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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件外观检验标准修改稿

检验依据

1图纸;

(2)色板或产品封样。

2、抽样方案

外表面:

全检;

螺纹:

外部(指不用拆机箱便可检验的部位)螺纹全检;内部螺纹(指需要拆机箱才可检验的部位)按GB2828-2003一般检查水平Ⅱ级进行抽样检验;

尺寸:

每批抽检1-2个产品测量全部尺寸;对有异常的尺寸按GB2828-2003一般检查水平Ⅱ级进行抽样测量,记录实际的检验结果。

3、质量合格水平

对全检的项目不考虑AQL;对抽检的项目,按AQL值:

严重缺陷(CRI)AC=0,RE=1,重缺陷(MAJ)=1.0,轻缺陷(MIN)=1.5。

4、检验工具及检验条件

4.1检测工具

游标卡尺、直尺、卷尺、胶带、无水乙醇等。

4.2检测条件

1)照度要求:

要求在自然光或照度为400~500Lux的近似自然光下检验,如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下。

光源位于被检查表面正上方45°范围内,距被测物表面约500~550mm。

2)检验员要求:

要求检验员作业时位于被检查设备的正面,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90°角进行检验。

检验员须具有正常色感,视力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1.0,检验时不能使用放大镜。

5.2判定总则

1)可接收的等级面缺陷不能影响产品的装配和功能,否则仍判不合格。

2)有封样或图纸上有特殊要求的零件,其对应的缺陷优先按其限度样板或技术要求的标准进行判断。

3)对某一缺陷判定有歧异,或者出现本规范中未定义的缺陷时,由IQC工程师进行仲裁判定。

4)同一表面缺陷不能聚集过多,实际缺陷数量不能超过缺陷允收表规定的缺陷数N。

5)同一表面同一区域缺陷不能聚集过大,即以规定缺陷间距为半径的圆周内,实际测量结果不能大于缺陷允收表的要求。

本标准中无论对可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长度L和面积S等,还是对无法累积计算的缺陷如高度H,宽度W,直径D等,均记录最大的测量值与缺陷允收表比较(注意L和S不记录累计值)。

6)本规范所提及的符号含义:

N-数量(个),D-直径(mm),L-长度(mm),H-深度或高度(mm),W-宽度(mm),DS-距离(mm),S-面积(mm2)。

图1缺陷的记录解释

5.3产品表面等级定义

产品表面根据重要程度,以终端用户使用情况为界定条件,可划分为A级面、B级面和C级面。

各等级面的详细定义如下,具体划分参见图2~图4。

表2表面等级定义

表面等级

定义

A级表面

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客户能直接正视到的表面,如机箱的前面、顶面,插框面板等。

很多时候,机箱的前面比顶面有更多机会被客户正视到,故又将机箱的前面和顶面分别定义为A1和A2.

(调度机柜的A面包括前门正面、后门外表面、侧门外表面、前门开启后直接能看到的正表面以及高度低于1.8m机柜的上顶面)

B级表面

在产品正常工作状态下,客户在不移动产品的情况下偶尔能看到的表面,如机箱侧面、背板外表面、挡条外表面等。

(调度机柜的B面包括顶板外表面、前门背面、可拆卸后门内表面)

C级表面

客户在正常的产品操作中不可见,在移动或打开产品后才可以看到的表面,如机箱底面、内表面等。

(调度机柜的C面包括底板表面、侧门内表面、不可拆卸后门内表面)

说明:

1)表面等级的划分是针对产品的一般外观表面,而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表面,如插拔式硬盘架滑道表面、散热器表面等,不属于本检验规范规定范围。

2)如果零件、部件、产品在后续装配、安装过程中有可能被掩盖也有可能不被掩盖,则按照不掩盖的表面来定义。

例如:

机箱装挂耳处定义为B级面。

图2普通机箱表面等级区分示意图

图3全钣金机箱表面等级区分示意图

6、包装、尺寸检验项目

表3包装、材质、尺寸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缺陷描述

缺陷等级

备注

1

包装

包装潮湿、脏、乱、破损严重。

MIN

无标识、标识不完整、不清楚。

MIN

实物与标识不符;混料包装。

CRI

2

关键尺寸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装配。

MIN

抽样:

2pcs/lot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并影响装配。

MAJ

7、外观质量检验项目

5.4.1钣金件外观标准

◆钣金件表面缺陷定义

表4钣金件表面缺陷定义

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擦伤、擦花(浅划痕)

表面上一系列中断了表面连续性的痕迹,在改变观察角度后可以明显观察到的痕迹;擦花由非正常外力或不当摩擦所造成。

刮伤(深划痕)

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毛刺/毛边

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起,手摸会刮手。

模具(刀具)印

在用模具(刀具)加工零件的过程中,在零件表面形成的与模具(刀具)位置和大小相类似的痕迹。

凹坑

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加工过程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凹凸痕

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明显变形、凹凸不平整的现象,手摸时有不平感觉。

修补

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

螺纹不良

螺纹孔未攻丝、压铆螺柱位置不正确、遗漏、铆接不牢固或螺纹被堵塞。

污迹

在非零件加工环节,由于不干净导致喷涂表面有脏污,如灰尘、油污、砂粒、擦拭印、手指印等。

◆钣金件表面缺陷允收标准

表5钣金件表面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备注

1

擦伤(浅划痕)

A

L≤3,W≤0.2,N≤1

MIN

⑴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⑵2缺陷DS≧50mm

B

L≤10,W≤0.4,N≤2

C

L≤80,W≤0.6,N不限制

2

擦花(浅划痕)

A

S≤0.3,N≤1

MIN

1外露表面不限制

22缺陷DS≧50mm

B

S≤2.0,N≤2

C

S≤10.0,N不限制

3

刮伤(深划痕)

ABC

不接受

MIN

4

生锈

ABC

不接受

MIN

切边、模具压痕处允许涂防锈漆修补

5

模具(刀具)印

ABC

手摸不能有明显凹凸感

MIN

预镀钢板的折弯模具压痕处膜层损伤,只允许出现在BC级表面。

6

凹坑

A

S≤0.5,H≤0.5,N≤1

MIN

2缺陷DS≧50mm

B

S≤1.5,H≤0.5,N≤2

C

S≤10,H≤0.5,N≤5

7

凹凸痕

A

H≤0.2,N≤1

MIN

2缺陷DS≧50mm

B

H≤0.3,N≤1

C

H≤0.6,N≤1

8

焊点/痕

A

不接受

MIN

BC

不限制

9

虚焊/脱焊

ABC

不接受

MAJ

10

螺纹不良

ABC

不接受

MAJ

11

毛刺/毛边

ABC

不接受

MIN

12

污迹

ABC

不接受

MIN

13

修补

ABC

只允许对结构边沿或螺纹结构进行线状修补

MIN

说明:

1.数控冲床加工零件时,由于机床台面对板材摩擦作用造成的一些轻微的摩擦痕,较宽且无凸凹感,A级表面不允许出现,其他等级表面以“擦伤”的接受条件允收。

2.修补:

a、为避免切边、点焊等地方生锈,可涂防锈漆或防锈导电漆(有导电要求的地方用)进行修补;切边处防锈漆涂抹范围超过切边的宽度应<1mm,且要求涂抹均匀。

b、为消除表面划痕、凸出、凹陷等缺陷,可以采用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对表面进行整面的水平或垂直处理,但是不允许只对表面进行部分处理或非水平或垂直的处理。

3.此处的钣金件泛指未进行喷涂表面处理的金属零件。

5.4.2喷涂(喷漆、喷粉)件外观标准

◆喷涂表面缺陷定义

表4喷涂表面缺陷定义表

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色差

零件表面颜色与标准色板(或封样)不一致,或同一表面变色、脱色、掉色。

喷涂毛刺/边

喷涂区域边缘由于保护胶纸等撕掉后留下的毛刺。

浅划痕

表面划伤,目测不明显、手指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

表面划伤,目测明显、手指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颗粒

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如焊渣等)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涂层一致的粒状凸起现象。

异物

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在零件加工过程中形成的与零件表面不同材质的不可去除的物质,如砂粒、毛发、铁屑,异色点等。

修补

因涂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补救。

皱皮

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桔皮

喷涂表面因基材表面质量,喷涂粉末沉降等导致漆膜出现类似桔子皮的皱纹。

鱼眼(缩孔/珠孔)

面漆喷涂时,涂层表面出现一粒粒凹凸不平类似鱼眼的麻点。

针孔

在底漆或面漆喷涂后,涂层表面呈现出密密麻麻的小孔症状。

垂流(流挂/滴流/流泪)

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露底、掉漆

露出喷涂层下面基体材料颜色的缺陷。

起泡

喷涂表面有凸起(气泡造成),用力压破后出现表面凹陷或露底。

挂具印

喷涂过程中采用工装定位而遗留的局部表面没有喷涂层的现象。

◆喷涂表面缺陷允收标准

表5喷涂表面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备注

1

色差

ABC

参考限度样品或△E≤1

MAJ

1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2

光泽不良

ABC

参考限度样品

MAJ

⑴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3

喷涂毛刺/边

AB

不接受

MIN

C

边尺寸偏差不超过0.5mm

4

浅划痕

A

L≤3,W≤0.2,N≤1

喷涂前划痕:

L≤5,W≤0.2,N≤1

MIN

1非外露表面不限制

22缺陷DS≧50mm

B

L≤10,W≤0.4,N≤2

喷涂前划痕:

L≤25,W≤0.2,N≤2

C

L≤30,W≤0.6,N≤2

喷涂前划痕不限制

5

深划痕

ABC

不接受

MIN

6

颗粒、针孔

A

S≤0.5,H≤0.5,N≤1

MIN

12缺陷DS≧50mm

2非外露表面N不限制

B

S≤1.5,H≤0.5,N≤2

C

S≤5,H≤0.5,N≤5

7

异物

A

S≤0.2,,H≤0.5,N≤1或

L≤3,W≤0.2,N≤1

MIN

12缺陷DS≧50mm

2非外露表面N不限制

B

S≤1.5,H≤0.5,N≤2或

L≤5,W≤0.2,N≤2

C

S≤5,H≤0.5,N≤5或

L≤15,W≤0.2,N≤2

8

修补

A

允许拐角或边缘处的线状补漆,且L≤2,W≤0.2,N≤2,修补不允许引入色差缺陷。

MIN

2缺陷DS≧50mm

B

L≤8,W≤0.5,N≤2或S≤3,N≤1,修补不允许引入色差缺陷。

C

L≤15,W≤0.5,N≤2或S≤7,N≤1,且修补后不能有明显色差。

9

桔皮

A

不接受

MIN

B

允许边角处S≤50

C

不限制

10

皱皮/垂流/鱼眼

AB

不接受

MIN

2缺陷DS≧50mm

C

S≤10,H≤0.5,N≤5

11

起泡

ABC

不接受

MIN

12

积漆

ABC

参见限度样品

MIN

13

露底/掉漆/挂具印

ABC

不接受

MIN

说明:

1、挂具吊挂位置应按照C、B、A级面的优先顺序选择,最好吊挂在C级表面。

如果零件只有A级表面,则应尽量把挂具印留在边角位置,并控制其大小,挂具印必须进行修补处理。

5.4.3电镀件外观标准

◆电镀表面缺陷定义

表6电镀表面缺陷定义表

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镀前划痕

指电镀之前有划痕,这些划痕在电镀完后会被电镀层覆盖,因此镀前划痕区的颜色与其他区域的颜色都是一致的。

镀后划痕

指电镀后有划痕,这些划痕往往会破坏电镀层而露出底材的颜色,因此镀后划痕区的颜色与其他区域的颜色通常是不一致的。

离层

电镀层与基体之间或镀层彼此之间的附着力不够,呈现较大面积的脱落现象。

镀层起泡

镀层起泡、剥落,露出金属底色,形状与离层差不多,一般以小面积形状出现。

两种光泽度

电镀产品表面有两种光泽度,颜色从光到暗的超过控制样本。

水渍

电镀后工件藏水,当水烘干后在工件会出现一些花痕,不易擦去。

吐酸

药水残留于夹缝无法完全烘干,静置后逐渐流出浸蚀产品表面的现象。

腐蚀

因各种原因所导致的表面金属生锈、氧化现象。

露黄

没镀上铬,暴露出淡黄色的镍层,通常发生在镀件的边缘和孔位四周。

漏镀

电镀时未电镀到的部分在镀层表面中可以看到零件本体,用指甲可以感觉到。

烧焦

电镀时由于电流过大等以至在镀件尾端或镀件边缘附近镀层色泽阴暗或灰白。

星尘

镀件微小的漏镀部分,用指甲感觉不到,如针孔一样大小。

气化分子像云雾状积于产品表面,不易擦去。

粗糙

电镀产品表面有隆起,粗糙表面,通过触摸指甲可以感觉到。

云雾状

由于电镀条件变化而使电镀件表面缺少光泽。

◆电镀表面缺陷允收标准

表7电镀表面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备注

1

镀前浅划痕

A

L≤3,W≤0.2,N≤1

MIN

2缺陷DS≧50mm

B

L≤10,W≤0.4,N≤2

C

L≤50,W≤0.6,N≤5

2

镀前深划痕

A

不允许

MIN

2缺陷DS≧50mm

B

L≤5,W≤0.5,N≤2

C

L≤10,W≤0.5,N≤2

3

镀后浅划痕

A

L≤3,W≤0.2,N≤1

MIN

2缺陷DS≧50mm

B

L≤5,W≤0.5,N≤1

C

L≤10,W≤0.5,N≤5

4

镀后深划痕

ABC

不接受

MIN

5

离层/镀层起泡

ABC

不接受

MAJ

6

两种光泽度

ABC

参照限度样品

MIN

7

水渍/吐酸

AB

不接受

MIN

C

参照限度样品

MIN

8

露黄

ABC

参照限度样品

MIN

9

腐蚀/漏镀

ABC

不接受

MAJ

10

星尘/蒙

ABC

参照限度样品

MIN

11

烧焦

AB

不接受

C

S≤10.0,N≤2

MIN

12

粗糙

A

D≤0.35,N≤1或D≤0.25,DS≥3,N≤3

MIN

B

D≤0.35,DS≥12,N≤3或D≤0.25,DS≥3,N≤5

C

D≤0.35,DS≥6,N≤6或D≤0.25,DS≥3,N≤8

13

云雾状

AB

不接受

C

S≤100,N≤2

MIN

说明:

1)未定义的缺陷标准可参考钣金件外观标准。

2)允许在深孔内壁、凹陷区、内角部位等低电位区出现局部无镀层。

5.5丝印检验项目

表8丝印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缺陷描述

缺陷等级

备注

1

外观

颜色

与图纸或封样存在明显色差。

MAJ

文字/图案

丝印错、漏、丝印模糊不清、拖尾模糊,笔划缺损,导致难以辨认,影响识别。

MAJ

丝印拖尾、缺损,但字迹清晰可辨认,不影响识别。

MIN

飞油

机箱表面有明显的丝印油

MIN

粗细

笔划的粗细差别超过线粗的1/3

MIN

偏移/倾斜

偏距>0.3/倾斜>1°

MIN

丝印不良

重影、模糊、笔划断、残缺、毛边、积油、多划、少划。

MAJ

商标

错漏商标、图案;

MAJ

商标有任何丝印不良,如毛刺等;

商标有任何偏位、移位;

2

附着力(不划格子)

测试后油墨脱落;胶纸上有油墨或脱色。

MAJ

抽样:

1pcs/lot

耐醇性

测试后丝印模糊、褪色

MAJ

说明:

1)所有商标文字、图案无论处在哪个等级面都必须以A级表面的标准来控制。

2)商标文字、图案、型号丝印周围5mm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非丝印缺陷。

5.6机箱组件外观检验项目

5.6.1机箱装配外观缺陷定义

表9机箱装配外观缺陷定义表

缺陷类型

缺陷定义

装配段差

装配在一起的两个零件间表面由于不平整而形成的垂直距离。

装配间隙

装配在一起的两个零件间的缝隙。

器件外观表面不平整

产品装配后,器件外观表面有凸起或凹陷的部

指示灯/导光柱凸出或内陷

产品装配后,指示灯/导光柱凸出或内陷于安装表面的缺陷。

沉头螺钉头部凸出

沉头螺钉装配后,头部凸出安装表面的缺陷。

5.6.2机箱装配外观缺陷允收标准

表10机箱装配外观缺陷允收表

序号

检验项目

等级面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备注

1

装配段差

装配间隙

A

≤1.0,当通过段差或间隙能看到机箱内部时≤0.8

MIN

BC

≤1.5

2

器件外观表面不平整

A

H≤1.0

MIN

接受条件中不包含器件鼓起面的厚度。

B

H≤1.5

C

H≤2.0

3

指示灯/导光柱凸出或内陷

ABC

无面膜时:

-0.5≤H≤1.0

有面膜时:

不影响灯亮度且H≤0.5

MIN

4

沉头螺钉头部凸出

AB

H≤0.3

MIN

C

H≤0.5

5.7钣金件性能检验项目

表11钣金件性能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接受条件

缺陷等级

备注

1

涂层

附着力(划格子)

附着力≧3B

MAJ

首次来料要求供应商提供性能测试报告和测试样板,IQC根据设备条件选做检验项目。

批量来料根据上线质量异常反馈情况选择相应检测项目。

硬度

测试后无划痕

耐磨性

测试后不露底

耐醇性

测试后不露底

抗冲击性

测试后表面无裂纹、无掉漆

2

镀层

附着力(划格子)

附着力≧3B

MAJ

硬度

测试后无划痕

耐磨性

测试后不露底

耐醇性

测试后不露底

抗氧化性

测试后零件表面无锈蚀

3

丝印

附着力(不划格子)

测试后无油墨脱落、胶纸上无油墨、无脱色。

MAJ

抽样:

1pcs/lot

耐醇性

测试后丝印无模糊、无褪色

5.8测试方法

5.8.1附着力(不划格子)

用干净的白布轻轻擦拭待测试面,用3M#600胶纸(粘附力为350-400g/cm2),长2cm×1cm牢牢地粘实测试样本,在同一位置快速垂直撕拉2次。

结果判定:

测试后以无油墨脱落、胶纸上无油墨、无脱色时为合格。

5.8.2抗氧化性试验(盐雾测试)

对钣金件进行中性盐雾试验,在35℃±2℃的密封循环境中,湿度>85%,PH值在6.5-7.2范围内,用5%±1%的Nacl溶液连续24h盐水喷雾后,检查五金件表面无锈蚀生成。

注:

如果无条件进行盐雾试验时,可以采用常温下用5%±1%的Nacl溶液浸泡的方式代替盐雾试验。

如果是外部件,必须进行盐雾试验,如果是内部件,可以不用进行盐雾试验.

5.8.3特别说明

如果需要进行油漆性能测试,必须等喷漆件放置7天(等油漆充分干燥)后方可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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