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选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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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选编.doc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选编

(地测防治水)

一、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山西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答:

矿井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有足够的经过正规学习或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满足正常工作的装备,矿井必须有2台以上完好的探水钻;

2、地测部门有健全严格的规章制度;

3、在考核期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责任事故(如影响一个采区以上的透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等)。

二、煤矿必须具备八种基本矿图有哪些?

比例尺的规定要求如何?

(可单独挑选1~2种提问)

答:

有以下八种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

500或1:

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4、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比例尺1:

1000或1:

2000

6、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

200或1:

500

8、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

2000或1:

5000

三、同一幅图内,等高线愈密,表示地面的坡度怎样?

答:

越陡

四、井下经伟仪导线点分为哪两种?

答:

井下经伟仪导线点分为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

五、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建物依其重要性、用途及受开采的影响程度,其保护等级分为几级?

答:

矿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建物依其重要性、用途及受开采的影响程度,其保护等级分为四级。

六、巷道开工通知单应由什么部门提出、由谁签发,并提前几天发送到地测部门?

答:

由生产技术部门或掘进队组提出,由矿总工或矿分管领导签发,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七、多少米以上的贯通工程应有正规的设计?

答:

3000米以上的贯通工程应有正规的设计。

八、贯通通知单发放提前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

贯通通知单发放的提前量煤巷、岩巷分别为煤巷30~40m岩巷20~30m突出煤层60m机掘提前2天。

九、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哪些地质报告?

答:

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条件分类报告等。

十、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哪些因素为主要依据?

答:

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

十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多长时间通知地测部门?

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多长时间通知地测部门?

掘进各类巷通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地测部门?

答:

、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深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地测部门;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2年通知地测部门;掘进各类巷通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

十二、地质“三书”是指哪“三书”?

地质说明书提交必经有生产设计部门提出并经谁签字批准的委托书?

答:

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地质说明书提交必经有生产设计部门提出并经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委托书。

十三、地质“三书”提交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

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应在两年前通知地质部门。

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总工程师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在回采工作面设计前,必须根据已有地质资料加以综合分析,提出回采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工作面开出后,应在五天内按要求提出该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十四、煤矿薄、中、厚煤层的厚度分别为多少?

采区回采率及工作面回采率分别要求不低于多少?

答:

煤矿薄煤层厚度为小于0.8m~1.3m;中厚煤层厚度在1.3m~3.5m间;厚煤层的厚度分别为大于3.5m;

煤矿薄、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不低于75%、80%、85%;薄、中、厚煤层工作面回采率分别不低于97%、95%、93%。

十五、矿井进行周边煤矿调查工作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应包括调查周边矿井的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充水情况、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隔离煤柱以及与相邻矿井的空间关系,以往发生水害的观测研究资料,并收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等。

十六、井田内古井老窑调查工作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答:

应包括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的资料及老窑停采原因等情况,并查看地形,圈出采空区,并估算积水量。

十七、《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报废的井筒填实封堵的规定经过要求是怎样的?

(可选择报废立井、斜井或平硐分别进行提问)

答:

报废的立井应当填实封堵,或者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当填实封堵,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应当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

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应当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应当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十八、《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防治水工作指定的原则和采取的综合治理措施是什么?

山西省对此要求是提高到什么程度?

在水害防治上提出了怎样的综合探测程序?

(对山西省政策以宣贯为主,不以考核为目的)

答:

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山西省要求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采)必探,先探后掘(采),先治后采”的原则。

在水害防治上,要自觉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不断改进单一的探测方法,将勘探与问探(水文地质调查)相结合、将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将水平探与立体探相结合、将水样化探(验)与征兆预探(测)相结合,有效提高探水的可靠性。

十九、《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规定根据那些依据划分了哪几种?

结合本单位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情况,按照分类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本矿划分类别主要影响具体因素是什么?

答:

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作为划分依据,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和极复杂四种。

本矿情况根据提问实际回答。

二十、矿井应当多长时间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

答:

矿井应当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

二十一、煤矿生产过程中变更当月生产计划后,若存在水害隐患,地测部门应提前多长时间发放水害通知单?

答:

应提前5~6天发放水害通知单。

二十二、《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及溃入性涌水的观测是如何规定的?

答:

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

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二十三、井下采掘作业发现有出水征兆时,应当先采取何种措施?

答:

井下采掘作业发现有出水征兆时,应当先停止作业。

二十四、列举井下突水征兆?

(要求答出4~5条,也可以分类提问)

答:

㈠一般征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滴、淋水由小变大;有时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2)工作面气温降低,或出现雾气或硫化氢气味(即臭鸡蛋味);

(3)有时可闻到水的“嘶嘶”声;

(4)工作面顶底板显现压力增大,出现折梁断柱、顶板下沉或发生片帮、冒顶及底臌。

㈡工作面底板岩溶含水层突水征兆:

(1)工作面压力增大,发生片帮、底板臌起,底臌量有时可达500mm以上;

(2)工作面底板产生裂隙,并逐渐增大;

(3)工作面气温降低,沿裂隙或煤帮向外渗水,随着裂隙的增大,水量增加,当底板渗水量增大到一定程度时,煤帮渗水可能停止,此时水色时清时浊:

底板活动时水变浑浊,底板稳定时水色变清;

(4)底板破裂,沿裂缝有高压水喷出,并伴有“嘶嘶”声或刺耳水声;

(5)底板发生“底爆”,伴有巨响,地下水大量涌出,水色呈乳白或黄色。

㈢松散孔隙含水层水突水征兆:

(1)突水部位发潮、滴水、淋水,且滴(淋)水现象逐渐增大,仔细观察发现水中含有少量细砂;

(2)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沙,流沙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浊,总的趋势是水量、沙量逐渐增加,直至出现大量溃水、溃沙;

(3)顶板发生溃水、溃沙,这种现象可能影响到地表,致使地表出现塌陷坑。

㈣老空积水区透水征兆:

⑴井下下滴水、淋水并含有大量H2S气体,或呈酸性;

⑵突水水势迅猛,水流速度快。

以上预兆是典型的情况,在具体的突水事故过程中,并不一定全部表现出来,所以应该细心观察,认真分析、判断。

二十五、煤矿哪些情况需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举例4—5种情况。

答:

有以下情况必须按照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㈠相邻矿井边界留设;

㈡矿井以断层分界的,在断层两侧留设;

㈢煤层露头风化带留设;

㈣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留设;

㈤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留设;

㈥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㈦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留设;㈧分区隔离开采边界留设;㈨受保护的或废弃封闭不良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空等各类钻孔留设。

二十六、请问什么是矿井正常涌水量?

答:

矿井正常涌水量,是指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二十七、《煤矿防治水规定》对带压开采安全水头值计算中采煤工作面临界突水系数的取值一般情况下是如何规定的?

答:

临界突水系数取值应当根据本区资料确定,一般情况下,在具有构造破坏的地段按0.06MPa/m计算,隔水层完整无断裂构造破坏地段按0.1MPa/m计算。

二十八、《煤矿防治水规定》对采掘工作面规定遇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探放水?

(要求列举4以上)

答:

㈠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㈡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㈢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㈣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㈤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㈥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㈦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㈧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㈨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二十九、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中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的确定根据哪些因素?

答: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中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因素确定。

三十、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界线后必须进行超前探放水,在距积水实际边界多少米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

答:

20米

三十一、《煤矿防治水规定》中要求探放老空水之前应分析查明哪些情况?

答:

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

三十二、《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探放老空水钻孔布置及超前钻距、止水套管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

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等,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

钻孔终孔位置以满足平距3m为准,厚煤层内各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探放老空积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三十三、安装钻机探水前,应加强钻场前、后多少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安全通道要畅通?

答:

10米

三十四、井下钻孔施工时,当钻孔倾角大于多少度以上时严禁人工起、下钻?

答:

25度以上。

三十五、矿井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多少米以上?

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什么设施?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什么设施?

答:

矿井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米以上;

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当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三十六、《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对矿井主要水仓及其有效容量有什么样的规定要求?

对水仓的空仓容量有何规定要求?

答:

矿井主要水仓应当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够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者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水仓的空仓容量应当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三十七、矿井井下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多少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工作和备用水泵应当能在多长时间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答:

矿井井下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工作和备用水泵应当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三十八、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百分之多少?

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百分之多少?

答:

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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