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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doc

教案二

案例一:

  某塑料制品厂是某县民政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1996年11月,某塑料制品厂与某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购销合同。

约定:

某贸易公司售给某塑料厂客货两用车一辆,价款12万元人民币;某塑料厂首付8万元,其余4万元在交货后2个月内付清。

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后某贸易公司交付客货两用汽车,某塑料厂也于提货之时支付了8万元的首付款。

96年12月底,某县民政局发现某塑料厂在未获得自己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购买汽车,遂下达了一份文件。

文件指出:

某塑料厂擅自购车,违反了财经纪律,该合同无效。

客货两用汽车应当退回某贸易公司,某塑料厂停止支付剩余车款。

由于某民政部门的干预,某塑料厂未能按期支付剩余货款。

此后,由于各种原因,某塑料厂的原厂长辞职,某县民政局委派另一位厂长。

某贸易公司要求新厂长履行原厂长与其签订的汽车购销合同,但新厂长以合同是原厂长和某贸易公司签订的,对自己没有效力为由拒绝。

某贸易公司遂提起诉讼。

问题:

1、某贸易公司提起的诉讼是否能够胜诉?

2、民政局的行为是否恰当?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2条规定,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即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分离。

政府的角色成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企业财产的所有者,但绝不是企业的经营者。

3、某塑料厂购买汽车的行为是否超越经营权限?

  全国所有制企业的权利可以概括为14条,可以进一步抽象为“产供销、人财物”六个方面。

4、新厂长的任命方式是否合法?

  两种方式:

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者招聘;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5、新厂长不承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

《全》第45条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厂长对内负责企业的行政机构设置,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人事任免;对外代表企业与其他经济主体发生业务往来。

厂长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的各种法律行为,其后果应当由企业承担。

厂长的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所以某塑料厂不能因厂长变更而拒绝履行合同。

案例一

  1998年9月,张某、王某和李某达成合伙协议,决定合伙开设一家商店。

合伙协议约定:

三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0年。

1999年5月,三方在合伙业务的经营方针方面发生分歧。

此后,张某以个人所有的资金购买一辆汽车,从事鲜活商品的货物运输。

由于管理不善,海鲜在运输过程中大量腐烂。

张某在变卖汽车之后,尚欠渔场2万元的债务。

张某遂决定将自己在合伙中的份额转让给赵某,王某和李某并未同意。

在此情况下,张某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2万元出资取走。

由于该合伙商店经营管理不善,商店亏损达6万元,合伙人王某

和李某决定散伙。

合伙商店的债权人要求张某、王某和李某偿还合伙企业的欠款6万元。

张某声称自己早已退出合伙,所以不应当承担清偿的责任。

另外两个合伙人也以各种理由拒绝偿还。

债权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张某若私自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他人,是否有效?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

  优先受让权。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张某擅自取走出资的行为性质如何?

《合》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违反前两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债权人是否可以向王某要求全部清偿责任?

债务承担:

对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的理解:

对外,合伙人作为一个整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某个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之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对内,合伙人内部则按照份额承担责任。

4、债权人是否可以向张某要求全部清偿责任?

《合》第54条: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经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即使该合伙人在退伙时,已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偿还了自己所承担的份额,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其承担其余债务。

当然,在其偿还全部债务后,还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案例二:

  1991年7月,王某、霍某、张某及另外两人决定合伙承建某市土建道路桥梁工程。

98年12月,五人补签了合伙协议。

协议约定:

王某为合伙业务执行人;合伙利润分配比例如下:

王某享有30%,其余70%由其余四人平均分享;合伙债务也按照该比例分担;合伙的重大事务由全体合伙人讨论决定。

98年,王某以超过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从其弟所开的农用机械厂购得手推车10部,造成合伙企业的经济损失。

99年2月,王某的朋友刘某想要向银行贷款做生意,要求王某为其提供担保。

王某遂以合伙企业的一辆运输汽车给刘某提供担保。

后刘某做生意亏损,无法清偿所欠银行债务,银行要求对运输汽车行使抵押权。

合伙企业认为,该汽车属于合伙企业财产,王某未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擅自设置抵押,其行为无效。

双方遂发生争议。

由于王某频频违反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决定将王某除名。

1、结合本案例了解合伙业务执行人的职权。

2、王某与其弟所开的工厂进行交易的行为性质如何?

经济损失由谁承担?

  交易禁止。

这里属于间接交易,理论上可以假定王某与其弟在利益上属于一个整体。

 《合》第71条:

合伙人违反规定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银行的行使抵押权的要求是否能得到支持?

《合》第31条:

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合》第38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第27条:

合伙企业的业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所有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4、合伙企业对王某的除名决定是否有效?

C

选择题: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A、在北京大学读书的美国人汤姆,20岁

B、张某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未满3年

C、某有限责任公司

D、16岁的李某,父母双亡,自己务农独立生活

2、某合伙企业有王某、张某、李某3个合伙人,经营状况良好,刘某希望加入,对于刘某加入以前合伙企业的对外债务,刘某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入伙

条件:

1、一致同意。

2、书面协议《合》: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下列事项中,能够导致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有哪些?

ABD

A、王某下落不明满4年,被依法宣告死亡

B、张某因车祸成为植物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李某移民加拿大,在加拿大定居

D、陈某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出资

案例四: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作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李某用劳务作出资,作价5万元。

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

1:

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股份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如下问题:

C

1、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B、必须经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个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协商作价

案例四: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甲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作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李某用劳务作出资,作价5万元。

张某、王某、李某的利润分配比例是2:

1:

1,未约定亏损负担比例和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股份转让给朱某,张某由于车祸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如下问题:

C

1、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B、必须经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个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协商作价

3、关于王某转让合伙的份额给朱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A、应经张某与李某的一致同意

B、只须通知张某与李某

C、张某或李某主张以合理条件受让王某的份额的,王某必须将份额转让给李某或张某

D、朱某对转让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一:

  王某开办了甲个人独资企业,聘请张某担任企业的总经理,王某与张某约定凡涉及企业重大经营问题,必须由王某决策。

由于王某决策失误,甲企业出现严重亏损,对债权人乙公司负债达1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

1、设立甲企业的必要条件包括:

AD

A、住所

B、企业章程

C、固定的经营期限

D、必要的从业人员

?

2、未经王某同意,张某不得实施下列哪些或哪个行为?

AD

A、以甲企业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B、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与甲企业相同业务的企业

C、以合理的价格与甲企业进行交易

D、将甲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

?

3、出现下列哪些情形,甲企业应当解散?

ABC

A、王某决定解散甲企业

B、甲企业自行停业6个月,被吊销营业执照

C、王某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王某被宣告失踪

4、甲企业解散,关于清算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

A、王某有权自行清算

?

B、王某有权委托张某清算

?

C、乙公司有权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

D、清算结束后,应当由清算人办理注销登记

案例二:

  大学毕业生甲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专门提供中介管理咨询服务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以下假设的情况分别回答问题:

1、甲向该企业投资的电脑2台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所有权属于:

B

A、该独资企业所有

B、甲所有

C、既属于甲也属于该企业

D、该独资企业和甲共同所有

?

2、由于甲经营得当,该独资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大,甲准备扩大投资,遂向银行贷款。

某高校在读MBA的乙欲以其管理才能作为出资,来扩大该企业的经营规模。

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A、甲向银行贷款增加投资后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乙不得以其管理才能出资,只能以现金或劳务出资

C、乙不论以何种形式出资,都不能成为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甲可以聘用乙为公司的高级管理经理

教案三公司法

2、由于甲经营得当,该独资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大,甲准备扩大投资,遂向银行贷款。

某高校在读MBA的乙欲以其管理才能作为出资,来扩大该企业的经营规模。

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A、甲向银行贷款增加投资后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B、乙不得以其管理才能出资,只能以现金或劳务出资

C、乙不论以何种形式出资,都不能成为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甲可以聘用乙为公司的高级管理经理

案例一:

 利华食品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登记机关于2006年1月10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四名股东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付出资的数额是:

C

 A、10万元    B、3.5万元

 C、3万元    D、2万元

2)如果甲用专利技术出资,专利技术最多可以作价:

D

A、2万元    B、3万元

C、5万元    D、7万元

3)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为执行董事,丁为监事。

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丁的出资为4万元,丙和乙的出资各为0.5万元,以下哪些人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ABC

A、甲      B、丁

C、乙和丙    D、乙或丙

4、如果甲的出资为5万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可以解散?

BD

A、公司决定吸收兴华食品有限公司

B、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议决定不延长公司的营业期限

C、股东会会议上,乙、丙、丁三个同意解散公司,甲不同意解散

D、利华食品有限公司决定与兴华食品有限公司合并,设立振兴食品有限公司

5、甲打算将其在该公司的股份转让,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C

A、甲可以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但是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B、不同意甲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之外的人的股东,必须购买甲的股权

C、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D、两个以上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比例的,按照主张时间的先后行使优先购买权

案例二: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

A

A、只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B、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必须由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C、监事会主席由2/3以上的监事会成员选举产生

D、监事会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案例三: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A、注册资本为10万元的公司

B、注册资本为30万元的一人公司

C、某国有独资公司

D、某股份有限公司

案例四:

  下列条件不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备条件的是:

D

A、股东出资

B、公司章程

C、公司名称

D、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根据这条规定可知D项不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备条件。

案例五:

  下列哪些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

A、某国有独资公司

B、2名股东、规模较小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C、某一人公司

D、注册资本额为3万元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案例七:

  根据《公司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连续3年盈利,应该向股东分配股利,但是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股利,股东张某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B、乙公司欲分立,股东王某在股东会上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会最后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王某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C、丙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李某反对,李某有权请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D、丁公司股东费某出车祸死亡,其子10岁的小费是其合法继承人,如果丁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小费能够继承股东资格

案例一:

  某国有企业改制后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拟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为50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公司的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规定

B、发起人可以只有3个,但是其中2个须是中国公民或者中国法人

C、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D、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可以为120万元人民币

案例二:

下列主体中,可以充当保证的人有:

BCD

A、30岁的张某,经营一个独资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导致其破产

B、某IT企业,中国法人

C、法律出版社

D、由甲、乙、丙3人合伙成立的“快乐天使”合伙企业

案例三:

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C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案例四:

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

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

对此,丙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权利?

ABD

A、可以请求甲偿还12万元

B、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

C、可以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

D、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

案例:

甲欠乙十万元,约定2006年12月31日偿还,丁为一般保证人。

甲到期未偿还,2007年3月1日,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钱,请问丁在什么时候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下,不存在保证期间中断的问题。

不管债权人是否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要其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保证债权,保证人即免除保证责任

案例:

甲欠乙十万元,约定2006年12月31日前偿还,丙为连带保证人。

后甲到期未还,乙于2007年3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钱。

请问乙的保证期间为?

保证责任的免除

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主债权,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

2)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

4)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没有行使相应请求权的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6)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

7)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案例五: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

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借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

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

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B

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以答复,视为默认

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责任。

案例六: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

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问题:

AD

1)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

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不负连带责任

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不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

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20条:

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

ACD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38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3)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

BD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

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

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案例一:

周某因个人购买房屋向王某借款20万元。

双方约定由李某作为保证人,周某并提供了刘某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夏利小车作为抵押,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据此,回答下列问题:

1、若刘某的夏利车抵押时没有登记,则李某的保证责任范围为:

B

A、20万元

B、全部债务

C、10万元

D、除了10万元以外的全部债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2、设借款期届满,王某没有向刘某要求行使抵押权,过了1个月,刘某的夏利车因为撞车而报废,则李某的保证责任范围为:

D

A、20万元    B、全部债务

C、10万元    D、全部债务除了10万元部分

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

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免除保证责任。

案例二:

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2万元。

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某甲表示愿以3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A、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但须事先告知抵押权人乙

B、甲可以将该房屋出卖,不必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C、甲可以将该房屋卖给丙,但应征得抵押权人乙的同意

D、甲无权将该房屋出卖,因为房屋上已设置了抵押权

对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限制:

抵押期间,抵押人对抵押物仍享有依法处分的权利,可以转让抵押物。

限制:

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

2、转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提供的,不得转让。

3、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第三人提存。

案例三: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

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CD

A、乙应先就丙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再就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弥补不足

B、乙应同时就两辆轿车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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