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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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2:
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外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的搭设、验收、使用、维护、拆卸等安全管理,实现有效提前预防及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
二、整治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
第一阶段2020年4月1日至5月31日,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由各建设工地的参建单位自行组织,对照检查表(附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闭合,相关工作资料留档备查。
(二)监督检查阶段:
根据建设两阶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以及属地项目的总体状况,属地管理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巡查、专项监督巡查,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开展两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
2020年6月1日至7月31日开展第一阶段专项执法检查、1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第二阶段专项执法检查,检查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并形成工作通报。
在属地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相应的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
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在属地管理部门及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整治执法现场过程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此基础上及时进行总结提升,提出长效管理措施。
三、专项整治重点
(一)脚手架的专项整治: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脚手架搭设前进场材料送检及基础验收;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作业前的教育培训;搭设、拆除过程中专人监护及巡视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脚手架搭设分阶段组织验收情况;搭设、拆除前后材料的整理和吊运情况;工业建筑内脚手搭设方案及实施;禁止使用架体由普通钢管搭设的附着式脚手架等。
(二)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整治: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支撑体系搭设进场材料及基础验收;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的检查验收;使用过程中巡视、混凝土浇筑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四、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全面负起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管理,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随意调整施工方案和进度,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
2.施工单位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行为,特别加强搭设、拆除作业的过程管理。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的钢管、扣件、密目网的质量应加强控制,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超危大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推荐优先选用速接架等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
3.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认真审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执行;加强源头管理对进场钢管扣件、安全网等材料检查验收;作业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检查,落实旁站监理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章现象和安全隐患,应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监理单位应审查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并复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并对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和复核,并将记录存档备查;混凝土浇筑前应开展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条件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同意浇筑,浇筑过程中应加强对模板支撑体系的巡视检查。
(二)加强专项方案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安全技术交底
(1)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的专项方案应结合现场实际,依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等规定,要求进行编制、审查及论证。
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查、审批等人员应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存档备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方案,应组织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并对方案进行完善后方可实施。
(2)架体搭设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架体搭设的具体参数和构造要求,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应有交底人和所有被交底人签字,存档备查。
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搭设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施工作业时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采取必要的防护设施。
2.检查与验收
(1)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搭设和拆除期间,施工单位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巡视,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不符合专项方案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
施工单位技术、安全负责人应当在施工期间巡查检查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将巡查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2)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使用前,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搭设、使用、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验收记录中应明确验收意见,数
据应量化填写,签章齐全
(3)模板支撑工程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加载施工荷载。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严格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要求进行管理和验收。
3.使用管理
(1)脚手架、模板支撑使用期间,架体的使用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架体上集中堆放钢管、钢筋、模板、木枋等物件;架体基础压实硬化稳固、排水畅通,基础周边不得随意开挖。
脚手架工程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的水平和立面防护,防护材料应符合规范要求;临街工程的临街面应做硬质立面封闭。
(2)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巡视和监测,发现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撤离,并采取应急措施。
(3)脚手架工程的密目立网、平网、内档防护、连墙件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变形或磨损、断裂或破洞、霉变、系绳松脱、搭接处脱开等情况的,要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同时,应经常清除靠近密目安全网上的附着物,保持外观整洁,特别加强外墙装饰装修阶段连墙件、内档防护、脚手架堆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连墙件宜涂刷红色警示漆,便于检查验收。
(4)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及紧固件和密目网等材料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使用管理档案,对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见证取样、检测等资料和使用、报废情况等进行记录,确保钢管、扣件、密目网的周转、使用满足现场安全防护要求。
五、加强监管工作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应加强宣贯,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按工作计划对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引导施工企业提升模架体系整体质量,加强源头管理,租赁、购买符合要求模架体系搭设材料;推进施工项目超危大工程模板支撑体系优先选用速接架等工具式模板支撑体系。
禁止使用架体由普通钢管搭设的附着式脚手架。
2.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大对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将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列入安全监督巡查检查的必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附表),掌控辖区内模架体系整体状况,有针对的督促整改提高。
3.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加大对参建各单位在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架体搭设(拆卸)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等程序不到位,不严格实施专项施工方案,各项交底、验收、监控、巡查等制度不落实,未能提供合格的见证取样检测报告的钢管、扣件及密目网投入使用等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应通过信用、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等多种手段,加强联合惩戒力度,注重对材料租赁、供应单位、脚手架专业施工单位、总承包施单位、监理单位等的综合管理。
附表1:
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附表2:
专项整治—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用表
附表3:
专项整治--吊篮脚手架检查用表
附表4:
专项整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用表
附表1:
专项整治--脚手架检查用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扣10分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扣5~8
分
10
2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
10分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一处扣2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5~10分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未设置排水措施扣8分
10
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4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2分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10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2分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5分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5分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7~10分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
每有一处探头板扣2分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10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10
6
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5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10分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般项目
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2分
横向水平杆只固定端每处扣1分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每处扣2分
10
8
杆件搭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4分
10
9
架体防护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
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扣10分
10
10
脚手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分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4~5分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5分
5
11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5分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1~3分
5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
60分予以通报。
附表2:
专项整治—悬挑式外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
方案
1.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2.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或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10
2
悬挑钢梁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扣10分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扣10分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2分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5分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扣6分
10
3
保证项目
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与钢梁连接处未设置可靠固定措施每处扣2分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每处扣2分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扣10分未按规定在架体内侧设置横向斜撑扣5分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每处扣5分
10
4
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7~10分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扣7~
10分
每处探头板扣2分
10
5
荷载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10分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5分
10
6
交底与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扣5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7~10分架体搭设完毕未保留验收资料或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扣5分
10
小计
60
7
杆件间距
立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底部未固定在钢梁上每处扣2分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规范要求扣5分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1分
10
8
般项
架体防护
作业层外侧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扣5分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7~10分
10
9
目
层间防护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10分架体底层未进行封闭或封闭不严扣10分
10
10
脚手架材质
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7~10分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7~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
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3:
专项整治--吊篮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称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扣10分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10
2
安全装置
未安装安全锁或安全锁失灵扣10分安全锁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扣10分未设置挂设安全带专用安全绳及安全锁扣,或安全绳未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扣10分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扣10分
10
3
悬挂机构
悬挂机构前支架支撑在建筑物女儿墙上或挑檐边缘扣10分前梁外伸长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扣10分
前支架与支撑面不垂直或脚轮受力扣10分前支架调节杆未固定在上支架与悬挑梁连接的结点处扣10分使用破损的配重件或采用其他替代物扣10分
配重件的重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扣10分
10
4
钢丝绳
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10分安全绳规格、型号与工作钢丝绳不相同或未独立悬挂每处扣5分
安全绳不悬垂扣10分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扣6~10分
10
5
安装
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提升机扣10分
吊篮平台组装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吊篮组装的构配件不是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扣5~10分
10
6
升降操作
操作升降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扣10分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2人扣10分吊篮内作业人员未将安全带使用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扣10分吊篮正常使用,人员未从地面进入篮内扣10分
10
小计
60
7
般项目
交底与验收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
10分
每天班前、班后未进行检查扣5~10分吊篮安装、使用前未进行交底扣5~10分
10
8
防护
吊篮平台周边的防护栏杆或挡脚板的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10分多层作业未设置防护顶板扣7~10分
10
9
吊篮稳定
吊篮作业未采取防摆动措施扣10分吊篮钢丝绳不垂直或吊篮距建筑物空隙过大扣10分
10
10
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5分荷载堆放不均匀扣10分利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扣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于
60分予以通报。
附表4:
专项整治—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分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10分
脚手架提升高度超过1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10分
10
2
安全装置
未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防坠落装置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未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处扣10分防坠落装置未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与建筑结构附着扣10分未安装防倾覆装置或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在升降或使用工况下,最上和最下两个防倾装置之间的最小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未安装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装置扣10分同步控制或荷载控制误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
3
架体构造
架体高度大于5倍楼层高扣10分架体宽度大于1.2m扣10分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大于7m,或折线、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撑跨度的架体外侧距离大于5.4m扣10分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大于2m或水平悬挑长度未大于2m但大于跨度1/2扣10分架体悬臂高度大于架体高度2/5或悬臂高度大于6m扣10分架体全高与支撑跨度的乘积大于110㎡扣10分
10
4
附着支座
未按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设置一道附着支座扣10分
在使用工况时,未将竖向主框架与附着支座固定扣10分
在升降工况时,未将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设置在附着支座处扣10分
附着支座与建筑结构连接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0分
10
5
架体安装
主框架和水平支撑桁架的结点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或各杆件轴线未交汇于主节点扣10分
内外两片水平支承桁架的上弦和下弦之间设置的水平支撑杆件未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扣5分
架体立杆底端未设置在水平支撑桁架上弦各杆件汇交结点处扣10分与墙面垂直的定型竖向主框架组装高度低于架体高度扣5分
架体外立面设置的连续式剪刀撑未将竖向主框架、水平支撑桁架和架体构架连成一体扣8分
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保证项目
架体升降
两跨以上架体同时整体升降采用手动升降设备扣10分升降工况时附着支座在建筑结构连接处砼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小于C10扣10分升降工况时架体上有施工荷载或有人员停留扣10分
10
小计
60
7
般项目
检查验收
构配件进场未办理验收扣6分分段安装、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8分架体安装完毕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10分每次提升前未留有具体检查记录扣6分每次提升后、使用前未履行验收手续或资料不全扣7分
10
8
脚手板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扣3~5分作业层与建筑结构之间空隙封闭不严
10
扣3~5分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5~8分
9
防护
脚手架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扣10分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5分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扣5分
10
10
操作
操作前未向有关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未定岗定责扣7~10分安装拆除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或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7~10分安装、升降、拆除时未采取安全警戒扣10分荷载不均匀或超载扣5~10分
10
小计
40
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组长
注:
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2.保证项目有两项不得分或总计得分低
于60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