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择理论与交易成本政治学的比较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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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择理论与交易成本政治学的比较分析.doc

摘要:

作为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选择理论与交易成本政治学存在着共识,但是,兴起于公共选择理论之后的交易成本政治学增进了对政治领域的交易及制度的理解,弥补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不足。

换言之,交易成本政治学提高了对于政治世界的理解水平。

通过对公共选择理论与交易成本政治学的比较分析,厘清二者之间的共识与差异,有助于辨析政治学和经济学整合发展的趋势。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政治学;共识与差异

  中图分类号:

f06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176x(2011)01-0003-07

  

  公共选择理论“是对非市场决策的经济学研究,或者简单地定义为是把经济学运用于政治科学的分析”。

就研究对象而言,公共选择无异于政治科学:

国家理论、投票规则、选民行为、党派和管理体制等。

交易成本政治学是交易成本经济学在政治领域的应用与延伸,它认为“政治过程和经济领域一样都存在交易行为,可以在交易框架中分析政治问题”。

借助交易成本“这把钥匙”打开政治过程的“黑箱”,并检验其内部机制的实际运转情况。

作为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政治学存在着共识,但是,兴起于公共选择理论之后的交易成本政治学“大大地增进了对于政治领域的交易及制度的理解,弥补了以公共选择理论为代表的理性选择理论的不足”。

  

  一、共识

  

  1 秉承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和概念

  公共选择理论是新政治经济学中以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政治问题最重要的流派之一。

但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是经济学的。

与经济学一样,公共选择的基本行为假设是,人是自利的、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

布坎南和塔洛克在《同意的计算》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概念工具以及逻辑分析法”本质上都渊源于经济科学。

奥德舒克因此指出,“自《同意的计算》一书出现后,政治学学者开始觉得有必要熟悉无差异曲线、供给和需求曲线,以及弹性、市场均衡、效率、公共品与私人品、消费者剩余等概念”。

借助这些经济学概念和分析工具,公共选择理论探究了寻租行为、政党竞争、政府失灵和官僚行为等政治现象,形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学派(罗切斯特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弗吉尼亚学派),虽然各个学派的具体主张存在某些分歧,但是每一个学派都采用了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解释宪政、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政治问题。

  作为当代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前沿领域,交易成本政治学在沿用经济学的基本分析工具和概念的同时,直接应用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框架和逻辑来研究政治问题。

交易成本政治学的基本分析单位是交易,“交易”概念最早由康芒斯提出。

1937年,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先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并应用在经济分析中。

威廉姆森拓展了交易成本分析,把交易成本比喻为物理学中的“摩擦力”,并将交易成本区分为事前交易成本(包括签约、谈判、保障契约等成本)和事后交易成本(包括适应性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建构及营运成本、约束成本),从而使交易成本在揭示经济市场的本质上具有很强的解释力。

由于“任何一种关系,不论是经济关系还是其他关系,只要它表现为,或者可以表述为签约的问题,就都能根据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概念做出评价”。

交易成本政治学由此“把交易成本分析推广到政治交换中”。

政治交易成本指的是政治领域中进行权利交换所耗费的各种资源,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导致了政治交易成本的产生。

(1)由于政治领域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政治代理人拥有政治委托人所不知的信息,“只要政治代理人是信息优势者,拥有一些为政治委托人所不知的信息,而政治代理人的本性中又包含着自私自利的成分,那么,理性的政治代理人就有可能利用其信息优势谋取私利”。

这种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政治交易成本的产生。

(2)机会主义“是指个人谨慎地运用有关交易对象特殊的信息以及自身偏好与意愿,对自我利益的追求”。

“更一般地,机会主义是指信息的不完全或受到歪曲的透露,尤其是指意图的误导、歪曲、掩饰、混淆或制造其他混乱等精心算计的蓄意行为”。

机会主义加大了政治组织问题的复杂性,因而形成交易成本。

(3)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其生产价值的前提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重新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或是被替代使用者重新调配使用的程度”。

在政治过程中也存在类似的经济领域的资产专用性导致的交易成本。

“由于害怕政治威胁(政策的变化),专用性资产的经济投资可能停滞不前;那些拥有专用性资产(在一定区域内或产业内)的政治家和他们具有经济专用性投资的核心支持者会密谋以使政策陷入闭锁状态”。

  

  2 认可政治市场和政治交易的存在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两者都代表着由两个以上的个人进行的合作”。

因此,在经济市场之外还存在着一个政治市场。

政治市场是指人们参与政治活动时,与其他政治个体和政治组织发生关系的场所。

政治市场中的参与者与经济市场中的参与者一样,都是理性的经济人。

人们在进行政治活动时,也是以个人的成本一收益计算为基础的,没有理由认为公民在投票箱跟前的行为和作为消费者在市场中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所以,在现代社会中,政治制度就像市场制度,政府就是企业,政治家就是企业家,选民就是消费者,选举制度就是交换制度,选票就是货币,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就是消费品。

因此,完全可以用经济市场的逻辑来分析政治市场的活动。

  但是,在政治市场上,政治行为主体(政治家、选民、政党、官僚、利益集团等)对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并不要求一个个体的人牺牲其他个人以增强他自己的效用”,政治主体可以“通过提供某种直接有益于交易的另一方的产品或服务而促进其自己的利益”。

因为政治过程是一个交易过程,“只要集体行为的模型是以个人决策者为基本单位,并且只要这种集体行为基本上被认为反映了复杂交易或者一个相关群体的所有成员中间的协定,那么这样的行为或选择很容易被归人交易经济学的范围”。

因此,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政治活动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换;而且,就像在市场关系中那样,理想上还期望这种政治关系使所有各方都互有收获”。

“集体行动的个体参与者肯定认识到,要求采取集体行动的活动有其时间序列,而且同样肯定的是,他将受到激励而与他的同伴一起从事相互有利的‘交易’或者与他们‘妥协”。

只不过政治交易与经济交易相比,二者在“直接参与者的数量”,交易的内容上存在着差异。

  通过对公共选择理论的阐述,在政治学中“政治市场和政治交易的概念已经被普遍接受”。

交易成本政治学的创始人诺斯在《政治交易成本理论》中,就直接运用了政治市场的概念,并利用选民和立法者之间的关系模拟了政治市场中交易行为,刻画了政治市场“不完全信息、主观模型和高昂的交易成本”的特征,提出了政治交易成本的概念,迪克西特进而指出,政治交易成本的存在是交易成本政治学成立的前提,政治交易成本是导致政治问题复杂化的原因所在。

  但是,交易成本政治学认为,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有着本质的区别,其运行的规则也不同,虽然政治过程和经济领域一样都存在交易行为。

交易成本政治学阐明了政治交易的特点:

一是政治交易具有较强的资产专用性。

政治交易所投资的资产本身不具市场流通性,一旦终止交易,投资于交易的资产成本难以回收或转换使用用途。

二是政治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由于有限理性,政治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人们无法完全事先预测交易的风险,加上交易过程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政治交易的不确定性会导致高昂的谈判成本、履约成本和监督成本。

三是政治交易的频率较低。

交易频率是指交易发生的次数。

如果交易双方经常进行交易,那么,双方就会想办法建立一个治理结构,降低交易成本;但若交易是很少发生的,那么,就不容易建立这样的治理结构,交易成本就会提高。

政治交易频率较低,因为政治交易具有专属性或异质性,信息与资源无法流通,使得交易对象减少造成政治市场被少数人把持,导致政治市场运作失灵。

  

  3 重视制度在政治过程中的作用

  勒帕日认为,公共选择理论最富有创造性的贡献之一,是对政府失灵提出了一系列合理的解释。

人们可以把这些解释概括这样一个简单的结论:

西方民主政体是一种“过时的”政治技术的俘虏,该政治技术的逻辑使得现代国家的增长和发展只有利于特权公民阶层,即官僚阶层。

这使“现代社会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即国家权力总是要求更大的国家权力”。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布坎南认为,现代西方国家所面临的困难,与其说是市场制度的破产,不如说是政治制度的失败,所以,公共选择理论对国家或政府表现出一种“忧郁的”心情,“正是这种悲观的心情,激起这一领域研究者的积极态度――对如何改造令人不满意的现行政治制度的思考”。

公共选择理论由此揭示了制度(规则)的重要性,并“使人们对政治决策过程的认识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当人们看到一项政策没有带来预期结果时,不要立即去寻找一项‘更好’的政策手段,最好还是首先审查一下使人们选中该项政策的制度原因,并优先考虑一下改善公共选择制度之效率的方式”。

因为“在一个体制下产生了坏政策或不好的结果,原因要么是现有的政治体制所对应的规则产生了错误的领导人,要么是在政治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率的制约机制,因此,惟一的决定因素是规则”。

因此,公共选择理论的“追随者实际上是以对制度经济学的研究而知名,这种研究考察影响政治决策的方式和行为的根本制度”。

  交易成本政治学同样强调制度在政治过程中的重要性。

交易成本政治学认为,由于“政治市场更倾向于无效率”,政治市场的交易成本高于经济领域,而且,政治交易存在着复杂程度上的不均衡,有些交易因时间和空间的跨度进一步提高了政治交易成本。

“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必须设计一套制度安排来满足跨空间和时间的交易”。

“规则和制度应该而且确实应该为服务于这一目的而发展”。

因此,交易成本政治学从本质上说是研究制度问题的。

“制度通过为政治的社会和经济的交换提供背景结构,从而降低不确定性”。

交易成本政治学探讨了一系列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安排:

(1)承诺。

承诺是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方法。

可信承诺在政治生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承诺要具有可信性,它必须事前十分清晰并可观测,事后不可逆转”。

(2)激励。

政治市场上“之所以对代理人问题总是处理不好,其原因就是激励不足”。

必须设计一个合理的激励机制控制政治代理人的行为偏差。

(3)透明度。

透明度“是一种制度,它包含了若干程序,经由这些程序可以确信,政府的行为是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行使的”。

透明度越大,信息就越精确,也越具有对称性,因此能减少交易成本。

(4)授权。

授权反映了所有政府的特征,为解决复杂的多样性问题提供了更好的办法。

(5)信誉。

“信誉是社会系统赖以运行的主要润滑剂”。

信誉也是降低政治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安排,因为信誉降低了政治过程的不确定性。

  

  4 都具有内在的契约主义倾向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是一种以集体决策的形式实现个体目标的手段,是个体间为维护和促进各自利益而自愿签约的过程,因而国家是作为一种社会契约的产物而出现的,但是这种契约是一种可以不断调整和改变“约定”的过程,并始终以促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基准。

基于契约主义的立场,公共选择理论(尤其是布坎南)给出了宪政改革的程序性标准:

一致同意规则。

“除非自愿参加签约的所有成员对立宪的内容表示一致的赞同,否则没有真正的契约和宪制可以建立。

假若一致同意的规则不被遵守,就必然给那些利用政治程序掠夺别人财富的人提供机会”。

基于这样的考虑,布坎南主张采用一致同意规则作为初始立宪讨论和现存宪政改革惟一合理的差别标准。

“只有在全体一致规则占主导地位时,亦即只有当群体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在采取行动之前达成一致时,个人所预期的来自集体行动的外部成本才表明已被最小化了”。

问题是,在立宪的最初阶段,所有成员能否达成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呢?

布坎南假定了一个理想化的契约环境,也叫初始状态。

在这种状态中,个人被设想为不知道特定规则的运用会对自己的利益产生何种具体的影响,然后在众多备选的决策规则中选择一种决定未来行动的基本规则。

这里未来的不确定性或称“无知之幕”是一个关键性因素,它排除了个人与特定制度和规则发生特殊利益联系的可能性,像一只无形之手促使理性的个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计算趋向于选择一种公正的规则和制度,并就立宪的内容达成一致。

即使每个人事先知道在某些场合他将受到议定规则的强制,也可能就规则达成协议。

例如一个潜在的小偷,出于保护自己人身和财产的考虑,将会支持反偷窃的法律规定,即使他预见了在此法律之下他将有遭受惩罚的可能性。

当然,理想化的契约环境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将来也不可能出现,但是对它的“研究得出的规范性结论为通过宪政改革限制政府权力行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回到制度现实”后,它可以成为分析宪政改革的一种有意义的方法和出发点。

  交易成本政治学也内涵着契约主义的倾向。

在交易成本政治学看来,“国家可视为是选民同统治者(他们的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性(和隐性)委托一代理合约。

委托人是选民(公民),他们是最高权威的原本‘所有者’(主权)。

借由一个投票程序,他们授权一些同胞作为代理人去管理他们的主权”。

基于这样的契约思想,交易成本政治学将政治交易置于政治合同的角度交易考察。

“政治活动本身就是一种交易,这些政治交易是可以从合同的角度来考察的”。

政治合同指的是在政治领域中一方为了得到某些利益与合同的另一方所签订的契约。

“政治合同的一方是公民(个体或利益集团机构),而另一方是政治家(个体或党派)或行政管理机构(规制机构等)。

合同是政策(或法令)与选票(或捐款)的交易承诺”。

政治合同不同于经济合同,政治合同很少能够找到两个或者多个明确的签约者,也很难借助于第三方的力量来强制实施。

签约者或者签约行为实际上是以一种默认的方式体现在各方之间或明或暗的要约和承诺行为中。

因此,政治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象征契约”,是政府和有关社会主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契约。

这种社会契约关系一旦通过某种方式确定下来,就意味着政府就解决某个社会问题或处理某项社会事务,对社会做出了承诺,或以某种特定的方式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使受约的社会主体相信政府已做出了一项允诺。

不难看出,从宪法到具体政策,都可以看做是契约或者政治合同。

  

  二、差异

  

  1 交易成本认知上的差异

  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政治学都认识到政治市场中存在政治交易。

但是,与交易成本政治学不同,公共选择理论并没有认识到政治交易存在成本,或者说是它故意忽视了政治交易成本。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科斯的论点由于加入交易成本这个修正条件,其力量被削弱了”。

受科斯定理的影响,公共选择理论构建了一个交易成本为零的理想政治交易模型。

科斯定理宣称“只要产权界定清晰,交易成本为零,权利的初始配置与资源配置效率最终结果无关”。

虽然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同质,科斯定理可以应用到政治市场和政治交易的分析中,“政治领域中的理性参与人会进行政治谈判直到所有互利交易都已穷尽为止”。

给定不同的社会需要,政治交易就会趋于产生能够实现最优资源配置的政策和制度,而不管初始政治权力如何分配。

换言之,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如果政治市场中的交易成本为零,或者通过政治制度可能降低交易成本,那么讨价还价的政治过程就能使政治市场达到一个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均衡。

  科斯定理被证明是不成立的,因为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监督、实施交易都存在着成本,且“复杂程度越高、交易厚度越薄、封闭信息越多、交易各方越狡猾、有限理性程度越大,都会提高交易成本”。

因此,科斯定理“只能应用于既没有交易成本又不存在财富效应的情况”。

不同于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政治学认为,政治交易存在高昂的交易成本,“应当看到政治市场比经济市场更多地被交易成本所困扰”。

政治交易成本包括“所有影响不同资源组织和生产活动方式的相对绩效的因素”,具体包括搜寻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执行和监督成本、政治组织成本、政治制度运行成本等,这些交易成本源于构成不同政治交易基础的特定政治制度的差异,因此,研究不同交易成本如何影响政治过程,又是如何影响政治制度设计便成为交易成本政治学的主题。

从这一主题出发,交易成本政治学修正和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在一些问题上的论述。

例如,诺斯在《政治交易成本理论》中分析了美国国会的立法过程,对公共选择理论“假定所有的法案和各种法案能够产生的成本都提前知道,并且没有时间维度”导致对选票交易和互投赞成票解释乏力做出了合理的回答。

诺斯指出,立法过程的选票交易和互投赞成票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这些交易成本促使立法者改变了一系列规范交易的制度安排,从而使交易能够达成。

议会中的承诺制度就是这种安排的一个例证,否则高昂的交易成本将会使任何选票交易和互投赞成票都不可能。

  

  2 政策制定理论上的差异

  在政策制定上,公共选择理论强调“控制整个政策程序的宪法与该宪法框架内个别政策制定之间的区别”,认为“任何特殊政策制定活动的结果都是由政策程序在制定的宪法规则中运行所决定的”。

作为个体公民做出集体决策以实现个人目的的手段和场所的国家“是一种人类组织,在这里做出决定的人和其他人没有差别,既不更好,也不更坏”。

换言之,国家的政策制定者也是追求个人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一切活动都以个人的成本一收益计算为基础,他们会在政治市场上,像经济市场中一样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权力、地位、待遇、名誉等。

因此,国家的政治决策过程也像市场经济的过程一样,是一个利益交换的过程,政策是各种利益主体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国家政策总是代表着某些人的特殊利益,即使是“最公正”的政策也不免带有一定的利益偏向。

  与公共选择理论不同,交易成本政治学认为,体现政策制定规则的宪法是一种不完全合同,不可能对任何环境下所要遵循的每个程序和细节进行详细的说明,因此,政策制定“都有一定的自由,只不过有些时候自由大一些,有时候小一些而已”。

作为一个动态的博弈过程,政策制定是一个在“真实时间”中发生的政治过程。

“政治过程是许多企图影响政策直接制定者(代理者)行为的参与者、(委托者)之间的一种博弈”。

政策选择问题因此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或计算问题,在技术上决定采用何种政策的过程,与政治领域的政策制定过程完全不同,实际政策经常与最优政策截然不同。

因为政策制定者受技术和信息的制约,也受到由于利益冲突以及面对这些冲突需要做出集体决策时的政治约束,因此政策选择是内生的,是在具备某些特征的制度内的公民投票者和政策制定者之间互动的产物。

作为政治交易达成的契约,政策制定面临着巨大的交易成本,如谈判和协调成本、信息不对称引致的代理成本、做出可信承诺的成本等。

这些交易成本会影响到政治制度的设计。

  

  3 制度理解上的差异

  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政治学都重视制度对于解决政治问题的作用,但是二者在对制度的理解上是存在差异的。

公共选择理论主张制度主要是宪法规则和在宪法规则下制定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为了解决政治和经济互动所形成的缺陷,其实质是在权力给定的条件下基于理性个人计算的同意。

所以,制度是有层次的,宪政作为一项设计国家制度及运作的规则,对于其他层面的规则如经济、文化、政治权力层面来讲,起着一种提纲挈领的作用。

即宪政规则是规则的规则,是产生其他制度的基础,因此,宪法应得到最多的同意,即形成或改进宪法的程序性标准应该是一致同意原则。

“除非自愿参加签约的所有成员对立宪的内容表示一致的赞同,否则没有真正的契约和宪政可以建立”。

基于契约主义的观点,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制度效率不存在高低之分,“个别政策法令不存在效率或非效率的判断。

一部宪法的效率应当根据他整个生命周期中可能的效果来判断”。

  由于深受博弈论的影响,交易成本政治学认为制度是重复博弈均衡的产物,表现为政治市场中构建的政治制度或组织,政治交易成本就是由这些政治制度和组织决定的。

如同经济学可以将企业视为一种治理结构从而有效分析不同企业的交易成本处理机制一样,在交易成本政治学看来,也可以将政治制度与组织归属于治理结构,通过将各种政治治理结构的内部关系描述为“隐含的契约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到政治制度和组织中广泛存在的科层制不仅是契约行为,更可能是契约工具。

因此,政治治理结构在政治市场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关注政治制度和组织为处理交易成本所进行的演变。

这种演变的过程就是制度变迁的过程,变迁的成本和收益决定着变迁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

“当做出改变的交易成本超过改变带来的交易成本节约时”,就会形成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因此,交易成本政治学对制度效率提出了明确的衡量标准,强调政治制度应当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并在借鉴经济交易成本计量的基础上,提出了政治交易成本计量的范围:

(1)市场性成本。

包括政治交易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谈判成本。

(2)技术(管理)性成本。

包括政治市场中的立法技术、技巧和艺术,政策执行者出于履行与政策制定者之间协议的目的,在信息搜集、调查研究等不涉及利益取舍的方面所支付的成本。

(3)政治性成本。

包括政治交易要考虑政治制度框架的运行和调整所涉及的成本,政治利益博弈成本等。

  

  4 理性选择分析上的差异

  作为将经济学方法应用到政治学研究的公共选择理论,在分析政治问题时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上的理性选择分析。

理性选择分析假设,无论政治家、利益集团还是选民,所有政治过程的参与者都是理性的,他们在利益不一致的前提下,运用可以支配的各种资源,努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理性选择意味着“当面临着几种行动方向时,人们通常会选择去做他们认为可能获得最佳总体结果的事情”。

因此,公共选择理论强调,尽管人类的动机是复杂的,但是“理性经济人”假设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也适用于政治过程,个人在参与政治活动时也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人们不是为了追求真善美而参与政治,在政治过程中个人的行为也以成本一收益分析为依据。

  公共选择理论把理性选择分析由经济领域推广到政治过程,把人的行为纳入到统一的分析框架,建立起既不同于传统经济学,又不同于传统政治学的“政治的经济理论”。

但是,政治领域的理性选择分析也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和批评。

批评者认为,理性选择分析在理论推导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经验验证却十分缺乏。

用高度概括和抽象的模型来解释和预测人的行为尤其是政治行为是做不到的。

交易成本政治学拓展了公共选择理论的理性选择分析,认为理性经济人假设忽略了人与人以及人与制度的关系,个人理性地追求效用最大化是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进行的,这些制约条件就是人们“发明”或“创造”的一系列规则、规范等。

如果没有制度的约束,那么人人追求效用或收入最大化的结果,只能是经济生活的混乱或者低效率。

因此“制度提供了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它们建立了构成一个社会,或确切地说一种经济秩序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更重要的是,人类的理性是有限的,只有认识到自身理性的有限性、主观模型与真实世界模型之间的差距,才会发展出各种适宜的制度安排以抵御其危害。

因此,有限理性假设具有重要意义:

(1)“正是由于个体的人在知识、远见、技能和时间上都是有限的,组织才成为实现人类目的的有用工具”。

(2)只有承认有限理性,才会更深入地研究市场和非市场这两种组织形式,促使人们研究制度问题,注重决策程序,设计好的治理结构,并利用不同的治理结构,解决不同的交易问题。

  

  三、结语

  

  作为依据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问题的理论流派,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政治学在诸多方面存在着共识。

但是,这两种理论并不是相同的,厘清二者之间的共识与差异,可以清晰地看到当代社会科学发展的趋势:

在社会问题越来越复杂多变,牵涉到政治、经济等各种因素,很难简单地划分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的时候,单一的社会科学已经难以对复杂的社会问题做出解释时,学科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融合,通过跨学科的整合研究对社会现象和问题提出一个更为合理、全面的解释将是一种必然。

也许正如奥德舒克所言:

“一个学科的实践者能够忽视另一个学科的理论发展和理论问题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公共选择理论和交易成本政治学为人们理解政治过程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无论是从研究方法还是理论建树上看,二者都为我国政治学、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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