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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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镜委办〔2009〕102号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组织开展2009年度治安安全示范
单位创建考评工作的通知
灵芝、东浦镇: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绍公通〔2009〕112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打造“平安镜湖”,现将2009年度创建考评治安安全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创建范围。
新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内河水域客运货运港区和码头,重点为新区批准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和400人以上规模企业,要注重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创安”活动先进单位的培育和扶持,提高民营企业开展“创安”活动的参与率、达标率,确保“法人创安”三年内全面完成。
(二)申报条件。
单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考核资格:
一是单位职工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串联、聚集滋事、反动宣传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二是发生50人以上上访人员冲击县(市、区)以上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等重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因环境污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三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四是发生杀人、伤害致死、强奸、绑架、爆炸、放火、投毒、劫持等八类严重刑事案件的;五是发生8万元以上现金或20万元以上财物被盗抢案件的;六是发生枪支(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被盗、丢失和非法转让的。
二、申报办法及考核命名
(一)2009年度“创安”活动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检查考核工作采用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检查考核时间与综治工作检查同步开展。
各单位在自查自评基础上的考核验收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到两镇和公安派出所,两镇、公安派出所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向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治安大队申报。
(二)两镇、公安派出所要先期对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含已创建成功的省市区级单位)根据《治安安全单位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进行考核,对考核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单位,择优推荐并向镜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报,经镜湖公安分局及新区综治办对申报单位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合格者,授予“区级治安安全单位”(名额四个),并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市级治安安全单位”候选名单和“省级治安安全单位”候选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镇、公安派出所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镜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创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要紧紧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和“综治进民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创安”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单位内部稳定。
(二)加强指导,务求实效。
两镇、公安派出所要严格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管”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深入调查研究,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创安”活动的检查和指导,落实工作措施。
对职工总数在200人以上的企业,要指导其建立综治工作站;200人以下的企业配备专兼职综治人员。
凡经考核为治安不合格的单位,要督促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取消本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三)加强宣传,认真总结。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介质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创安”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创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营造出良好的创建氛围。
年底,省里将对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推荐上报审批材料一式三份,包括“区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呈批表(含两镇、派出所,镜湖公安分局及新区综治办考评验收意见);单位创安活动总结(可单附或写在呈批表上);单位依据考评标准自查打分表。
审批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两镇、公安派出所将有关材料和总结报告于2010年1月4日前报镜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新区创安办于2010年1月8日前完成审查验收。
(联系人:
张永成,联系电话:
88906009)。
附件:
1.新区19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2.“镜湖新区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呈报审批表
3.治安安全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4.创建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活动必备材料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考评通知
抄送:
市综治办。
绍兴市镜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9份)
附件1:
新区19家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
1、绍兴市公共交通公司
2、绍兴县财经学校
3、绍兴市热诚学校
4、绍兴市锡麟中学
5、绍兴市成宏纺织有限公司
6、喜临门集团有限公司
7、绍兴市电力局110KV昌安变电所
8、绍兴县粮食储备中心
9、徐锡麟故居
10、浙江金时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11、浙江正大集团有限公司
12、绍兴市越大衬布有限公司
13、绍兴市联兴织造有限公司
14、浙江绍兴盈丰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15、浙江盛峰纺织服饰有限公司
16、绍兴市茂龙吴中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17、绍兴市恒丰聚氨酯实业有限公司
18、绍兴市化纤加弹有限公司
19、绍兴一体针织有限公司
附件2:
“镜湖新区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呈报审批表
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
人数
法人
代表
保卫机构及人数
有否创安组织及名称
保卫责任人
刑事案件发案数
治安案件发案数
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数
职工违法犯罪数
序号
得分
评分
单位
第
一
项
第
二
项
第
三
项
第
四
项
第
五
项
第
六
项
第
七
项
第
八
项
第
九
项
第
十
项
总
分
单位
自评分
派出所
考核分
区级
考核分
创安工作总结
可附页
创安工作总结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新区两镇、派出所推荐考核意见
盖章:
二OO年月日
新区综治办、公安分局验收审批意见
盖章:
二OO年月日
附件3:
治安安全单位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基本分
考核及评分标准
备注
1
10
单位内部没有发生刑事案件的,计10分;刑事案件发案数控制在职工总数千分之一以内的,计8分;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的,计5分;超过千分之二的,计0分。
1、本考核评分指标总分为100分,扣分时每条(项)指标以扣完基本分值为限。
2、职工总数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在内的单位内部所有人员。
3、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数以司法机关立案为准。
单位必须如实报案,否则将取消考核资格。
4、职工的违法、犯罪人数是指被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并受到法律制裁的职工人数,包括受到治安、刑事处罚。
5、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仅限于发生在单位内部。
6、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由公安机关和单位组织。
7、上述内容中“以内”、“以上”的,均包含本数;“超过”的,均不包含本数。
2
10
单位内部没有发生治安案件的,计10分;治安案件发案数控制在职工总数千分之二以内的;计8分;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的,计5分;超过千分之五的,计0分。
3
10
单位职工没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计10分;单位职工的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的,计8分;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的,计5分;超过千分之三的,计0分。
4
10
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计10分;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的,计5分;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报告、处置措施不当或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计0分。
5
10
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计10分;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人均200元以内,轻伤人数控制在职工总数千分之二以内的,计5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人均200元或发生死亡、重伤1人以上、轻伤人数超过职工总数千分之二的,计0分。
6
10
单位领导重视,治安保卫组织机构健全,治安保卫力量落实到位,其中职工总数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综治工作站,200人以下的企业配备专兼职综治人员,计5分;达不到的,计0分。
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书,并纳入单位绩效考核的,计5分;达不到的,计0分。
7
10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值班、登记、巡逻制度落实,计5分。
重点要害部位明确,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计3分。
及时、准确报送单位内部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以及职工违法犯罪情况,计2分。
8
10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要求的,计3分;达不到的,计0分。
单位内部全员安全知识教育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治安保卫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计3分;达不到的,计0分。
制定完善单位内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以上的,计4分;达不到的,计0分。
9
10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每月开展一次以上治安保卫工作自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治安保卫工作必查的,计5分;达不到的,计0分。
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的,计5分;达不到的,计0分。
10
10
治安保卫工作台帐健全、规范,检查工作月有登记、季有分析、年度有小结,计5分。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落实,基础工作扎实,计3分。
认真完成综治、公安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的,计2分。
附件4:
创建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活动必备材料
根据“创安”十条标准,对后五条保障措施的考核,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创安标准要求,系统性建立保卫工作资料台帐,要求资料齐全,反映清楚,以下着重介绍整个“创安”活动中所必备的有关材料。
1、制订本单位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以及建立“创安”活动领导小组的决定,以文件形式在每年三月底以前下发。
2、由法人代表与单位内部各部门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或“创安”活动经济责任制合同;对各部门的考核记录和奖金兑现记录。
3、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条例》之有关规定,制订出本切实可行的各种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① 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② 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③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④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⑤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⑥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⑧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以及武器弹药的单位,还应当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⑨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4、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资料:
① 条例学习登记情况簿。
② 条例宣传记录簿。
5、保卫工作基础资料: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资料组成:
①单位平面图(如企业,需标明:
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大楼、仓库、要害部位、消防设施等),需上墙。
②治安保卫工作网络图(如企业,需标明:
法人代表—分管领导—治保队伍—各部门责任人—各车间、班组),需上墙。
③企事业保卫基础工作一览表。
④本单位治保队伍网络名册。
包括:
治保委员会或治保小组,人民调解小组;保卫科人员、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人员;护厂护店护校人员,门卫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治安信息名单、安全员名单、经济民警等为我治安保卫工作服务人员的名册,可以用单位发文或造册的形式存档。
⑤本单位职工花名册(包括临时工)。
⑥重点人口资料(指本单位中两劳释放人员、轻微违法人员),建立重点人口档案,帮教小组、教育谈话记录。
⑦暂住人口管理资料,花名册(登记);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6、保卫部门台帐记录:
(主要有以下几本记录薄)
①会议记录薄:
保卫科会议记录薄,保卫活动情况记录薄(保卫工作记实),指记述本单位开展比较大型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事情,如签订“创安”责任状,法制教育、消防演练、治安保卫总结表彰大会、重要来宾保卫工作等方面。
②值班巡逻记录薄、门卫登记薄、纠纷调处记录薄、消防器材登记薄等;
③其它需要记录、登记的资料。
7、安全检查工作资料:
①安全检查记录薄:
记录内容主要是治安安全方面检查,同安全生产检查要分开;
②隐患整改记录薄:
包括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记录(整改内容、时间、整改部门);
③保卫工作制度执行查处记录薄:
(指按本单位所制订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在平时有违反查处方面的记录、处罚等)。
8、信息员活动记录方面:
①本单位治安信息员名单;
②信息员活动记录薄:
(如召开信息员会议,与信息员谈话记录,布置任务等);
③信息(线索)情况登记薄:
(如某信息员反映的情况:
企业改制、下岗职工、集资款、治安动态、纠纷矛盾等),要记录清楚,反馈意见,处置结果。
9、各种单位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演练情况。
10、要害部位档案:
(1)首先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好重点、要害部位,确定要害要正确,所谓要害是指对全局性的生产、业务活动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的部位,具有性质重要、地位重要、影响大的特点(一般在厂矿主要指配电房、锅炉房,重点部位指油库、财会室、技术档案室、重要物资仓库等)。
在此基础,每一个要害部位或重点部位填好四张表:
①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审批表;
②要害(重点)部位重要设备情况登记表;
③要害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名单;
④要害部门平面图(照片)。
上述四份表作为一个重点(要害)部位的档案。
(2)制订好每个重点(要害)部位的有关制度,该上墙的要上墙,另外留档一份;
(3)附带每次对要害(重点)部位的检查记录和对重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考察记录。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