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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运行管理制度.docx

风电场运行管理制度

XXX风电场

运行管理制度

(初稿)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4年07月3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1.1风机是风力发电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提高发电、输配电系统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加强风电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风电场场长负责风电场的运行管理工作。

1.3风电运行及管理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网、省电力公司和本局颁发的规章制度。

1.4按照风电运行岗位专业的要求对风电场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运行值班工作。

1.5风电场的倒闸操作及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必须执行部颁《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场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风电场还应执行电网公司颁发的《有人值班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有人值班风电场操作的规定》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1.6风电运行人员必须按照《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管好、维护保养好所辖风电场设备。

1.7风电场的接线改变或设备维修,必须上报公司审批,并按调度指令执行。

1.8调度、通信、自动化专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检修制度,以适应风电场数据通讯工作的需要。

1.9风电场主管负责人、风电场运行负责人及风电场运行值班人员要熟知本制度。

第二章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2.1风电场场长的职责:

2.1.1负责风电场的全面工作,是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检查督促风电场人员严格执行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各级调度规程。

2.1.3负责组织、调查、分析技术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异常问题。

2.1.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风电场的标准和规范。

2.1.5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计划、生产任务和经济技术指标,落实风机、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技改工程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2.1.6负责组织风电场有关生产管理标准、制度、计划的起草、修订和执行工作。

2.1.7主持风电场的运行分析会、事故分析会等各项会议,并对会议效果负责。

2.1.8负责风电场员工综合考核工作,并对利益分配、奖惩、晋降级提出意见。

2.1.9审查各种报表、记录,做好数据资料上报的工作。

2.1.10负责本风电场日常管理及内、外协调工作。

2.1.11对风电场备品备件进行检查和监督。

2.1.12做好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并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遇到生活、生产上的困难。

2.1.13负责开展CDM培训、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防盗防汛等工作。

2.1.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2风电场场长助理(兼专工)的职责:

2.2.1协助场长做好本风电场的相关工作。

2.2.2负责风电场综合管理工作,做好内勤管理工作。

2.2.3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巡检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2.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2.5定期组织风电场进行安全会议、运行分析等各项会议。

2.2.6负责起草或修订风电场有关生产管理标准、制度、计划,并落实执行。

2.2.7审查各种报表、记录,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2.2.8组织调查、分析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异常问题。

2.2.9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2.10负责风电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2.2.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3风电场值长的职责:

2.3.1负责风电场的运行值班、监测、巡视工作。

2.3.2负责领导本值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和故障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2.3.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风电场的标准和规范。

2.3.4负责风电场各类报表、记录工作。

2.3.5负责“三票三制”落实情况。

2.3.6负责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

2.3.7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运行知识培训工作。

2.3.8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2.3.9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2.3.10做好风电场信息上报工作。

2.3.11按照运行标准化要求做好风电场相关工作。

2.3.12负责与调度进行协调沟通工作。

2.3.13做好对运行班组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2.3.14负责运行班组建设,提高整体班组技术水平。

2.3.15完成本部门场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4风电场主值的职责:

2.4.1负责风电场的运行值班、监测、巡视工作。

2.4.2负责接受、执行调度指令,正确迅速的进行倒闸操作和故障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2.4.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风电场的标准和规范。

2.4.4负责风电场各类运行报表、记录等填写工作。

2.4.5负责倒闸操作工作。

2.4.6负责安全工器具定期试验工作,并根据使用情况和试验结果,提出采购计划。

2.4.7参加风电场及本值内安全活动、各项培训工作。

2.4.8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2.4.9负责站内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试验。

2.4.10负责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检测工作。

2.4.11负责风电场内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4.12完成本部门值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5风电场值班员的职责:

2.5.1负责本风电场的运行监测、值班、巡视工作。

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按时抄录各种数据。

2.5.2负责各种运行报表的填写工作。

2.5.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业生产技术管理的政策、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风电场的标准和规范。

2.5.4负责设备倒闸操作工作。

2.5.5配合值长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5.6参加风电场内各项安全活动。

7.完成本部门值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6风电场班长的职责:

2.6.1落实检修现场的安全措施,结合现场实际做好安全交底并负责监护人员安全。

2.6.2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巡检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6.3做好本班组人员的考勤、考核管理工作。

2.6.4对所辖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监督检修质量。

2.6.5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和检修报告,并将检修结果及时反馈。

2.6.6组织实施本专业工作中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按时完成设备检修、改造项目。

2.6.7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检修工艺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缺陷消除、巡视工作。

2.6.8负责备品备件管理和消耗统计,并提出采购计划。

做好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

2.6.9做好设备检修记录、缺陷分析、检修月报等各种报表,并及时上报。

2.6.10负责做好维护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2.6.11负责各种检修工具的日常管理工作。

2.6.12负责维护班组建设,提高整体班组技术水平。

2.6.13完成本部门场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7风电场技术员的职责:

2.7.1全面负责检修班组的技术管理工作。

2.7.2负责开展日常的设备维护及消缺工作。

2.7.3协助班长做好本班组所辖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并监督工作质量。

2.7.4定期进行技术讲座、技术问答、技术比武。

2.7.5负责风机线路、风机变压器等设备的消缺、故障处理及整改工作。

2.7.6负责执行本风电场设备的技改和整改计划,并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2.7.7严格执行“三票三制”,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做好安全交底并负责监护人员安全。

2.7.8组织工作班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填写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案。

2.7.9组织实施本专业工作中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按时完成设备检修、改造项目。

2.7.10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检修工艺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缺陷消除、巡视工作。

2.7.11负责备品备件管理和消耗统计,并提出采购计划。

2.7.12做好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

2.7.13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巡检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7.14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

2.7.15完成本部门班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8风电场甲类检修工的职责:

2.8.1完成所在风电场检修、消缺、维护、技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规范和公司要求。

2.8.2对设备的检修工艺、质量、检修进度、原始记录的准确、齐全负责,并保证各种检修记录、调试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8.3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8.4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和检修报告。

2.8.5按时完成设备检修、消缺、改造项目。

2.8.6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检修工艺对设备进行维护。

2.8.7做好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

2.8.8保证风电场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证完成风机可利用率指标。

2.8.9负责消缺日志的填写工作。

2.8.10完成本部门班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9风电场乙类检修工的职责:

2.9.1完成所在风电场检修、消缺、维护、技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程、规范和公司要求。

2.9.2对设备的检修工艺、质量、检修进度、原始记录的准确、齐全负责,并保证各种检修记录、调试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9.3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2.9.4及时填写检修记录和检修报告。

2.9.5按时完成设备检修、消缺、改造项目。

2.9.6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检修工艺对设备进行维护。

2.9.7做好检修所需工具材料的准备工作。

2.9.8保证风电场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保证完成风机可利用率指标。

2.9.9完成本部门班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风电场运行管理

3.1风电场运行值班制度:

3.1.1风电场值班采取倒班方式。

值班轮流表由风电场编排,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班。

3.1.2当班值班人员应穿戴统一的值班工作服,并佩戴工作证。

3.1.3运行值班人员要做好运行监视,巡视检查,缺陷处理等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

主控制室始终保持有人监控,不得离开。

3.1.4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值的运行、倒闸操作、生产报表及相关管理工作。

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3.1.5与调度的联系应使用录音设备,做好相关记录。

3.1.6值班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3.1.7值班员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及时准确地进行各种记录,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时,必须按现场规程及时正确地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1.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服从值长的指挥,若命令中的操作有可能直接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发令人及时提出,如发令人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时,执行人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上级汇报。

3.1.9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交接班,有事提前请假。

不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当班期间严禁喝酒。

3.1.10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控制室、高压设备区和配电室,严禁在以上区域内会客娱乐。

3.1.11值班员在值班时,应时刻保证供配电安全运行和室内环境清洁。

3.1.12在有操作的情况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记录。

主控室必须时刻有人值班。

3.1.13运行日志应认真记录,字迹清楚。

3.1.14值班人员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工作牌,衣着整齐。

3.1.15值班人员应按时抄表,及时汇报。

还应完成组织安排的运行设备维护、技术管理、清洁卫生、安全活动等工作。

3.1.16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巡视周期、路线、项目对设备逐台、逐件认真进行巡视,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时间、范围、异常情况记录在值班记录中。

3.1.17倒闸操作应该严格按照《安规》、《风电场运行规程》及《倒

闸操作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3.1.18运行交接班应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

3.2风电场运行交接班制度:

3.2.1交接班制度是承上启下、保证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3.2.2值长对本值的交接班工作负责。

3.2.3应按照值班轮流表和统一时间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

交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主控室。

未经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不得接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3.2.4在处理事故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值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3.2.5运行交接班人员必须统一着装。

在风电场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

交接班前接班班组的主值和值班员列队进入升压站巡视设备,了解设备状况、运行方式等风电场运行工况,为交接班做好准备。

3.2.6交接班内容包括:

(1)运行方式。

(2)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成的操作任务。

(3)风力发电机的运行情况。

(4)设备运行的异常、缺陷情况。

(5)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有关交待。

(6)维护和检修工作情况。

(7)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工作情况。

(8)使用中的接地线情况:

编号及装设地点。

(9)调度发布的操作命令,工作票、操作票的办理情况。

(10)变电站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11)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12)安全用具、工器具、材料、备品的使用情况和库存情况。

(13)收到的文件、资料,上级指示、指令内容和执行情况。

(14)风电场的环境卫生治理情况。

(15)其它须按值移交的事项。

3.2.7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重点注意检查下列内容:

(1)查阅运行日志,了解本值在上次值班后的各方面变动情况,检查所有资料、记录簿册及文件是否完整,记录是否齐全;

(2)了解曾发生的事故异常情况及设备缺陷情况,并到现场核查;

(3)向交班人员了解在场内设备、线路上进行作业情况,并查阅工作票,核对接地线的使用情况;

(4)检查各种表计的指示、信号指示是否正常,并试验保护指示灯、闪光电源指示灯是否正常;

(5)核对设备实际运行状态与计算机中设备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6)检查通讯和录音设备是否良好,微机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7)检查工作场地是否清洁,安全用具、工器具、测量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箱、消防用具及其他物品是否齐全并按照规定位置摆放;

(8)检查是否按照制度规定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9)接班人员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等。

3.2.8交接班注意事项:

(1)在交接班时,交接班全体人员应按规定到位,所有接班人员均应了解上一班的运行维护情况。

(2)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陪同下进行重点检查。

对应岗位上的交接班人员应对口交接。

接班人在双方均无疑问并符合要求时,双方在运行日志上签字,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接班上岗。

(3)学习人员未经批准独立值班前,不允许负责岗位的交接班。

离职时间较长(半年以上)的运行人员,应了解本岗位设备系统的变更情况,经值长考核合格后,方可接班独立工作。

(4)值班要有始有终,交班要做到“五不交”:

a.操作、试验、事故处理未告一段落不交;

b.记录不清、交待不明不交;

c.现场不清洁、工具资料不全不交;

d.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交;

e.发现接班者人数不够或接班者精神不佳的不交。

(5)接班要做到“五不接”:

a.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全等);

b.在事故处理和重要操作过程中不接;

c.工具、资料不全不接;

d.清洁工作未到位的不接;

e.上级命令或通知不明确,有其它明显妨碍安全运行工作的不接。

(6)接班后,接班值长应根据天气、运行方式、工作情况、设备情况等,安排本班工作,做好事故预想。

3.3风电场设备巡视检查制度:

3.3.1值班人员对升压站所有设备应每天早、晚各巡视1次,巡视设备时应列队进出,集电线路及风电机组每月巡视1次。

3.3.2设备巡视检查完毕后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在巡视检查记录本上,重大设备缺陷应向领导及时汇报。

3.3.3属于下列情况由值班负责人决定巡视时间次数:

a.设备满负荷或过负荷时;

b.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c.设备有缺陷影响安全运行及有可疑现象时;

d.遇有大风、雷雨、浓雾、冰冻等天气变化时;

e.根据领导指示加强巡视时等。

3.3.4巡视时遇有严重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按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5在巡视设备时,必须按规定的巡视路线进行设备巡视,不得改变巡视路线和减少巡视设备,进行设备巡视时,巡视人员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3.3.6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3.7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并与派出部门保持通信联络。

3.3.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3.9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3.3.10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

1把专供紧急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3.3.11正常巡视检查部分:

设备所有瓷质部分如套管、瓷瓶、吊灯、穿墙管、避雷器等是否清洁,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和异响,注油设备的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设备内部有无异响、电气设备的接头接触是否良好,有无过热打火现象。

运行中的仪表指示、电度表转动是否正常,母线电压是否合适,储能电容是否损坏,直流系统设备是否正常,室外端子箱、机构箱关闭是否严密,是否有受潮现象。

3.3.12特殊巡视检查内容:

雷雨天气时,主要检查设备有无闪络放电、门窗是否关好、电缆沟是否有积水、基础有无下沉;刮大风时,主要检查导线摆动情况、连接线夹是否损坏、架构是否牢固;雾雪天气时,主要检查室外设备有无闪络放电、接头处有无积雪溶化、冒气现象,检查设备有无冻结冰棒、引线是否过紧;高峰负荷时,主要检查主变温升、负荷分配情况、接头是否发热;夜间巡视检查套管、母线、瓷瓶是否有电晕、放电现象,设备接头是否发热烧红、设备内部有无异常声响。

3.4风电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3.4.1风电场场长

(1)负责风电场缺陷类别的最终确定和消缺工作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认真负责制订并实施各类缺陷消缺计划。

(2)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风电场人员消除各类缺陷,负责审核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必要的消缺验收。

(3)在接到危急缺陷汇报后,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4)负责缺陷全过程管理,做好缺陷的整理、分析、反馈、统计、评价和考核工作。

3.4.2运行人员

(1)负责定期巡视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汇报、及时记录、及时交接、及时跟踪监控。

(2)负责每天审阅缺陷记录,对影响安全的缺陷,在运行中加以监控。

(3)参加消缺设备的验收,对已消缺陷及时注销。

(4)负责监督、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缺陷,对消缺不及时到场的检修人员,应立即报告风电场负责人。

3.4.3检修人员

(1)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设备缺陷,并每月进行一次缺陷分析。

(2)对暂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运行人员交待清楚,做好记录,以便在运行中实行监督。

(3)在试验、化验、维护、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在缺陷记录中详细记载并汇报当值值班员。

3.4.4管理程序

(1)设备缺陷实行全员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运行人员、检修人员、试验人员、验收人员、各级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的缺陷。

(2)缺陷管理要严格按缺陷处理流程进行,即:

发现-记录(分析、分类后)-审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3)风电场人员发现设备严重、危急缺陷后,应立即上报风电场场长。

风电场应及时将设备严重、危急缺陷及其处理情况,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4)风电场人员或外委单位在设备缺陷处理开工前,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手续,并填写开始时间,才能进行消缺工作。

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办理终结手续,否则按未处理对待。

(5)运行人员应积极配合做好安全措施,创造消缺条件;检修人员应保证消缺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消缺工作,杜绝重复消缺。

(6)在处理危急缺陷时,风电场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应在现场,督促检查危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帮助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危急缺陷必须连续进行处理。

(7)危急缺陷的处理:

凡发现危急缺陷,风电场运行、检修人员应迅速上报生产技术部,核实确属危急缺陷后,生产技术部应根据当时的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与此同时,风电场负责人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组织抢修工作。

风电场人员应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故障)设备进行隔离。

(8)严重缺陷的处理:

风电场人员发现场内变电、配电设备、线路、风机严重缺陷后,应立即上报,风电场负责人应立即对缺陷进行核实,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到场。

(9)一般缺陷的处理:

发现一般缺陷后,可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填报,变电、配电、线路、风机一般缺陷由风电场值班员汇总、分类整理,报风电场负责人,风电场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制订消缺计划后,交由检修人员执行。

风电场应及时将缺陷情况和处理方案上报生产技术部。

一般缺陷可结合月、季检修计划安排处理(缺陷程度较轻,对安全基本上无影响的,也可纳入年度检修计划处理,但须报生产技术部批准)。

对于一些小缺陷,运行值班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应立即处理并记录在设备缺陷簿中。

(10)对有危急或严重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役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风电场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11)缺陷管理基础工作

a.缺陷记录的规定格式、规范化语言应按上级下发的标准统一进行规范。

b.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按分类顺序记录,运行人员应及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中。

风电场应及时组织分析,正确地判断设备缺陷类型。

c.缺陷消除后应及时填写消除情况,掌握缺陷从发现到消除的全过程,对设备缺陷进行跟踪闭环管理。

d.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运行人员应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e.缺陷处理完毕后,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填写消除缺陷情况,并由运行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签字。

3.4.5缺陷考核原则

(1)单台风机停机后,需远程复位启机超过3分钟者,考核当值值班员200元;需就地复位启机超过120分钟者,考核当值检修班人员200元(雨、雪、大雾天气或山上有积雪车辆不能到达风机处情况除外)。

(2)设备发生缺陷停电(停机)后,超过6小时未消除缺陷,考核当值维护人员300元(雨、雪、大雾天气或山上有积雪车辆不能到达风机处情况除外)。

(3)设备发生缺陷停电(停机)后,当值运行人员应在3分钟内通知维护人员,每超过一分钟考核当值运行人员50元。

(4)系统波动致使大面积停机,不计入本考核范围内。

(5)除远程复位外,其它工作22:

00-08:

30之间不计入考核范围。

(6)风电场应每月对设备消缺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于每月3日前报生产技术部。

3.5风电场运行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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