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善应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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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善应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意义和原则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县教育局要将乡镇初中及县直校、联校要将区域内小学校舍现状全面摸清,充分考虑我县经济建设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的规划。

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我县中小学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改造。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

为保证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要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合理确定校舍改造项目学校。

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存在的危房在过渡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

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农村小学的建筑以平房为主。

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改造中新建的校舍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四)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到建设不留尾巴,改造一所,完成一所。

  二、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范围、目标和实施步骤

  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自2006年开始每年由中央和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全县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进行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维修改造的顺序依次为D级、C级、B级。

对于今后新增危房亦按照本办法规定精神予以解决,切实保证师生安全。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机构和职责

  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管理实行以县为主,主要职责如下:

  县级职能部门负责农村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包括:

对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学校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设计、招(议)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资金,设立资金专户,并负责专户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和及时拨付;加强对现有危房的管理和改造,确保校舍安全;检查、督促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等。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资料。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工作程序和资金保障

  

(一)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各中心校制定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县教体科局统一考虑初中布局调整,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2、县教体科局牵头,会同财政局、发改局、城建局等部门对全县中小学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由学校据实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材料,并上报县教体科局、财政局。

  4、县教体科局、财政局根据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实际需求以及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编制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逐级上报审核批复。

县教体科局、财政局根据上级批复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

  

(二)资金保障

  根据全县农村中小学在校生人数以及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消除现有危房。

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5:

5比例共同承担,其中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统筹落实。

严格执行我省确定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地方负担部分由省、市、县按4:

3:

3比例分担。

  县设立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集中支付。

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分别进入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和省级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管理。

改造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五、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的监督管理

  

(一)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

各级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

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必须依法办事。

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三)建立公示制度,把工程项目实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所有的项目学校,都要统一挂牌,将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建立监督人员姓名镌刻于项目标志牌上便于群众监督。

把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县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监测,定期逐级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简报形式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通报重要事项,介绍工作经验,反映建设成果,保证长效机制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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