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含钢构监理规划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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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含钢构监理规划精品

1.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项目名称:

襄樊盛之杰纺织有限公司1#、2#车间

项目地址:

古驿镇二房村

工程概况:

1#车间建筑面积:

1678.4M2,钢结构一层,2#车间建筑面积:

1053.7M2,钢结构一层。

建筑特点:

1、建筑类别抗震设防:

本工程车间生产物品类别为丙类,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2、基础形式:

1#、2#车间均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形式。

3、主体结构类型:

车间为门式钢架一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主体结构使用年限为50年。

监理范围:

项目为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主要包括车间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等土建安装。

1.2项目组织

 

1.2.1项目组织机构

 

 

公用

系统

安装

调试

线

装饰

图1—1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示意图

建设单位:

襄樊盛之杰纺织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襄樊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

襄樊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

襄阳群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政府监督部门: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质量监督站。

2.项目监理工作目标

2.1总投资额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2732.1M2,按照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正式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作为工程投资目标。

2.2总工期/合同工期

本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工期内,有顺序实施的诸个单位工程施工,总工期目标为各施工工期之和,不考虑交叉重叠时间。

2.3质量目标

根据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目标——确保合格工程为本工程质量目标。

把本工程作为本公司重点工程,发挥公司技术、管理、人才、服务等综合优势,创监理名牌工程。

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组建高素质的监理班子,按公司质量体系规范运作,严格内部管理,强化岗位职责,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保证项目监理目标的实现。

具体要求见下表:

 

质量目标要求表表2-1

序号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质量目标

目标内容要求

1

钢筋混凝土基础承台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的规定;

⑵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数≮80﹪;

⑶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代表性有惑疑时,应有目地的指定浇筑部位采取钻芯取样,检验结果。

符合设计要求时,可按合格验收。

2

钢筋混凝土柱、轻钢屋面梁结构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⑵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80﹪~≮90﹪;

⑶当出现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返工、返修更换构件,按原检验批重新验收或经原设计单核算,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⑷钢结构的制作、涂装、运输、安装、焊接、高强螺栓紧固等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质量目标要求表表2-1续

序号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质量目标

目标内容要求

3

饰面板(砖)

涂饰工程

细部

地面工程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⑵抽查样本均应符合GB50210━2001主控项目的规定;抽查样本的≥80﹪应符合GB50210━2001一般项目的规定;

⑶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子分部工程验收,子分部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分部工程验收。

4

防水屋面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7━200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⑵屋面工程验收时,应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可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

⑶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质量目标要求表表2-1续

序号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质量目标

目标内容要求

5

室内给水

系统、

室内排水

系统、

卫生器

具安装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⑵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⑶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6

电气照

明安装

开关灯具

合格

⑴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必须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⑵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质量目标要求表表2-1续

序号

分部

工程

子分部工程

质量目标

目标内容要求

6

防雷及接

地安装

合格

●测试接地装置的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⑶分部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组织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通用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3、监理工作的范围及监理依据

3.1监理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协助业主进行基础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施工阶段监理:

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各类合同、信息档案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工程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协助业主处理相关事宜;

竣工验收阶段监理:

组织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签署相关的所有竣工文件。

3.2监理依据

1、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

2、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

3、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工程项目报建批准文件;

5、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6、监理规划、《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4.监理组织

4.1监理组织机构

给排水工程

图4━1监理组织机构图

4.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日期

项目

07

08

09

10

11

12

01

02

03

人员数量

3

3

4

7

7

7

7

6

6

专业

土建2

土建2

土建1

土建4

土建4

土建4

土建4

土建3

土建3

电气1

电气1

电气1

电气1

电气1

电气1

电气1

给排水1

给排水1

给排水1

给排水1

给排水1

给排水1

给排水1

总监

1

1

1

1

1

1

1

1

1

拟派监理工程师本年度计划:

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2人。

并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适当增派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监理工作。

4.3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4.3.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

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

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竣工结算;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主持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核并签署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3.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3.3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纪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3.4合同管理岗位职责

(1)参与并协助业主确定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的格式、各相关条文的要求及应注意的事项;

(2)协助业主起草合同,需要时参与合同谈判;

(3)对合同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应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进行检查与管理;

(4)协调、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协调业主秉公处理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纠纷;

(5)其他合同的管理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协调处理,以及相关合同的所有子项进行协调管理;

5.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法监理的原则。

正确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令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的标准、规范;执行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按合同约定进行管理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依据之一是监理合同,按合同约定对施工承包单位的承包合同进行管理,并协调相关方提出的问题。

(3)贯彻“一切用事实与数据说话”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处理施工现场的争端、纠纷时,要以文字记录、通知、纪要和数据事实为依据,为此,监理工作需要事事有文字记载,检查有记录,处理有根据。

禁止口头通知和承诺。

保存各种监理记录、来往函件、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做到事实清楚确凿、数据真实可靠。

(4)坚持“对口”联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一般只和施工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指定代理人“对口”联系,有关的事实与数据要在这一管理层核实与确认。

需要时,总监理工程师还要和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上一级乃至承包单位的最高领导“对口”联系、协调。

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情况紧急、危及施工安全、不得已时才直接向施工作业人员发号施令,事后需向项目负责人说明情况。

(5)严格监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监理工作的宗旨是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业主负责。

监理人员应尽职尽责,主动监理、动态跟踪、严格控制、积极参加、对施工单位要严格监理,对业主要热情服务。

(6)处理“问题”和“争端”时,应贯彻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公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公平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要不损害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依合同办事,处处洁身自重,严格按照监理的职业道德、职业守则规范自已的行为,这是智达监理不遗余力企业精神的具体体现。

(7)指导与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一专多能并经验丰富的素质,在施工现场应从技术上进行指导,必要时应为施工承包商举办学习班,使相关人员了解熟悉合同、标准规范、质量标准,熟悉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具体要求,理解和适应监理工作程序的要求,明确监理表格的作用与填报传递程序。

6.监理工作阶段主要内容

6.1施工准备阶段

(1)熟悉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阅图纸,了解工程的主要功能和建筑结构特点,并记录图纸和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为图纸会审作准备。

(2)协助业主主持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监理和施工承包单位将图纸和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分别在会上讲出,由施工承包单位记录,并整理出“图纸会审纪要”,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签字盖章生效,可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指导施工承包商编写“工程开工报审表(A1)”。

(3)收集与项目设计有关的标准、规范;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利图纸会审和监理工作的实施。

(4)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2)”,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看其是否满足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

在设计交底前,组织监理部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点,明确人员分工,落实监理制度,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5)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6)验证施工承包单位进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是否符合,变更的法律手续是否齐全。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7)审查施工单位的进场设备数量、性能,应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相符合,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8)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听取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准备工作的汇报、商定工作计划,通报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程序,确定监理例会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

(9)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

①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②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2施工阶段

(1)施工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业主采购的材料,可协商由施工承包单位统一填报A9表,其附件包括:

①材料数量清单;

②质量证明材料:

如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生产日期等;

③需要复试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样。

对不合格的材料应退货并撤出施工现场。

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上。

(2)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施工图纸、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如:

土方回填、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主体工程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装配式结构安装等,是否认真执行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3)驻地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旁站监理方案应送业主和施工承包商各一份。

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驻地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书面通知驻地监理部。

(4)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工程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承包单位施工人员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承包商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B2),或采取应急措施。

(6)检查工程采购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规定的生产厂家、型号、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

需要时在定货前,可协商经业主同意,对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了解,所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订货单位承担。

(7)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工期,按季、月、周等时间跨度填报计划进度实际完成情况,检查施工单位计划完成的偏差及原因分析,督促施工承包方制定措施并按计划完成工程量。

定期向业主报告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当计划有较大调整时,应及时与业主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8)监理应严格审查工程修改和《技术联系核定单》,特别对于增加工程量、增加投资和影响计划进度的修改方案,监理应提出审查意见和具体实施措施或向业主汇报,与其商讨更合理的方案。

对原设计图纸修改,由业主委托原设计单位重新出修改图。

(9)对施工承包单位应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按照GB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第9、11章要求,督促施工承包商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

督促施工承包商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自检并写出报告。

(10)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跟班旁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每月向业主提供一份监理月报,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进展情况,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防护的监督情况作以汇报。

(11)作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

协调好承包商与业主及相关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调解合同双方及相关方的争议问题。

(12)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4)、“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5),填报“费用索赔申请表”(A8),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原因和理由以及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B6)。

其他索赔项目,如违约索赔由总监协调各方解决。

(13)总监应安排一名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的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ZDC4.2.4━2001《记录控制程序》和ZDZ06━2000《文件资料编号办法》对资料进行归类整理与编号等。

6.3竣工验收阶段

(1)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承包商填报“工程竣工报验单”(A10),附必要的附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认为该工程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符合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可协助业主组织初步验收。

建议业主组织正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竣工移交证书”(B8)。

(2)检查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内容一览表”规定的内容整理备案资料。

并按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业主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部第78号令2000年4月7日)。

(3)驻地监理部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

公司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施工承包单位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4)监理人员应对保修期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认责任归属,对非施工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监理人员(授权时)应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B3),并报送业主。

7.监理工作制度

7.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7.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7.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报《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符合开工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7.4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

(1)进场的原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前必须向工程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试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

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

如果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实验报告,仍不足以证明产品的质量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组织复验或见证取样实验确认其质量。

(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施监控。

(4)现场配制的材料,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方准施工。

7.5设计变更制度

1、施工承包单位的要求及处理

(1)对技术修改的处理:

施工承包单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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