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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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XXXX集团所属的所有中心、部门、分公司、分部、卖场以及XXXX集团控股的所有子公司。
第二条:
办公室为车辆管理的执行部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所有车辆可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一章驾驶人员管理
第三条:
专职驾驶员的录用
一、驾驶员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23—32岁;
2.要求热爱驾驶工作,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有本地区正式户口;
3.五年以上从事驾驶工作经历,驾驶经验丰富,驾驶执照准驾车型为“B型”及以上;
4.具备较强的车辆维修保养专业知识,有对车辆一般故障的判断、排除能力。
二、招聘驾驶员程序
1.办公室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负责统一公开招聘驾驶员,并由其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转办公室复试;
2.办公室负责对应聘驾驶员进行复试登记、专业驾驶技能考核及路考,复试合格后报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后,按公司相关的人事规章制度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第四条:
车管职责
一、公司下属的车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办公室车辆负责人负责登记出车记录、车辆维修保养情况、行驶公里数、油耗统计、交通违章及事故统计,对所属车辆进行绩效考核。
三、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将车辆统计情况以报表形式于次月三日前通过报行政副总,如有特殊情况逾期上报的,必须事先报行政副总说明情况,否则一律严处。
四、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所属车辆的维护情况和车容车貌卫生情况,并且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方式,对上述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一经发现违规者,对该驾驶员进行严肃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条:
驾驶员日常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2.驾驶员不得私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经分管领导批准除外),或作私用,违者将进行处罚,驾驶员下班后必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私自用车时若发生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以及驾驶员伤亡,扣除理赔款后全部费用由用车人承担,并报办公室,根据情节性质,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3.定期(月或季度)由办公室组织全体驾驶员召开“交通安全工作会”,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培训、本阶段工作总结、奖惩通报。
4.对屡次违规的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其进行警告谈话;违规情节严重的驾驶员,由办公室负责人上报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对该驾驶员实施待岗学习。
二、驾驶员日常行为规范
1.注意个人卫生,仪容仪表整齐,态度热情、工作认真、服从车辆负责人调度。
2.驾驶员对乘客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要随便插嘴。
客户所送礼品未经领导同意,不准自用,及时交由公司处置。
3.驾驶员必须按派车单指定地点合理行驶,不得擅自偏离路线(50公里内)。
改变路线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4.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早晨必须按时上班,出车前四十分钟应对车辆做好基本检查(如:
方向、刹车、水箱、油量、机油、轮胎气压、内外观清洁等),确保及时出车。
5.驾驶员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齐全或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避免发生交通违章及安全事故。
6.空车返回时,不得随意带客,货车不能私自带货,发现后根据情节性质,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7.平时经常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天气不冷要求本车驾驶员擦洗所驾驶车辆,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卫生。
出车回来后,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8.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同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修理。
9.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内未被派出的,应随时在本岗待命。
不得在其他公共办公区域翻看报纸、聊天、玩电子游戏等与上班不符的活动。
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调度去向、时间。
对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事后向上级领导反映。
10.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不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作除名处理。
11.开文明车,不准开堵气车、赛车,更不准酒后驾车。
注意休息,不开疲劳车,车内不准吸烟。
12.车辆发生人为损坏(如:
缺机油、缺水、发动机、变速箱等主要部件有异常声音,未经同意继续行驶),造成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13.接乘公司领导外出办事时,严禁外传领导谈话内容,严守公司机密;严禁擅自打听公司各项机密和人员调整等重大问题,以上违规一经发现,由办公室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六条:
车辆购置、调配
一、新车购置
1.公司购置车辆由办公室填写车辆购置申请表,上报董事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
2.公司购置车辆必须按要求填写车辆购置申请表,并上报至办公室,办公室对车辆购置的合理性、车型、价格进行审核,提出意见,符合购置条件的报董事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
车辆交付使用时必须到办公室领取《车辆档案本》。
3.每辆车在购置时即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各项费用表、车辆档案。
汽车的养路费、保险费、年审、维修、检查等项目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即时记载车辆的每项动态,以便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4.新车办完手续后须进行车内基本装饰,内容包括:
安装防盗报警装置(限小轿车),铺地板革、贴太阳膜、购置脚垫及掸子等擦车清洁用具。
5.在经营活动中厂家赠与的车辆各单位须及时上报公司董事长,由董事长审议是否接受赠与以及接受后的使用安排,由办公室备案,各单位不得自行处理或私自上牌使用,否则将对负责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二、车辆调配
1.如需调整使用车辆,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办公室,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并由办公室车队备案。
2.公司车辆调配由办公室按标准统一安排。
第七条:
车辆租赁管理
一、车辆租赁范围:
1.需长期(租期超过1个月)租用社会车辆时适用;
2.公司用于商品配送、安装、维修等工作需要租用的;
3.由于公务和配送、安装、维修等需要长期租赁的。
二、单位招标:
1.任何长期租赁的社会车辆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备选单位必须要有三家以上,有营运资质的社会车辆单位公开招标。
3.车辆租赁由办公室与申请部门共同参与,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单位。
三、中标单位车辆管理与运载要求:
1.运输单位对运输的损失必须要有赔偿能力,要求货车有货物保险,小客车应投保乘客险。
2.租赁车辆必须要证照、各项保险齐全的社会合法车辆,车辆大小要符合公司配载利益要求。
四、结算方式:
长期租赁社会车辆必须提前提出费用预算申报公司批准。
五、轿车(含面包车)大客车的租赁:
1.小车长期租赁,按照本规定第三条执行,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2.临时租用大客车,经申报董事长批复后,办公室可协助租。
第八条:
行政用车规定
一.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填写《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级(含主持工作的副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办公室车辆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不按本规定填写用车申请单的,不予派车。
二.市内用车,须提前半天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公室车辆负责人负责安排;省内、省外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预约,省内长途用车超过3天及省外长途须报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用车并由办公室车辆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优先安排特殊客户、协作单位用车。
四.市内交通较为方便的地方,一般不予派车。
五.市内用车时间较长,一般用车送至目的地,小车不滞留。
六.部门工作人员去机场、长途车站、火车站一般不予派车,3人以上、特殊情况何以派车。
七.长途用车:
若到达一个城市、三人以内,且交通较为方便的地方如:
铁路沿线、高速公路,一般不予派车。
因特殊情况需要派车的,需经行政副总同意。
八.司机按派车单行驶,完成任务后,及时填写行驶路线、公里数,并交用车人核实签字后方可作为司机绩效公里数的有效依据。
九.原则上公司员工不得因私用车,除特殊情况外,需报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申请用车,办公室根据公司车辆情况安排使用,燃料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由用车人支付。
一十.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损毁、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给予处分。
第九条:
车辆投保标准
一、选择正规的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由行政副总办理。
二、保险费率与全国保费统一价格相吻合,并由一定优惠条件及商业折扣。
三、保险项目:
1.必保项目: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2.可参保项目:
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座位险。
第十条:
车辆档案管理
一、档案的组建:
新购置车辆的各种手续完成后,将全部原始材料立卷归档,内容有:
1.购车发票复印件;
2.车辆购置附加税发票复印件;
3.养路费凭证、行驶证复印件;
4.车辆保险单正本、副钥匙、车辆防盗器副钥匙;
5.使用人交接手续。
二、在使用车辆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归档,填写《车辆档案本》
1.车辆日常维修、保养情况:
费用、项目、时间、经手人;
2.大修发动机的时间、地点、里程数、费用、用料单、经手人;
3.换轮胎的数量、时间、费用、里程数、经手人;
4.出险情况:
时间、地点、损失修复情况、检查书、对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三.借用手续
1.公司内部人员需借用车辆档案资料及凭证,需经行政副总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2.借用人需办理手续,写清归还时间,借用日期等;
3.办公室负责管理,对逾期不还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丢失者,由借用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的损失费用。
第十一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
一、车辆一般维修
1.车辆维修、保养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采取比质、比价、比服务的方法,定点2-3家修理厂竞争,选择维修质量好、价格优、服务优且符合公司规定条件的维修厂家,统一维修。
2.办公室必须对车辆建立维修档案记载,包括维修时间、公里数,项目更换的部件及修理厂家。
办公室将对档案管理及实际管理进行考核,以决定车辆管理人的绩效考核。
3.车辆维修费用要求有预算有比较。
车辆维修,驾驶员必须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审核,经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安排维修,报销维修费用时须将维修申请单附后,审核报销,留档备查。
车队、驾驶员在维修前应先了解材料价格,维修期间,当车驾驶员必须在场了解情况,如需增加项目及配件也应先汇报,经行政副总批准后方可增加。
4.公司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流程参照本条款第1点执行,原则上在当地修理。
车辆大修或费用较高时应将材料费及修理费用明细上报办公室审核,经行政副总批准后再维修。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的车辆状况应有全面了解,月底需填写《车辆使用情况报表》报至办公室,内容包括每月行驶公里数、每月油耗、过路费、维修及更换部件的情况等,如未按时上交报表,办公室将追究该车辆负责人责任。
6.车辆维修后,需经驾驶员行驶检验,检查故障是否排除,维修满意后在材料及工时对帐单上签字认可。
如有排除不了的故障,到另一维修厂再排除,先前的修理厂的维修工时费不予结账。
如在一季度内发生相同故障或更换部件损坏,应回原修理厂免费维修,并追究原因。
二、车辆维修及保养
1.发动机大修:
1)发动机第一次大修20万公里左右,应不低于20万公里;第二次大修不低于10万公里;
2)发动机出现动力不足、窜、烧机油,有冒蓝烟、亏机油现象;伴有异响无法检查可以申请大修,报行政副总批准并备案。
2.消耗品的维修及更换:
1)轮胎:
乘员车辆每6万公里允许更换轮胎;
2)刹车片:
不足原厚度30%允许更换;
3)刹车盘及刹车鼓:
每10万公里左右更换一次;
4)正时皮带及涨紧轮:
每10万公里左右更换一次;
5)电瓶:
使用超过一年后允许更换。
3.车辆正常保养:
1)一般车辆每6000公里左右更换一次机油、机滤,每15000公里至20000公里更换空滤及汽滤一次;
2)其他车辆和其他保养项目按照厂家规定的公司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
三、车辆的日常保养:
指司机在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的检查维护
1.每天坚持对车辆内外进行全面清理、保洁;
2.检查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离合器是否灵敏有效;
3.检查全车各连接件是否牢固、可靠;
4.检查灯光、轮胎气压、喇叭、仪表盘是否正常;
5.检查油、水、电是否充足、正常;
6.车辆发动时倾听发动机有无异响。
第十二条:
车辆油料、配件使用制度
一、汽车油料的使用:
1.各车辆按规定燃油标号加油;
2.必须使用加油卡,做到每车一卡;
3.公司车辆负责人每月对其管辖的车辆进行油耗考核,次月3日前必须上报行政副总。
二、汽车维修时所更换的旧零件必须收回,交车辆负责人查验并留存。
第十三条:
车辆交接制度
1.车辆尽可能定车定员,部门车辆需要交换司机,须经行政副总同意。
2.交接车辆时双方驾驶员必须把车况、证件交接清楚并填写《车辆交接登记表》并备案。
3.交接之日以后发生的车辆损坏、故障和交通违章均由接车人负责解决。
第十四条:
报销制度
1.车辆所产生的费用,必须以正规凭证实报实销。
加强所有费用的透明度。
办公室将每月公布各部门用车费用,对用车费用不正常的部门办公室将对该部门提出质询。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对该车辆的维修部位、更换材料必须要有本车驾驶员、办公室负责人、车辆负责人三方签字认可。
3.维修费的支出必须由办公室车辆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核,财务相关部门复核,方能支出。
4.费用报销中所发生的收据凭证,需3人以上证明,并经车辆负责人出具书面情况报告经行政副总批准后,用其他发票替代方可报销。
第三章交通违章及事故的处理
第十五条:
违章的处理
一、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和罚款均由个人承担。
二、凡因车辆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由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协调处理,罚金经行政副总审批后酌情报销。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驾车人必须现通知本单位车管,再报交管部门,由办公室车辆负责人的驾驶员一起处理事故。
二、车辆外出与人直接发生撞擦事故,驾驶员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报告单位或交管部门。
如对方当事人愿意私了,必须有书面协议,保证今后有其它伤痛与驾驶员无关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三、发生车辆碰擦事故,应报交管部门及办公室车辆负责人,同时保护好现场,等交警到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
四、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修车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的部分由当事驾驶员承担。
第十七条:
对责任人的处理
一、造成车辆损坏经济损失在500-1000元的,扣发1个月的安全奖。
二、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扣发3个月的安全奖。
三、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扣发全年安全奖。
四、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按损失10%赔偿(无责任、次要责任除外)。
五、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必须上报办公室备案,隐瞒不报经核实后给予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