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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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对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X年X月X日在XX县第X届人大常委会第X次会议上

  XX县人大常委会法制民政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XXX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更好推进全县五保供养工作,按照《XX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XX年议题审议计划》安排,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报告,为确保常委会审议质量,经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富友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历时近一个月,先后到XX,县财政局、审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乡镇和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情况汇报,与人大代表、乡镇村干部、五保对象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县人民政府五保供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此次调研共召开座谈会12场次,走访人大代表和群众60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30条,掌握了较为客观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按照《监督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调研结束后,我委及时将调研收集的建议、意见汇总,形成反馈意见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已在五保供养工作报告中做出回应。

现将调研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供养目标,全县五保供养工作成效明显,五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较好改善。

"政府主导、财政保障、民政主管、部门协助、镇村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目前,全县核定五保供养对象2991户,3072人,分别占全县总人口的1%。

全县五保供养采取集中供养、分散供养、并户帮包三种形式,其中集中供养1620人,分散供养761人,并户帮包691人,集中供养率占53%。

XX年全县五保供养实际支出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万元,县本级财政配套万元;XX年截止第三季度累计发放供养费412万元,全部用于五保对象生活开支,保障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为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政府重视,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落实。

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核。

县、乡、村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办法》,依照五保供养对象条件,经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批准的程序,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登记核实,张榜公示,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并采取"一卡通"形式足额发放供养经费。

二是强化敬老院管理。

出台了《xx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集中供养管理,明确了县、乡政府和敬老院的工作职责,规范了敬老院五保供养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散养五保对象帮包责任制和帮扶照料责任。

确定村组干部和责任心较强的同志为包帮人和责任照料人,签订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保证了每一散养五保对象都有一名责任照料人。

四是五保对象医疗费用得到妥善解决。

县民政局按照《XX县农村五保户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为五保对象全额缴纳农村合疗费用,五保对象医疗费经农村合疗报销后的差额实行全额救助,全县五保对象的医疗费用实现了"零负担"。

  狠抓落实,全县敬老院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在上级财政、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力发展敬老院建设。

一是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积极争取项目,狠抓敬老院基础建设,将农村敬老院和集中安置点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全县共修建五保户集中安置点66处,共建敬老院19所,其中乡镇敬老院16所,区域敬老院2所,县中心敬老院1所,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650万元。

即将投入使用的两所区域敬老院和县中心敬老院,设施齐、标准高、环境好,待全部交付使用后,部分散养五保对象将陆续入住,农村五保对象生存环境将得到全面提升。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管理规范有序。

全县敬老院普遍建立了院长目标责任制度、工作考核制度、工作人员责任制度、院民议事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定期公布生活支出、项目建设及院办经济帐目,坚持院务管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院民及社会监督。

大多敬老院根据院内实际情况,分别将院民分为生产组、养殖组、卫生组、安全组等,极大地激发了院民生活和劳动热情,院民老有所为的愿望得到实现。

三是积极开展星级敬老院创建活动。

目前XX乡、XX镇两所敬老院被市民政局评为四星级和三星级敬老院,XX乡敬老院还被国家民政部评为模范敬老院。

他们的成功创建为全县五保供养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完善设施,五保对象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在敬老院建设中,各敬老院统一盖建房屋、硬化院场、路面,绿化环境。

大部分敬老院内功能设施齐全,有生活区、生产养殖区。

生活区内,有院民宿舍、厨房、餐厅,开辟了文化活动室、浴室和健身场所,有条件的还设立了卫生室等。

生产养殖区大部分修建的有猪圈、鸡舍,各敬老院都在当地协调了一定面积耕地。

两所区域敬老院和县中心敬老院,设施完善,服务配套,环境舒适,所有院民宿舍统一按两个床位一个洗浴卫生间,一套衣柜标准配备,特别是县中心敬老院,还提供了暖气供暖等高配备标准,五保对象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发展生产,敬老院以院养院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各敬老院组织有一定劳动能力的院民开展种植、养殖活动。

如XX中心敬老院在发展种植、养殖方面,除自有6亩土地外,还租赁农户耕地18亩,种植了油菜、玉米、红薯等,自产粮食万余斤。

组织院民养猪29头,目前共出栏肥猪12头,存栏17头。

XX敬老院在发展生产方面自产红薯1万余斤,玉米5千余斤,养鸡30余只,生猪存栏12头。

院民通过自身发展种植、养殖,较好的改善和调节了院民的生活。

二是部分敬老院还通过劳务输出,扩大院务收入。

如XX中心敬老院组织院民承包部分地方公路养护,从中取得一定收入。

XX中心敬老院还组织院民在农忙时,为附近群众收种庄稼,获取一定劳动报酬,帮助院民取得了零花钱,同时也为敬老院增加了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从这次调研的总体情况来看,我县在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XX省实施办法》的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县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生存环境得到不断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宣传学习不够,部分乡镇对法规政策把握不准。

一是对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宣传不够深入,政策法规的社会知晓面窄,知晓率不高。

个别乡镇分管领导对《XX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管理办法》了解甚少。

二是部分乡镇干部对法规政策学习、理解的不透,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政策宣传的口径上存在不统一。

如部分乡镇将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人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中,无劳动能力仅视为必须年满60周岁以上等现象,造成对法规政策把握不准确,致使未满60周岁但失去劳动能力者未纳入五保范围,造成漏报,未能应保尽保。

  财政投入不足,供养条例未能全面落实。

一是五保对象名额长久不变,新增对象未及时纳入五保范围,未能应保尽保。

自X年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来,我县核定的五保供养对象人数为3072人,5年来名额一直未曾变动,新增对象未及时纳入五保范围,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是供养标准偏低,生活质量难以保障。

从目前农村五保对象的生存状况看,生活水平普遍偏低。

据统计局数据,X年,县农村人均年生活水平为2263元,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人均每月138元,全年仅靠1794元的供养费来维持生活,没有达到条例规定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要求。

随着物价不断上涨,他们的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监管服务缺位,五保对象生活质量难以保证。

一是少部分镇、村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加之五保对象大多是智力低下,生存能力弱,特别是散养五保对象和部分集中安置点的五保人员生活环境差,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其责任人没有全面尽到照料责任,监管服务缺位,五保对象生活状况应引起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关注。

二是服务人员工资偏低,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按照《XX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要求,依照入院人员20:

1的比例配备服务人员,服务人员工资经费按入院人员每月30元的标准拨付,每人工资在600元左右,与当前社会普通人员工资相比有一定差距,服务人员工作量大,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动员引导不够,集中供养率不高。

一是对敬老院管理、服务、院民生活等情况宣传不够,五保对象对敬老院情况了解不多,认为集中供养不如自己单独生活自由,不想入住。

二是部分敬老院的管理、服务不到位,在散养五保对象中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五保对象不愿入住。

三是县中心敬老院和区域敬老院还处于建设阶段,不能完全投入使用,部分五保对象不能及时入住,致使当前集中供养率偏低。

  三、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促进我县五保供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加强宣传学习,推进五保供养工作。

一是加强对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XX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宣传力度,扩大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面。

二是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干部对法规政策的学习、理解不透,认识上存在偏差,政策宣传上口径不统一等问题,严格五保供养对象条件、标准的审核,切实落实应保尽保政策。

三是村民委员会要依法担负职责,在群众中广泛宣传五保供养政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督促五保对象责任人、帮扶人做好帮扶、照料工作,同时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

并负责处理好五保对象的土地、柴朳和墓地等事宜。

有条件的还要帮助敬老院协调土地、发展生产、办好院务经济。

  增加财政投入,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一是认真落实应保尽保政策。

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尽快把符合条件应纳入又没纳入五保供养对象的,及时审核纳入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标准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提高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县民政局要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真落实好本次在财政局调研座谈会议上形成的共识,争取将五保对象生活护理、服务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

并把敬老院服务人员工资人均每月30元的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50元,进一步整合财力资源,优化资金配置,提高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和解决公共服务开支不足的问题。

三是要认真落实好五保对象供养费的提标工作。

在这次调研过程中,各乡镇及敬老院管理人员普遍反映人均每月138元的供养标准很难维系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值本次调研后期,县政府办以X政办发〔X〕137号文件,将五保供养标准从X年元月起,由人均每月138元提高到158元;本月上旬,省政府又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从XX年10月起,全省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50元,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这两个文件精神,力争早日落实到位,以解决供养标准偏低的问题。

  严格考核奖惩,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指导,完善管理机制,强化考核奖惩。

县人民政府要把五保供养工作纳入乡镇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提升乡镇对五保供养工作服务管理水平。

二是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

三是要通过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宣传,进一步明确村委会对五保对象的监管、帮包、帮扶责任,确保散养对象生活质量。

  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集中供养率。

一是组织不愿入住对象对已建成的敬老院进行参观了解,加大集中供养优越性的宣传力度,还可通过组织五保对象入院参观、试住等方法,使散养对象能很好的了解敬老院的居住环境、管理模式、服务情况。

提高他们入住的积极性。

二是打破乡镇区域界线,合理调配各敬老院入住人员,充分利用敬老院资源,提高集中供养率。

三是积极探索、总结、宣传、推广星级敬老院的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提升敬老院的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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