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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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总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案
1安全管理
1.1安全教育和培训
(1)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和执行;
(2)新工人入场前应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3)对作业班组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技能;
(4)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
集中上课、播放幻灯片或宣传片、宣传画册、安全竞赛活动
(5)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安全小常识、用电安全知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培训、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
1.2安全技术管理
各专业分包应针对本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情况,编制危险源识别清单,并做出危险源的评价,得出重大危险源清单,上报总包审批;
各专业分包根据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得出的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方案,上报总包审批;
各专业分包在其施工区域张挂重大危险源清单及管理措施;
安全总监根据各专业分包的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编制本工程的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清单;
安全总监根据识别的重大危险源编制本工程的安全管理方案,报监理公司审批后执行;
在显目的位置张挂本工程重大危险源清单和管理措施;
对于一般危险源由各分包技术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3安全技术交底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总包总工要向分包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专业分包要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由交底人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交底内容不全、没有针对性或存在失误,可补充或修改交底的有关内容。
1.4临边及洞口防护
总包负责楼层临边防护、四口防护的统一搭设、维护和管理;
临边防护、四口防护的搭设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
每一楼层的临边防护、四口防护搭设完成后,安全总监组织进行验收,并悬挂验收合格牌和责任人牌;
总包安全员应每天对临边和洞口的防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各专业分包应爱护临边及洞口的防护,如果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时,应先向总包安全管理部书面申请,取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中应有人员看护,在施工完成后应立即负责恢复;
总包安全员在巡查时如发现有拆除后未恢复,将对相关单位予以处罚。
1.5施工脚手架
外脚手架由总承包方统一搭设,在总承包方计划使用的时间内免费提供给分包使用;
总包负责外脚手架的日常维护,各分包如果使用外脚手架后,应将外脚手架上的材料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各分包负责各自搭设的脚手架的维护,并接受总包方对其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验收,并按整改通知单内容进行整改;
当分包需要使用其他分包搭设的脚手架时,需由总包进行协调;
当脚手架使用完毕后,搭设单位负责拆除并清理干净。
1.6临时用电管理
现场临时用电应编制专项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现场临时用电布置应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安装;
总包负责临时用电主网络的建立,分包安装各自工作面的临时用电设施;
所有的临时电箱、电缆、移动用电工具必须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用电安装完成后,分包向总包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总包方同意对电网送电;
总包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分包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对临时用电线路和设施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电工巡视记录》,报总包备案;
总包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抽查结果记录存档,对于不按规定用电或用电线路或用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不落实整改的单位,总包将做出罚款,并有权暂停供电,直至整改完成。
1.7施工机械管理
塔吊和施工电梯、井架统一安装、维护和管理,在安装前报专用安装方案经监理及结构设计顾问审批后方可安装;
分包单位使用塔吊和施工电梯、井架必须先向总包书面申请,由总包统一协调安排,并由塔吊指挥员统一指挥吊运;
各专业分包进入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场前应先报验,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场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和检查,总包安全部安全主任和总工程师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及保修情况,不定期的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及性能状况,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8安全检查和隐患处理
安全检查执行三级检查制度:
公司的月度安全检查、总承包管理部每周安全检查、安全员的每天巡检。
(1)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底对所有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各分包在整改完成后上报整改结果,公司再安排专人进行复查。
(2)项目自检
总承包管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项目经理为主,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安全主任、材料负责人、设备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及分包项目经理、分包专职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3)安全员的每天巡检
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总包安全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任单位应根据通知单的内容,按“三定”措施整改,整改完成后报总包复查;
配备杂工队,对于拒不执行或不落实的责任单位,总包将进行处罚,甚至勒令停工,直至整改完成。
总包有权安排人员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费用将从分包扣除。
1.9安全验收
总包建立安全设施验收制度,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安全防护均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用于安全防护的材料,如钢管材料、扣件、安全网等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安全网必须经过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后方可使用;
分包在临电安装完成后向总包安全部申请验收,合格后总包方同意送电;
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分包应提供机械设备的“三证”,向总包报验,总包在组织监理一起验收后方可使用;
安全防护完成后,由总包安全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包安全部下发“验收合格牌”,牌上标注:
验收内容、验收时间、验收人、维护责任人,验收牌应悬挂于显目处。
2消防管理
2.1消防组织保证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安全防火委员会,由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消防工作,有技术部门、工程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行政部门、分包单位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等参加。
总包在开工前5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到消防局报审备案并办理工地临建的《消防施工许可证》。
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正式开始施工前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接受总包方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培训、演习。
对防火灭火有功人员奖励,对违反防火制度及造成事故的人员批评、处罚以至追究责任。
消防责任人分配表
序号
责任区
责任部门
责任人
2.2消防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做到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专职安全员必须每天对具有防火要求的部位,进行全面仔细的检查,在动火作业前检查作业人员是否办理了动火审批手续,对正在动火作业的部位,检查是否有消防器材,同时应安排专人监护,认真做好动火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每天的消防安全巡视记录。
消防器材巡回检查表
时间
区域
灭火器
消防栓
消防箱
水带
砂池
消防铲
检查人
2.3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施工现场禁止明火,仓库,易燃品堆场及变配电室应悬挂明显的标志,并相应配备灭火器材;
现场割、焊作业等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明确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
高处进行割、焊作业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火星四溅、坠落;
动火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在动火后,应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人员或值班人员;
使用高温灯具时,如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品,最低不小于100cm,离易爆物品应在3m以上;
消防器材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电焊机电源线长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并须架高。
电焊机外壳应接地;
搬运氧气瓶时,必须采取防震措施,绝不可向地上猛摔;
氧气瓶不应放在阳光下曝晒,更不可接近火源;
乙炔氧气瓶放置地点距火源应在10m以上;
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要牢靠、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严禁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施工现场安装的钨灯距易燃物不少于50cm并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临时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所的线路必须穿管保护;
施工现场和临时宿舍,严禁私自接线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定期检查,发现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
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明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分包单位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施工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防火方案必须经项目安全主任审核并报总包方备案;
未经总包允许建筑物内不得作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确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
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
具有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
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安全管理部进行登记,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单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动火时间
动火部位
动火原因
操作人
监护人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时间
安全总监意见
签名时间
动火前现场情况检查
操作人监护人安全员时间
完成后现场情况检查
操作人监护人监护人安全员时间
2.4消防器材配置与管理
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器材配置分布要合理,有针对性,各种器材性能要良好、安全,通讯联络工具要有效、齐全;
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置,应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实际及时配置;
重点部位要布置合理的消防器材,同时安装有效的联络通讯;
施工现场各种消防器材,应有标志和使用说明,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期限,及时更换不能使用的消防器材,做好使用后的记录;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和他用和损坏;
在建筑物四周每隔100m设置一个消防栓,每个消防栓配置200米消防水管;
在建筑物内部设置一条专用的消防水管,在每层楼设置一个消防栓,配置200米消防水管,同时在每层楼配备6个灭火器。
消防器材配置明细表
区域
灭火器
消防栓
消防箱
水带
砂池
消防铲
责任人
检测日期
3文明施工管理
3.1广告与标牌管理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和警示标识由总承包方统一布置,各分包可在各自加工场地、库房布置符合要求的标识。
在施工现场大门口的显要位置悬挂七牌二图(企业理念牌、管理目标牌、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牌、管理机构人员牌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企业CI标识);
在施工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识牌、安全警示牌及安全生产日历牌;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设置读报栏、黑板报、宣传栏、暴光栏等,施工现场明显处设安全标语,危险部位和特殊施工部位设置针对性安全标语与警示标志;
现场办公室要整洁干净,要悬挂有关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的图表,岗位责任制装在55×39cm的玻璃镜框内,其余图表用0#图纸绘制并过塑装贴;
施工现场的标牌的制作符合总包企业施工现场CI实施细则要求,内容有针对性、标牌制作、挂设规范、整齐、字体工整;
施工现场的水准点,轴线控制点,埋地线缆,架定电线设醒目标志,所有材料堆场也必须作好标识,并加以保护;
未经业主允许,不得随意在施工现场悬挂广告。
3.2门卫制度及出入管理
(1)人员出入管理
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现场共布置两个出入口,出入口设置自动门禁系统。
其它区域均通过连续的砖砌围墙进行封闭;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进出口均设置8m宽门楼式大门,门口布设门卫室,悬挂门卫管理制度,布置专职保安员24小时值班;
建立工作牌制度,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实行刷卡出入。
工作牌内容包括姓名、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所属单位、所属班组、职务、工号、工种等;
分包进场后,填写出入证申请表,附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和工地使用车辆花名册、行驶证复印件,由综合办公室办理人员出入证和车辆出入证;
门卫严格出入证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人和车辆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的人员和车辆不准进入工地;
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登记,值班保安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须有物资设备部开具的放行条,经值班保安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工作牌
姓名
贴相片处
工作单位
职务/工种
身份证
有效期
外来人员进入工地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车牌号码
受访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来访事由
来访时间
离开时间
受访人签名
携带物品登记:
值班保安:
施工现场人员出入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申请人相片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
工种
职务
期限
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日期
总包综合办公室审核意见
主任签名
日期
附:
身份证复印件
(2)施工车辆出入管理
所有进场的车辆应在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申报所携货物名称及数量、车牌号码、所属分包商名称或访问人名称,领取临时出入证;
对于工程长期使用的车辆,由各分包商统一到总包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证,每次进场时需登记所携货物名称及数量;
进出场的物资一律凭审批的进场材料计划表和综合办公室开具的放行条方可出入;
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建造洗车池,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用高压水进行清洗,防止将泥土等工地废料带入城市道路。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用蓬布盖着;
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要按预先制定的路线进出现场及市政道路,车辆工程车辆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行驶。
对工地周围的道路要求专人清扫,及时清除撒落的尘土砂石。
施工现场车辆出入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话
车牌号码
车型
行驶证
车辆用途
期限
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日期
总包综合办公室审核意见
主任签名
日期
附: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外来车辆进出工地登记表
车牌号码
工作单位
驾驶人
受访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来访事由
进来时间
离开时间
受访人签名
货物情况:
值班保安:
放行条
申请单位
申请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申请离开时间
货物名称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职能部门意见
签名
日期
综合办公室意见
签名
日期
项目经理意见
签名
日期
门卫检查情况
签名
时间
(3)现场保安
总包综合办公室负责现场保安管理工作;
总包聘请专业保安公司负责整个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分包单位均必须服从总包现场保安的全面、统一的治安协调管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
3.3公共通道安全防护和安全照明
楼梯间、首层入口通道、施工电梯口等通道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照明由总包负责搭建、管理和维护;
公共部位、地下室、楼梯间、施工电梯口等部位的照明由总包负责安装、管理和维护;
各分包人员使用通道应爱护防护和照明设施,不得破坏,损坏将由相关单位负责赔偿。
3.4现场材料设备堆放
总包在总平面图中分阶段统一规划现场的材料设备堆放区域;
分包进场后应按总包指定区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随意变动;
如果分包材料设备堆场不够时,分包书面向总包申请,总包审核并作出调整方案后,分包才能按调整方案布置;
分包必须保证材料设备堆场的整洁、堆放整齐。
3.5垃圾外运
总包在文明施工平面布置图中统一规划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并分类设置垃圾箱;
分包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堆放位置进行堆放,每天安排专人对自行施工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与就近的环卫公司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由环卫公司安排专门的环卫车辆进行定期的垃圾清理。
4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安全部制订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报业主、监理批准后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从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防护、安全交底、持证上岗、违章指挥、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等方面制定奖惩措施;
分包进场后,安全部负责向分包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的书面交底;
在生活区和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布置宣传栏,将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进行公告,做到人人知道;
安全员每天在进行巡查时对于现场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照相备案,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内容对于每天的奖惩情况进行汇总,报项目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公示;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的执行做到有据可依,所有的奖惩均须有充足的证明资料,如相片等,在奖惩情况公示时,对于当时情况证据也应予以公示;
分包对于总包所发布的奖惩结果必须无条件的遵从;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基金,罚款费用均从分包的每月的工程款中扣除,罚款进入基金,奖金从基金中支出,同时,基金费用也用于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推广活动。
5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电气
a、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b、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c、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d、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e、多台配电箱(盘)列装时,手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f、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
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g、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附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h、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i、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
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
并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开后,方可升压。
j、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k、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
用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真接调整滚杠。
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
l、用切管器、砂轮机切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
砂轮切管机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侧面。
m、套丝工件要支平夹牢,工作台要平稳,两人以上操作,动作应协调,防止柄把打人。
n、手提式砂轮机应有防护罩,操作时,站在砂轮片径向侧面,并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2)给排水
①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
②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
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
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
(3)通风空调
①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②组装风管,法兰孔应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③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④在高空安装内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⑤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
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⑥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
刀片破损,应及时更换。
⑦用切断机剪时,工件要压实。
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⑧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cm。
⑨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
6装修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脚手架等架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同一跨度的脚手板内不应超过两人同时作业。
(2)不准在门窗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
(3)施工中,严禁损坏房屋原有绝热设施;严禁损坏受力钢筋;严禁超荷载集中堆放物品。
(4)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气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6)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7)清理楼面时,禁止从窗口、留洞口等处直接向外抛扔垃圾、杂物。
(8)剔凿地面时要带防护眼镜。
(9)夜间施工或在光线不足的地方施工时,采用36v低压照明设备。
(10)施工电梯运料,要注意联络信号,待施工电梯停止稳定后再进行装卸操作。
(11)室内推手推车拐弯时,要注意防止车把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