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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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姓名:

李洋专业: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班级:

汽车营销2班

黔江区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幅员总面积2397平方公里,2002年末,行政区划为3个街道办事处,15个镇,12个乡,230个村(居)委(其中:

176个村委会,54个居委会),1498个村民小组(其中:

居民小组378个,村民小组1120个),年末人口为49.97万(其中:

非农业人口6.86万人,农业人口43.11万人)。

山地、丘陵面积占幅员面积的96%以上,是一个“七山一水二分田”的山区农业区,也是重庆市唯一的少数民族区。

渝鄂湘黔四省(市)边区的商贸重地。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黔江区得到了较快发展,作为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施中仍然有不足的地方。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通过对黔江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初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基本经验。

去粗取精,努力改善,并把成功的经验推广到重庆其他县区,促进重庆农村经济快速、平稳发展。

二、调查对象和方法:

1.调查对象:

黔江区村民、村官。

2.资料收集的方法:

观察法、访谈法、文献法

3.调查方法:

通过对黔江区的村民和村官进行访谈,观察当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查阅当地乡政府对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文件和报刊的报道。

三、调查内容:

1.了解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

2.了解当地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3.了解村民家庭经济情况

四、调查时间

2011年8月24日到2011年8月27日

五、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特点

黔江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起步较早,发展较快。

特别是近年来,黔江区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不断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8月,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50个,其中专业合作社46个,专业协会4个。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22个、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5个、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4个、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3个、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6个。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5491户,带动非成员农户7682户。

黔江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以下特点:

1、合作组织形式多样化。

在组织形式上,既有基层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也有区域性的联合社、联合会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其中基层合作组织占80%以上。

在合作机制上,不仅有劳动、技术、产品销售的联合,而且有资本的联合。

在利益分配上,采取了服务让利、最低保护价保利,以及按交易量返利、按股分红等多种分配形式。

2、多行业、多层次、宽领域合作。

目前,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领域涉及生猪、猕猴桃、蔬菜、中药材、产品销售、技术等多方面合作,其中种植业、畜牧业合作组织超过总数的90%。

合作内容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所有环节,由只能提供单项服务发展到产销一条龙综合服务。

3、合作组织主体多元化。

黔江区大部分合作组织是由农村种养大户、技术能人、经纪人等牵头兴办的,特别是一些有威信、有专长的种养大户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层农技服务站、供销社、科协以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是兴办合作组织的重要力量。

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大部分都在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确认备案,有28个已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60.9%。

到2011年8月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总额达到356万元,平均每个组织10.47万元,农民出资总额230万元。

(二)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做法和工作经验

1、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了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市委、市政府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有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起由农业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

2、加大扶持力度,增强持续发展壮大的能力。

采取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扶持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并落实了一些优惠扶持政策,增强合作组织的发展后劲。

黔江区为支持生猪养殖业的发展,在2009年出台了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1万元,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2万元,50万元以上的生猪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5万元的扶持政策,激发了农户办好生猪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3、鼓励多方参与兴办,促进合作组织实现较快发展。

按照“政府引导、农户为主、多方参与、多样合作、自愿组合、民主管理”的原则,黔江区注重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积极性,支持引导农业、供销、科协等部门以及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参与领办、联办合作组织,鼓励专业经营人才和农技推广人员到合作组织中干事创业,形成各类合作组织以多种形式在多个领域竞相发展的局面。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作社内部运作、管理不够规范。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结构松散,管理不规范,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合作社没有登记注册,没有章程,有的虽然有章程,但制度很不规范,部分已经注册登记的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不少合作社与农户间的关系仅是松散的买卖、供应关系,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型合作组织,大多数合作社与社员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保障机制,合作社抗风险能力脆弱,一旦出现价格销路等风险,社员的利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最终给入会农民带来损失,造成农民积极性不高。

同时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部分农民带头人综合素质不够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懂技术、善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缺,从而导致对政府及政府部门的依赖性较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专业合作社的创新与发展。

2、规模小,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不强。

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仅限于村组小区域的合作,发展不平衡、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的问题比较普遍,对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的辐射带动作用不够明显。

目前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社中,绝大部分注册资金都在50万以下,企业规模有限。

3、技术支撑力量薄弱、农业产业效益偏低。

目前黔江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分布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生猪、猕猴桃、蔬菜、中药材等产业,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的九成以上,稻谷等大宗农作物领域分布较少。

由于我区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经济相对比较落后,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普遍不高,使得外出打工人数很多,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造成农业专业人才的匮乏,客观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同时,只有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才能带动农业效益的提高,目前部分地区并没有形成规模化,产业化水平不高,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

4、合作社资本短缺,筹措资金渠道单一。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但是,由于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支持和信贷方式获得资金十分困难,其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为社员自筹、外部股金和合作社的自身积累,而农民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对合作社的投入能力十分有限,同时,由于农业产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很大、利润也不高,难以获得外部资金支持,再加上合作社自身的积累能力不强,直接导致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资金普遍不足。

资金缺乏严重影响了合作社各种活动的正常开展,制约了合作社继续扩大经营规模,拓宽服务领域,在更大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经济加快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在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种成员主体身份明确、产权关系清晰、服务内容灵活有效、权利与义务对称、管理科学的现代农业企业制度。

它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之上,主要以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理,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重大问题决策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在新的层次和意义上深化和完善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这种以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组织形式的农户合作组织,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代表了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发展方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是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解决农业低效益的问题。

我国农业低效益的最基本原因是农业经营规模过小,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形式下,农民面对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比较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较高,享受技术服务十分困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困难,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但是,家家户户都通过扩大规模来发展生产,显然是不现实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社员生产的同类产品进行集中加工或深加工,从而使产品大量增值,并将增值部分按合作社的分配原则留在社员手里,使社员更快地富裕起来。

合作社不仅能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和处理方面广泛采用先进科技,而且也可以帮助农户采用先进的经营和管理技术,从而提高农业的经营效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效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重大突破口。

农民专业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等服务,最终盈利主体是其成员,入社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购销和技术等方面的优惠,节约了生产成本,解除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提升了农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要能力,劳动价值得到提升,农民收入也明显增多。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加快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的。

“民办”就是农民自愿组建,实行成员自主合作、自主兴办,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民管”就是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成员的发言权、决策权;“民受益”就是以保护成员的利益为天职,让农民在合作中得到最大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劳动生产行为受其章程的规范和制约,章程作为准则把每个成员的行为规范、既得利益、权利、职责、义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诚信、履约意识。

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推进管理民主制度的重要保障。

五、发展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建立健全农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体系。

2、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监督机制。

3、探索能人治理和民主管理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

(二)积极探索市场运作的经营管理模式

1、探索多元化筹资途径。

2、构建自身销售渠道。

3、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模式,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和政府引导力度

1、坚持农业专业合作社自我管理的方向。

2、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四)多方合作,建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

1、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联合农业等公共服务部门,形成多功能、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务体系。

2、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

3、支持合作社提高自组织服务能力。

4、加强对专业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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