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调度指挥应急预案.doc
《急救调度指挥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救调度指挥应急预案.doc(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三门峡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重大突发事件调度指挥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障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职责
3.1卫生局应急指挥部
负责医疗救援过程的总体协调指挥。
3.2应急办
3.2.1在卫生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整个过程的组织协调。
3.2.2负责汇总院前急救、院内救治及最终数据的确认。
3.2.3负责组织医疗专家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等。
3.2.4作为市卫生局唯一对外发布信息科室,负责向上级主管行政部门报告各种信息数据。
3.3120急救指挥中心
3.3.1负责调度急救资源,组织实施院前医疗救援。
3.3.2负责重大事故院前医疗急救过程的动态监测、全程监控、追踪信息汇总。
3.3.3负责向卫生局应急指挥部实时报告整个救援过程各种信息。
3.3.4必要情况下负责现场医疗救援指挥。
3.3.5按照卫生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下达各种急救指令。
3.3.6负责重大事故医疗急救的经验总结和修订应急预案。
3.4网络急救站
3.4.1在120急救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负责执行院前急救任务。
3.4.2在现场指挥官没有到位之前,首派救护车资深医师负责现场临时指挥。
3.4.3负责向120急救指挥中心实时报告急救过程的各种信息。
3.5网络医院
3.5.1网络医院负责在卫生局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承担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3.5.2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保证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按照卫生局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和充实院前、院内急救力量。
3.5.3负责按要求实时向卫生局和120急救指挥中心报告各种急救的信息和动态。
4程序
4.1预案的启动标准
4.1.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
1、符合《××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Ⅰ级、Ⅱ级标准,即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2、网络医院启动预案后,院前与院内急救均不能满足救治需求,需要周边医疗机构支援。
4.1.2Ⅱ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Ⅰ级、Ⅱ级标准,即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一次事件伤亡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标准,只要一次事件伤亡超过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突发公共事件。
4.1.3发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交通事故等,接到报警第一时间情况不明了,但预计可能涉及多人伤亡的。
4.1.4虽无人员伤亡,但波及面广、受影响人数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群众恐慌的灾害突发事件。
4.1.5其他按照国家关于灾害或事故行业标准,由地区政府处置和响应的,市委、市政府指令由×市处置的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4.2工作流程
4.2.1处置原则
就近派车、迅速报告、合理组织、专业救治、明确指挥、动态联系、事后总结。
4.2.2分级响应
4.2.3院前救治
4.2.3.1先期救援
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按照重大事件派车原则,迅速派出第一批救援梯队前往现场。
4.2.3.2报告
120急救指挥中心在派出第一批救援梯队的同时,立即向卫生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其向主管领导(报告哪些领导)报告,并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和自动生成应急指挥部。
4.2.3.3120急救指挥中心在报告的同时,通过短信收发器等途径将事件的动态信息尽可能充分的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4.2.3.4必要的情况下应急指挥部通知各级医院相关负责人做好急救应急准备。
4.2.4首派车辆任务
在快速展开救援工作的同时,进一步了解、核实事故现场情况,报告120急救指挥中心,以便于组织后续救援梯队。
由首派资深急救医师充当现场临时指挥员,指挥现场急救,直到指挥官到位。
4.4.3组织后续增援梯队
后续增援在第一救援梯队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增援;也可以在第一救援梯队未到达现场前根据进一步掌握现场反馈情况立即组织增援,后续增援根据情况分级响应:
4.5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医疗救援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5.1现场抢救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要迅速建立医疗抢救区。
本着“先抢救后治疗、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石(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5.2转送伤员
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
(2)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3)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4)转运途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舱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5)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6)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5.3信息报告
各网络急救站、各级医院应认真履行信息报告职责,保持通讯设施畅通,向120急救指挥中心实时报告急救动态:
4.5.4.1首派救护车辆(第一辆救护车)到达现场之后,立刻把尽可能了解的情况电话报告120急救指挥中心。
4.5.4.2120急救指挥中心派出的每一辆救护车必须认真履行出车报告制度即:
“出车报告——到现场报告——接到病人报告(本车接几名伤亡人员)——返回医院报告”。
4.5.4.3120急救指挥中心通过短信收发器实时的将现场救援情况报告卫生局应急指挥部,同时下达应急指挥部的各种急救指令。
4.5.4院内救治
4.5.4.1院前救治结束后,各级医疗机构对接回在本院的伤病员全力组织院内救治。
4.5.4.2各级医院必须认真统计出动救护车次数,接收伤病患者落实情况(伤、亡人数),并向120急救指挥中心报告。
4.5.4.3伤病员的后续治疗情况由各级医院按要求向卫生局应急办报告。
4.5.5专家支持
卫生局应急办组织协调院前与院内医疗救治专家技术支持。
5.相关文件
5.1各级医疗机构突发医疗事件应急预案
5.2突发医疗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5.3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技术专家组
5.5通信联系
6.级别分类
轻 度(Ⅲ级):
一次伤病亡3-9人;死亡1-2人;
中 度(Ⅱ级):
一次伤病亡10-15人;死亡3-9人;
重 度(I级):
一次伤病亡16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
7.分级响应
7.11级响应:
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救援;
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指挥;
报告市卫生局应急指挥部,卫生局应急办向上级报告;
通知各级医院做好救援准备,随时接受救援指令;
组织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持。
7.2Ⅱ级响应:
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
必要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指挥;
报告市卫生局应急批挥部,市卫生局应急办向上级报告;
通知相关医院做好救援准备,随时接受救援指令;
组织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持。
7.3Ⅲ级响应:
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
将救援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应急办,由应急办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