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教育局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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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加强思品教育,引导学生认同、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各学校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学习教育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各个环节,引导学生在学习中准确把握,在体验中广泛认同,在实践中积极践行。
1.理想信念教育。
要结合时代特点与学生实际,将理想教育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社会主义义利观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相统一,坚定广大中小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
大力加强民族精神教育,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好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民族自信、自强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
组织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当‘三好标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
2.国情、市情和形势政策教育。
要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国内外重大事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开展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
加强近、现代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适时举办时事政策和形势报告会,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社会责任感。
组织开展“弘扬城市精神,爱我美丽家乡”专题讨论、《品读如皋城市精神》征文活动,大力弘扬“腾江越海、登高致远”的新时期如皋城市精神。
3.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通过诵读中华经典、红色经典,学习道德模范,征集、传唱优秀童谣等活动,营造知荣明耻的氛围。
通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十八大添光彩”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省、市、县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集体”评选活动,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将“八荣八耻”的要求转化为广大中小学生良好的道德品格和自觉的行为习惯。
㈡加强公民素养教育,培养学生自然自觉的文明习惯。
1.社会责任感教育。
各学校要切实抓好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学科渗透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帮助学生增强社会责任感,养成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
通过开展“我知晓、我参与、我快乐”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文明小使者”志愿行动,发动学生,带动家长,带头践行《如皋市民“八不”行为规范》,敢于制止不文明言行。
2.行为规范教育。
要把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基础工程,依据《规范》和《守则》制定校本化的实施规范和教育目标,落实岗位职责和评估考核制度,狠抓一日常规教育与管理,开展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要充分发挥“团、队、会”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民主管理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的运行机制,并将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
本学年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文明办、市关工委组织评选第二届“三好标兵”,迎接南通市第四批“青少年行为规范示范校”评审。
3.文明礼仪教育。
各学校要贯彻落实《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积极开发校本礼仪课程,开展“懂礼貌、知礼节、学礼仪”“三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宿舍评选等活动,将文明礼仪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形成中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的长效机制。
㈢加强主题教育,用专题化教育集中突破德育重点。
1.“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
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
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
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这三个方面广泛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一要在家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引导学生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学会感恩;
二要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尊敬师长,合作互助,热爱集体;
三要在社会开展“爱心奉献”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争做“文明小使者”。
本学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第二届如皋市“美德少年”评选活动和“在家里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竞赛评选活动,为全市中小学生树立道德标杆。
各主题教育联系点学校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德育创新、典型示范,促进道德养成。
2.民族精神教育。
各中小学要依据《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坚持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广泛利用开学典礼、升旗仪式、春节、清明节、国庆节、“一二·
九”纪念日等教育契机,通过晨(夕)会、主题班(队)会、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主题报告会、组织“七彩的夏日”、“缤纷的冬日”假期教育实践活动等形式,通过创建“周恩来班”等途径,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今年是建党九十周年,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如皋市中小学开展“歌颂伟大的党,做有道德的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皋教发〔2011〕44号),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表彰“歌颂伟大的党,做有道德的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3.诚信、感恩教育。
各学校要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加强诚实教育、守信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严守社会公德。
要将感恩教育贯穿于日常学科教学和各项专题活动之中,突出“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他人”、“感恩自然”、“感恩祖国”等内容,使全市中小学生秉承“知恩图报”的传统美德,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常怀感恩之心,自觉践行“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
4.生命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弘扬“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生命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人身安全教育、毒品预防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媒介教育、环保教育、红十字教育、人防教育、感恩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使“相信科学珍爱生命”教育活动系列化,引导学生走出生命误区,教育学生珍惜生命的珍贵,理解生命的意义,感受生命的喜悦,创造生命的价值,享受生命的精彩。
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和工作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加强防水、火、电、毒、灾、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断推进日常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形成学校安全教、管、防的长效机制。
要重点加强寄宿生和租宿生管理,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法制教育。
各学校要按照“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师、教材、考试“五落实”。
积极推进“法制进学校”和“法纪进课堂”活动,抓好每学期第个一月的“与法治同行为成长护航”法制宣传月活动、“12·
4”法制宣传日“放飞青春,法伴成长”主题教育活动等,形成制度、全面覆盖。
要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纪教育系列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引导学生远离黄、赌、毒、邪。
初、高中要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实行德育工作人员帮教制和定期谈话制,适时把握其思想动向。
要建立学生校园伤害预警机制,预防校园侵害案件的发生。
6.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要积极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立足学校实际,实现“四个面向”,即:
面向全体学生,全方位地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推进星级心理健康咨询室的创建工作,加强咨询和辅导;
面向个体差异,针对独生子女、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当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面向全体教师,在增强教师心理素质的同时,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
面向工作纵深,将每年5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周”,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各学校要增强心理健康的校本研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心理健康校本课程。
2011年各学校要开展“心理健康千场宣讲活动”,10月1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基础教育科。
下半年市教育局将会同团市委等部门开展第三批学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星级评定工作。
2012年上半年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优秀课件评比,暑期继续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如皋市级培训,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与水平。
7.廉政文化教育。
各学校要大力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拓展廉洁建设教育阵地,开展敬廉崇洁教育。
不同学段在内容上要各有侧重:
小学阶段开展纪律教育和做人做事基本道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中学阶段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法制、社会公德和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学习我国廉政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要点,引导学生树立公民道德和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㈣关爱特殊群体,切实解决各类特殊学生群体的实际困难
各学校要制定关爱帮扶特殊学生群体的工作计划,分类建立和完善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学生、有心理障碍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边缘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学生档案制度与帮扶制度,做到一人一档,落实“一对一”帮扶。
要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社区联系,采取“代理家长”、“亲情电话”、“城乡少年手拉手”等多种救助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地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转化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
各学校要借鉴“33433”林梓模式,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监护人联系、结对帮扶、寄宿优先等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确保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入学机会、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
确保具备就读能力的孤儿和残疾儿童,能够及时就近入学,并受到必要的照顾。
妥善管理外出学生的学籍档案,与就读学校建立联系,随时掌握学生的流动去向,免费、及时为外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为返乡就学的学生安排入学。
㈤丰富校园文化,培植德育特色,积极争创和谐校园。
1.坚持环境育人。
各学校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以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建设等为主要内容,以校园精神、文明行为为主要特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办学内涵,强化常规管理,推进“三风”建设,积极开发校本化的德育课程,实现校园文化的导向、陶冶、约束、激励作用,营造师生“关系和谐,个性张扬,积极向上”的精神家园。
2.开展活动育人。
各学校要依据《关于组织实施〈南通市中小学德育活动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皋教发〔2011〕9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普遍举办歌咏、书画、读书演讲、经典诵读、影视教育、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庆典纪念、体艺“2+1”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突出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不断健全完善国家课程为主导、地方课程为补充、校本课程适当延伸的德育课程教学体系。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社团活动制度,重视社团指导老师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特长、发展学生个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2年市教育局将开展优秀社团评比展示活动和优秀校本德育课程评选活动。
3.突出特色育人。
各校要结合学校发展的历史和实际,做好继承和发扬,在遵循德育规律、面向全体、兼顾全面的前提下,选准项目,发挥优势,丰富内涵,不断强化,形成特色。
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在循序渐进中沿着“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的路径不断晋级。
本学年市教育局在组织德育项目市级研究基地评选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市德育资源,组建德育项目网络学校,提高德育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4.创建和谐校园。
创建和谐校园突出学校管理工作的内涵提升,是江苏省教育厅对中小学幼儿园唯一的综合性表彰项目,也是当前学校奖励体系中含金量最高的综合荣誉。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积极参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今年下半年市教育局将在组织评选创建和谐校园先进集体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和谐校园的评选。
㈥加强阵地建设,突出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
1.巩固传统教育阵地。
各学校要开齐开足上好德育课程,立足德育课堂积极推行“活动单导学”教改成果。
要以各学科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达成为重点,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大力推动充满德育元素的课堂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升降国旗、晨(夕)会、校会、班会制度,建立宣传栏、黑板报、橱窗、广播站、校园网、校报校刊或少先队鼓号队、队室等文化阵地,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2.重视综合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将校外活动列入教育教学计划,主动加强与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的联系,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切实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1-3天、中高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5-10天;
初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天;
普通高中学生一般每学年不少于30天的社会实践时间。
要免费开放学校文体设施、活动场地等,充分发掘利用社区、工厂企业、科研院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文艺团体、驻如部队、红十四军公园、公益服务场所、农业生态园区、长江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社会资源开展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军训、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实践体验,认同道德规范,提升综合素质。
各镇中心初中要以农村中小学校为基本场所,大力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利用每天放学后、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农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要完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评价机制,建立青少年参与活动的档案资料,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逐步丰富数字德育。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网站和德育网页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网络化环境下德育工作的改革与创新。
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净化校园网络文化环境,鼓励学生参加“班级博客”、“如皋市青少年网上活动天地”等网络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安全素养。
要依托学校网络教室,健全健康上网的保障机制,利用节假日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公益性上网服务。
各学校充分利用“如皋市德育工作交流平台”,发挥德育信息员的作用,将本单位的德育精品、德育经验、主题德育活动情况等上传到网站,及时参与沟通交流。
㈦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1.加强班主任、德育骨干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在加强师德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班主任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搭建展示和交流平台,完善表彰和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
不断深化德育科研,提升德育科学化水平。
实行“学生成长导师制”,有重点地为部分学生聘请“成长导师”,通过“一对一”的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市教育局今年将组建市级优秀班主任(德育学科带头人)讲师团对班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召开分管校长与政教主任例会,加强实务培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力与执行力;
召开第五届德育工作现场会,评选表彰市级优秀班主任和先进学生集体,充分发挥先进个人与集体的榜样、辐射作用。
2.发挥党、团、队、会的作用。
各学校要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布局,发挥党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优势,开展党团基本知识教育,办好初中业余团校和高中业余党校,做好初中生“团队衔接”和高中生“推优入党”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共同进步。
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管理的作用,实现所有中学学生会组织的全覆盖。
3.组建各类志愿者队伍。
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在职教师担任教育志愿者,结合专业优势,开展教育志愿服务活动。
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指派专门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在节假日开展活动。
鼓励中小学生根据自己特长,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并做好安全指导。
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扩展以“五老”为主体的校外辅导员队伍,选聘热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他们的教育能量与智慧。
㈧加强“三结合”教育,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
学校要主动与学生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加强沟通与合作,构建起学校、家庭和社会紧密配合的德育网络,建立起通畅的教育协调机制,使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
1.办好家长学校。
各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家长学校制度及家访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特别要针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
不断完善家长委员会和家长接待日等工作机制,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本学年各中小学要在办好家长学校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示范家长学校创建活动,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和“万名家长进学校”活动,扎实推进家校联系。
2.加强与部门协作。
与市文明办、关工委等单位联合,开展“三好标兵”、“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与市法制办联合,开展“六五”普法及“知法守法青少年”和“学法小童星”评选工作;
与人防办联合,举办“5·
12”防空演习,开展人防教育;
与市禁毒办联合,开展“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主题教育活动;
与环保局联合,开展第二届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与市妇联联合,加大家长学校建设力度;
与市人武部联合,开展学生军训与国防教育;
与团市委联合,开展书信大赛等。
3.加强综合治理。
各学校要配合工商、公安、文化等部门整治学校周边影响学生身心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网吧、娱乐场所及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要与所在社区加强联系,鼓励所在社区具备指导学生能力的志愿者担任校外辅导员,主动关心和帮助在社区中需要帮助和指导的未成年人。
鼓励学生家长和社区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部署
序号
活动内容
活动要求
时间
安排
一
召开如皋市中小学德育年中工作例会
解读学年度德育计划,组织德育工作实务培训,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2011年9月
二
各镇、各学校制定本学年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目标、活动、措施等简明、实在。
各学校德育计划与月度德育小结于每月30日前发至各单位德育网页。
三
开展第八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如皋市“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皋教发〔2011〕97号)文件要求。
四
组织参加“心理健康千场宣讲活动”
《关于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暑期培训的通知》(通教基〔2011〕31号),10月1日前填报相关表格至rgjykkxf@。
五
组织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测评
依据《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小学德育工作测评的通知》(皋教基〔2011〕20号)文件要求。
六
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0月
七
参与组织验收星级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依据《关于积极创建南通市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星级学校的通知》要求执行。
八
组建如皋市优秀班主任(德育学科带头人)讲师团,开展巡讲活动
九
评选如皋市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生集体
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11月
十
召开第五届德育暨首届特色学校建设现场会
参观现场,聆听讲座,介绍经验,召开专题会议
十一
参与组织评选青少年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创建和谐校园先进集体。
十二
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制定活动方案,开展相关活动。
12月
十三
评比表彰“歌颂伟大的党,做有道德的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依据《关于印发〈如皋市中小学开展“歌颂伟大的党,做有道德的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皋教发〔2011〕44号)执行。
十四
开展“欢乐在新春”系列活动
2月
十五
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当‘三好标兵’”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具体要求另行下发
3月
十六
评选市级德育项目研究基地,组建德育项目网络学校
十七
开展优秀社团评比展示活动
依据《关于开展如皋市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的实施意见》(皋教发〔2010〕91号)文件要求进行
十八
开展小学入学仪式、初中入团仪式、高中成人仪式教育
依据《关于印发〈如皋市中小学“486德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皋教发〔2007〕78号)执行
2-4月
十九
组织如皋市优秀校本德育课程和第二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
二十
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为十八大添光彩”主题道德实践活动
5-6月
二十一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周”活动
二十二
开展“在家里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竞赛评选活动
依据《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在家里做好孩子、在学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竞赛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十三
开展教育志愿者“传承小亭精神弘扬城市大爱”主题服务月活动
7、8月
二十四
开展假期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
根据《“七彩的夏日——未成年人暑期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操作实施
二十五
开展如皋市级骨干班主任暑期德育研修、心理健康教师业务培训
二十六
关爱孤儿、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单亲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
各学校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育志愿服务,做到救助及时、有效,台帐齐全
全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