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结构强条执行记录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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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结构强条执行记录表

大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2编号:

0100101030103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外侧柱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模板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0.2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连接情况

安全可靠

3.0.4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

支撑系统

安全可靠

地脚螺栓

安全可靠

3.0.5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吊环材料

 

吊环形式

焊接情况

双螺拴连接

4.2.13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

模板重量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起重设备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6.1.6吊装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吊装措施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6.1.7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

当风力超过5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吊钩类型

带卡环吊钩

现场情况

风力小于5级

表2-B-32续1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6.5.1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

拆除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拆除前检查

已检查,无任何连接

6.5.2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位置的稳定。

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

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堆放区域情况

堆放场地坚实平整

模板堆放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模板堆放

模板堆放情况:

符合规定

操作间隙:

大于600mm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方案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3编号:

0100101030102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外侧柱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钢筋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情况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力学性能检验情况

已按GB1499取样检验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抗震基本烈度为7度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设计要求

已按设计要求执行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于1.25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于1.3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焊接试验检测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情况

品种:

HRB400、HRB335、Q235

规格:

Φ32、Φ28、Φ25、Φ22、Φ20、Φ14、φ12、φ10

φ8

数量:

按图纸设计布置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号:

详见隐蔽工程记录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0.3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持证上岗

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书

证件编号:

详见焊工合格证书

表2-B-33续1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3.0.5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设计要求

钢筋、钢板

均有合格证

合格证编号:

详见钢筋跟踪台帐

焊条、焊剂

均有合格证

合格证编号:

详见焊条、焊剂跟踪台帐

5.1.7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2;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

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

呈脆性断裂。

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焊接种类

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焊接试件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表2-B-33续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4.1.3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焊接工艺试验

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5.1.8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5.1.8(见附表)的规定。

试件情况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试验报告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3.0.5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见附表)的规定。

形式检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6.0.5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C.7(见附表)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2编号:

0100101030303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固定端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模板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0.2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连接情况

安全可靠

3.0.4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

支撑系统

安全可靠

地脚螺栓

安全可靠

3.0.5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吊环材料

 

吊环形式

焊接情况

双螺拴连接

4.2.13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

模板重量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起重设备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6.1.6吊装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吊装措施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6.1.7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

当风力超过5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吊钩类型

带卡环吊钩

现场情况

风力小于5级

表2-B-32续1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6.5.1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

拆除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拆除前检查

已检查,无任何连接

6.5.2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位置的稳定。

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

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堆放区域情况

堆放场地坚实平整

模板堆放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模板堆放

模板堆放情况:

符合规定

操作间隙:

大于600mm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方案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3编号:

0100101030302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固定端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钢筋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情况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力学性能检验情况

已按GB1499取样检验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抗震基本烈度为7度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设计要求

已按设计要求执行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于1.25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于1.3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焊接试验检测报告

5.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情况

品种:

HRB400、HRB335、Q235

规格:

Φ32、Φ28、Φ25、Φ22、Φ20、Φ14、φ12、φ10

φ8

数量:

按图纸设计布置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编号:

详见隐蔽工程记录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1.0.3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持证上岗

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书

证件编号:

详见焊工合格证书

表2-B-33续1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3.0.5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设计要求

钢筋、钢板

均有合格证

合格证编号:

详见钢筋跟踪台帐

焊条、焊剂

均有合格证

合格证编号:

详见焊条、焊剂跟踪台帐

5.1.7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1、3个热轧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RRB400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N/㎜2;

2、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

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

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当试验结果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进行复验。

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

复验结果。

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注:

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

呈脆性断裂。

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0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

焊接种类

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焊接试件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表2-B-33续2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4.1.3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焊接工艺试验

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试验结果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5.1.8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

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或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5.1.8(见附表)的规定。

试件情况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试验报告

抗拉强度:

合格

抗弯强度:

合格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3.0.5Ⅰ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见附表)的规定。

形式检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6.0.5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表C.7(见附表)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评合格。

如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拉伸试验

抗拉强度:

合格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实验报告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大模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2编号:

0100101030203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平台柱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模板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3.0.2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连接情况

安全可靠

3.0.4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

支撑系统

安全可靠

地脚螺栓

安全可靠

3.0.5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吊环材料

 

吊环形式

焊接情况

双螺拴连接

4.2.13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

模板重量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起重设备

满足现场起重能力要求

6.1.6吊装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

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

吊装措施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6.1.7吊装大模板必须采用带卡环吊钩。

当风力超过5级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吊钩类型

带卡环吊钩

现场情况

风力小于5级

表2-B-32续1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6.5.1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

拆除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拆除前检查

已检查,无任何连接

6.5.2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必须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位置的稳定。

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

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板面对板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时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堆放区域情况

堆放场地坚实平整

模板堆放措施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模板堆放

模板堆放情况:

符合规定

操作间隙:

大于600mm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计算

安全可靠,满足要求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方案执行

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执行

项目部质检员:

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钢筋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2-B-33编号:

0100101030202

单位工程名称

主厂房地下结构(汽机间地下结构)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平台柱基础)

分项工程名称

钢筋

施工单位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林建伟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情况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力学性能检验情况

已按GB1499取样检验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5.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抗震基本烈度为7度

试验报告编号:

详见钢筋试验检测报告

设计要求

已按设计要求执行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于1.25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比值为:

均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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