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新冠肺炎防治规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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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肺炎防治规范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坚决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完善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持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的能力,必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坚决做好常态化防控工作联系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

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内防反弹、外防输出、严防输入”工作,更加注重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健全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

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和家庭责任,防止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和扩散。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防控屏障机制

  1.持续开展宣传教育。

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引导公众树牢“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机制。

  2.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将预防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农贸市场和小区(村庄)居民点等重点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做好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保洁消毒工作,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3.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指导。

卫生院和各行管部门要根据疫情特点,加强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防控指导,科学规范公众防控行为,构建完备完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二)强基层建基础,健全社区(村)联动机制

  1.充实社区防控力量。

选优配强基层各村、社区工作者队伍。

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工作者、医务人员、民警、物业管理员、志愿者、各类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队伍。

强化区、镇、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在基层党组织的指挥调度下,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2.精准实施小区管控。

各村、社区要加强小区防控工作巡查督导,持续做好政策宣传、防控指导和问题督促整改工作,切实守好社区(村)第一道防线。

重点加强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弃管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集体宿舍、出租房屋等区域的管控。

并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管控措施。

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机制。

  3.强化网格化管理。

充分利用健康码,将疫情防控纳入网格化管理重点内容,做好社区人员信息采集、疫情防控排查和疫情信息宣传,加强对发热人员、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者、生活困难群众、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管理,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确保信息收集高效精准,重点人员管控有力有序。

提高网格员信息采集和疫情排查针对性、精确性。

  (三)充分发挥各“哨点”作用

  1.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的“哨点”作用

  一是强化预检分诊制度和发热门诊闭环管理。

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

发热门诊不得拒绝接收发热病人就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发挥医院预警、示警、报警的“哨卡”作用。

发热门诊要严格执行扫“吉祥码”、接诊、筛查、转诊流程,对进入发热门诊后的发热患者,实施核酸、抗体、CT、血项等4个项目快速筛查,严格做好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开通检测“绿色通道”,确保6到12小时内反馈实验室检测结果,做到发热患者早排查、早诊断。

对于应进行核酸检测而拒绝检测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有关人员信息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通患者对症治疗、疑似患者隔离留观、确诊患者及时转运。

同时,对发热患者要同步建立报告的闭环管理,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同步开展疫情报告和流调的闭环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病例排除标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疑似病例,由接诊医疗机构直接将其诊断为确诊病例,不再进行核酸复核检测,并于2小时内在网络系统完成信息上报或订正,确诊病例情况同时上报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住院患和陪护人员必须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医疗机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各级各类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发热病人,禁止收治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引导发热患者首选设置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同时要做到“哨点”哨兵作用,要登记患者信息,将可疑患者信息立即报送至卫生院,由卫生院安排专人专车,转运发热患者至辖区发热门诊就诊,经检查排除发热患者感染新冠病毒后,方可转回基层机构进行治疗,做好闭环管理。

  三是加强院感防控和医务人员防护。

严格落实院感预防控制度,医院发热门诊、传染病区规范设置清洁区、污染区、半污染区和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普通门急诊落实“双分诊、双缓冲”规定。

加强院内感染监测,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强化病区通风消毒,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在做好医务人员核酸筛查的基础上,落实陪护人员、工勤人员核酸筛查。

  2.充分发挥药店的“哨点”作用

  根据风险等级和省市区要求调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防控管理工作机制。

药店销售此类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实名记制度。

对购药人员实行扫码、测温,询问药品实际使用者是否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引导药品实际使用者到发热门诊就医。

疑似异常人员登记信息要立即上报到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信息进行核实,对于确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发热药品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3.充分发挥交通卡点的“哨点”作用

  公路进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对进入镇人员按既有分工严格落实“查验是否佩戴口罩+测温+扫‘吉祥码’+查验身份证+问询是否自境外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查验任务。

对于来自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到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形成交通卡点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4.充分发挥单位、学校、社区、公共场所入门扫码、测温“哨点”作用

  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机构、单位要坚持做好职工、学生、看护对象健康管理,发现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及时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社区、公共场所要严格实施扫码、验码和测量体温等措施,严禁“只扫码不验码”和“虚晃一枪”的测温方式。

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尽快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立即上报属地疾控机构,由疾控机构核实后通报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引导其去发热门诊就诊;各级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各村、社区要督促、追踪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卫生院要确认相关人员是否进行核酸检测,要将未检测入员报告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四)坚持突出重点,狠抓防控措施落实

  1.做好重点场所防控。

根据疫情变化调整公共场所是否关闭的管控措施,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要有序开放商场、超市、宾馆、餐馆等场所;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公园、旅游景点、运动场所;可举办各类必要的会议、会展活动等。

  2.强化重点机构防控。

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福利院、封闭式管理,并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新进入人员一律先进行核酸检测,并查验14天内旅居史和接触史,14天内有出市行程史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待隔离14天后方可进入。

探视人员要采取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采取视频等非接触方式探视。

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服务机构的,不得超出医疗许可服务范围对外服务。

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或与养老机构毗邻的,应按照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开展交叉感染评估,评估有风险的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突出重点人群防控。

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医务人员、严重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等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帮扶救助,发现发热人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

  4.加强校园(幼儿园)防控。

进一步强化校园防控工作机制。

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展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

明确学校(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的监控和报告工作,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要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形成每所学校(幼儿园)配1名校医,1名校医和1名社区全科医生、1名疾控人员的“1+2”防控协作机制。

完善一所医疗机构包保一所学校的一对一工作机制。

教职员工和学生无特殊原因,尽量减少跨市外出。

  5.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落实入境人员信息“推送一排查-核实一反馈-确认”的信息闭环的工作机制和境外来人员“专人专车转运一集中隔离一社区防控”全流程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境外来镇的管理。

入境人员一律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8天,5次核酸检测,同时一律纳入社区(村)防控体系。

  (五)坚持常备不懈,果断处置突发疫情

  1.加强监测预警机制建设。

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整合疾控、医疗、医保、药监监测信息,完善预警机制,明确预警指标、程序、等级和方式,建立高度敏感的新冠肺炎常年监测预警系统。

落实社区、单位、公共场所、交通等对体温异常等症状的监测与报告。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筛查和调查处置能力。

  2.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建设。

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聚集性病例后,成员单位应立即组织全方位无条件配合疫情处置工作;卫生院和派出所应在24小时内完成流调、疫点封控等工作;卫生院会同各村、社区、交通部门负责转运病人,对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治疗或集中医学观察。

加强疫情关联地区的联防联控,对外地通报协查的传染源及密切接触者就地严格管理。

  3.精准有力处置。

坚持早、小、严、实和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迅速确定疫点、疫区及波及范围和人群,实施严格封控管理,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行区域划分。

落实各项必要的管控措施。

  (六)坚持严格检测筛查,加强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1.扩大核酸筛查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经费及政策保障,进一步加大核酸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能检尽检。

根据疫情适时调整筛查范围。

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日梳理、汇总、分析辖区发热、有呼吸道可疑症状患者信息,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和健康监测。

从发现上述“应检尽检”人员开始,到核酸结果确认之前,上述人员所在的社区(村)或隔离场所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2.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要严格日常监管,确保检测质量,优化服务、提高效率。

卫生院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人员操作的规范性。

核酸和血清检测等数据,要及时归集上报。

  3.严格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落实无症状感染者报告、流调和管理,分析感染来源,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筛查和医学观察。

对无症状感染者要在进行核酸检测的基础上,开展抗体、CT、血项检查。

无症状感染者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临床表现,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确诊后及时订正疫情报告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应开展核酸检测。

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做好追踪、随访和健康管理。

并及时纳入健康码管理,实现数据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四方防控责任

  1.落实属地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2.落实部门和行业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强化行业、系统管理,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

继续加强联防联控、统筹调度,强化对基层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3.落实企事业单位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员工宣传教育和健康监测,按照相关防控指引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4.落实个人和家庭责任。

个人和家庭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防控义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患者或疑似患者及时报告,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强化督查问责。

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纪律要求,压实四方责任。

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求实效、欺上瞒下等严重影响防控工作的,要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暗访,督促重点部位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哨点”的敏感性,坚决防止因“哨兵”失效、“关口”失守而造成疫情扩散。

  

(二)坚持依法科学防控

  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完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流程。

要强化监督,严格执行纪律。

卫生院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疫情瞒报、迟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机制。

各部门要坚持把应急演练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对本单位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进行多次演练,不断细化、完善,使其更能够迅速提高疫情防控队伍实战能力,以应对突发疫情变化。

组织开展疫情应急演练对于提高应对突发疫情决策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存在的短板漏洞,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卫生部门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着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精准防控机制。

改革完善疾控体系,创新医防协同模式,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

加强卫生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

健全完善药品、医用防护用品、医疗设备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投入保障、应急医疗保障,确保全镇公共卫生安全。

  3.各成员部门要完善本单位的工作机制。

细化责任分工和防控措施,定人定责。

同时要妥善防范化解各方矛盾。

着眼整体和全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人员、困难群体、困难企业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化解矛盾问题,确保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每一位医务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医院生存发展以及医务人员的自身安全的需要。

因此,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医院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它不只是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工作职责,而是涉及多学科及全体医务人员的系统工程。

  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山市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及广西新出台的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修订完善本院医院感染质量管理控制实施方案。

医院感染管理科具体负责对修订的方案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点仍以医院感染病例发现、登记报告(获取真实的医院基础感染率);重点科室、部门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医疗废物的管理;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法定传染病的管理;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职业暴露处理管理,以及感染科、口腔科、手术室、产房、新生儿抢救室、内镜室、血透室等重点部门及高危科室的管理,协助质控、药剂科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管理。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机构

  医院感染管理实行三级管理。

医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科,配备感染预防、控制专职人员,各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各配备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二.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主要包括感染病例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监测有全面综合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两种方法。

目前我院实行全面综合性监测,主要由临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感染病例的发现、登记和报告,由感染科专职人员收集感染卡片进行统计分析。

计划用2年时间完成院感基础发病率调查,为目标性监测做准备。

如果病区发生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根据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环境、物品监测,确定是否为流行,找出流行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细菌室负有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病原体分离和耐药情况的责任,遇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承担相关的监测工作。

  2.环境卫生学监测:

空气、物体表面和医务人员手的监测:

主要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检验科完成采样工作,细菌的分离或培养由细菌室负责,一般1-2月监测一次,纳入质量控制考核标准。

  3.毒剂、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1)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使用中的浓度监测由科室完成,并做好记录。

(2)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主要是高压锅、环氧乙烷锅的监测,每月由供应室进行一次微生物监测,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抽查。

  三、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1.消毒产品的管理: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院感染管理科参与消毒产品的购入、使用和用后处理的监督指导,具体包括产品购入的质量控制,使用中的监测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处理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协助药剂科、质控科的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进行督导,定期检查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应用的情况,反馈检查结果,并根据病原体对抗菌药物的耐药情况规划全院抗菌药物应用,制定限用和轮换制度;临床科室应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指导原则和规范要求,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细则,接受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指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医疗垃圾的管理: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临床医技科室应遵照医院有关医疗废物处理的规定在垃圾产生的开始进行分类收集、运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和监督垃圾的分类收集运送情况。

  4.污水的处理:

污水的消毒、净化工作由污水站具体实施,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检查其工作记录、排放水的抽检结果。

  5.重点科室和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根据《医疗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重点科室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四.消毒、灭菌与隔离的原则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功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到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置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和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定期监测。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更换用水,每周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用灭菌水。

呼吸机管道应遵照国家或国际“呼吸机相关肺炎的预防指南”定期更换、消毒。

  5、内镜的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6、地面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立刻以含氯消毒剂擦洗。

  

(2)清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凉干。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8、医院应该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其不同的传播途径,对感染性疾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五、加强手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自律性和依从性:

  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手卫生指南》,制作各类宣传图片,加强各级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宣传、教育。

努力促进手卫生设施的逐步改善,促进和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自律性与依从性,是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的一个重要环节。

医务人员手卫生方面的工作,将是第三周期“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的重点项目。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院感染、更好地迎接“医院管理年活动”的检查,医院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

临床重点科室应安装干手设施和非手触式水龙头设施,购入一些手消毒剂,解决医护人员在进行连续性诊疗的间隙手卫生工作欠缺的问题,方便医护人员进行连续诊疗时使用。

  1、洗手指征:

  

(1)接触病人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液和侵入性诊疗操作前后。

  

(2)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隔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血透室、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3)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4)脱手套后。

  2、手消毒指征:

  

(1)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2)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3)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4)脱手套后。

  六、职业暴露的预防

  根据国家有关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规定如《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要求,重新或调整“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小组”制定相应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医院诊疗技术操作规程,正确处理一次性用品,加强职业暴露的防护工作的技术指导。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应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血液或体液暴露处理流程表”进行暴露处处理、报登记,接受职业暴露事故处理小组的咨询指导。

切实保障临床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健康安全。

  七、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1.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管理知识和专业知识。

管理知识包括:

职业道德规范、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各类人员必须掌握。

专业知识:

根据专业、职业特点决定,主要有:

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消毒药械正确使用和标准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等知识。

  2.培训的安排:

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时间不少于3学时;在职医务人员每年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

  八、各科室应该根据本方案制定本科室的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和措施

  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吉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的通知》。

方案针对社区居家隔离人员、密切和次密接触者,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等不同人群给出了不同干预和治疗方案。

  通知表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以下简称《试行第八版》),结合吉林省人群体质和病例临床特点,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赴吉林指导组仝小林院士等中医专家会同吉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医疗救治专家组专家共同研究,制定《吉林省新冠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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