导致计算该月生产成本时发生差异,显然有悖于企业要求精确核算成本的要求。

  基于上述缺陷,笔者认为应设置专门账户或二级科目对原材料已入库而结算凭证未到的业务进行核算,且在入库时对该原材料实施集中管理。

如果企业未实施计划成本法,可按暂估价值入账。

待收到结算凭证当月做相同分录并用红字冲销,再按正常程序进行处理,保证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如果企业实行计划成本法,收到原材料当月应按购入原材料合同价格入账,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待月末按计划成本法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将该原材料一并按计划成本结转,计算材料成本差异,借记“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采购”,而在收到结算凭证当月,做相同分录用红字冲销,再按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若该原材料已计算过材料成本差异,当月不再重复计算,避免当月生产成本的误记,利于企业进行成本核算

建立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四项原则

发布时间:

2009-4-149:

56:

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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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笔者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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