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方案(2016.10.25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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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综合量化考核方案(2016.10.25修订).doc

榴园镇中心小学

教师综合素质量化考核方案

(二0一六年十月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引导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进而大面积、高效率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项目与权重:

1、出勤:

10%。

2、工作常规:

4%。

3、工作量:

20%。

4、教学常规:

10%。

5、教学成绩:

50%。

6、安全工作:

4%。

7、各种材料上交:

2%。

8、奖励分:

累计积分,上不封顶。

评价办法:

一、出勤(10%)。

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对教师进行出勤的量化管理。

考勤结果做到每月公示,学期末汇总,最终分值按10%折算,计入本项考核。

二、工作常规(4%)。

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办公制度》和《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上课常规检查细则》,对教师平日的工作表现进行监测考评。

学期末按百分制汇总,最终分值按4%折算,计入综合考核。

三、工作量(作业、备课、课时量等100+X)(20%)

1.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

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

(2)折合系数。

以考试的常识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3)周课时量。

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2.考核办法

教师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教师工作量=教学工作量+浮动工作量+管理工作量+其他岗位工作量+加班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班额(级)调整系数。

实际上课时数:

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

班额调整系数=1+(超标准班额人数/标准班额人数45人)×0.3

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具体标准如下:

课程折合系数表

课程

折合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

语文、数学

1.35

英语、科学、品社

1

体育、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

音乐、美术、品生、幼儿园任课

0.90

其他

0.80

(2)浮动工作量计算办法:

浮动工作量=周备课时数(教案数)×0.2+跨头课时(和一年级任课)+老教师调节课时+其他(晨读、自习、体育教师的课间操等)

跨头课时及一年级任课:

跨头(含跨年级、跨学科、考试科目跨班级)课时数应适当增计工作量。

跨头课时数分为跨年级、跨学科、考试科目跨班级三类。

具体增加标准课时如下:

跨年级

跨学科

考试科目跨班级

一年级任课

语数

4

5

3

0.5

英语、科学、品社

0.5

0.5

0.3

音、体、美、综实、信息技术、品生、幼儿园任课等

0.2

0.2

0.2

老教师调节课时:

指男55-56周岁、女50-51周岁,每周工作量加计4节标准课时。

男57-58周岁、女52-53周岁,每周工作量加计6节标准课时。

男59-60周岁、女54-55周岁,每周工作量加计8节标准课时。

(教师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以对学生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晨读、自习课、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等折合课时量系数为0.5,课间操(体育教师)、午间练字等折合课时量系数为0.2。

学校调课,替他人代课(事后未调回的),按替代课时数记入替代人工作量。

替代课时工作量计算办法:

替代课时工作量=本学期替代总课时数/本学期总周数

(3)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管理工作的周工作量标准如下:

管理工作量=基本工作量+行政调节课时

具体标准如下:

校级正职

校级副职

中层正职

中层副职

基本工作量(标准课时)

12

10

6

4

行政调节课时

学校班级数×0.2节

兼任其他部门工作的,按其他部门工作的50%计算工作量。

班主任=6+(班级人数/校班平均人数)×1节。

幼儿园、一年级班主任加计1节。

教研组长(磨课组长)=1+教研组(以专任教师划分备课组)人数×0.1节。

其他管理岗位工作量标准如下:

岗位名称

岗位工作量(标准课时)

备注

功能室管理员

(图书室、仪器室、科学实验室、卫生保健室、体育器材室、音乐器材室、美术器材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师生阅览室、信息技术教室、音乐教室、美术书法教室、心理咨询室、舞蹈教室等)

3

财务人员

10

教辅、后勤人员

6

教师办公室负责人

1

护导人员(含午间活动)

1

校代队训练人员(音、体、美或其他教师)

实际总训练课时数/本学期总周数

多人负责的按职责和人数分配课时数

标准课时15课时为满工作量,满工作量计100分,超出的工作量累积计分(1标准课时计1分)。

超工作量得分=100+(所有工作量折算后标准课时-满工作量15标准课时)

不足工作量得分=100+(所有工作量折算后标准课时-满工作量15标准课时)

经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加班,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加班等,根据实际情况折合课时量计入工作量(一天按8节标准课时计算,加班总课时数/本学期总周数)。

说明:

所得总分按20%计入学校个人综合量化,当其他考核用到此项分值时,则按照其考核方案要求的比例,折算后纳入考核。

教职工一学期工作时间超过60天必须按照相应岗位身份考核。

四、教学常规(10%)。

按照教导处依据《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教学常规检查细则》,对教师的教学常规材料进行的月量化和学期末量化结果,最终按照10%的比列折算后,计入本项量化。

五、教学成绩(50%)。

按两率一平均计算:

(80+X分)

1、赋分项目与分值

平均分80分,优秀率80分,合格率80分。

2、考核办法

每学期以期末的学科教学质量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估。

平均分项目得分:

平均分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分为标准,达到镇平均分计80分),每超出(低于)1分该项得分加6分(减6分)。

优秀率项目得分:

优秀率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优秀率为标准,达到镇平均优秀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合格率项目得分:

合格率达标计80分(以本年级本学科全镇平均合格率为标准,达到镇平均合格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3、操作说明:

(1)任多个班级教学任务的老师(同科)教学质量考评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分项目得分=X个班级的总成绩/X个班级的总人数;优秀率项目得分计算公式为:

X班级的优秀上线总人数/X个班级的总人数;合格率项目得分:

X班级的合格上线总人数/X个班级的总人数。

(2)教师兼代其他考试学科的,主要学科量化占70%,兼代学科量化占30%。

(3)每学年度的教学质量考核成绩由两学期的考核成绩相加后,取平均分值。

(4)如遇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年(班)级的教学质量进行抽测,该学期本年(班)级的教学质量考核成绩则由抽测成绩(占30%)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按比例相加得分。

如上级抽测与期末考试同时进行,如能提供本镇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的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则仍按上述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不能提供本镇全镇同年级同学科的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只能提供全区同年级同学科两率一平均的数据,则依据全区同年级同学科的平均分、平均优秀率、平均合格率,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

4、如因特殊情况,全镇不再统一组织考试,则参照《各年级考试科目教学成绩达标标准》,进行考核评估,其他考核办法不变。

平均分项目得分:

平均分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1分该项得分加6分(减6分)。

优秀率项目得分:

优秀率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合格率项目得分:

合格率达标计80分,每超出(低于)一个百分点该项得分加2分(减2分)。

附:

各年级考试科目教学成绩达标标准:

年级

合格率

优秀率

平均分值

一、二年级语、数

92%

45%

90

三年级语、数、英

90%

40%

80

四年级语、数、英

90%

40%

80

五年级语、数、英

90%

40%

80

六年级语、数、英

90%

40%

80

三-六年级科学

80%

35%

40

三-六年级品社

90%

40%

40

六、安全工作(4%)。

此项分值由安全办公室检查、量化,提供成绩。

重点监测:

落实常规、上交迎检安全档案;上班期间的教师安全值班、护导;节假日的安全值班到岗情况。

此外,如果在课堂上出现事故,教师在课堂者扣3分;教师不在课堂者,一票否决,当年师德不得评为优秀、实绩考核直接定为D级,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如因体罚或变相体罚造成后果者:

家长来校反映者,扣当事教师1分;家长到镇教委反映者,扣当事教师2分,当年师德不得评为优秀;家长到区教育局反映者,扣当事教师5分,当年师德不得评为优秀、实绩考核直接定为D级;所产生一切后果自负。

此项量化最终汇总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最后按4%折算后计入综合量化。

七、材料上交(2%)。

由学校各职能部门,针对教师各种材料的上交情况,最终汇总得分按百分制计算,最后按2%折算后计入综合量化。

不能按时上交材料者,每一人次扣2分。

经提醒后,还未能按照指定时间上交者,每一人次扣5分。

材料完成敷衍了事,有抄袭他人材料者,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经提醒后,拒不改正者,扣5分。

八、奖励分。

(累计不封顶)

1、教学评优(10分)。

1、教师专业发展获奖(5分)

镇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0.5

1

2

3

4

二等奖

0.5

1.5

2.5

3.5

三等奖

1

2

3

同一活动取得奖项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不同活动取得奖项可累计积分;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且必须是由学校逐级上报参加各级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或表彰活动,以证书或上级简报为准。

2、优生培养(5分)

镇级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0.5

1

2

3

4

二等奖

0.5

1.5

2.5

3.5

三等奖

1

2

3

同一活动取得奖项只取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得分;不同活动取得奖项可累计积分;但此项最高不超过5分。

且必须是由学校逐级上报参加各级教育业务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以证书或上级简报为准。

2、优秀教案(教学资源)评比。

(累计不封顶)

学校鼓励教师潜心研修教材、教法,积极参与优秀教案(教学资源)评比工作。

所设计的教案(教学资源)在市级评选中获奖者,每一篇计5分;在区级评比中获奖者,每一篇计2分;此项累计积分,上不封顶。

凡在一学期内有两篇教案(教学资源)在市级评比中获奖者;一学年有三篇教案(教学资源与)在市级评比中获奖者;当年实绩考核直接定为A级。

3、教育信息宣传(累计不封顶)。

区级单位采用1篇信息,计0.5分;市级新闻单位采用1篇计1分;省级新闻单位采用1篇计3分;国家级新闻单位采用计4分。

(多人合作发表,则平均得分,每篇最多不超过两人。

报纸类:

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大众日报》、《山东教育报》、《联合日报》、《齐鲁晚报》、《枣庄日报》(不含教育周刊)、《鲁南晨刊》、《枣庄广播电视报》《枣庄教育》、《峄城通讯》和《峄城教育信息》;杂志类包括《人民教育》、《山东教育》、《中小学管理》。

广播、电视类:

包括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道》、山东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枣庄电视台《枣庄新闻》,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联播》、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枣庄人民广播电台《枣庄新闻》。

信息类:

包括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采用的信息,以及市教育局编发的《枣庄教育信息》和区教育局编发的《峄城教育信息》。

网站发表仅限于枣庄教育网和峄城教育网发表的信息,其他网站不计量化。

4、应急性工作附加分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校本课程的编写工作。

凡参加校本课程(经典诵读)教材编写者,每册每人计2分,每册编写者不超过6人。

凡参与社团活动教材编写并被学校认可印刷使用者,每一册计5分,多人合作编写者自行分配分值。

若上级教育部门安排活动,量化中没有规定如何量化加分的,由校委会和教代会共同研究制定量化加分措施。

说明:

(1)在镇级检查中被点名批评者,每人次扣1分(从最终的量化总分中直接扣除)。

在区级检查中被点名批评者,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实绩考核不得评为A、B级。

(2)评价方案一学期进行一次考核,两学期平均为任课教师全年综合成绩。

(3)若按教育改革文件精神,有人员分流,学校将依据本制度的量化结果,按有教学成绩的任课教师和无教学成绩的任课教师两大大系列算比率,实行末位淘汰产生。

(4)教师师德考核=本方案的综合量化结果×60%+全体教师评议×20%+领导小组评议×20%。

(如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考核方案,则执行上级的考核方案)

(5)教师实绩考核依据本方案的第1、2、3、4、5、8、项内容进行考核。

(如上级主管部门下发考核方案,则执行上级的考核方案)

(6)师德考核、实绩考核、年度考核按有教学成绩的任课教师和无教学成绩的任课教师两大系列进行考核。

(7)无教学成绩教师的考核办法为:

第5项“教学成绩”的考核实行双层评议考核。

具体实施办法为:

由全体教师和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议考核,双方各占50%。

其他各项的考核与有教学成绩的教师考核办法一样。

后附:

附件1: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违规违纪惩罚办法

附件2: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附件3: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办公制度

附件4: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上课常规检查细则

附件5: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附件1: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违规违纪惩罚办法

1、违法、违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计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行文处理的。

3、教师有问题要及时反应给学校,学校解决不了的逐级反应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解决,不得越级上访,不经学校同意越级上访的。

4、不服从学校管理,在各项考评、考勤、考核中,无礼取闹,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不文明上网,在网络上攻击他人,发布不正当言论的。

6、侮辱学生及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7、因失职或玩忽职守致使学生受到伤害的。

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作出如下处理:

1、当年师德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者定为不合格。

2、停职、停薪回家反省,待充分认识错误后,经学校同意再返校上岗。

3、下学年学校不再聘任。

4、违法乱纪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2: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请假程序:

1.请假手续。

无论公私假,皆需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必须写清请假事由,否则一律不予批准。

)书面请假,需提前一天进行。

教师到教导处领取并填写请假单(因私请假需自行填写调课表),经校长审批签字后,交教导处存档。

临时请假,需在上班之前电话通知分管校长或校长,到校上班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班。

2.法定假:

婚假:

正常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可再增加婚假4天,由学校批准。

产假:

计划内生育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每多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者(女,24周岁以上)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15-30天。

哺乳期假为四个月(上班起),每天上下午各一小时。

丧假(直系亲属)3天,由学校批准。

3.临时出门:

教师在校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学校。

确需临时出门要填写出门条,到校长室或教导处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

出门时间每40分钟计1节课事假,不足30分钟不计假,超过30分钟计1节事假。

(每天上班期间出校门只许一次,超过一次累计时间计假。

4.课务安排:

依照学校的《调课制度》严格落实。

二、考勤细则:

1.迟到一次,扣1分,如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从第4次起加倍处罚;早退一次扣1分,如每月累计早退3次以上,从第4次起加倍处罚;旷班一节扣2分。

(迟到40分钟以上,或提前40分钟早退者,视为旷班。

2.事假:

每节扣0.2分(一天按8节课计算,上下午各4节。

)。

每月准许事假4节,不扣分。

病假:

一般性疾病,需持主治医师证明请假,每节课扣0.1分。

确有重大病症,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含区级)相关证明(住院押金收据、每日用药清单、病例、主治医师证明)请假,学校仍执行量化扣分制度。

每月准许病假4节,不扣分。

3.全体教师需准时参加学校例会、升旗仪式、校会、班主任会、教研活动等各类会议。

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学校批准的公事除外)。

4.外出培训学习、听课等,未批准而自行其事者按旷班对待。

5.门卫人员考勤:

严格执行门卫工作职责,上岗期间除上厕所外需寸步不离传达室,发现一次,扣除现金10元。

严格执行师生凭条出校门制度,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考勤量化分2分。

6.教师因公出差(如:

出外听课、参加会议、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7.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天,不得评优树先,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实绩考核不得评为A级。

每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60天者,学校不予考核,实绩考核直接定为D级。

(如出现D级名额超员,年长者优先评为高一等级。

三、考勤办法:

学校采用面部识别考勤机进行每天的考勤。

每天上下午各考勤一次。

春(冬)季考勤时间:

早上6:

30———7:

50中午13:

00——14:

00

夏(秋)季考勤时间:

早上6:

30———7:

50中午13:

00——14:

20

四、考勤结果:

教师考勤结果每月统计、公示。

本月内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不请假(包括准许假),公派外出假除外,即视为全勤。

每月设全勤奖,奖量化分2分,学期末统一纳入考勤量化。

每月对教师的考勤结果进行汇总,将结果纳入到教师的综合量化考核之中。

注:

未尽事宜,由校委会和教代会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3: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办公制度

1、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办公时间,把各自的工作做好,提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钻研业务。

 

2、办公时间内不得下棋、织毛衣、打游戏或干其他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宜长时间会客,以免影响他人办公。

 

3、办公时间不听音乐、不大声喧哗、谈天说地,应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

 

4、办公时间不随意串办公室,不离岗,有事尽量用电话联系。

 

5、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班、有事请假,作息时间外学校或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必须参加。

 

6、值日教师每天应提前到校,打扫好室内外卫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离校前关好办公室门窗和电源。

 

7、 工作主动、认真,按时完成本职或学校布置的任务。

 

8、对待家长及其他来人、来电要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附件4:

榴园镇中心小学教师上课常规检查细则

1、上课迟到一次,扣1分。

2、空堂一次,扣2分;经查课人员提醒后,第二次查课仍空堂者,每发现一次扣5分。

3、上课期间离开课堂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上课时,课堂纪律差;或不能严格按课程表上课和不按备课内容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5、不能坐着讲课(上音乐课教师弹琴或因身体原因经学校批准者除外),上课期间不能接打手机,不能与其他教师闲谈,更不能走出教室在走廊闲逛,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6、不带备课进课堂者,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7、只要天气状况许可,体育课一律上外堂。

体育教师应安排学生提前到操场指定地点集队,等待教师上课,不能等上课铃响后再从教室往操场去(班主任应配合体育教师强调此项规定)。

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上课教师1分,同时扣该班级量化分1分(直接从班级周量化总分中扣除)。

(下午第一节课除外)

8、音乐课需要到音乐教室上课的,要求同体育课一样,学生应在上课之前进入教室,否则扣上课教师和该班级各1分。

(下午第一节课建议在本班上课)

9、上课期间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私自将学生撵出课堂,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上课教师1分,同时责令教师应立即停止其错误行为。

10、关于每天下午第一节课前10分钟写字课问题:

写字课由本班语文教师进班指导,第一节课上课教师(非语文教师)应在写字课结束音乐前,进入教室,否则视为上课迟到。

附件5:

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我省中小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

学校各部门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三条中小学教学应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遵循学科教学规律,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实施、课外指导、教学评价、教学研究、组织保障等,是中小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评估学校办学水平、考核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课程管理

  第五条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并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

  第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第七条学校要重视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等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等。

  第八条学校要加强实验课教学,按照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指导、鼓励学生课外实验活动,提高学生动手实践能力、自主设计实验能力。

  第九条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支持教师对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进行整合,支持教师开发校本课程,鼓励教师承担学校特色课程教学和学生社团指导工作。

  第十条尊重学生课程选择权,义务教育学校设立自主选课学习日,高中学校扩大选修学分在学生毕业学分中的比重,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第三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年级组(部)、教研组(备课组)等管理职能,确保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设立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

委员会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兼顾所有学科任课教师,一线教师不少于50%。

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

  第十三条健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校长至少两周召开一次教学工作例会,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关注研究教育教学前沿动态,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健全教学督查视导制度。

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校长定期参加学科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经常深入课堂观课,及时掌握教学动态,加强教学指导。

  第十五条健全教师专业发展制度。

制订教师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发展措施、考核标准和办法等,确保计划的引领性、激励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包括教学工作、教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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