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docx(1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总则
1.0.1为统一化工设备安装与现场设备组焊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化工设备工程的整体设备安装和分段设备现场组焊;储罐、低温储罐预制、安装;试验、设备附件安装;设备及附属梯子平台防腐蚀工程和设备绝热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不适用于承压设备现场组焊工程的质量验收。
1.0.4设备工程施工时,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并与工程同步做好施工记录;设备工程竣工时,按本标准进行施工质量验收。
1.0.5本标准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8”和《化工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T20275-2017配合使用。
1.0.6化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化工设备
化工原料预处理、化学反应、反应产物的分离、精制等一系列化工过程,实现这些过程所需的设备叫化工设备。
2.0.2设备安装工程质量
设备安装工程固有的特性、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定、设计文件、合同合约和隐含要求的程度。
2.0.3检验批
在安装工程中按设计文件、标准规范或合同、检验试验文件的规定,对在同一生产条件下的产出或同一作业条件下完成的实物量进行检验时所涉及的全部被检查体;
2.0.4工程质量检查
工程质量检查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
2.0.5工程验收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方共同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样复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2.0.6主控项目
保证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7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承担设备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与所承担工程内容相应的专业施工资质。
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1.2设备安装的焊接人员和无损检查人员,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考试取得合格证,且只能从事与资格相应的作业。
3.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人员应由具备化工设备专业知识、熟悉相应专业标准的人员担任:
3.1.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项目相关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2施工相关方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等技术文件。
3.1.5计量器具
1计量器具应经过检定、校准或验证,处于合格状态,并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
检验方法:
检查计量器具检定标志。
2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调转时,应有检定、校准合格证书。
3.1.6压力容器安装工程的监督检验
压力容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告知工程所在地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3.2设备工程划分
3.2.1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其中防腐蚀工程、绝热工程可划分为检验批。
工程划分可按表3.2.1确定。
表3.2.1设备安装工程划分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批
设备安装
反应设备
反应器、发生器、反应釜、分解锅、分解塔、聚合釜、变换炉、蒸煮锅、蒸煮球
换热设备
废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硫化器、硫化锅、蒸煮器、蒸压釜
分离设备
染色器、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贮能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
存储设备
各种型式的贮槽、贮罐、箱、槽、非金属
设备防腐
反应设备、换热设备、分离设备、存储设备
除锈、涂漆
设备绝热
反应设备、换热设备、分离设备、存储设备
绝热、支撑件、防潮层
3.2.2大型、特殊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单独构成单位(子单位)工程或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
3.2.3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较大的分部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3.2.4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划分。
每台设备划分为一个分项工程;按设备种类划分。
3.2.5当一个单位工程中仅有某一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单位工程。
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工程应为分部工程。
3.2.6设备安装分部工程、设备组焊分部工程,均应参加所在单位工程的验收。
3.2.7设备组焊(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
同一个单位工程内的单台设备的组焊工程,应是一个分部工程。
2分项工程:
按工序划分,每台设备的组焊均应划分成组对和焊接两个分项工程。
3.3施工质量验收
3.3.1检验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查处(抽样)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应具有完整施工依据、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记录。
3.3.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经抽样检验。
应全数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规定。
2一般项目的质量检查点(处、件)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规定。
3检验批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4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且必须包含以下制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1)设备的内件安装;
2)现场组焊设备的焊接工程。
2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齐全。
3.3.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3.3.6当检验项目的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需要返工或返修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保证安全和使用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几何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通过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4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4.1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依次逐级进行,并应做好验收记录;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提出自检记录之后进行。
3.4.2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3.4.3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4.4分部(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4.5单位(子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交工预验收。
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交工报告,申请工程交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交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1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2设备开箱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采购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共同检查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开箱检验记录。
3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联合检查。
4设备安装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3.4.6设备工程的质量体系检查记录、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的格式及内容,应分别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及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的有关规定。
4整体设备安装
4.1一般规定
4.1.1本节适用于设备整体安装的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1.2设备找正与找平时,调整和测量的基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裙式支座、耳式支座、支架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
2设备安装的中心线位置应以基础上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3立式设备的方位应以基础上距离设备最近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4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应以设备两端部的测点为基准。
5卧式设备的水平度应以设备的中心划线为基准。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1.3设备找正与找平的补充测点宜在下列部位选择:
1主法兰口。
2水平或铅垂的轮廊面。
3设计文件或随机技术文件指定的基准面或加工面。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1.4设备的找正与找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找正与找平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
2高度超过10m的立式设备,其铅垂度的调整和测量工作不宜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
3设备找平应采用垫铁或其他专用调整件进行调整。
检验方法:
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1.5下列设备现场安装后可不再进行耐压试验: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整体到货设备:
1)质量证明文件证明该设备已经耐压试验合格。
2)在运输过程中无损伤和变形。
3)有气体保护要求的设备,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2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且使用正式紧固件和垫片的换热设备。
3非金属衬里设备。
检验方法:
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2设备开箱检验
主控项目
4.2.1设备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无表面损伤、变形及锈蚀。
2焊缝外观质量应合格。
3工装卡具的焊疤已清除。
4设备管口已封闭。
5不锈钢及复合钢板制设备的防腐蚀面、低温设备表面不应有刻痕和各类钢印标记。
6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及钛、锆、铝合金制设备表面应无铁离子污染。
7防腐蚀无流坠、脱落和返锈。
8充氮设备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检验方法:
对设备实体进行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2.2设备安装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其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及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2.3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下列规定,压力容器质量证明文件尚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的要求:
1内容与特性数据符合设计文件。
2有复验要求的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3特种设备监检报告。
检验方法:
检查相关资料。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基础验收与处理
Ⅰ主控项目
4.3.1基础外观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和露筋缺陷。
检验方法:
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2当基础交付安装时,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
基础施工单位应提交测量记录及技术资料,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第4.3.4条的要求进行相关数据的复测。
检验方法:
检查基础质量检验记录和同条件混凝土试块检验报告,或用回弹仪现场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3基础施工单位应在交付的基础上画出标高基准线和纵、横中心线;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基础,应有沉降观测点。
检验方法:
检查基础实体。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Ⅱ一般项目
4.3.4设备基础的复测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表4.3.4设备基础质量标准(mm)
序号
偏差名称
允许偏差
备注
1
基础坐标位置(纵、横轴线)
20
2
基础各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3
基础上平面外形尺寸
±20
凸台上平面外形尺寸
-20
0
凹穴尺寸
0
+20
4
基础上平面的水平度
每米
5
全长
10
5
竖向偏差
每米
5
全长
20
6
预埋地脚螺栓的
标高(顶端)
0
+10
中心距(在根部和顶部两处测量)
±2
7
预留地脚螺栓孔的
中心位置
10
深度
0
+20
孔壁垂直度
10mm/m
8
预埋活动地脚螺栓锚板的
标高
0
+20
中心位置
5
水平度(带槽的锚板)
5
水平度(带螺纹孔的锚板)
2
9
预埋铁件
标高
-5
0
中心位置
5
水平度
2
检验方法:
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水准仪或水平尺、吊线坠、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5卧式设备滑动端基础预埋板的上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挂渣、飞溅物。
水平度为2mm/m。
混凝土基础抹面不得高出预埋板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水平尺现场测量。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6基础混凝土表面不得有油渍及疏松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放置垫铁处应铲平。
2放置垫铁处以外应凿成麻面,以100mm×100mm面积内有3~5个深度不小于10mm的麻点为宜。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现场用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3.7预留地脚螺栓孔内的杂物与积水应清理干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4地脚螺栓与垫铁安装
Ⅰ主控项目
4.4.1地脚螺栓的螺纹应无损坏、无锈蚀,且应有保护措施。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Ⅱ一般项目
4.4.2预留孔地脚螺栓的埋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应垂直。
2地脚螺栓任部位与孔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与孔底的距离应大于50mm。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4.3预留孔中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拧紧地脚螺栓。
检验方法:
检查灌浆试块强度报告。
4.4.4地脚螺栓的螺母和垫圈齐全,锁紧螺母与螺母、螺母与垫圈、垫圈与设备底座间的接触应良好,紧固后螺纹露出螺母不应少于2个螺距,螺纹外露部分应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锤击检查、扳手试拧。
检查数量:
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扳手试拧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4.5设备采用垫铁组找正、找平时,垫铁规格应经过计算后按《化工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HG20275附录A选用,并按下列规定设置垫铁组:
1裙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应至少设置1组垫铁;鞍式支座、耳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应对称设置2组垫铁;其他支柱式支座每个地脚螺栓近旁宜放置1组垫铁。
2有加强筋的设备支座,垫铁应垫在加强筋下。
3相邻两垫铁组的中心距不应大于500mm。
4中小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30mm~60mm,大型设备的垫铁组高度宜为50mm~100mm;
检验方法:
现场观察和用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4.6设备找正后,各组垫铁均应被压紧,垫铁之间和垫铁与支座之间应均匀接触,垫铁应露出设备支座底板外缘10~20mm,垫铁组伸入支座底板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
垫铁组层间应进行焊接固定。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0.25kg手锤锤击检查、塞尺检查、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
观察检查全部数量,锤击检查、塞尺检查、钢尺检查按全部数量的20%检查。
4.4.7支柱式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3块,其他设备每组垫铁的块数不应超过4块;斜垫铁下面应有平垫铁,放置平垫铁时,最厚的放在下面,薄的放在中间;斜垫铁应成对相向使用,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全长的3/4。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及用钢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4.8安装在钢构架基础上的设备找正后,其垫铁与钢构架基础应焊牢。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找平找正
一般项目
4.5.1立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5.1的规定。
表4.5.1立式设备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
偏差值
1
支座纵、横中心线位置
D0≤2000
5
D0>2000
10
2
标高
±5
3
垂直度
H≤30000
H/1000
H>30000
H/1000且不大于50
4
方位
D0≤2000
10
D0>2000
15
注1Do为设备的外直径,H为立式设备两端部测点间的距离。
2方位线沿底座圆周测量。
检验方法;经纬仪或吊线坠、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2分段法兰连接的立式设备,组装时筒体法兰密封面应清理干净。
组装成整体后筒体的直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4.5.2的规定,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4.5.1的规定。
表4.5.2每段筒体直线度允许偏差(mm)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任意3000长度
3
全长
H≤15000
H/1000
H>15000
0.5H/1000+8
注:
H为筒体高度。
检验方法;经纬仪或吊线坠、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3卧式设备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表4.5.3卧式设备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
偏差值
1
支座纵、横中心线位置
5
2
标高
±5
3
水平度
轴向
L/1000
径向
2D。
/1000
4
方位
D0≤2000
10
D0>2000
15
注1L为卧式设备两端测点间的距离,D。
为设备的外径。
2轴向水平低点宜与设备的排液方向一致。
有坡度要求的设备,其
坡度按设计文件要求执行。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或U型管水平仪、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4卧式设备滑动端地脚螺栓宜处于支座长圆孔的中间,位置偏差应偏向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支座滑动表面清理干净,并涂润滑剂;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支座地脚螺栓螺母,使其与支座板面间留有1~3mm间隙,并紧固锁紧螺母。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5直连式设备安装应按制造厂的标识进行组装,其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4.5.3的规定。
设备支座间的调整垫板应焊在下层设备的支座上。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6套管式换热器安装应保证整体水平,其安装质量应符合本规范表4.5.3的规定。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或U型管水平仪、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7板片式换热器上、下导杆滑动表面和夹紧螺杆表面应清洗干净并涂润滑脂。
压紧板上的滚动轴承应清洁、转动灵活,并加润滑脂;在防爆环境中,应加防爆润滑脂。
夹紧螺杆安装应交错对称均匀拧紧,管片侧面板边端处应平齐,压紧板安装后平行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紧板夹紧尺寸小于1000mm时为2mm。
2压紧板夹紧尺寸大于或等于1000mm时为4mm。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钢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8空冷式换热器安装后应松开管箱与侧梁连接的滑动螺栓,空冷式换热器管束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5.8的规定。
表4.5.8空冷器管束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
偏差值
1
管束纵、横中心线位置
10
2
空冷器的漏气间隙
≤10
检验方法:
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9空冷式换热器构架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构架的平面对角线之差不应大于10mm。
2立柱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5.9-1的规定。
3风筒安装质量应符合表4.5.9-2的规定。
表4.5.9-1空冷式换热器立柱安装质量标准(mm)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值
1
柱脚底座中心线与定位轴线的偏差
5.0
2
立柱基准点标高
+5.0
-8.0
3
立柱挠曲矢高
Hs/1000且不大于15
4
立柱垂直度
Hs/1000
表4.5.9-2风筒安装质量标准(mm)
序号
检查项目
风机叶轮直径
1800~2000
2000~3000
3000~5000
允许偏差值
1
直径
±2
±3
±4
2
两端法兰盘平行度
4
5
6
3
圆度
2
3
4
4
风筒内壁与风机叶片尖端的距离
2~6
3~8
4~12
4.5.10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其膨胀节外部壳体上固定板或固定螺栓在系统冲洗吹扫后方可拆除或松开。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5.11要求热紧或冷紧的高温或低温设备,在试运行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热紧或冷紧:
1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应符合表4.5.11的规定。
2螺栓热态紧固或冷态紧固应在保持操作温度24h后进行。
3紧固时设备最大内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3MPa。
2)设计压力大于6MPa时,热态紧固最大内压力为0.5MPa。
3)冷态紧固应卸压。
表4.5.11设备热态紧固、冷态紧固作业温度及次数
设备操作温度(℃)
一次紧固温度(℃)
二次紧固温度(℃)
250~350
操作温度
-
>350
350
操作温度
-20~-70
操作温度
-
<-70
-70
操作温度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用测温仪检测。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6二次灌浆
Ⅰ主控项目
4.6.1灌浆前应用水将基础表面冲洗干净,保持湿润不应少24h。
地脚螺栓孔灌浆前1h应吸干积水,清除预留孔中的杂物。
二次灌浆应在设备找正、找平、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进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6.2采用垫铁安装的设备二次灌浆材料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
无垫铁安装的设备二次灌浆材料应采用微胀混凝土,并制作同条件试块。
检验方法:
检查灌浆材料级配试验报告及外观检查。
4.6.3地脚螺栓预留孔或二次灌浆层灌浆应一次完成。
立式设备裙座内部灌浆面应与底座环上表面平齐。
设备支座底板外缘的灌浆层应压实抹光,上表面应略有向外的坡度,高度应略低于设备支座底板边缘的上表面。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4.6.4无垫铁安装的二次灌浆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时,方可松开顶丝或取出临时支撑件并复测设备水平度。
检查地脚螺栓的紧固程度,将支撑件的空隙用与二次灌浆同样的灌浆料填实。
检验方法:
检查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外观检查。
检查数量:
全部检查。
Ⅱ一般项目
4.6.5中小型设备灌浆层的厚度宜为30mm~60mm,大型设备宜为50mm~100mm。
检验方法:
钢尺现场实测。
检查数量: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