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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试运行管理制度

风电场试运行管理制度

1.1.1.1.基本措施及制度

第一条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第二条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接地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第三条对运行人员的基本要求

1风电场的运行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健康状况符合上岗条件。

2熟悉风电机组的工作原理及基本结构。

3掌握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使用方法。

4熟悉风电机组各种状态信息,故障信号及故障类型,掌握判断一般故障的原因和处理的方法。

5熟悉操作票、工作票的填写以及“引用标准”中有关规程的基本内容。

6能统计计算容量系数、利用时数、故障率等。

第四条消防安全措施

1发电机房和控制室及箱变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装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2设立消防责任人,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3当机组设备发生起火时,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切断电源,迅速采取灭火措施(严禁用水和沙子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4如发电机旁地面上油类着火时,可用沙子灭火,但不得使沙子落入发电机内及其轴承上。

第五条巡视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工作,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每小时对设备巡视一次,特殊情况时可适当增加次数,雷雨后,应进行全面详细检查,但雷雨期间不可进行高压部分的巡视检查。

3新设备或检修后的设备在投入运行24小时内应密切注意观察,以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第六条维护检修制度

1风机及传动部分半年加注一次润滑油及对其检查一次。

2液压机制动系统半年检查一次及换液压油。

3电气控制部分两个月除尘一次及对易松动易脱落部分进行检查,如有松动进行紧固。

第七条宿舍的公共卫生及安全

1保持个人卫生,自觉打扫公共卫生。

2注意用电安全,预防触电,预防起火。

3注意炉火安全,预防煤气中毒,预防烫伤。

4配备必要的急救箱,急救箱内应有常用急救药品。

第八条高压设备检修所需的基本设施和工具

1接地线

2绝缘靴

3绝缘手套

4令克棒

1.1.1.2.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值班长职责:

(1)值班长在值班期间是全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总负责人。

(2)负责检查和督促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和规定,认真履行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和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3)负责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当班值电场设备运行情况。

(4)负责领导本值人员按规定对所管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本人应进行重点的巡视)。

(5)负责组织当值人员按规定完成清洁卫生工作。

(6)负责领导当班值人员进行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对重大操作要亲自担任监护人)。

(7)遇有设备事故和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时,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报告,并汇报电场领导。

(8)做好当值运行记录,审阅其它有关记录。

(9)做好电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10)值班长职权:

a)值班长对电力系统调度员下达的一切命令,应迅速执行,如命令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告知发令人及电场领导。

b)当发生重大事故及危急情况,本值人员不够时,有权指挥其它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c)本值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以至影响工作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电场领导。

第二条电场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1)负责电场的安全监察工作,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定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逐级反映。

(2)协助电场主任完成上级布置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3)负责评定工作票、操作票是否合格,按月统计上报。

(4)组织安全学习,做好记录。

(5)每月负责提出安全考核意见。

(6)参加事故、障碍的调查。

(7)每年负责组织对电场的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发现问题安排处理。

(8)负责管好电场配置的安全用具,每年编制需要增补的安全用具计划,逐级上报。

第三条主值班员职责:

(1)主值班员是值长的助手,值长不在时,代行值长职权。

(2)组织本值人员的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工作。

(3)协助值长组织本班值人员的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和运行分析工作。

第四条值班员职责:

(1)值班员直接接受当值值长的领导;

(2)负责完成值班期间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操作任务。

(3)负责协助值长做好所管辖设备的交接班工作,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办理工作票,拟定操作票,经值班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的情况,按设备运行工况进行巡回检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6)负责设备定期工作和设备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7)完成值班负责人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1.1.3.安全操作及操作票制度

第一条安全措施的操作:

(1)安全措施的操作是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保证工作人员及设备安全需要所进行的操作;

(2)安全措施的操作应在遵守有关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并结合本单位设备的具体情况,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操作越少越好的原则;

(3)计划性工作的安全措施,应根据申请批复情况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由值班人员拟定好操作票,经值长批准并经当班调度员同意后进行;

(4)设备异常停运,在做好隔离措施,并根据故障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一步检查处理;若需进行检修,必须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第二条电气设备,风机,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操作均由两人按操作命令执行。

第三条操作命令分操作票,口头命令,电话命令三种。

第四条电气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明确任务,弄清目的:

由值长向监护人、操作人发布任务。

(2)查对图纸,正确拟票:

根据电气接线图,由操作人拟写操作票。

(3)精心审核,慎重批准:

操作票由监护人审核,值长批准。

(4)核对设备,做好安全措施:

监护人和操作人得到正式操作命令后,一起到现场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及运行状况等。

(5)唱票复诵,逐项执行:

由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高声唱票,操作人员复诵一遍并打手势,当监护人确认无误后,发令,方可执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在该项编号前打“√”做记号。

(6)检查核实,监控装置显示屏《电气主接线图》与设备实际状况相符合:

全部操作完毕应全面核查操作票,填写操作结束时间后方告操作结束。

(7)汇报盖章,记录保存:

由监护人向发令人汇报操作完成情况,并在操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发令人将操作时间及设备变动情况记入记录簿内。

(8)运行操作的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每项操作正确性和质量负责。

(9)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和监护人无权更改操作票,若发生疑问,应停止操作,并报告值班负责人,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操作票流程图

第五条凡用电话发布操作命令,发令人与受令人应互报姓名,并进行电话录音。

受令人必须明确复诵。

1.1.1.4.工作票和设备停用申请制度

第一条在运行备用设备上工作,一律凭工作票进行。

第二条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时应详细了解工作内容,全面考虑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若有疑问,签发人应到现场交待。

第三条工作许可人补充的安全措施,必须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第四条工作许可人应会同检修工作负责人到现场交待停电范围,所做安全措施及设备情况。

工作负责人清楚后,双方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第五条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票备注一栏内填写工作结束、并交待有无遗留问题,工作许可人应到现场检查检修质量,设备变动及清洁卫生情况。

第六条工作结束后,设备现场应由工作人员打扫干净,否则值班负责人有权拒绝收回工作票。

第七条工作许可人收回工作票后,应向值长汇报并将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记录簿上。

第八条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可用口头或电话命令(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则应办理工作票),运行人员应根据检修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入簿上,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值班负责人详细交待检修情况。

第九条设备停役申请单必须由电场负责人签名,值长方可向调度员提出申请。

第十条设备停役申请仅限于停役时间内有效,当调度因故未批准而未更改时间者一律作废。

1.1.1.5.监视﹑监盘﹑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要按电场规定的倒班方式和时间进行值班,运行值不得擅自变更。

第二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迟到早退,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离开,如需离开时,必须经值班负责人同意。

第三条值班人员在值班岗位上,应对系统运行情况了解掌握,随时检查和处理异常状态,不做与运行无关的事,不准用电话聊天。

第四条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要服从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操作命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错误命令除外),要听从指挥。

(2)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执行规章制度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不准自由散漫,有章不循,粗枝大叶,漫不经心。

(3)值班人员在岗位上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经常注意监控装置显示器的变化和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及动作情况,分析系统和电气设备的状态,准时抄表,定期和不定期对设备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

对异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4)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字迹清楚,认真详细,不准马虎、含混不清,乱画涂改,伪造数据。

(5)要认真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及各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认真精心操作,做好交接班,巡回检查和定期试验工作。

(6)按规定的时间,认真巡查设备,详细填写设备的运行状况。

发现缺陷要按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电场领导。

(7)设备正常运行时,电场不安排监盘工作。

但要通过计算机进行远方监测。

(8)监测人员应严肃认真,不做与监测无关的事。

(9)监测的主要任务:

a)监测频率、电压、电流、功率等的变化。

b)监视各机组负荷分配是否合理。

c)调整机组的有功、无功负荷及负责接运行值班电话。

d)事故发生时,注意监控装置显示器的运行数据变化情况,查看事故简报、开关跳闸顺序,所有故障、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并及时向值长汇报并记入有关记录簿内。

(10)每二小时当班值班人员应检看分析一次监控系统所采集的实施数据,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1.6.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员必须按照电场规定的倒班制周期准时进行交接班,不允许私自变更交接班时间,更不允许脱岗。

第二条在交接班前三十分钟,当班值长应整理好有关运行记录,并核对监控装置所显示的电气主接线图与设备运行情况相符合。

第三条接班值班员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厂房按岗位对运行设备进行接班检查,并对设备检查情况及时向接班值长汇报,如发生卫生不良及设备运行参数不当,需调整等工作应由交班人员完成。

第四条接班人员在完成接班检查后集中在控制室,听取交班值长的交待。

第五条交班值长交待的主要内容:

(1)系统和设备运行方式及异常情况。

(2)设备检修内容及主要安全措施。

(3)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动作情况。

(4)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5)设备停役申请和批复情况。

(6)办理工作票的情况、接地线使用的组数及安装位置。

(7)设备定期切换、试验情况。

(8)本班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及其有关的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9)调度员及上级有关命令、指示和要求。

(10)口头交待不明了时,应到现场交待清楚。

第六条交接班记录簿书面记录为交待情况之依据,经双方值班负责人认可后并在交接班记录簿上同时签名,交接班方告结束。

如因交班值长漏交待而发生责任问题,应由交班值长负责,若交接班记录簿上已交待清楚,接班后遗忘处理而发生的问题,应由接班值长负责。

第七条接班后值长应及时向值班调度员汇报接班情况,向值班员交待当天主要工作和运行中注意事项及调度、上级的有关命令指示。

第八条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应根据交班值长的要求协助处理。

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由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交接班。

1.1.1.7.运行记录填写制度

各种记录的设置及填写规定:

第一条交接班记录:

值长填写;

第二条事故异常记录:

值长填写;

第三条断路器事故跳闸记录:

值长指定值班员填写;

第四条设备缺陷记录:

发现设备缺陷当事人填写;

第五条设备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测定人员填写;

第六条继电保护定值记录:

值长根据调度下达的定值通知单填写;

第七条设备变动记录:

工作负责人将设备变动情况及图纸填写在《设备变动记录》簿内;

第八条上级指示记录簿:

值长在接到上级指示后填写,并立即传达到全体运行人员中执行;

第九条装拆接地线记录:

装拆接地线(合接地刀闸)后由操作人员填写。

1.1.1.8.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条加强设备缺陷管理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的缺陷,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缺陷的分类:

按其对设备、系统的影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类。

第三条紧急缺陷:

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将造成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事故。

第四条重大缺陷:

性质重要、情况严重、虽然尚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时间内可能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第五条一般缺陷:

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按计划安排处理的缺陷。

第六条缺陷处理的原则

(1)紧急缺陷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重大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一般缺陷必须在7天内处理;

(2)紧急缺陷、重大缺陷要由电场领导负责组织处理和消缺后的验收、启动运行等项工作;

(3)一般缺陷由维护人员负责处理,并将消缺情况记录在缺陷记录簿中,运行值班负责人组织验收。

第七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报告值班负责人、并填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

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

设备的名称和编号,缺陷的主要内容,发现者姓名和日期,缺陷的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缺陷处理的验收意见等。

如属紧急和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及值班调度员和电场领导,及时安排处理以免引发事故。

第八条对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值班负责人应亲临现场,核实情况,并及时向电场领导及值班调度汇报,对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紧急、重大缺陷,值班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改变运行方式或将设备停止运行),及时报告电场领导。

第九条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查看《设备缺陷记录簿》,联系安排维修人员处理设备缺陷,并对设备缺陷处理结果作出交待。

第十条运行管理人员应每月按主、辅设备分类统计设备缺陷消除率,并将一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说明原因,准备何时安排处理等进行备注并报场领导。

1.1.1.9.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是根据设备运行状况的变化,设备的异常及故障发展的规律,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的制度;对运行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是为了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防患于未然;是确保设备和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制度、履行职责,做好此项工作。

第二条为了规范巡回检查工作,应将设备巡回检查的周期、路线、项目、重点部位、正常和异常的区别和数据判别标准等内容编入运行规程;运行主管领导和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领导、认真考核,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第三条日常巡回检查由值班员按岗位分工负责完成,当班值长应根据当值设备、气候情况有重点的检查,同时安排有关专责作机动性检查。

对受条件限制暂时带缺陷运行的设备要进行机动性的重点检查。

第四条每个检查设备的人员要思想集中,仔细认真,一丝不苟;通过感官,即用眼看、耳听、手摸(振动、温度)、鼻闻等方法观察分析设备的运行状况,不放过一丝一点;同时应遵守巡回检查的安全规定,保证自身安全,不许乱动运行和检修设备。

进行设备检查时要带好检查工具,如电筒、听针、检测工具;要熟记设备的正常运行状况和表计的正常指示值、极限值;检查结束要及时做好记录工作;重要情况和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报告。

第五条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分类

(1)接班前的检查:

各专责人员检查各自管辖的设备,值长进行全面检查了解。

(2)班中检查:

各专责人员按电场制定的巡回检查周期、项目进行。

(3)不定期检查:

由各专责人员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决定。

(4)抽查:

由值长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和需要特别关注的设备进行抽查。

(5)交班前的检查:

下班前各专责人员对各自管辖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在下列情况下,运行值班员应做机动性检查:

(1)带缺陷运行或主设备发现较大缺陷时;

(2)受到外界环境和天气影响的设备;

(3)高峰负荷时有薄弱环节的设备;

(4)新投产或技术改造后或检修后刚投入运行的设备;

(5)起动频繁和负荷重、有薄弱环节的设备;

(6)运行方式发生变化的设备;

(7)事故后受影响的设备。

(8)特殊的运行方式及值班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作机动检查的设备;

(9)每月由电场安全员组织用红外测温仪对一次设备、动力电缆接头进行一次测量检查。

检查要做好记录,以便对比,检查时间最好能在该电器接头通过电流最高时进行。

1.1.1.10.文明生产制度

第一条值班人员的精神面貌良好和设备及生产场所清洁卫生是实现文明生产,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条件,也是反映电场精神面貌,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

第二条生产工作场所及设备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允许乱丢纸屑、果皮、烟头,严禁流动吸烟和随地吐痰,设备和地面应无明显积油、积水和灰尘。

第三条图纸、资料、记录本、工具、仪表等物品应放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

第四条服装要求整洁,扣好钮扣,禁止穿高跟鞋、拖鞋或光着膀子上班。

第五条女工发辩应盘扎好,长发披肩者、不戴安全帽者不许进入厂房。

第六条严禁将小说、娱乐器具带入生产场所。

第七条严禁在厂房内打闹或大声喧哗。

第八条检修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应负责将设备、场地清扫干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第九条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坐立姿式,接待外来检查指导、学习参观人员应热情主动,举止文明。

1.1.1.11.操作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是适应电力生产特点的重要工作,技术学习和培训应贯彻电站和运行值相结合、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提倡能者为师、互帮互学的原则。

第二条凡新进厂员工,应组织入厂教育后由电场安排学习,进行场史教育,安全规程、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学习后并经“安规”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学习,并由班里将培训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或专责。

第三条新进厂担任运行值班人员在独立当班前,必须经过见习、实习、考试三个阶段,然后进行跟班操作,考试合格并经批准后才能独立当班。

第四条在值班期间,各值在不妨碍正常工作时,应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小型反事故演习。

场里应定期组织进行典型的反事故演习。

第五条各运行值应结合电场实际设备的情况,经常开展技术问答、技术讲座,操作表演,运行分析,事故预想等各种有效的培训活动,并建立个人技术培训档案。

1.1.1.12.厂区厂房设备清扫卫生制度

第一条保持厂区、厂房、设备清洁整齐是安全文明生产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人员应当高度重视。

第二条厂区、厂房、设备,是指各电场直接参与发供电的设施及其场所;即:

中控室、主厂房(发电机房)、升压站(箱变)、各发、供、配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职责划分按划分区打扫:

(1)运行值班人员每日交班前必须对中控室地面桌椅、主厂房地面清扫一次,随时保持地面无灰尘、污物、积油、积水符合清洁卫生标准;

(2)检修、试验人员每日或每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对检修、试验设备及工作场所进行清扫,随时保持工作地点清洁整齐;

(3)各运行值每周必须对发电机、控制盘、操作盘、保护盘、自动盘、操作箱、端子箱等设备清扫一次;

(4)清扫时,防止误碰,误动运行设备,对转动设备要防止物件卷入引起事故,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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