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A9热电厂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终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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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HALCOHN2206A9—2010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发布

2013-07-01实施

2013-06-20发布

热电厂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Q/CHALCOHN2206A9—2013

Q

中国铝业河南分公司企业标准

前言

本标准于2013年10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河南分公司热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南分公司热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雪峥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

秦伟峰

本标准审定人:

潘首道黄忠朗苗春生

热电厂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理清工作流程,强化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本标准规定了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安全管理的实施原则、办法和要求。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类外委业务及外来人员的管理。

3 专业术语

3.1 外委业务:

是指热电厂在相关岗位定员配置不足或技术力量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委托由社会专业化队伍完成的服务事项,包括热电厂生产运营期间的设备检修、设备日常维护、辅助生产系统运行、长期技术服务与合作、专项咨询等业务,以及热电厂基建和生产期间的各类业务。

3.2 外来施工单位:

是指承揽热电厂外委业务,为热电厂提供服务的所有社会专业队伍,主要包括外来热电厂从事各类清理、检修等施工、运输和其它服务等任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3 项目负责人:

由热电厂明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其职责是按项目管理程序对项目组织策划、监督实施、组织验收等管理工作。

3.4 现场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指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及技术管理的负责人,其职责是现场的协调、监督,以确保承包商安全施工并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

(现场负责人可由热电厂人员或外委单位人员担任)

3.5 项目发包单位:

热电厂业务职责明确的具有项目发包权利的单位或部门。

主要包括:

装备技术中心、检修站、电控站。

3.6 业主单位:

项目施工所在单位(外委施工作业属地单位)。

4 内容

4.1 外来施工单位及外用工必须按照公司《外委工程劳务合同管理办法》的要求,分别到公司相关部门主动接受务工资格审查,并取得“河南分公司务工许可证”,方可从事劳务或其它服务,同时到公司保卫消防中心办理临时入厂证。

4.2 用工单位(部门)必须招用符合公司及厂部规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外用工,严禁以任何名义擅自招用无“务工许可证”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用工单位,厂部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4.3 项目发包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承包(施工)合同;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有安全责任(职责)、安全措施、事故处理等安全内容。

4.4 项目发包单位要加强对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并经常性的深入现场履行检查职责,及时发现隐患并责令整改。

4.5 外来施工单位须到热电厂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交纳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合同总价款5%,最低不少于500元,否则,不得开工。

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4.6 厂部对外来施工单位与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业主负责制和“谁发包,谁管理”的双重安全管理原则。

工程项目发包单位(部门)必须对招用施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设计施工资质等级证、施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司务工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招用。

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日常安全管理。

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7 用工单位与外来施工单位双方必须履行的安全职责

4.7.1 用工单位安全职责

4.7.1.1 项目发包单位负责审查评价外来施工单位的有效证件,并确认是否具有外委业务承包资质。

4.7.1.2 项目发包单位在开具外委施工工作票之前先开具外委项目施工任务单,任务单包含:

外委项目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周期、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合同金额等内容。

4.7.1.3 安全环保科根据外委项目施工任务单与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并对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

4.7.1.4 项目发包单位接到《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之后与外委施工单位正式签订外委施工工作票。

4.7.1.5 业主单位接到外委施工工作票以后,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作业现场风险通报及外用工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4.7.1.6 业主单位为外来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场所和安全便利的工作条件。

4.7.1.7 项目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安全环保科等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应积极指导并监督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

4.7.1.8 项目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安全环保科等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有权制止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类违章作业,对严重违章作业的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4.7.1.9 外来施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时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便利条件。

4.7.1.10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的安全、技术、工艺等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解决措施方案。

4.7.1.1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期召开项目进度会,会议上要明确相关安全管理事项。

4.7.1.12 安全环保科除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外,还应对项目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的安全监督工作进行督察,必要时进行通报、考核。

4.7.2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职责

4.7.2.1 必须按规定主动办理“务工许可证”和“临时入厂证”。

4.7.2.2 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持外委项目施工任务单到厂安全环保科办理《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并交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件。

4.7.2.3 必须严格遵守厂部、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工单位等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各类不安全因素,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7.2.4 在生产运行区域或生产装置中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随意乱动设备、阀门、仪表、电气开关、消防设施等。

4.7.2.5 施工用电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和防雨设施,并有专人负责,规范管理和使用。

4.7.2.6 按时参加用工单位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4.7.2.7 确保施工人员佩戴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具),各类施工用料按规定定置摆放,保证现场整洁和区域道路畅通。

4.7.2.8 易燃易爆场所、区域和炉、磨等大型设备及容器内施工,必须按检修与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申报,待审批后按规定要求施工。

4.7.2.9 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其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外,应及时向用工单位(部门)通报,相关责任按照公司《外委工程劳务合同管理办法》及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4.8 长期在热电厂从事外委业务承包施工单位的特别规定

4.8.1 对于从长期在热电厂从事外委业务承包施工的单位(例如热力服务公司、强力服务队等,具体单位由热电厂项目发包单位确定)应于每年12月以前与热电厂签订《外委工程劳务合同》,并与安全环保科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同时一次性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0元。

公司、厂部确定的重大项目(合同金额超过50万)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另行缴纳。

4.8.2 外委业务承包施工单位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外委业务承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参加热电厂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8.3 外委业务承包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所有未参加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热电厂区域施工作业。

4.8.4 其余安全管理按照4.7相关内容执行。

4.9 项目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业主单位、安全环保科等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加大对外来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隐患,并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4.10 业主单位(外委施工作业属地单位)未接到外委施工工作票而默许施工的,由此产生的安全后果由业主单位负责。

4.11 项目发包单位未接到《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而直接开具外委施工工作票的,由此产生的安全后果由项目发包单位负责。

4.12 对业主单位、项目发包单位未履行其安全职责的,按热电厂《安全环保奖惩制度》和《热电厂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考核细则》等有关条款处罚;对外来施工单位未履行其安全职责的,视其情节轻重,按照《热电厂外委施工处罚条目》予以经济处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扣除,不足者从其工程款中扣减)。

4.13 热电厂所有外包工程项目(含转包项目)竣工结算一律应有热电厂安全环保科验收并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否则,不予结算。

4.14 厂属各单位可依据本规定精神制定《关于对外来施工单位和外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 评审与更新

本制度在企业组织机构变更和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新要求时由厂安全环保科或相关专业及时进行修订更新,经热电厂安委会批准,报热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发布。

6 附件

附件1:

热电厂外委项目施工任务单

附件2:

热电厂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台账

附件1

热电厂外委项目施工任务单

外委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施工周期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施工风险因素

控制措施

特种设备

危险化学品

填写人:

审核人:

单位:

(盖章)日期:

年月日

填表要求:

1、任务单由项目发包单位填写;2、施工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应详细填写名称、数量;3、审核人由发包单位负责人填写。

附件2

热电厂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教育台账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安全教育时间

安全教育内容:

受教育人员签名:

安全教育人员:

施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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