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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文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实施“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生建〔2015〕3号

西双版纳州2014年生态州建设工作总结

201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全州上下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大力推进生态州建设,生态示范建设不断取得可喜的新成效,现将生态州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落实《生态州建设规划》,全力推进体系建设

2014年,全州各级政府继续加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快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省级生态县(市)创建工作,生态州的各项建设指标有了新提高。

去年末,18项22个指标已达标16个,达标率为72.7%。

相对《规划》2008年基准年达标数提升9个,达标率调高41%。

同时,所需的5项验收基本条件已完成4项,未完成的第5项基本条件“中心城市(景洪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命名”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现已取得新进展。

(一)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得到健全

全州上下全面贯彻执行生态州、县(市)、乡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西双版纳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州申报,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案,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面不断拓展。

各级政府对照签订的生态创建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细化的年度创建目标责任和分解指标任务。

年初州政府召开了全州生态创建工作会议,对省级生态县(市)创建等各级创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全面完成全州31个乡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申报率达100%,居全省首位。

州政府对三县(市)、磨憨及9个州直单位2014年度的生态创建目标责任进行了考评,促进了全州生态创建工作的落实。

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对生态创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听取工作汇报,有力地推动了全州的生态基础创建工作进度。

各县(市)政府不断加大对国家级生态乡镇等基础创建资金投入,及时安排生态创建资金推进乡(镇)、村寨开展生态创建,全州用于生态环保方面的支出19.32亿元,占全州公共财政支出的6.3%。

(二)生态经济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

认真落实节能减排任务。

州人民政府分别与三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三县(市)人民政府分别与30家企业或责任单位层层签订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

省下达的重点减排项目26个工程减排项目已验收25个、可研1个,完成7个管理减排项目;省列我州第十批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重点企业的审核工作正有序开展;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对106家医疗机构的355.65吨医疗废物进行了处置。

全年投入污染治理资金约2亿元,全力推进橡胶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工程,38家1万吨及以上规模天然橡胶加工企业基本完成了污染治理工作,在产的58家1万吨以下规模天然橡胶加工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验收20家,试运行8家,已完工5家,在建7家,各胶厂的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颁布实施《西双版纳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景洪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行动方案》,顺利启动了全州新注册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积极跟踪建设项目动态,全州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777个,完成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61个。

全州共对318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证管理。

完成381家企业的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年检工作,共收缴排污费374万元。

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

全面推进建筑、交通、公用事业、政府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强节能指标监测分析,开展节能目标考评和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耗工程,商厦、写字楼、A级景区(点)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实施全州营业性公路运输载客、货汽车汽、柴油综合燃料降耗活动。

建筑节能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执行率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90%,新型墙材使用率达20%以上。

2014年全州单位GDP能耗0.636吨标准煤/万元(现价),完成了考核目标,比州下达年度考核目标单位GDP能耗≤0.907吨标准煤/万元,超额完成42.6%。

达到生态州考核值。

加强生态农业建设。

大力实施高产创建、间套种、测土配方等科技增粮措施,完成中低产田地改造0.93万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测土配方施肥137万亩、防灾减灾技术推广15.6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130.5万亩,持续增强粮食生产综合能力,开展外来入侵生物薇甘菊监测。

全州有机茶园面积2.74万亩,绿色食品茶3.22万亩,无公害茶园51.53万亩。

新申报、续展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企业5家,申报认证产品22个,面积达2.05万亩,1万头、3000吨。

发展茶花鸡林下规模养殖大户12户,出栏林下优质商品茶花鸡52万羽。

大益牌普洱茶、小耳猪、茶花鸡、罗非鱼、丝尾鱯、小糯玉米等“西双版纳”系列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效应日益显现。

勐海县工业园区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物产业示范基地”,2014年,生物产业总产值174.7亿元,同比增长15.95%。

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347口,农村节能改灶925户,推广农村户用太阳能热水器650台,微水电安装补贴40台,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2座。

加快生态旅游建设。

全面开展绿色旅游创建工作,倡导低碳旅游,形成文明健康、节能环保的消费方式。

今年1月,野象谷景区被国家旅游局、环保部评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积极推进原始森林公园、望天树景区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加大景区(点)在生态旅游环境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景区生态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管理力度。

截2014年8月底,植物园、野象谷、曼听公园、原始森林公园、傣族园等8个高A级景区提升改造计划总投资1.99亿元。

以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全州39个旅游特色村的提升改造,将生态、民族等文化融合到旅游发展中。

(三)生态资源与环境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建设力度。

共完成森林资源管护1605.49万亩、荒山造林5000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24.4万亩。

全州共种植珍贵用材林25万亩,578.4万株,珍贵用材林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完善州、县、乡、村、站五级天然林资源监测体系。

森林病虫害预测及时率、准确率均达90%以上。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将全州所有集体天然林和农地天然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并实施生态补偿,建立国家、省、州、县(市)四级公益林。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今年取得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好成绩,全州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均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

积极培育扶持林下产业发展。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颁布实施《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西双版纳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极小种群保护工程。

2014年在澜沧江干流及罗梭江、南木窝河等支流开展了7次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投放丝尾鱯等鱼苗共计137.34万尾。

稳步推进跨境保护工作,开展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巡护和宣传工作,以及“中老跨边境亚洲象种群”调查活动。

启动实施亚行大湄公河次区域核心环境项目二期西双版纳示范项目,与老挝、缅甸开展了跨境动物免疫及动物疫病防控合作项目。

在全州开展全国第二次湿地普查工作并通过省级评审。

继续实施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业务,2014年共投入保费1690万元,已赔付680余万元。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完成,布龙州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投入使用。

认真实施“4185”保护区工程,进一步推进州、县、小区三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易武州级自然保护区建设。

完成易武—勐伴区域生物资源调查、机构申报获批及人员招聘报审、保护区标志牌和宣传牌及埋设实施方案等工作。

国家公园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产业,抓好各生态旅游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景区提升改造工作。

大力抓好跨境联合保护区域建设,积极开展中老边境联合保护区域巡护工作。

加强水资源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2014年末,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34万亩,节水灌溉面积31.8万亩,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4。

加强对全州主要河流、河段的水质监测,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继续开展勐海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库干支渠防渗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专项工程及中小型灌区工程等节水项目建设。

全州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认真开展全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编制完成了《西双版纳州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七个专项规划。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3.47平方公里,完成中小河流治理4条。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严守生态红线,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要求,优化城镇村落布局,积极引导城镇、村庄、产业向坝区边缘适建山地发展,提高各类建设用地占用山地的比例。

加强地质环境和矿山生态监管,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抓好矿山“复绿行动”,加大对废弃矿山和矿山采空区复绿、植绿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力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和森林巡护力度,根据林区治安形势,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优势警力,全力侦破大要案件。

2014年全州共受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案件1239起,查处1246起,其中立刑事案件155起,破168起;立林政案件591起,查处585起;立治安案件493起,查处493起。

组织开展全州河道非法采砂清理整顿工作,对涉水违规违法事件频发的澜沧江、流沙河景洪城区段进行了重点督查,清理非法采砂户68户。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等多项环保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831人次,对617家企业和建设项目及443台(套)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61份,执行罚款111.83万元(行政处罚14万元,废水超标处罚97.83万元)。

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启动和建立环境执法衔接配合机制。

认真受理办结群众举报和信访案件369件(景洪260件、勐海43件、勐腊66件),结案率98.4%。

(四)生态人居环境体系建设不断提升

积极改善城乡环境。

制定《西双版纳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改造、绿化美化、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主要道路临街建筑特色化改造工程。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严厉打击城市私搭乱建、乱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用生态理念加强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升人居环境,2014年我州的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03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34%,建成区绿地率为38.44%,城镇化率达44.8%。

景洪市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全面联动开展“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国家型节水城市”创建,勐腊县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创建,勐海县积极推进省级园林县城创建。

勐罕镇等7个集镇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重点镇”。

全州两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共计完成31.12千米,超额完成年省级年度目标任务量的124.78%,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率、运行负荷量和污水浓度都大幅度的提升。

积极督促指导县市区、乡镇加快推进“一水两污”项目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到位中央、省级建设补助资金2940万元。

通过生态乡镇建设,31个乡镇集镇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基本完善,两污得到妥善处理。

积极开展三县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评估,三县(市、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标准。

景洪市城区空气质量为优天数151天、为良天数183天。

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勐罕镇、勐翁村等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新争取磨憨尚勇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9个中央、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060万元。

在农村扶贫建设中,结合开展环境卫生与生态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农业基础,实现了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整体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优化,为发展绿色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快推进城乡生态创建。

新增国家级生态乡镇23个,新申报嘎洒等5个乡镇的“国家级生态乡镇”。

景洪、勐海、勐腊三县(市)被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

至此,全州有云南省生态文明乡镇31个(原云南省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26个,3个“云南省生态文明县市”,三项创建比率分别达100%、84%和100%,都位居全省首位,积极打造“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的西双版纳速度与模式”。

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

新增命名2个省级绿色社区、2户州级环境友好企业、8所绿色学校(省级3所、州级5所)。

至此,全州有州级环境友好企业29户,环境教育基地5个(州级2个、县市级3个),绿色社区(小区)17个(省级3个、州级6个、县市级8个),绿色学校83所(省级13所、州级29所、县市级41所)。

西双版纳州被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西双版纳热带雨林入选“中国20大最美森林”,勐腊县民族中学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示范学校”,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荣誉。

(五)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有新拓展

认真执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州环境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的有关生态州建设和生态保护规定,加快《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单行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做到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在各类评优考核中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权重。

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创建。

一是围绕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提高你的呼声而不是海平面”和中国主题“向污染宣战”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全州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最新修订本)、创建生态州、生态文明县(市)宣传画(册)等宣传资料6.4万余份(册),环保袋3500个,环保围裙5300个,环保宣传笔3000支,悬挂横幅标语35幅。

二是以公益活动扩展环境宣教。

通过在景洪市勐泐广场举行“共建美丽家园,环保志愿者在行动”等一系列环保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理念,保护环境、厉行节约、低碳生活。

三是继续利用报刊和广播电视媒体,对我州环保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州长罗红江应邀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政务直通》两会特别节目,就我州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接受媒体专访。

宣传部门编制了《西双版纳构建生态文化体系项目策划书》,建设生态文化村、生态文化展示区、生态文艺活动等生态文化载体,西双版纳报、州电视台专栏系列报道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和多国语言生动展示和宣传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等成就。

四是分别定期在云南省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公开网站、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州环保局网站等网络媒体上,对三县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地表水、空气、噪声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公示公告。

在“西双版纳网”常年播放展示我州包括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在内的“美丽神奇的西双版纳”宣传片;常年设置“生态文明建设”板块;在“西双版纳发布”官方微信平台上设置了“绿色力量”、“十二缕阳光”等六个板块,推介我州生态文明建设等成果。

发挥教育平台宣教作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学校师生环保宣传教育,开展“环境教育”校本课程研究,积极主动开发乡土校本教材。

编印生态文明科普图书《热带雨林与我们的生活》一万册,分发给全州各学校及各级干部,开展拓展环境宣传教育面。

环保、教育教育部门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共同开展“为了明天,环保知识进校园”环保宣传教育公益系列活动,一期活动捐赠价值5.7万元的环保图书5000册。

深入嘎兰社区开展环保知识讲座,与新城社区探索开展环境圆桌对话等一系列环保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生态文明理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受国家环保部新提出的省级生态州(县、市)创建命名1年以上才能申报国家级生态州(县、市)的要求和国家级生态乡镇、省级生态文明县市验收审核命名工作进度慢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州2015年率先在全省建成国家级生态州工作计划的实施,实际情况难于按时顺利完成国家级生态州建设的任务。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创建工作进度有所下降,需要进一步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二是生态创建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受州、县(市)创建办工作人员少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影响,生态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协调工作量大、难度大,各部门申报材料收集整理,统计口径统一协调,验收档案资料支撑等方面存在困难,申报材料编制质量有待进一步的提升,下一步国家级生态县(市)、省级生态州申报工作进度需要加快。

三是已命名和已上报的国家级生态乡镇需要继续巩固提升,保持创建成果,避免生态文明建设下滑和下降,防止国家环保部生态示范创建的复检摘牌情况的出现。

生态乡镇建设是生态县(市)、生态州建设的基础,目前,一些乡镇存在重创建轻监管的思想,乡镇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等方面仍然需要继续加大管理,保障生态州创建坚实基础。

四是各城乡环保基础设施仍薄弱,需继续投入巩固提升。

基础设施的完善,直接关系到群众对生态创建满意程度,两县创建资金投入需要继续加大。

三县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与管理还需要加强,景洪工业园区和磨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需要加快进度,城市生活污水达标处理事关省下达我州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将影响到国家级生态州(县、市)的验收。

五是景洪市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快。

作为州府所在地,景洪市“创模”是创建国家级生态州的前置基本条件,对生态州创建影响大。

目前,景洪市创模的关键工作进度慢,推进困难,需要攻坚克难,加快推进速度。

六是国家级生态州建设指标未全面达标,州、县(市)各级政府和主要责任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指标加快建设和投入,确保省级、国家级生态州的达标验收。

七是生态创建宣传教育仍然需加强,目前,群众对生态创建和环境满意率未达到考核要求,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创建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各级生态创建的认知度和参与性。

八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生态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需要继续加大,加强对各级政府与部门生态创建工作的督办与督查,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协定期加大对生态创建工作关注与监督,共同推进各级生态创建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生态文明和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是我州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还需要紧紧围绕《规划》和“方案”,加快生态州创建步伐,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划》,全力推进美丽西双版纳建设,为率先在全省建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化繁荣、生态兴边睦邻”的生态州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省级生态州、国家级生态县(市)创建的关键年和攻坚年,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县(市)、州直各责任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生态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创建申报工作准备到位。

(二)加强生态创建基础性工作。

继续开展勐海、勐腊县和磨憨城市空气与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和例行监测。

继续督促和配合好两县开展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考核工作,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继续巩固提升国家、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成果,加快推进我州国家级生态县(市)和省级生态州的申报工作,争取2015年上半年各县(市)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市)和云南省生态文明州申报工作。

(三)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创建工作。

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全面加快推进生态州建设。

认真对照生态州建设目标责任书,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组织好相关成员单位主动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好目标责任,加快完成各项生态州建设指标,指导与帮助各县(市)和磨憨区开展生态县(市、区)建设。

组织好生态县(市)、生态州验收申报,指导景洪市推进“创模”工作,帮助景洪市解决创模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完成申请环保部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和材料申报,争取早日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与验收。

(四)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继续扩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成果。

二是继续加强城乡“两污”建设与提升。

深化城市环境管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景洪江北、江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勐海、勐腊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争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同时完善景洪、勐海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施的建设。

三是加大对国控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强制性清洁生产审计,实现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五)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生态创建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基地”、“绿色学校”等作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参与意识。

着力倡导低碳生活,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西双版纳州实施生态立州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20日

 

抄送:

陈玉侯书记、罗红江州长、孙青友副书记、杨建明主任、胡志寿主席、

陈启忠副州长,州实施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州人大办、州政协办,

州委、州政府督查室,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第三纪工委,

各县(市)政府,三区管委会,各县(市)、磨憨生态创建办。

西双版纳州实施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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