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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绪论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

1999年我国基建投

入达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6%,从业人员达3500万,是世界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但目前他们的劳动环境和安全水平还不尽如人意。

建筑安全与健康水平在管理上、技术上进一步提高,可使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建筑工人的生命和健康得到更好的保护,使建筑业避免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经济损失,使成千上万个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少遭受一些伤害和痛苦。

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世界各国,特别是英、美、日等国在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积累了大量经验,建筑业的伤亡率持续下降。

我国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建筑业的因工死亡率也在不断下降。

然而,目前建筑业仍然是事故率较高的行业,在美国每天有2名建筑工人死亡,在英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巳达到建设项日总成本的3%至6%。

这固然与建筑业的生产特点有关,但并不意味着无法做得更好。

从我国的建筑安全事故来看,违规设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和工人素质低是事故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同时,个性很强、特点突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和管理难度在不断加大,新技术层出不穷,相应的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难以及时跟上,出现的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这也是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从国家、行业、企业和项目等不同层次提倡和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广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是当前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的根本出路。

本文对我国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和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进行五个方面的创新建设。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中国建筑安全的历史

由于行业特点,建筑业一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因此,为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古已有之。

我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关建筑业劳动保护的记载已有2000年的历史。

如北宋初年的木工喻皓,曾在东京(今开封)建造一座高塔,他每建一层都在塔的周围安设帷幕(即安全网)遮挡,即避免施工伤人,又便于操作。

这种保护措施一直沿用至今。

明朝盛行建筑,南北两京造宗庙、宫殿、王府等,征用了30多万建筑工匠。

当时,类似的保护已有了极大的改善,由屯土改为使用机械,有二种起重方式:

一是独杆螺旋式,二是滑轮式,二足轱辘把式。

这些方式显著减少了工匠的伤亡。

明朝《农政全书》、《本草纲目》等著作,不仅提到了“缒灯火”到井下测试毒气的方法,还详细记述了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及其预防的措施。

古人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许多劳动保护经验,都比较符合现代科学技术原理。

只是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劳动保护措施十分简陋。

中国进入近代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工会组织的地位有所提高,工人通过工会组织力图在薪水、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劳资纠纷中取得胜利。

在1939年2月20闩制定的《劳动保护法草案》中,就劳动保护作了较为详细的法律规定。

《草案》的第六章为法律之实施,其中写到:

“劳工保护法之实施由特别劳动保护机关来司其责;劳动保护机关为劳工局及邦劳工保护局,劳工保护机关为邦机关。

”其他几项中规定厂各机关的职责。

在其他的章节中,还说明了邦劳工部长的职务及其他机关与劳动监察的合作协调关系、保护童工、女工的措施等。

《草案》主要是针对工矿企业制定的,虽然没有特别说明建筑工人为受保护工人,但也没有排除,这说明建筑工人也在受保护之列。

但是,由于当时没有正式注册的施工企业,使安全管理难度加大,且由于战乱和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建筑安全管理几乎是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给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我国建筑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和巨大成就。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和安全立法工作。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原则的指导下,切实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新中国成立50年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是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阶段。

从三年恢复时期到“一五”期间。

1956年国务院颁布了“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和《丁人职员伤广事故报告规程》。

“三人规程”的制定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极人地推动了劳动保护工作的发展。

这三个规程主要是根据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期间建设的实践,同时借鉴了前苏联的一些工作经验制定的。

当时,安全情况最好的1957年万人死亡率已经减少到了1.67,每10万平方米房屋死亡率为0.43人,劳动保护工作成绩比较显著。

第二阶段(1958-1976年)基本上是停顿和倒退时期。

首先,1958年大跃进开始,建设中盲目赶工期,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破坏了生产的正常秩序,安全情况明显下降。

1958年万人死亡率高达5.60。

经过60年代初期二年的经济调整,1965年的安全情况有所好转,万人死亡率下降到了1.65,恢复到了1957年的水平。

在196l—1966年间,全国共编制和颁布了16个设计、施工标准和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是我国第一批正式颁布的国家建筑标准和规范。

“五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是在三年经济调整之后,总结了建国以来生产企业劳动保护管理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了1958年左倾错误使劳动保护工作受到严重冲击的教训,由国务院在1963年制定并颁布的。

这几项规定自颁布以来,除个别条文作了修改和补充以外,一直指导着我国的劳动保护工作。

但是1966年开始十年动乱以后,建筑安全状况再度恶化,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死亡10人乃至百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不断发生,伤亡人数剧增,高峰期的1970年万人死亡率达到7.50。

1971年仅施工中死亡人数就达2999人,重伤9680人,有些工程质量和伤亡事故的后果之严重是建国以来少见的。

1966年以后,建筑业法制建设和制定建筑标准和规范的工作受到了严重破坏,大量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多年来经实践检验的科学规定被撤销,资料散失,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陷于停顿状态。

第三阶段(1977年至今)是恢复和提高阶段。

十年动乱结束以后的1978年的万人死亡率高达2.8。

经过多方面的努力,1980年降为2.20,而1990年则降为1.37。

在这期间,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1980年5月颁布了《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又针对企业内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特别严重的情况,于1981年4月提出了防止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建设部又相继颁布了《关于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暂行规定》、《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

在1992年下半年,随着建设新高潮的到来,建筑安全状况再——次呈现出下滑的势头,伤亡事故迅速增多,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屡屡发生。

仅在1992年下半年一次死广3人以上的重人事故就发生了18起,比1991年同期增加了10起,施工安全状况更加严峻。

由于及时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时加强了管理,1994年开始安全状况又有了好转,特别是1995至1997年连续三年万人死亡率小于1。

从新中国成立后建筑安全管理“三上三下”的实践中可以看出:

一方面,重视工程实践的客观规律,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缺乏科学研究的依据,缺乏有力的理论指导,是造成建筑安全工作不能够稳步发展的重要原因。

(二)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本建设。

1999年我国基建投入达到14440亿元,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6。

6%,从业人员达3500万,占全国工业企业总人员的1/3强。

工程建设的巨大投资和从业人员规模使得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异常严重、损失异常巨大。

我国工程建设的安全水平一直较低,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有数千人之多,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

特别是近年来重大恶性事故频发,巳引起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

就2006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三级以上事故¨起,死39人。

2006年3月17日,由中国五冶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云南省文山州新兴水泥厂原料配料站工程发生事故,一起事故死了6人。

较低的安全水平成为阻碍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多年来,我国在建筑安全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特别是制定了许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牛。

然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调查表明:

大量事故都源于安全管理的不完善或者失误,违规违章操作就是典型的管理不善的结果。

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有效、高效地进行科学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我国建筑安全水平的关键所在。

(三)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建筑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部门,然而各国建筑业的安全水平却又不约而同的要低于所有工业部门的平均安全水平。

以美国1993年的统计数据为例,建筑业雇佣的劳动力相当于美国全国总劳动力的5%,但是在当年全国发生的所有工业事故中,却有11%的致残事故和18%的死亡事故是由建筑工程引起的。

而日本1993年安全卫生年鉴的数据表明:

建设业的死伤事故占所有工业部门死伤事故总数的28.7%,建设业的死亡人数则占总人数的42.2%:

同期,韩国每10万人事故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比日本多10人:

香港的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率更高,每年事故发生率是日本的25倍,新加坡的30倍。

因此世界各国包括政府、研究机构和企业界,都在努力将安全科学与建筑业的许多特点相结合,应用安全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改进和指导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避免经济损失的目的。

作为一个传统的工业部门,建筑业之所以成为一个危险的行业,与建筑业本身的如下一些特点有关:

1.建设工程是一个庞大的人机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与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又必须相互联系,相互配合。

这一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仅取决于施工人员的行为,还取决于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以及建筑产品的状态。

一般来说,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而建设工程中的人、物以及施工环境中存在的导致事故的风险因素非常多,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且排除,将很容易导致安全事故。

2.工程项目的施工具有单件性的特点。

单件性是指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建设项目,不同的建设项目所面临的事故风险的多少和种类都是不同的,同一个建设项目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同。

建筑业从业人员在完成每一件建筑产品的过程中,每一天所面对的都是一个几乎全新的物理工作环境。

在完成一个建筑产品之后,又不得刁<转移到新的地区参与下一个建设项目的施下。

因此,不同丁程项目在不同施工阶段的事故风险类型和预防重点也各不相同。

项目施工过程中层出不穷的各种事故风险是导致建筑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3.工程项目施工还具有离散性的特点。

离散性是指建筑产品的主要制造者—现场施工工人,在从事生产的过程中,分散于施工现场的各个部位,尽管有各种规章和计划,但他们面对具体的生产问题时,仍旧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

因此,尽管部分施工人员已经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还足必须不断适应一直在变化的人—机—环境系统,并且对自己的作业行为作出决定,从而增加了建筑业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采取不安全行为或者工作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的风险。

4.建设项目施工大多在露天的环境中进行,所进行的活动必然受到施工现场的地理条件和气象条件的影响。

例如,在现场气温极高或者极低、现场照明不足(如夜间施工)、下雨或者大风等条件下施工时,容易导致工人生理或者心理的疲劳,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事故。

5.工程建设往往有多方参与,管理层次比较多,管理关系复杂。

仅仅现场施工就涉及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等各方。

安全管理要做到协调管理、统一指挥需要先进的管理方法和能力,而且目前很多项目的管理仍未能做到这点。

因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往往相互作用,构成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6.目前世界各国的建筑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相对偏低,建筑工人的文化素质较低。

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大量的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的劳动力涌向建筑业成为施工人员。

一旦管理措施不当,这些工人往往成为建筑安全事故的肇事者利受害者,不仅为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利损失,还给建设项目本身和全社会造成许多不利的影响。

7.建筑业作为一门传统的产业部门,许多相关从业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

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事故,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是不可避免的。

由于没有从科学的角度深入地认识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因而造成了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不力、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增加。

此外,传统的建设项目三人管理,即丁期、质量和成本,是项目生产人员主要关注的对象,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为了达到这些目标而牺牲安全管理。

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一些承包商为了节约成本,经常削减用于安全生产的支出,更加剧了安全状况的恶化。

8.我国的建筑市场不规范也是事故多发的原因。

建设方工程发包不规范,如不进行招投标;将工程承包给无施工资质的企业;肢解分包等。

施工企业为市场竞争,变相压价;以牺牲安全设施来降低成本等。

(四)我国建筑业安全生产进展

1.建立厂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

50年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使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

建国初期,国务院的“三大规程”对维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权益,控制生产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住深化改革的历史机遇,把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上。

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的力度,加快了建筑安全技术标准体系的进程。

80年代,建设部出台了《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颁布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升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门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模板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初步形成了建筑安全的法规体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2004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把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化轨道,开始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的过渡。

2.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

初步形成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了建筑安全生产行业管理。

根据我国安全管理体制的要求,建设部于1991年颁布了13号令《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在我国建设’系统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工作。

目前,全国已经有22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272个地级城市和911个县成立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拥有12000多人的执法监督队伍,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系。

建筑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体制的形成,加大了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了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消除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减少了施工伤亡事故的的发生,为搞好建筑安全生产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3.开展·了创建文明工地活动

建设部号召建筑业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把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向新的水平。

1991年,建设部要求在全国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把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重心放在了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在此基础上,1996年建设部颁发了建监[1996]484号文《关于学习和推广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经验的通知》,号召全国建设系统在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的同时,学习上海市文明工地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很快在全国建筑业掀起了学上海创建文明工地的浪潮。

这项活动深入人心,硕果累累,不仅改变了昔日施工现场“脏、乱、差”的面貌,改善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美化了施工现场的场容场貌,而且提高了建筑业的整体形象,成为全行业乃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4.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

我国部分城市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尽快发展。

按照《建筑法》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的要求,借鉴国外保险制度的经验,从1998年至今,我国部分省、市如上海、浙江、山西、河北、辽宁等都开展了意外伤害保险试点下作,把意外伤害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激励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了建筑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尽快发展。

5.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993年国发[1993]5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这是我国长期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是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对于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6.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国家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均应依法中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三、我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一)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方针和原则

建筑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不因下作而受到损害,同时减少因建筑安全事故导致的全社会包括个人家庭、企业行业及社会的损失。

这样一个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应该成为安全立法、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乃至全行业的共识。

应该认识到保护他人就是保护自己,就是保护企业,就是保护整个国家的利益。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勿庸置疑,但应有更具体的含义,如当安全与工期、安全与费用产生矛盾时,应确保安全。

预防为主是明智之见,目前的绝大部分管理和安全措施都足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

但对事故发生后的控制、救援、处理也应从制度和管理上予以加强,这一方面可以减少事故的损失,另一方面完善的救援措施也可为工人提供一种安全感。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不断加强对建筑安全的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但是当事故率、死亡率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同样的方法、投入更多的资源获得的效果巳不明显。

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建筑业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管理与自律并重。

严格的管理大大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得被管理者产生依赖心理,主动防范的意识逐渐淡化。

因此,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

2.强制与引导并重。

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强制执行和必要的惩罚必不可少。

但通过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使得劳动者自觉主动地参与提高安全水平将会收到更好的效果。

3.治标与治本并重。

日前的安全检查重点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一般情况下事故调查的结论也停留在较浅的层次上。

对管理方面的检查评价缺乏科学的方法,对事故机制方面的研究与治理不够深入。

4.现场管理与文件管理并重。

由于建设工程的特点,安全管理的大量工作需要通过现场的检查与纠正来完成,而文字材料不是在太少,就是流于形式。

实际上,全面周详的文件系统是保证安全管理顺利实施的前提,特别是需要通过签字来划分和确认责任的文件,对于增强责任心和事故处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法规与管理体制是建筑安全管理的保障

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应有有力的法律基础与保障。

1.企业是丁人的直接雇用者,生产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为雇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包括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保护雇员的安全与健康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劳动法和建筑法的基本要求。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作出尽可能详细的规定。

2.对于建筑业这样一个生产特点较为特殊的行业,针对行业特点的管理必须加强。

同时,在目前严峻的安全形势下,国家监察的力度也必须加大。

因此,清楚界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家劳动监察部门的责任与权力,足国家能否有效地实施建筑安全管理的关键。

法律在赋予政府责任与权利的同时,也应同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相应的资源。

3.群众监督是保证国家建筑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

自下而卜的监督必须通过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化。

比如劳动法和建筑法都规定劳动者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但只有劳动者对企业安全管理及其状况的知情权、批评权及控告权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这种监督才能起作用。

同样,企业对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也应有权提出异议甚至控告,从而保证行政部门的公正执法并防止腐败行为的孳生。

法律和法规只能提供一个达到最低标准的框架,以便于管理并使一个施工过程安全进行。

但决小能认为满足这些基本要求就完成厂我们的职责。

因为建设工程的难度在不断增加,规划设计不断创新,施工技术也在不断改变,法律法规不可能覆盖所有的细节。

由此可见,企业的作用是无法替代的。

我们的目标应该是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系统,可为任何施工操作提供安全保障,不管法规和规范是否对此有具体规定。

因此,制定鼓励企业进行自我约束和管理的条例和规范,对保证建设工程有一个运行良好的能适应各种变化的安全管理机制利体系是至关重要的。

数据显示,每年安全大检查期间的事故率都有所降低。

在目前还没有条件全年进行如此力度的检查的情况下,无事先知会的检查是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对业主和承包商持续施加压力的有效途径。

这也要求用法律手段公平合理地规定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和业主及企业配合执法的义务。

科学合理的建筑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高素质的执法人员是保证政府有效高效实施安全管理的基础。

中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应向各地派驻分支机构和人员,或与地方共同组建机构对建筑安全进行监管。

因为安全与健康关系全体人民的利益和福祉、涉及国家的形象、更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执法人员的定期轮换和培训进修是保证廉洁执法和高水平执法的关健。

对执法人员的权利、责任和工作要求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必须加强和完善。

事故的报告是事故处理的重要内容,真实全面的事故信息是事故宏观监控分析和科学研究的重要依据。

事故报告应有更详细和规范的报告格式,对谎报瞒报的行为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事故的调查应分为技术调查和责任调查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

责任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有关人员的职务责任和法律责任。

技术调查的目的是查清事故发生的技术、管理和人为原冈,为深入的研究分析、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提供依据和方法。

为保证技术调查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应禁止技术调查的结果被用于责任调查乃至法庭的证据。

(三)安全文化与培训制度对我国建筑业的特殊意义

安全文化是指对安全的理解和态度或是处理风险的模式和规则。

从社会层面上看,它指一个集体对于人生命的尊重,对人的价值的评价和对事故的恐惧。

从企业层面上看,它指一个集体对于安全与健康的价值观、期望、行为模式和守则。

从个人层面上看,它指对他人、对家庭和对自身生命的责任感。

鉴于建筑业个体性强、工作分散,变化无常、安全控制难于全面到位的特点,建筑安全文化的培育与发展对安全管理更为重要。

根据建筑业的特点,结合企业的历史文化背景,建立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其中领导人的表率作用和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最为重要。

国际上成就卓越的承包商,无一不具有优秀的安全文化,无一不注重安全管理,无一不具有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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