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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一、年休假安排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

对确因工作原因不

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

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二、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五、其他事项县级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组织部备案。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

公务员请休假制度2017-09-1923:

11|#2楼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1)工作人员累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2)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不同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原基本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不同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4)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5)其他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条件的,病假期间按规定待遇执行。

2.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务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

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

(1)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5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3)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从第23天事假起停法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矿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暂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述规定执行。

3.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

婚假一般为三天。

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十八天奖励假期,假期内工资、奖金均照发。

4.产假:

产假是女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其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

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5.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

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6.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子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探亲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出国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掌握办理审批手续。

7.休假:

机关干部的年休假时间为: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机关干部,每年休假10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安排机关干部休假,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机关干部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

如有违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其他公假:

(2)凡因工作需要,参加业余学校读书者,经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适当给予一定学习时间。

2015年9月1日早晨,迎着清晨的朝阳,实验小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在七点之前来到学校统一着装,在校门口迎接新同学,祝福升入高一年级的同学们,实验小学师生开始了开学第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校门口的LED大屏上滚动

播出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道德的人”宣传标语、校园内的“核心价值观记心中”“牢记党的嘱托”两块展牌鲜明而醒目。

全体学生身穿校服,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从清晨的卫生打扫干净整洁、第一次升旗、第一声上课铃声清脆响亮,一切都井然有序,实验小学的各项工作在开学第一天就全部走上正轨。

大队辅导员带领队员们来到展牌前为队员们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以及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如何按照习爷爷的十六字要求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学第一课”开始了。

56个班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心中”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精彩呈现。

五四班的“祖国,我爱你”紧紧围绕公民层面的“爱国”展开讲述,同学们表示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爱家乡、爱学校、爱班级、爱家庭做起,不乱扔垃圾,不乱刻乱画,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六二班的学生们则重温了习在六一儿童节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看望少年儿童的视频,习的“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24字要求回响在队员们的耳畔;三九班通过暑期特色实践作业展示让同学们知道“敬业”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就是好好学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开学第一课让老师和同学们深深感受到:

不我们从身边做起,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就是落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

今天也是新生入学第一天,为了让新生能快速的融入新的学习环境,适应新生活,在8月31日上午,学校为一年级班主任发了《当好一年级班主任的43个点子》,召开了一年级班主任培训,从习惯养成到家校沟通,学校做好的充分的工作准备。

9月1日,整洁舒适的教室,摆放整齐的桌椅,精心设计的班级文化,为新同学营造了温馨的学习生活环境。

同时,开学第一天,老师们从认识同学、参观校园,

到如何坐、站、听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以说面面俱到,细致入微,一切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公务员请休假制度2017-09-1913:

56|#3楼

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原请假制度作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1)工作人员累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2)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不同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原基本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不同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4)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5)其他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条件的,病假期间按规定待遇执行。

2.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务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

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

(1)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5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3)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从第23天事假起停法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矿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暂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述规定执行。

3.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

婚假一般为三天。

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十八天奖励假期,假期内工资、奖金均照发。

4.产假:

产假是女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其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

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5.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外

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

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6.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子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探亲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出国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掌握办理审批手续。

7.休假:

机关干部的年休假时间为: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机关干部,每年休假10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安排机关干部休假,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机关干部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

如有违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其他公假:

(2)凡因工作需要,参加业余学校读书者,经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适当给予一定学习时间。

公务员请休假制度2017-09-198:

12|#4楼

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原请假制度作了修订,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种假期规定

1.病假:

工作人员因病请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病假期间待遇:

(1)工作人员累计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

(2)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不同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月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原基本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不同标准发给病假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4)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5)其他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条件的,病假期间按规定待遇执行。

2.事假:

事假是工作人员因家务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

请事假者,一般需事先请假,因急事未能事先请假的,应主动打电话直接向分管领导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请事假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先用假期,后用事假"的原则掌握。

(1)全年事假累计在15天以内的,原工资照发。

享受年休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当年年休假冲销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再按本规定处理;

(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

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从第15天事假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发给;

(3)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从第23天事假起停法本人事假期间的职务与级别工资和当年年终奖金。

(4)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矿工处理;

(5)工作人员因私事短暂出境申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上述规定执行。

3.婚假:

婚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结婚而给予的假期。

婚假一般为三天。

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晚婚者,按照规定给予十八天奖励假期,假期内工资、奖金均照发。

4.产假:

产假是女工作人员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作人员,其产假按下列情况确定:

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5.丧假:

丧假是工作人员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包括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

丧假一般不得超过5天;如需去外

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但除路程外一般不得超过7天。

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6.探亲假:

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子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探亲假期间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出国探亲由本人提出申请,人事处按有关规定掌握办理审批手续。

7.休假:

机关干部的年休假时间为: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5年的机关干部,每年休假10天(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参加工作满15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不享受休假待遇。

当年假期当年使用,不得跨年度使用。

安排机关干部休假,一律不准搞公费旅游,也不得以不休假为由向机关干部发放和变相发放钱物。

如有违反,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其他公假:

(2)凡因工作需要,参加业余学校读书者,经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适当给予一定学习时间。

2015年9月1日早晨,迎着清晨的朝阳,实验小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在七

点之前来到学校统一着装,在校门口迎接新同学,祝福升入高一年级的同学们,实验小学师生开始了开学第一天的工作、学习生活。

校门口的LED大屏上滚动播出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道德的人”宣传标语、校园内的“核心价值观记心中”“牢记党的嘱托”两块展牌鲜明而醒目。

全体学生身穿校服,佩戴着鲜艳的红领巾,从清晨的卫生打扫干净整洁、第一次升旗、第一声上课铃声清脆响亮,一切都井然有序,实验小学的各项工作在开学第一天就全部走上正轨。

大队辅导员带领队员们来到展牌前为队员们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以及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如何按照习爷爷的十六字要求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开学第一课”开始了。

56个班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记心中”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精彩呈现。

五四班的“祖国,我爱你”紧紧围绕公民层面的“爱国”展开讲述,同学们表示要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爱家乡、爱学校、爱班级、爱家庭做起,不乱扔垃圾,不乱刻乱画,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六二班的学生们则重温了习在六一儿童节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看望少年儿童的视频,习的“记住要求、心有榜样、从小做起、接受帮助”的24字要求回响在队员们的耳畔;三九班通过暑期特色实践作业展示让同学们知道“敬业”对于我们学生来说就是好好学习,认真做好每一件事。

开学第一课让老师和同学们深深感受到:

不我们从身边做起,做好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就是落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

今天也是新生入学第一天,为了让新生能快速的融入新的学习环境,适应新生活,在8月31日上午,学校为一年级班主任发了《当好一年级班主任的43个点子》,召开了一年级班主任培训,从习惯养成到家校沟通,学校做好的充分的工作准备。

9月1日,整洁舒适的教室,摆放整齐的桌椅,精心设计的班级文化,为新同学营造了温馨

的学习生活环境。

同时,开学第一天,老师们从认识同学、参观校园,到如何坐、站、听等方面进行指导,可以说面面俱到,细致入微,一切工作紧张而有序地进行着。

国家公务员请假制度2017-09-1911:

27|#5楼

一、坚持正常的上、下班时间。

二、严格请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超过三天由局长批准;办、股负责人请假二天以内由分管到局长批准,超过两天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按程序报上级部门批准;局长请假三天以内由党组批准,超过三天按规定报上级批准。

机关所有人员请假10天以上者,由局长办公室批准。

三、凡请假者必须事前具备书面批准手续,并与相关同志衔接工作,待批准后方能离岗,同时交办公室登记,假满后及时销假。

四、全年事假连续超过30天者(法定假日除外,住院按病假规定执行)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五、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和累计超过30天者,按《国家公务员条例》处理。

六、从安全和健康角度出发,请假外出要告诉办公室以便联系。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二、年休假假期根据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分别确定: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

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三、年休假安排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也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岗位性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实际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工作人员休假,并做到既要保证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顺利实施。

(一)各单位要结合“AB”岗设置,科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的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休假不了的现象。

(二)各单位要对年休假实行登记管理。

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按计划安排年休的,应当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予以延期,但假期必须当年使用。

(三)个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

遇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顺延相应的假期期限。

(四)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数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规定扣减工资、奖金待遇。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2、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3、

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4、当年病假、事假累计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并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2、3、4款其中一款规定的,则其不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四、年休假待遇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

假安排按、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部门领导干部的休假安排报组织部备案。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

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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