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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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讨论稿).doc

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全乡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向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和重要岗位人员实施倾斜政策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含经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同意借进的人员)。

涉及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实有人员情况

全校在编在册实有人员84人(包括:

官店镇中心小学17人、里师九年制小学部9人、景山小学6人、田湾小学6人、沙坝小学8人、新庄小学3人、玉皇小学7人、民建小学4人、和平小学3人、黄桃小学5人,何村小学9人,九里小学1人,尧村小学4人,陈村教学点1人,茶坝教学点1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校长),既是管理人员又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校长1人)84人(其中中级职称:

具备中学一级教师3人,已聘3人。

小学高级教师资格35人,已聘任25人。

初级职称:

中学二级教师8人,已聘8人;中学三级教师1人,已聘1人;小学一级教师24人,已聘24人;小学二级教师9人,已聘任9人;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4人。

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事部门核准的增人计划内聘用,并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84人。

五、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县事改办习事改通[2010]25号文件下达的《关于核准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岗位结构的通知》,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27个(包括:

官店镇中心小学25个、里师九年制小学部9个、景山小学9个、田湾小学7个、沙坝小学7个、新庄小学6个、玉皇小学8个、民建小学7个、和平小学7个、黄桃小学9个,何村小学15个,九里小学7个,尧村小学8个,陈村教学点1个,茶坝教学点1个,牛青山教学点1个),其中:

管理岗位1个(属双肩挑个员),专业技术岗位125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4%。

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育教学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1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4%,辅系列岗位为学校后勤总务及教育教学管理系列,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8%,即校长1个,属九级职员。

管理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4%。

1、中级岗位4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

其中:

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23个。

2、初级岗位8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6%。

其中:

十一级岗位39个,十二级岗位39个,十三级岗位4个。

专业技术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8%,属四级工。

工勤技能岗位具体设置情况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一览表》。

六、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与专业技术任职条件严格按《教师法》、黔教语发[2007]243号、(遵府办发[2008]94号)、《遵义市个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系统中小学(职高)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遵市个社通[2010]1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各岗位《岗位说明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各岗位《岗位说明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详见岗位《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

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8]9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遵义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04]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省、市竞争上岗竞聘办法规定的程序、形式,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岗位聘用。

(一)聘用总体措施

1、单位领导(股级以上)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首次按其所任职务等级直接聘到相应职员岗位,也可以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人员:

现在岗人员原聘期未结束的,本次可以直接聘任到对应职员岗位至聘期结束,也可以参与其他岗位的竞聘。

空缺岗位采取推荐考察或竞争上岗形式确定上岗人选。

学校内设机构:

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研处、团支部、总务处、图书室、实验室、远教站是学校辅助教学岗位,主要从事管理职能和兼任教学岗位。

3、除上列可直接聘任人员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全部按下列办法重新参加岗位竞聘:

(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查各应聘人员的资格资历、学历、年度考核、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职业(执业)资格等任职条件并符合有关规定后,直接确定各级别岗位拟聘人员。

(2)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官店镇中学岗位竞聘上岗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同时结合考核、民主测评等,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按序递补原则:

落聘某一个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照考核评分高低排序进入备选人范围,并直接聘到下一等级岗位。

(4)递补办法:

备选人的递补排序的有效期限为聘用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考核之前。

每逢年度考核后对备选人重新进行量化考核积分(年度考核分及工作量等相应推后一年),按积分高低重新确定下一年度递补顺序。

在有效期内上一等级岗位中若有人员退休或上级核加职数,则由备选人按积分高低,报主管部门和人劳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递补时若出现岗位职数多于或等于备选范围中的人数时,则应再调下一等级中符合晋级条件的专技人员一起进行量化评分排序,量化排序时要重新填写岗位竞聘积分表,算出积分并排序,然后根据职数情况,报主管部门和人劳局同意后依次递补。

(5)副高级(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岗(十二级)超岗的人员按保留岗处理,分别保留在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保留一个聘期。

正式竞聘上的坐正式岗位,未竞聘上的坐保留岗位。

4、对学校有特别贡献的和高层次的人才(如特级教师、国际奥赛奖牌主要指导教师1人等),经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到相应岗位;在聘期内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可列在递补排序的首位。

5、原则上一人只能聘用一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已聘任到经县事改办核准可以“双肩挑”的管理岗位的人员,,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的可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6、教职工本人有拒聘的权利。

教职工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官店镇中学岗位应聘申请表》或《官店镇中学岗位申请竞聘积分表》申请岗位的视为放弃,学校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后给予相应处理。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可以视为解除原聘用合同。

7、借调、借用的教师,本聘期内在我镇有空岗的条件下原则上与本镇现在岗教师同等聘用,但必须是在现工作单位工作业绩被考核为优秀等次以上,并有相应的证明材料的。

另外,在本次聘用时还必须与我校签订协议,保证在本聘期内完善调动手续,否则下一聘期必须返回我镇上课方能聘用(未返回我镇上课的不予聘用)。

8、岗位设置实行分校设岗,全镇统一聘用。

9、任现职以来有违法行为、违反计生、发生安全事故的,暂不能竞聘上一级岗位。

10、有下列情形的在竞聘时只能聘为相应职称的最低等级:

①任现职以来受到上级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②无法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的。

11、有下列情形的在竞聘时降一等级聘用:

①近三年工作量的平均工作量达不到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各学科教学工作量的60%的(班主任折算为3个课时),一年后经考核基本达到满工作量的可以参加递补竞争,确因重病造成此种情形,治疗期满后又能基本满工作量的一年后不参与竞争优先递补。

②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者,违反上级规定的从教行为的。

(二)本次聘用实施办法

1、管理岗位的聘用:

管理岗位1个(九级岗位1个)。

符合管理岗位任职条件,允许双肩挑的人员有1人,即校长1人,按其所任职务等级直接聘到相应职员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遵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习人社通[2011]3号文件和县教科局《竞争上岗竞聘办法》的规定要求,这次竞争上岗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竞聘工作,聘用工作注重实绩,向主体岗位、重要岗位、骨干教师、优秀人才倾斜,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⑴、中级设岗43个,其中:

八级岗位8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23个。

①我校原已聘用中级的有28人;②按照遵市人社通[2010]153号文件已聘中级人员中有2人符合聘用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形不成竞争上岗,采取考核直接聘用到八级岗位;③符合九级条件的5人,形不成竞争上岗,采取考核直接聘到九级岗位;其余21人全部拟聘十级岗位;④将八级、九级剩余岗位下调,共有空岗15个,这次我校取得中级职称资格未聘的10人,我们拿出10个中级岗位采取竞争上岗办法聘用到十级岗位,留中级空岗5个在下一个聘期使用。

⑵、初级设岗82个,其中:

十一级岗位39个,十二级岗位39个,十三级岗位4个。

原已聘用十二级的32人,按照遵市人社通[2010]153号文件第规定,符合竞聘十一级岗位条件的有24人,形不成竞争上岗,直接聘到十一级岗位;符合十二级竞聘条件的8人,形不成竞争上岗,直接聘到十二级岗位;已聘中学三级、小学二级及未评聘职称共14人,岗位不够,从十二级剩余岗位中调济10个到十三级,全部聘用。

3、工勤技能岗位1个,现本校无工勤人员,岗位保留。

各岗位分配计划详见《习水县官店镇中学岗位设置计划分配表》。

(四)岗位聘用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布经人事部门核准的聘用岗位,公示时间为7月1日-6月10日;

2、召开全镇校长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岗位聘用条件、职责任务,报上级事改部门审批,时间安排在7月20日至28日;

3、对岗位聘用条件及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学习和宣传,时间安在为7月29日至8月2日;

4、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报名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竞聘申请表》交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陆云峰同志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将岗位任职所需材料(如:

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普通话等级证、继续教育合格证、登记证及获奖证书、三年优秀证书等)一并上交,时间安排在8月3日至10日进行;

5、领导小组集中审查教师个人提供材料,初步确定各个岗位等级聘用人选,对不符合申报聘用岗位等级的教师进行复核和解释说明。

时间安排在8月11日至15日进行;

6、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再由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时间安排在8月15日至18日;

7、单位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级、级别在单位张榜公示七天,时间安排在8月19日至25日;

7、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教育、人事部门核准,时间安排在8月26日至31日。

8、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按照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受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首次岗位聘用期限为3—5年。

对处于聘用合同期限内,但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变更通知书》。

(四)量化考核评分细则(附后)

八、岗位管理

(一)合同管理。

各单位实施方案通过审批后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在编在册教职工全部实行聘用制度,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岗位考核。

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岗位考核、按《岗位说明书》进行任职、年度、任期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兑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三)岗位调整。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增减机构编制、调整领导设置等情况,需要对岗位设置方案作调整的,应经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按规定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并按管理权限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合同期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九、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官店镇中学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岗位竞聘有关工作。

成员如下:

组长:

曾凡仲(官店镇中学校长)

副组长:

王劲松(官店镇中学副校长)

袁齐先(官店镇中心小学校长)

成员:

陆云峰(官店镇中学办公室主任)

周虎(官店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陆国俊(官店镇里师九制制学校校长)

刘远超(官店镇何村小学校长)

贾逊(官店镇中心小学教务主任)

万明贵(官店镇景山小学校长)

云长远(官店镇黄桃小学校长)

程晓琼(中级职称教师代表)

田井林(初级职称教师代表)

任耀(初级职称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业务办,由周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贾逊负责具体办公。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

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草案),召开单位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参会人员签名作为会议记录,最后形成本单位竞聘方案。

2、资格审查。

由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

3、量化打分。

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由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竞聘大会,实行公开竞聘。

4、协调和处理问题。

由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十、对特殊问题的处理建议或意见

(一)男满57岁,女满52岁以上的教职工不具晋级条件的可不参加竞聘,按现任职务签订合同至退休止;

(二)对患有“三种病”(癌症、精神病、麻疯病)的教职工按现任职务签订合同,工资待遇按政策规定执行。

(三)因工作需要,现在中学工作的小学系列职称人员,首次竞聘按相对应各系列职称等级执行,也可申请到乡内其他小学参加(第一个聘期)竞聘。

十一、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县编委办、县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职数、比例等规定。

2、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

3、党支部、工会、教代会对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进行全程监督。

4、实行回避制度。

受聘人员凡与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财务等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十三、其他

1、本方案报县“事改”办核准后组织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仅适用于首(本)轮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首轮聘用结束后的实施方案可根据上级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4、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习水县官店镇中心小学

二○一一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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