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应急预案现场处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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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应急预案现场处理方案

威宁县龙场镇克沟煤矿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总工程师:

矿长:

总经理:

编制日期:

2012年2月27日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瓦斯事故危害程度、范围预测

  

(1)瓦斯窒息事故

 根据威宁县工能局《关于2010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威工能呈〔2010〕28号,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61m3/min。

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不会发生瓦斯事故,如发生无计划停风或风量不足,采取措施不当时,容易发生人员瓦斯窒息事故。

  

(2)瓦斯爆炸事故

  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爆炸极限,且具有火源和供氧条件,将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对人员、财产 造成巨大威胁,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和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对巷道、支架、设备造成严重破坏,造成生产接续紧张。

当有煤尘积聚时,有可能引起煤尘爆炸,会进一步扩大灾害范围,危及整个矿井。

  1.2矿井可能发生的主要瓦斯事故及危害程度分析

  

(1)矿井属低瓦斯矿井,在通风系统合理、设施齐全完好,风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发生瓦斯爆炸。

但是在煤巷、半煤岩巷道掘进中,在老空、盲巷、巷道高冒区、回采面上隅角和风 速较低的巷道中有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超限,如果人员进入可能会造成窒息事故的发生。

  

(2)在掘进工作面通风距离较长的巷道,由于风筒接头多相应漏风增大,通风阻力大造成迎头风量不足,不能有效稀释瓦斯浓度,使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以内,如再出现放炮火焰、电器设备失爆等高温热源的存在,会造成瓦斯爆炸事故。

   (3)回采工作面风量过小,上隅角回柱不及时或受上一区段工作面有害气体的影响,有可能瓦斯积聚造成事故;如采煤面回撤期间,由于巷道变形严重,为方便回撤将风筒断面缩小,造成回撤地点风量不足,就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造成事故。

  (4)在巷道贯通时,由于通风设施不完善,造成风流短路,影响工作面正常供风造成瓦斯积聚。

  (5)在排放瓦斯时,由于措施落实不到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没有断电或有高温火源的存在,排放出的高瓦斯气体遇到引爆火源后会发生爆炸事故。

  (6)在掘进工作面停风恢复通风时由于没有执行好措施,造成积聚的高浓度瓦斯气体涌出,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带会出现瓦斯涌出异常,如果涌出量大时再遇到引爆火源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2、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2统一指挥原则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

总经理、矿长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工会主席

  成员:

通风副总、地测副总、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防科科长、安监站长、医疗救护队、保卫组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3.2矿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生产矿长

  成员:

通风副总、调度室主任、救护队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

  成员:

通风副总、安监站长、救护队、技术科长,通防科科长。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通防科科长、技术科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4)物资保障组

  组长:

财务副总

  成员: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助理、库管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保卫组:

  组长:

保卫组长

  成员:

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队

  组长:

总经理、矿长

  成员:

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7)信息发布组

  负责人:

调度室主任

  成员:

调度员、办公室助理。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相关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到媒体和公众舆论。

  (8)后勤保障组

  组长: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

库房、调度室、调度室通讯组。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组长:

总经理

  成员:

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金善后处理。

  3.3部门职责

  

(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⑦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⑧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⑨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2)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②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③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②按照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③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④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⑤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5)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

  ①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④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⑤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6)通讯组

  ①负责保障指挥部外网、内网畅通运行,确保能及时通过网络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

  ②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处理和解决现场遇到通讯设施技术难题。

  (7)办公室

  ①按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安排事故现场拍摄、采访等。

  ②负责向指挥部及时提供气象资料。

  ③承办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任务。

  (8)财务部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9)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10)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瓦斯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1)我矿安装KJ90NA型安全监控系统,该系统由中心站主备机、传输接口、声光报警器、分站、传输线、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系统具有当地和远程瓦斯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功能,能够自动诊断出系统的传输状况、传感器、分站等监测故障,储存监测数据和历史曲线,可输出打印监测报表。

  目前我矿所有采煤工作面、半煤掘进工作面、按照安全监测AQ1029-2007行业标准已全部安装瓦斯传感器,能连续监测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能实时显示动态数据和图像,根据历史曲线分析瓦斯变化情况。

  

(2)局部通风机全部安设局扇开停量,正常监测局扇运转情况,杜绝掘进工作面无计划停风现象的发生。

  (3)每月根据矿井生产接续变化,编制下月瓦斯设点计划,通风工区按照计划分为三八制检查 每个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情况,对瓦斯检查增减点及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每个采掘工作面按照规定悬挂瓦斯报警仪,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放炮员配备瓦斯报警仪,对施工地点及时监测瓦斯变化情况。

  4.1.2采取措施

  防止瓦斯事故重点在于加强通风管理,杜绝瓦斯积聚,消除诱发火源。

  

(1)搞好矿井开拓布局,合理布置巷道,不出现平面交叉巷道,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建立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

  

(2)根据生产接续,每月编制通风作业计划和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扩散通风,消除无风区、微风区,保证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特别是重点瓦斯管理区的局部通风管理。

  ①采、掘供电必须分开。

  ②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每班试验一次,实现风电闭锁装置,人工复电,煤巷、半煤巷及长距离通风地点的风机必须安装风机开停量。

  ③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开风机。

  ④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有专人看管风机,严禁随意停开风机,如需停止风机运转必须填写“有计划停风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部门及有关部门审批,停风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施工地点不得留有余炮,在全风压巷道口设置栅栏,严禁人员进入。

  ⑤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安全措施,明确停电、停风时间、原因、停风前的准备、停风期间的安全保障、恢复通风的步骤等内容,明确责任人,确保落实。

  ⑥无计划停风时,班组长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如兼职司机在10分钟之内无法恢复通风时,班组长组织人员在全风压巷道口设好栅栏,切断风筒,安排专人看管风机,禁止随意启动风机和人员进入停风区。

  ⑦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安全措施,并纳入施工作业规程当中。

  (4)严格瓦斯管理,防止瓦斯事故。

  ①严格瓦斯检查员管理,对重点瓦斯管理区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检员。

  ②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规定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

  ③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防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采煤机司机、安全监测工、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④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按规定悬挂,并处于常开状态。

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灵敏可靠的瓦斯传感器,断点范围符合要求,在矿井、采区回风安设风速传感器,掘进工作面主备风机安设开停量,主要进回风风门安设开关量。

对各种传感器要及时维护、标校,确保灵敏可靠。

  ⑤矿井的总回风道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报告矿总工程师,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采区回风道及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

  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首先检查瓦斯,瓦斯重点区掘进工作面停风超过2小时,非瓦斯重点区超过8小时,恢复通风时由救护队探查,在规定时间内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只有停风区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程师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⑦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放瓦斯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在矿总工程师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排放瓦斯。

  ⑧启封盲巷或旧巷时,必须由救护队探巷,当巷道内瓦斯不超过1%,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写出措施在总工的指挥下,由救护队执行排放瓦斯。

  ⑨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工区公室,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⑩当掘进迎头予透盲巷、旧巷或其他巷道时地质部门必须在综合机械化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50m前,其它掘进工作面距贯通地点20m前,开门点距贯通点的距离综掘小于50m、其它小于20m开门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并下达“巷道预透通知单”。

通风部门接“巷道预透通知单”后编制巷道贯通通防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只有在被贯通的巷道瓦斯浓度在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在1.5%以下时方可贯通。

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加强放炮管理

  ①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三保险”和“三联锁”制度。

  ②各煤层工作面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雷管。

使用毫秒延期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准超过130毫秒。

  ③严禁裸露爆破,不准打浅眼放小炮,短母线放炮。

  ④在掘进工作面中,一次装药必须全部一次起爆,在回采工作中可以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杜绝一次定炮,多次起爆的现象。

严禁在一个回采工作面使用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放炮。

  ⑤定炮使用水炮泥、封满封泥,对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严的炮眼,严禁放炮,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做炮眼(封)泥。

  (6)井下烧焊必须填写《井下烧焊报告单》,由矿长批准后方可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烧焊工作,专人监护,并按规定检查瓦斯。

  (7)严格电器管理,杜绝电器失爆。

  (8)密闭墙前禁放物料,人员严禁在密闭前逗留,严禁打开柵栏进入盲巷。

  (9)三采区四层工作面、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相对涌出量较高、高氮低氧,回采过程中严禁带采煤柱。

  4.2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超限或瓦斯异常时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工区门,报总工程师采取措施处理,上井后填写瓦斯超限(异常)报告单。

  

(2)当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时:

必须安装使用专用抽出式风机抽排上(下)隅角瓦斯,抽出式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保证正常运转;当抽出式风机停止运转,上(下)隅角瓦斯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3)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由兼职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1%,应停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工区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启封盲巷(包括临时密闭的掘进工作面)或恢复旧巷工作时,必须由救护队探查瓦斯,当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时,可由通风部门直接恢复通风,否则必须按规定排放瓦斯。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与通知程序

  5.1.1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向调度室(办公室)、安监部门,由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本单位进行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

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调度室电话:

801

  

(2)矿内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医务室(安排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调度室派专车送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带急救药品,必要时医院救护小组由调度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站(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调度室、提升井口(包括运输平巷专用人行车或斜井猴车好在候车点及物料的装运工作)→110救护车(提升井口、运送伤病员)

  (3)向威宁县工能局等上级部门汇报程序:

  (4)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必须及时汇报威宁县工能局调度室,由威宁县工能局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死亡1~2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③事故发生的地点

  ④事故类型

  ⑤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⑥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⑦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⑧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5)信息传递

威宁县工能局调度室值班电话:

星瑞集团救护大队值班电话:

毕节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

威宁县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

  5.2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应急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相应程序。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组织抢险;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5)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6)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  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示协调或增援命令。

  6.3处置措施

  6.3.1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

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6.3.2统一指挥

  

(1)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现场各工作组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配合使用应急资源。

  (3)总指挥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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