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第1项.docx
《行政许可第1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许可第1项.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行政许可第1项
行政许可第1项
补充资料
申请
申请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7.如采用计量检定规程或国家计量校准规范以外的技术规范,应当提供技术规范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是否通过
否
是
受理
标准计量科(5个工作日)
审查
标准计量科(20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
标准计量科(10个工作日)
否
制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送达
(标准计量科)
办结(立卷归档)
(标准计量科)
行政许可第2项
申请材料: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2.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报告(复印件);
3.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修理许可证只提供1和4即可。
补充资料
申请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
标准计量科(5个工作日)
审查
标准计量科(20个工作日)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
标准计量科(10个工作日)
否
制发《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送达
(标准计量科)
办结(立卷归档)
(标准计量科)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锅炉使用登记
申请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逐台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锅炉);
4.锅炉产品合格证(含锅炉产品数据表);
5.锅炉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6.锅炉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7.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8.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9.锅炉水质检验报告或者有机热载体检验报告;
1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丢失证明;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2.锅炉使用安全与节能管理制度。
补充资料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填写缴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逐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
4.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5.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6.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7.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8.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丢失证明;
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10.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11.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填写缴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气瓶使用登记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气瓶使用登记表》2份;
3.气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
4.气瓶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发票;
5.气瓶产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6.气瓶使用单位代码。
(3)、(4)项适用于新气瓶。
车用气瓶准备以下资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1式2份);3.行车证;
4.车辆登记证书(适用于原车带的气瓶);
5.车用气瓶出厂合格证;
6.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
7.车用气瓶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新气瓶);
8.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补充资料
申请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是否通过
否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填写缴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表》1式2份;
3.压力管道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者介质温度大于200℃的压力管道);
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
5.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丢失证明;
7.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电梯使用登记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
3.《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
4.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5.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原件);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司机【适用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配备电梯司机】等与电梯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丢失证明。
8、安全管理制度。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发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3.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
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5.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者首次检验报告;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
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者丢失证明;
8.安全管理制度。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登记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4.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5.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或者丢失证明;
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准予许可(即办—1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数据处理(信息录入、制作使用登记证)。
送达(即办—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发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3项:
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补充资料
申请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申请表》;
2.身份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3、照片(近期2寸、正面、白底彩色,3张)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2份);
5.健康证明(考核大纲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时,由医院出具本年度的体检报告,1份);
6.安全和培训的证明;
7.实习证明;
8.考试成绩证明。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1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1.制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制证、送达(3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4项:
适用于气瓶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除外)许可
申请材料:
1.《气瓶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3.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4.政府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5.消防部门的有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6.气瓶登记表和市局颁发钢印标识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7.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8.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9.技术负责人证书资格,聘任的应签订合同及相关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原件);
10.站长、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气瓶检查人员、气瓶充装人员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班不少于4人、核对原件);
11.质量管理手册。
申请
补充资料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1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评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依法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8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1.制作气瓶充装许可证;
2.发气瓶充装许可证。
制证、送达(2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4项:
适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
申请
申请材料:
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档);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规划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消防部门的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环保部门的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8.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中专学历、取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项目作业人员证书),聘任的应签订合同;
10、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充装人员作业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充装人员不少于4人、每班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每班不少于1人;
11、质量管理手册(1份)。
补充资料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是否通过
否
是
受理(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1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评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依法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8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制证、送达(2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1.制作气瓶充装许可证;
2.发气瓶充装许可证。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5项:
适用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许可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
2.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改造维修人员资格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
7.申请单位已经获得的改造维修许可证(对增项、升级、换证单位)(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
补充资料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是否通过
否
是
受理(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审查(1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评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依法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8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1.制作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
2.发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
制证、送达(2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5项:
适用于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申请
补充资料
申请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申请书》(一式4份);
2.申请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人员资格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单位的质量保证手册;
7.申请单位已经获得的改造维修许可证(对增项、升级、换证单位)(提供原件,并复印一式4份,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窗口审核书面材料
一次性书面告知(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评审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评审,由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依法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审查(15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是否通过
是
准予许可(8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
制证、送达(2个工作日)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1.制作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办结(档案归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监局窗口)
行政许可第6项
客户提出申请
客户携带样品到接待室窗口填写委托书,样品接收人员应注意外观,附件,是否完整。
大厅判断能否按期检测
告知客户领回样品(当场)
否
是否通过
是
受理(5个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客户将样品送样品室登记、保存,样品管理员通知相应科室领取样品。
否
审查(15个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是否通过
是
决定检定(5个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检定人员按规定实施检测。
送达(5个工作日)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接待人员通知客户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办结(归档)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