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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铜陵路高架(北二环-天水路)工程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徽省路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铜陵路高架(北二环-天水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扬尘防治治理的总目标 2

三、成立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及治理小组的工作职责分工、任务 2

四、扬尘防治治理实体管理制度及措施 4

五、扬尘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及措施 6

六、工作实施要求 11

七、安全文明施工 12

八、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4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目的:

为有效的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预防本工程施工中对环境污染的事故发生,认真贯彻《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合肥市建筑监督管理规定》

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合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

《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72号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

《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合肥市大建设路桥项目扬尘防治作业指南》(试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等

进一步加强扬尘防治治理的管理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专项方案,各有关责任人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铜陵路高架(北二环—天水路)工程是铜陵路的一部分,本次实施范围南至北二环,和北二环与铜陵路互通立交相接,终点跨越天水路,接新汴河路交口。

路线由南向北依次相交道路有10条,分别为:

瑶海西路、竹丝路、颍河路、扶疏路、纬四路、物流大道、澥河路、礼河路、天水路、新汴河路。

铜陵路高架(北二环-天水路)工程全长3.273km,规划红线宽50米,其中主线高架桥长2.552km,含A、B、C、D、E、F六条匝道,沿线新建物流大道、瑶海西路、新汴河路三座人行天桥,天水路附近陶冲支流中桥一座。

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桥梁、排水、路灯、绿化、交通工程、电力排管及综合管线等。

二、扬尘防治治理的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施工现场达到合肥市扬尘防治治理检查要求、重视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创建绿色环保工地。

三、成立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及治理小组的工作职责分工、任务

1、成立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常务副经理为副组长,总工提供扬尘防治技术支持,分管安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副总工、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及各班组长等为组员实施扬尘防治治理工作。

2、扬尘防治治理工作职责分工、任务

(1)扬尘防治治理由组长负责全面指挥、统一组织、协调;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治理;各组员密切配合,帮助支持,全面铺开、严格规范,监管到位,彻底清除扬尘污染。

(2)划分具体责任区,实行各组员责任制,每天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全程指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治,高效率地处置各种问题。

(3)由专职安全员(陶正前、汪彬)负责每天对各自分管作业区的扬尘防治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现场设扬尘防治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1)扬尘防治领导小组人员

组长:

李家聪13905531732

副组长:

王德跃13856963482邢磊13866107892

组员:

黄涛、孙超、章斌、李吉星、谢计东、陶正前、代勇及各班组长

扬尘防治领导小组机构框图

合同部

质检部

试验室

综合部

安全部

道排班组

桥梁班组

杂工班

工程部

测量组

组长:

李家聪

联系电话:

13905531732

副组长:

邢磊

联系电话:

13866107892

副组长:

王德跃

联系电话:

13856963482

(2)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的通讯畅通。

各区负责人值班人员联系方式

姓名

责任区

电话

刘玉坤

起点至物流大道

18605519971

尹华

物流大道至终点

13739242805

监督电话:

王竹林15655336010姚安军13966284407

四、扬尘防治治理实体管理制度及措施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扬尘防治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扬尘防治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防治治理成果。

2、落实好“三个一”制度。

有一个专门的扬尘防治治理领导组织机构;有一队专门的检查人员(环保专员);有一本专门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3、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形式,宣传扬尘防治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扬尘防治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扬尘防治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群策群力治理气氛。

4、扬尘防治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项目部成立扬尘防治整治工作小组,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安全部长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扬尘防治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防治污染控制工作常抓不懈。

5、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扬尘防治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裸土、绿化、道路保洁以及工地扬尘防治治理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6、突出重点,对易产生扬尘防治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做好“六不准、六必须”及(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配冲洗设施、必须洒水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7、加强执法力度、奖惩办法。

把扬尘防治控制工作纳入项目部日常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要坚持“五定”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相关单位、班组及个人进行处罚,保持良好的环境状态。

8、落实检查考核制度。

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相关事项执行、及时制止违章违纪现象。

项目部环保专员、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并保存记录,项目安全部长牵头每周对工地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并对排查检查情况记录档案并进行综合评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的,在会议上或书面提出,以便及时解决处理。

9、对涉及扬尘防治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扬尘防治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惩制度、以推动现场工地扬尘防治污染控制进程。

10、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防治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防治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1、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环境保护意识、职业健康意识。

12、及时更换、维修不能符合使用要求的防尘降尘设施设备,保障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完好可靠。

五、扬尘防治管理实施办法及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桥梁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土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

水泥、砂石、灰土、泥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1、施工现场做到施工标准化、围挡景观化。

施工工地内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加工场、材料堆场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

严禁在车道上和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完工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

2、工地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辆设备,冲洗设备采用自动冲洗平台及设立循环用水装置。

施工前期,在天水路、站北文化广场位置设置冲洗平台,确保每个进出口均配置有冲洗设备(冲洗台或高压水枪)。

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挖掘土方设备驶出工地前,必须进行冲洗、严格遵守车辆冲洗制度、不得带泥尘出工地且保持大门进出口整洁。

车辆冲洗制度

、由值班门卫人员或指定的专人对车辆冲洗工作进行监督,所有车辆均需到自动冲洗平台(或高压水枪)进行清洗。

  

、对进出建筑工地所有运输车辆每次进出施工工地,必须由冲洗人员做台账,台账下班后交由项目部保留。

台账内容包括日期、车辆牌号(车型)、冲洗时间、车辆所属单位、冲洗人等。

  

、自动冲洗台需排水畅通,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畅通,沉淀池要定期清理,场地不得积泥积水。

 

、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配合车辆冲洗工作,严禁未经冲洗干净车辆强行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土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否则,不允许其驶出建筑工地,违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值班门卫或专职冲洗人员因冲洗工作不到位或对工作不尽职,使带泥车辆外出造成城市道路污染,责其立即冲洗并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屡禁不止或整改行动缓慢的冲洗人员,责令调换工作岗位,并加重处罚,或给予退场处理。

 

、工地大门口的文明卫生和外出车辆冲洗监督工作,由项目部“扬尘防治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当班门卫全天侯值班看管,因车辆未冲洗或冲洗不到位驶出工地,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由当班门卫负直接责任。

3、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采取淋水降尘措施。

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应做到随挖随外运,尽量减少开挖过程中土方裸露时间。

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应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裸露场地,应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在场地内堆放回填使用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采取覆盖措施。

并定时洒水维持湿润。

4、建筑结构内的施工垃圾、散装物及废弃物清理时采取搭建密闭式临时设施或专用垃圾袋袋装进行转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防止尘土飞扬。

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且洒水减少灰尘溢散,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现场处理。

5、所有沙、石、裸土等易飞扬的材料和垃圾尘土存放露天时,应集中、分类堆放,并采用遮阳网或密目网遮盖严密或洒水降尘措施。

对水泥,粉煤灰、白灰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物料,利用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分类存放。

6、钢筋、钢管、木材、钢结构构件等材料应离地架空堆放,露天堆放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蚀措施。

7、建筑垃圾等临时性的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场,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完毕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网、喷洒抑尘剂等防尘措施,长期存在的废弃物堆放场,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墙、防尘网或者在废弃物堆场表面植被绿化。

8、运输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泥浆使用证件齐全、号码清晰、足额缴纳各类保险,车辆外型完好且安装有GPS监控系统的专门车辆。

运输过程中做到全封闭,全覆盖并按照市容(城管)等有关部门批准的运输路线、时间、堆放场地进行运输、倾倒。

遇重污染天气,省、市启动大气污染预警应急二级、一级响应时,在预警发布至解除期间,禁止一切建筑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活动。

9、施工现场配备2洒水车不定期洒水降尘,1台吸尘清扫车根据需要全线应急吸尘清扫,2套自动冲洗台(天水路一套、站北文化广场一套),其他主要出入口均配备移动式冲洗设备(高压水枪),1台喷雾车不定期喷雾降尘,3处取水点:

物流大道、陶冲支流、天水路,禁止使用森林灭火鼓风机清理工作面浮灰。

10、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废弃物、防止毒烟尘和气体污染环境

11、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设置相应的泥浆池,确保泥浆不外溢,废浆密闭运输。

12、施工现场使用商业混凝土,因条件所限,局部少量需用的混凝土与砂浆采用搅拌机进行拌制或人工搅拌,搅拌处搭设机棚,并采用封闭、降尘措施,并定期进行清理。

13、现场石灰石应集中堆放,消解场所应采用半封闭式堆场,使用灰土时,应对灰土提前进行拌和。

土料水分过大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湿润,防止拌和过程中产生较多的扬尘。

灰土或石灰在运输过程中应进行覆盖。

15、施工期间,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式安全立网,网密目数不低于2000目/100cm2。

脚手架外每道安全平网加铺一道密目网;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悬挑脚手架在悬挑层下端应采用胶合板等水平封堵密实,或在满铺的脚手板下用密目式安全网兜底防护;应及时清理脚手板垃圾,不得采用翻、拍脚手板及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

16、现场运输砂浆、砂石的斗车或料罐应封闭完好;砖、砌块等散件物料应采用密闭式吊笼吊运。

17、钢筋切割、电焊、除锈等作业应有遮挡措施,散落的粉末状废料应及时清理。

18、砌筑抹灰时散落的落地灰应及时清扫。

对混凝土或砖基础进行剔凿、清扫处理时,要采用防尘降尘措施,如没有防潮要求的可采用洒水湿润措施。

19、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时,现场配备洒水车2辆,并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程序操作。

喷淋的水量应能满足抑尘降尘要求,喷淋软管长度应能满足需求;房屋或者其他建(构)筑物拆除后的场地或现场的黄土地面,超过1个月未进行开发或者利用的,应当种植植物或者覆盖。

20、桩基施工时,现场设置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确保泥浆不外溢。

桩位填孔,采用灰土(或砂石)回填,回填前应对灰土(或砂石)提前进行湿润拌合(或清洗过筛),避免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较大扬尘。

回填完成后,及时对桩四周洒落的灰土(或砂石)进行收集清扫干净。

21、开挖出的土方不得长时间在桩边堆放,应及时运至现场集中堆土处并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22、前期现场配置洒水车2辆,清扫车1辆,清洁人员24名(可根据现场需要随时增加人数)负责现场的施工道路、临时便道的卫生打扫工作,清扫地面前必须洒水,必要时进行冲洗。

除雨雪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施工便道至少每日3次洒水降尘或者冲洗1次;

2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区内扬尘目测高度宜小于1.5m,并不扩散到工作区域外。

安全员现场巡查,发现该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4、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挡等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须停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下一步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植树树穴所出穴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建植,穴坑土要加以覆盖。

种植完成后,树坑应覆盖卵石、木屑、挡板、草皮,或者作其它覆盖、围栏处理等。

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一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

绿化工程产生的垃圾应在两天内清理干净。

25、各工种对作业面的尘屑、砂浆、废料等应及时清理,每日做到工完场地清。

26、如遇五级以上大风,对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应停止作业。

27、寻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工作实施要求

(1)各成员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2)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严防死守,齐心协力打好歼灭战。

(3)要很抓落实、贯彻、检查、督促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高标准,严要求,见成效。

(4)各成员应制定紧急应对措施,防止重、特大意外污染事件发生,防微堵漏,力争工作主动、有序。

七、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实行半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

围档材料采用安装2.0m高双层铝塑夹心板围挡,厚度5cm,纵向设置,围挡临城镇主干道时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米。

定期对围挡进行清洗,保证施工工地周围环境整洁。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门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设在进出大门的一侧。

(3)门头设有路港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

(4)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5)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混凝土硬化,场区其他次要道路地面应同时硬化处理。

(6)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

及时洒水、清扫,无散落物。

(7)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8)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9)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和随地大小便。

(10)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

(1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1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

堆料分类别,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牌、规格数量。

细颗粒材料必须进行可靠的覆盖等。

(13)建立材料收发管理制度,仓库、工具间材料堆放整齐。

(1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

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

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15)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16)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17)施工现场设有“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扬尘责任制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行出口处。

(18)施工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19)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20)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

八、扬尘治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中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2、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3、在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扬尘防治治理领导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附件:

一、环保专员(4人)

1.石海涛

2.黄涛

3.孙超

4.刘志平

二、清扫人员

道排一队:

道排二队:

1.卫静1.叶宝

2.卫红兵2.戴恒伍

3.张君刚3.杨家全

4.张君兵4.童保玉

5.张怀义5.闫兴乐

6.纪胜跃6.朱家兵

7.杨修松7.邵显龙

项目部10人应急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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