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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玫瑾张君犯罪心理的剖析.doc

2002 年 2 月

第 1 期(总第 62 期)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Feb.,2002

JournalofHenanPublicSecurityAcademyNo.1

反社会人格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

——对张君犯罪心理的剖析

李玫瑾,屈明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 北京100038)

[摘  要]本文通过对张君犯罪心理的剖析指出,要特别注意一种由反社会的人格障碍导致的犯

罪现象。

这种人格障碍引发的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是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

 

[关键词]反社会人格;人格障碍;犯罪心理 

[中图分类号]D91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433(2002)01-0056-04 

随着张君犯罪团伙许多犯罪事实的被揭露,人们为如此残忍的犯罪者和如此嚣张的犯罪事实感

到震惊,尤其是对杀人不眨眼的首犯张君的心理路程深感困惑。

张君案件再一次唤起社会对犯罪人

的关注,对人性的思考。

 

一、张君具有典型的反社会人格障碍 

张君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他自己在法庭上说,一是贫穷,二是不服处罚产生的报复心理。

媒体也曾报道:

“城乡间的差异把他们推到了城市的边缘”。

①然而,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归

因于外”的心理表现。

 

所谓“归因”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是指人对自己的种种行为进行有意或无意的解释,寻找

理由或原因的过程。

这一心理现象的规律是:

绝大多数人在归因时,都倾向于把好的行为和成功的

行为归结于自身的原因,相反,把不好的行为和失败的行为归结于外部原因[1]。

这种“归因于外”

的倾向在犯罪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解释时更为多见。

 

事实上,张君的这种归因纯属无本之木。

因为生活于贫困之中的人很多,并非每个人都会像张

君那样滥杀无辜,甚至向自己的同伙、有恩于自己的老乡下黑手;也不会像张君那样从小学起就与

班上的许多同学打架;更不会像张君一样提着菜刀闯入自己看中的女孩家逼婚。

社会中的许多人都

经历过贫困,并非每个人都像张君那样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翻脸无情。

张君的许多行为绝不是“因为

贫困”所能解释的。

 

至于他说的“不服处罚产生的报复心理”更没有道理。

事实上,是张君犯罪在先,法律惩罚在

后,法律并没有冤枉张君。

况且他在广西杀自己的老乡、在云南杀两位女青年都不是报复“法律”,

而是为了“钱”,为了“找一个用枪杀人的手感”(张君原话)。

 

笔者并不反对“许多犯罪人是受社会不良影响走上犯罪道路”的结论,但是,张君犯罪的原因 

 

[收稿日期]2001-08-10 

[作者简介]李玫瑾,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屈明,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

 

①《南方周末》2001年4月19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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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非如此简单。

确切地说,“张君”案件是由反社会的人格障碍导致的犯罪现象。

具体而言,这种人

不管在什么环境下,都只顾自己、不顾他人,行为完全由冲动的欲望驱使,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

段、不顾后果,无情无义且妄自尊大。

这种人格引发的严重暴力犯罪对社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和危

害性,是社会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也是刑事立法与刑事执法中要特别给予关注的问题。

 

由“反社会人格障碍”引发的犯罪并非什么新鲜话题。

早在19世纪末,就有犯罪学家研究并详

细描述过这类犯罪人,他们将其称为“异常犯罪人”。

翻开意大利犯罪学家加诺非诺的《犯罪学》(1885

年)便可看到相关的描述:

“当你在近处观察他们时,你会怀疑他们是否有灵魂。

他们留给你的印象

是如此麻木、颓丧和本性凶残……他们的道德麻木可以从他们当众描述犯罪时的厚颜无耻观察出来。

坦白的谋杀犯可以毫无顾忌地描述他们犯罪的最可怕细节,而对于他们使受害人家属蒙受的耻辱和

痛苦表现出十足的冷漠。

没有什么会触动他们,也没有什么能使他们洗手不干。

他们的特点之一是

无法抑制某种愿望,他们只能被愿望所驱使。

当他们渴望什么东西时,什么事情也无法阻止他们。

凶狠、嫉妒、傲慢、敏感和过分的拘泥……虚荣永远是他们突出的标志,他们没有一丝悔恨的迹象。

然而,他们绝不是白痴。

他们将会结婚、生儿育女,却在一个晴朗的早晨,突然地抛弃妻子和孩子,

令其全家和邻居迷惑不解地消失掉。

他们不具有真正的悔恨,不惧怕刑罚,而是希望、盼望这种刑

罚。

”①只要认真地读过犯罪学家对这类犯罪人的描述,你就会发现,眼下的张君与书中所描述的“异

常犯罪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

 

何谓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人格障碍一般从儿童时期就开始有各种明显的不良表现,如逃学、打

架、偷盗、离家出走等。

青春期开始出现性行为紊乱,出现各种违法行为。

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偷

同伙的东西,甚至残杀同伴;他们可能玩弄一个又一个女人,生下许多孩子却一个也不抚养;他们

并不认真对待其犯罪行为,大多只是重复同一种侵害行为;他们只有最肤浅的感情,并不十分关心

自己的配偶、家庭或孩子,对他们来说,自我才是最重要的。

因此,这种人格障碍也被称作“道德

白痴”。

具有这种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无论出现在哪里,都会给周围带来破坏、暴力与恐怖的阴影[2]。

反社会人格障碍并非在犯罪之后形成,恰恰相反,正是先出现反社会人格,然后,这种反社会人格

才决定其必然出现社会文明所不能容忍的“无视任何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犯罪行为。

换言之,

反社会人格也是个体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具有反社会人格障碍的人与一般犯罪人的区别是:

反社会人格者表现为持久的适应社会生活的

障碍,而犯罪人有明显的犯罪原因,其犯罪行为有发生、发展和转变过程。

后者,外在的环境因素

较为明显;前者,则在幼年(即外在因素尚不明显时)就已发生明显的反社会倾向。

同时还要说明,

并非所有的犯罪人都具有反社会人格,反社会人格在人群中的比例约占5-15%。

据国外有关方面的

调查,这类人在法院、监狱和社会福利部门较多见,而且此种人格多见于男性。

从张君的许多行为

来看,他正是具有这种反社会的人格障碍。

 

二、反社会人格发生的原因 

既然反社会人格具有较高的违法或犯罪倾向,那么,要预防这类人格的形成及危害后果,必须

首先研究这种反社会人格形成的原因。

问题在于,反社会人格的形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由于人格既涉及遗传等生理问题,又涉及个人的成长环境及成长经历,一旦形成就会表现为终

生的心理特征。

因此,对人格的分析大致有两方面:

其一是遗传,其二是社会环境(尤其是人格形

成的生命早期的环境)。

 

从遗传的生理机制进行研究,国际上相关的资料较多。

有人通过测试皮肤电发现,反社会变态 

 

①加诺非诺著:

《犯罪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第85-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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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少年犯,在安静状态下的皮肤电低于正常少年。

还有人认为,变态人格的自主神经系统功能

低下。

精神病学家黑尔(Hare)在1970年曾提出他的生物学发现。

他通过测试脑电波发现,变态人

格的脑电波类似于正常人儿童期的脑电波,有较多的慢波出现。

这说明,这种变态人格大脑皮层神

经细胞成熟得不完全,或发育迟缓,有的则是大脑边缘系统功能低下。

另一学者罗宾斯(Robins)

研究发现,男女两性在变态人格出现的时间上有所差异。

一般男孩在7岁就可发现反社会性的行为,

女孩则在13岁以后才会被发现,而且不如男孩那么严重。

此外,一些研究还指出,变态人格者的行

为随着年龄增加可能有所改善,但这种人格发育不全如同智能发育不全一样,是终生难以弥补的。

 

目前,我国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

这是因为,我们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人的所有犯罪

心理都是由于社会不良刺激的影响,是个人任意的、无法无天的表现。

但是,应该承认,同样是罪

犯,人与人之间仍存在着许多的不同,有些人几乎从小就已显露出不可理喻、不可感化的心理特征。

石家庄爆炸案的案犯靳如超具有这种特征,张君也同样具有这样的特征。

因此,若以科学的态度对

待这类犯罪人的表现,我们应该允许开展相关的研究,即对某些明显的具有人格障碍的犯罪人进行

生理检测,既作为研究资料的积累,也为以后进行这种人格形成的预防和矫治提供参考。

 

影响人格的另一重要因素是人早期的生长环境。

心理学研究指出,变态人格的形成与儿童早期

失去过母爱的经历有密切关系。

鲍尔比(Bowlby)在1951年曾提出,以下三种原因是人格障碍形成

的最初原因:

1.生命前三年中没有机会对母亲形成依附心理;2.早年生活中有3至6个月失去或突

然被剥夺母爱;3.生命的前三年中,母亲的形象遭到重大的破坏。

三项中的任何一项都会造成儿童

感情贫乏,使儿童行为失去楷模,从而成为变态人格形成的心理原因。

人在生命早期,若抚养中缺

乏真正意义上的“情感哺育”,会造成人格缺陷,影响到因情感体验而产生的责任感、道德感以及罪

恶感的发生,进而丧失这类情感与其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效果。

 

显然,张君具有心理学家指出的相似背景。

根据张君本人的回忆,他的母亲并不十分喜爱他。

因为他父亲重男轻女,他母亲对此带有强烈的不满,因此,对他几乎没有耐心,在他小的时候对他

脾气很不好,经常打他。

当他14岁时,母亲又过早地去世,这就使他进一步失去母爱的牵绊,由此

也变得更加顽劣和感情淡漠。

他根本就没有怜悯、仁慈之心,他无须人爱,也不爱任何人。

这从张

君的情妇之一陈乐写给张君的信中就可看出:

“我们俩分手吧,一味地顺从、包容、忍让都无法改变

你那残暴、近乎变态的性情。

我天真地以为我对你的一片爱心,你会有所改进,但你却越来越不可

理喻。

你会为了丁点小事大发雷霆,你可知道感情要靠两人共同理解。

你说过只要我听话,你就会

喜欢我,这‘听话’二字谈起容易,做到很难,我为你想了多少,包容了多少,你心应该有数。

永远好怕,甚至可以说过得小心翼翼,生怕犯错,生怕你像恶狼那样怒吼。

我已心力交瘁再没有精

力跟你谈下去,我真的相信有报应,认识你就是对我的报应。

”显然,陈乐为张君付出的是真情,但

其效果几乎为零。

张君在很多地方都有情妇,每到一个城市都有女人,而他对任何女人都从未付出

过真正的感情,都是利用而已。

用他自己的话讲:

“我每到一个城市都有女人,有几个。

因为住宾馆

开支大,又要查房,不安全。

女人嘛,可以给我提供保护。

我对她们没有爱,只是利用。

”多么可怕

的人格!

 

张君的无情无义不仅表现在他对女性的淡漠上,他对自己的孩子也同样感情淡漠,不关心、不

在乎。

试想,一个没有“情感”反应的心理主体,与那些低等动物又有何区别?

除了智商高于低等

动物外,剩下的只能是本能的不择手段。

 

正是对亲人的疏远、对情爱的冷漠,决定了张君四处漂泊,流浪成性,决定了他既没有家的归

属感,也没有家的责任感,从而成为他流窜作案而无后顾之忧的一个原因,也成为他杀人如草芥,

不考虑受害人亲属的感受的一个原因。

譬如,张君于1993年2月8日在广西宁明县打死湖北汉川市

头首村服装店老板严旺财,抢得6000元现金。

当检察官问到张君什么时候产生了抢劫并杀害严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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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念头时,张君这个杀人恶魔竟疯狂地说:

“我早就想杀死严灭口……我常德的一些朋友,我都想把

他们杀了。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就是我的脾气。

包括秦直碧我的想法也一样……”1999年4月

20日晚,张君伙同原同监房刑满释放人员刘保刚共同抢劫杀人时,刘的脚被张君开枪误伤,逃跑途

中,张君趁刘不备将其野蛮砸死。

检察官问张君为何对刘下毒手时,张君称:

“他身上流了血,有伤,

很容易被发现抓获。

我们俩名声都不好,很快就会被排查到,迟早会被判刑。

事前我们俩商量过,

谁受了伤,对方就把受伤的打死,免得刑场碰上了不舒服。

” 

由上可见,决定反社会人格者犯罪的根本原因并不像张君本人所讲的是“因为贫穷”,关键在于

他“情感”活动的异常。

这种异常不是一时的,而是一旦形成便具有终身的特征。

这种情感方面的

异常不是智商水平所能决定的,也不是知识教育所能改变的,更不是道德和法制所能解决的。

 

鉴于此,特向社会提几点建议:

 

第一,借著名的犯罪学家龙布罗梭的一句话:

“研究犯罪,必须首先研究犯罪人。

”在目前刑事

犯罪尤其是重大暴力性犯罪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了解犯罪人的心理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研究犯罪心理,不能只将其视为大学或研究所专业人员的学术活动,而应该确立一定的

程序,以便把对犯罪人、犯罪心理的研究落在实处。

譬如,在提交重大刑事案件的犯罪人的案卷时,

必须附有犯罪心理的分析研究报告。

同时,对处于起诉阶段的重大刑事犯罪人进行常规的心理测查。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握犯罪人的心理规律,从而找出相关对策。

 

第三,研究犯罪心理应采取科学的态度,并允许开展不同角度的研究。

目前,我国对从社会学

角度研究犯罪心理较为重视,从生理学角度出发的研究极少。

 

第四,从社会宣传的角度开展心理学知识的教育。

对犯罪人的预防确切地说应该是在人的早期,

即出生到青春期结束。

如同人的语言功能形成于人的早期、一旦错过终身难补一样,健全人格的教

育关键期也在人的早期。

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第五,建立社会对人格“评估”的机制。

这种评估可始于中、小学校教育中的毕业鉴定。

为避

免评估结果对其以后发展的影响,可先保留在学校档案中。

同时,在司法工作中应该增加对犯罪人

格的鉴定,这种鉴定并不是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而是犯罪嫌疑人的“人格鉴定”。

尤其对入监的犯

人以及刑满释放的人员应该增加心理评估项目,以便了解其心理有无缺陷,心理缺陷主要表现在哪

一方面等。

这既利于矫正犯罪心理,也为社会开展进一步的犯罪预防监控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时蓉华编著:

《社会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第135页. 

 [2]李玫瑾著:

《犯罪心理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第201-205页. 

OntheResearchofViolentCrimeCausedbytheCharacter

againstSociety

LIMei-jin,QVMing

(ChinaPeople’sPublicSecurityCollege,Beijing100872)

Abstract:

ByanalyzingthecriminalpsychologyofZhangJun,theauthorpointsoutthatweshouldpayveryclose

attentiontothecriminalphenomenatouchedoffbythecharacteragainstsociety.Crimecausedbycharacterbarrierisof

maximumdestructivenesstooursociety.Thiskindofseriousviolentcrimeshouldberegardedasthemainobjectof

socialcrimeprevention.

Key Words:

Characteragainstsociety;Characterbarrier;Crime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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