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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编制说明1

竣工决算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合同工程起止时间

杭瑞国道主干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23合同段于2010年5月12日开工,合同工期913个天,实际竣工日期为20个月,交工验收时间为2012年10月20日。

2、工程概况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G56)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的“7918”中的第十二横,杭瑞高速公路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是杭瑞高速公路在贵州境的重要组成路段,也是《贵州省骨架公路网规划》(六横七纵八联四环线,简称“678”网)中一横的组成路段,连接铜仁、遵义及毕节地区,是横贯黔北的一条重要快速通道。

本合同起点桩号YK1742+306.307,途经大寨、尖山、干沟至本合同段终点竹园乡羊场村,终点桩号YK1746+850.727,路线全长4.544Km。

由于遵毕高速公路大方互通需避让成贵快铁大方火车站,使我合同段原设计路线YK1742+306.307~YK1743+100段改移,改移后该段新线路桩号为YK1742+620~YK1743+310.127;改移后,起讫桩号YK1742+620~YK1746+850.727,全长4.230km,短链210.127米。

主线路基长2.06km,桥梁长0.534km,隧道长1.63km;

3、主要技术标准(见下表)

 

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主要技术指标

1

公路等级

高速公路

2

设计速度

公里/小时

80

3

路基宽度

12.25m(分离式路基)

4

平曲线最小半径

m/个

710/1

5

最大直线长度

620.659

6

最大纵坡

%/处

4/1

7

最小坡长

834.489

8

凸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处

10000/1

9

凹形竖曲线最小半径

m/处

20000/2

10

桥涵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

11

车辆设计荷载

汽车荷载

公路-Ⅰ级

12

桥涵设计荷载

公路—Ⅰ级

13

设计洪水频率

特大桥1/100

14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g

0.05

15

大桥

m/座

516/1

分离式隧道(单洞)

左线

m/处

1665/2

右线

m/处

1630/2

4、主要工程数量

路基挖方401730m³,路基填方823034m³,路基排水工程4268.5m³,路基防护工程47292m³;大桥1座,中桥0座,小桥0座,分离式立交桥一出,涵洞通道9道;分离式隧道2座(左线单洞1661m/2处,右线单洞1630m/2处,)

二、编制依据

1、合同文件;

2、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

3、杭瑞高速公路遵义至毕节段第23合同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

4、公路桥涵通用图;

5、图纸会审及设计院公事通知单。

6、工地会议纪要。

7、变更设计批复令及附件(含0#台帐)。

8、单价审批表。

9、其他决算相关资料

三、完成主要工程量

路基挖方684257m³,路基填方693251m³,借土填方279085m3,路基排水工程7904m³,路基防护工程25274m³;大桥1座,中桥0座,小桥0座,分离式立交桥一出,涵洞通道8道;分离式隧道2座(左线单洞1665m/2处,右线单洞1630m/2处,)

四、编制情况说明

1、0#变更台帐(含0#、0-1号、0-2#)

(1)0#台帐编制说明

0#台帐:

按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24合同段对两阶段施工设计图工程数量进行详细统计,经承包人、第F驻监办、总监办审核认可并签署确认了《0#工程计量台帐》。

台帐汇总出新的工程量清单与原合同文件内工程量清单不吻合,通过《0#工程计量台帐》生成新的工程数量清单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代替原合同清单,即0#变更。

0-1#台帐:

遵毕高速公路第23合同段内,两阶段施工图下发后,部分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缺项、无报价现象,这部分工程量未进入《工程计量台帐》,按照《合同文件》理解,应该单独给予计量支付,经承包人、第F驻监办、总监办审核认可并签署确认了《0-1#工程计量台帐》;对合同工程量清单漏项、缺项、无报价项目按照新增项目变更估价原则对缺项、漏项单价进行谈判,遵毕总监办据单价谈判确定的单价及《0-1#工程计量台帐》签发了0-1号工程变更令。

0-2#台帐:

按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承包人、驻监办、总监办三方在建立《工程计量台账》时发现部分工程量在《两阶段施工图设计》中《工程数量表》明显错误,按照合同理解这部分错误工程量应与更正,并按照更正后的正确工程量计量支付。

经承包人、驻监办、总监办审核、设计单位复核并出具公事通知确认了该部分工程量。

由于第23合同段的台账已建立,这部分工程量又非建设管理阶段所产生的工程变更,根据《0#工程计量台账》、《0-1#工程计量台账》以及合同条款、设计单位公事通知单更正的设计数量建立《0-2#工程计量台账》,遵毕总监办据此签发了0-2#工程变更令。

(2)0#台帐汇(含0#、0-1号、0-2#)总费用(见下表)

 

0#变更工程量清单汇总表

序号

章次

科目名称

清单金额(元)

0#变更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1

100章

总则

13022436

13735770

713334

2

200章

路基土石方工程

40981915

48575059

7593144

3

300章

路面工程

0

16662

16662

4

400章

桥涵工程

75790220

83932744

8142524

5

500章

隧道工程

108725508

113892054

5166546

6

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0

7

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

0

8

100章至700章合计

238520086

260152289

21632203

9

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专项暂定金额小计 

8717986

8602817

-115169

10

清单合计减去专项暂定金额(即8-9=10) 

229802100

268755106

38953006

11

按上项(10)金额的10%作为不可预见因素的暂定金额

22980210

26875510

3895300

12

合同价(8+11)=12 

261500296

287027799

25527503

2、其他变更设计

(1)一般变更设计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通过四方现场查后形成变更设计:

路基软基处理,如K1743+600~ZK1743+620段(换土填石)变更,详见ZBJF-23-004。

路槽换填变更,如YK1743+540~YK173+640段、ZK1742+632.039~ZK1742+780(改线段)段、ZK1742+833~ZK1743+075(改线段)段、YK1742+834~YK1743+060(改线段)段、等详见ZBJF-23-029、ZBJF-23-030、ZBJF-23-031、ZBJF-23-032变更。

涵洞结构物移位、桥梁基础处理,因基础的基底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对基础进行加深或基底换填处理,如遵毕23标YK1743+520通道涵移至YK1743+545处,且与路线斜交,基底采用厚碎石垫层处理(详见ZBJF-23-054变更);YK1743+740涵洞不能满足行人通行及排水需求,移位至YK1743+720处(详见ZBJF-23-027变更)。

左幅ZK1743+120箱涵、右幅YK1743+120箱涵不能满足行人通行及排水需求,移位至YK1743+100处并将分离涵洞改为整体式涵洞(详见ZBJF-23-028变更);YK1742+940大寨分离式立交桥2#桥台扩大基础基坑基坑实际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进行扩大基础加深处理(详见ZBJF-23-017变更)。

防护工程防护形式变更,如ZK1743+173.5(改线)~ZK1743+140(原设计)段左侧挖方边坡现已开挖成型,由于坡面有煤层,当地老百姓不听劝阻,多次到坡面上挖掘燃煤,严重破坏该处边坡坡面,并导致坡面多处坍塌,影响已成型的坡面稳定,取消ZK1743+173.5(改线)~ZK1743+140(原设计)段左侧挖方边坡原防护形式,变更为护面墙防护(详见ZBJF-23-011变更)。

隧道因地质原因,导致坍塌、遇溶洞等加强处理变更,如尖山I号隧道左幅ZK1743+953掌子面拱顶发生坍塌,从而引起掌子面附近发生塌方,对ZK1743+940~ZK1743+955段进行加强支护,将该段原设计的S-Ⅳc衬砌结构类型调整为S-Vc支护,但取消仰拱及超前支护(详见ZBJF-23-036变更);尖山I号隧道右幅出口端开挖至YK1745+040断面时出现溶洞。

由于该段地表横坡较陡,隧道坍塌引起地表出现塌坑,塌坑周边地表开裂严重,引起初期支护变形开裂(详见ZBJF-23-048变更)。

一般变更设计金额合计11821981元。

(2)较大变更设计

共产生四份较大变更,a、ZK1743+390~ZK1743+500左幅路基、YK1743+330~YK1743+450右幅路基原设计为换土填石,平均换填深度3~4m,现场实际探勘淤泥深度大于5m,如果按原设计采用换填处理,废方数量较大,征用弃土场占地面积较广,且本标段设计无弃土场位置,施工困难。

总监办于2010年9月1号在遵毕总监理办召开了论证会,会议同意采用碎石桩处理(见黔高总司纪要<2010>202号),高总司于2011年01月13日在高总司12楼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会议同意采用碎石桩处理方案,并强调“总监办可下发实施”(见黔高总司纪要<2011>7号)。

变更增加工程费用3356722元(详见ZBJF-23-006号变更)。

b、依据2010年2月5日黔高总司纪要[2010]33号会议纪要、2010年4月2日形成的黔高总司纪要[2010]72号会议纪要、2010年7月28日高总司主持召开的遵毕高速公路金沙连接线及大方互通改线段施工图审查会,形成了黔高总司纪要[2010]167号会议纪要,最终同意贵州院研究后的大方互通改线左线方案。

变更减少工程费用1729030元(详见ZBJF-23-001号变更)。

c、尖山I号隧道左幅出口段洞口顶边仰坡坡面陡峭,覆盖层为厚约5米的结构松散碎石土,在掌子面开挖至ZK1745+251时,边仰坡坍塌导致已成形的套拱和管棚以及部分初期支护严重变形,形成ZBJF-23-036号《会议纪要》,纪要决定对隧道左幅出口端洞口边仰坡坍方体进行修整,对坍塌段进行加强支护处理。

2011年4月20号在遵毕总监办会议室召开关于第十、十八、二十三合同段较大变更的方案论证,形成了黔高总司纪要【2011】64号办公会议纪要,明确了二十三合同段的尖山I号隧道出口端仰坡滑坡及坍塌段处治方案,变更增加工程费用1516510元(详见ZBJF-23-050号变更)。

d、遵毕公路第二十三合同段尖山I号隧道左幅出口开挖至ZK1745+075掌子面时出现溶洞,该溶洞发育规模较大。

经遵毕高速公路总监办、贵州省交通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F驻监办、第23合同段项目部有关人员于2011年7月28日现场实地察看,形成ZBJF-23-48号《会议纪要》,决定对ZK1745+075~ZK1745+065段进行加强处理,23合同段按照该纪要施工至ZK1745+065掌子面时仍未渡过该溶洞发育区。

形成ZBJF-23-51号《会议纪要》,决定ZK1745+065~055段采用与ZBJF-23-48号《会议纪要》中ZK1745+070~065段相同的方案处治。

在开挖至ZK1745+061掌子面时发生坍塌,造成ZK1745+068~061段初支变形开裂。

根据高总司2011年10月12日办公室(黔高总司纪要【2011】220号)精神,同意对已施工的ZK1745+068~061段初期支护作为报废工程处理;对ZK1745+068~065段采用环形钢花管注浆加固后,对局部变形破坏部位进行拆换,ZK1745+065~061段采用土石回填形成工作平台,从ZK1745+065~026段采用108管棚作为超前支护,变更增加工程费用2734419元(详见ZBJF-23-060号变更)。

(3)末次变更

遵毕高速公路第二十三合同段施工的土建工程按合同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后,经总监办汇同第F驻监办、承包人以合同文件、两阶段施工设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工程计量台帐》为依据,对全合同段各项工程进行了现场核实,核实结果与列入各次工程变更增减数量的《工程计量台帐》相比,台帐中与实物工程不吻合的工程数量,通过末次变更进行调整。

末次变更后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吻合,即竣工工程数量(决算工程数量),总监办签发末次工程变更令,变更增减费用:

-1054523元。

3、价格调整

(1)材料调差

根据《贵州省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第23合同段)》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6.1价格调整中约定,在合同实施期间,除水泥、钢材、柴油可以调价外,其余均不调价;及遵毕总监办便笺[2010]58号关于下发《遵毕公路材料价格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

调差价格依据为《贵州省交通工程造价信息》中计量当期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指导价所公布材料参考价,并依据目专用合同条款16条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材料调差计算,对各次计量材料价格调整。

(2)新增单价审批

合同段内共新增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新增单价61项,经各次单价谈判后共形成遵毕项目办纪要[2010]003号、遵毕项目办纪要[2011]39号、遵毕项目办纪要[2011]06号、遵毕项目办呈[2013]12号、遵毕项目办呈[2014]09号,所有单价谈判结果均报备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计划部。

3、中期计量支付情况

中期计量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0#变更台帐、其他变更设计为依据,于2010年8月开始第1期中期计量,2014年1月完成第29期中间计量,共计完成29期中期计量,,第100章~700章计量金额为:

276943511元。

计量材料调差:

6201152元。

剩余金额在末期进行计量(第100章~700章金额为7354648元),质保金(12614697元)按合同约定退还。

其中根据合同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按投标文件设备及主要人员进场后及开工令颂发后,分两次支付开工预付款:

26150030元,当中期计量金额达到合同价的20%后,按工程进度比例每完成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2%,已全部扣回开工预付款:

26150030元。

保留金:

根据合同文件要求扣留百分比为月支付比例的10%,限额为工程总额的5%。

累计保留金:

1384717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在变更设计中金额计算为四舍五入为整数,分项相加时存在调平金额,共对88份变更设计进行了算术误差计算,误差金额为1元。

五、决算费用

遵义至毕节公路第23合同段工程决算总表

序号

章次

科目名称

清单金额(元)

决算金额(元)

增减金额(元)

1

100章

总则

13022436

14646392

1623957

2

200章

路基土石方工程

40981915

55449775

14467860

3

300章

路面工程

0

58436

58436

4

400章

桥涵工程

75790227

87507915

11717688

5

500章

隧道工程

108725508

126635629

17910121

6

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0

0

0

7

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

0

0

0

8

100章至700章合计

238520086

284298147

45878061

9

工程索赔费用

0

0

0

10

物价调整费用

0

6201152

6201152

11

其他费用

0

0

0

12

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

22980210

0

-22980210

13

决算价(8+9+10+11+12)=13

261500296

290499299

29099003

14

保留金

13847176

13847176

13847176

六、附件

1、竣工决算表(JS-23~41表)

2、合同文件;见附件

3、国家高速公路杭瑞线(贵州境)遵义至毕节段竣工图;设计数量和竣工数量对照比较表

4、批复的0#、0-1#、0-2台帐,见附件

5、其他变更设计批复令及附件(1#~88#变更、其中15#、72#取消)。

6、中期计量支付报表(第1期~29期)见竣工资料316-34册

7、单价批复文件及新增单价汇总表(见附件)

8、材料调差文件见竣工资料357-361册

9、其他与决算有关的文件、资料

 

贵州省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遵义至毕节高速公路第2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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