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中的票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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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
v本章内容提示:
›理解票据的概念和特征
›区分两大票据法系并了解我国票据法
›掌握汇票的概念、要项、当事人、种类和票据行为
›理解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性质、作用与区别
第一节票据概述
v一、票据的产生
›易货交易——现金结算(金属货币)——非现金结算(“字据”——电子化清算)
v二、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票据是依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信用工具,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v三、票据的性质
›1、设权性
v票据发行的目的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以便票据能代替现金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票据权利因为票据的开立而存在,权利的行使要提示票据。
无法提示票据就无法实现票据权利。
›2、无因性
v票据原因:
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
如:
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
v无因性:
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
如:
票据的转让过程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
›3、文义性
v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所记载的内容确定,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根据票据以外的其他文件来确定。
›4、要式性
v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记载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1)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形式和内容。
›2)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才是合格的票据。
›5、流通转让性:
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v特点:
›1)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3)票据受让人获得全部票据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提出起诉
›6、提示性
v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才能请求付给票款。
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不必履行付款义务。
›7、返还性
v持票人领到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人。
该票据经正常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归还付款人的档案。
›8、货币性:
以支付货币为目的。
v票据不能无期限流通。
一旦付款即结束流通。
所以,票据模仿货币功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9、债权性:
v持有票据,即拥有票据权利,可凭票据取得票款。
›10、可追索性:
v票据遭到拒付,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债务人追索,要求取得票据权利。
v四、票据的功能
›结算作用(汇兑、支付)
›信用作用
›流通作用
›融资作用
v五、票据法及其法系
›
(一)票据法及法系的形成
v票据法是指规定票据制度以及票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v最早的成文票据法:
1673年法国《陆上商事条例》
v英美法系(英、美)
›1882年《英国票据法》
›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
v大陆法系(日内瓦法系.德、法)
›日内瓦统一法: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0》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1931》
v国际流通票据公约(草案)
›
(二)《英国票据法》与《日内瓦票据法》比较
v1.关于汇票与支票独立性
›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票据包括主义,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票据分离主义(我国票据法类同于“英国法”)
v2.关于票据定义
›“日内瓦法”中没有象“英国法”那样有严谨的文句对票据下定义(我国票据法类同于“英国法”)
v3.关于票据要式性
›“日内瓦法”尤为强调票据的要式性。
所谓票据的要式性是指票据的作为格式和记载事项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才能产生票据效力,不依法定方式作成的票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导致票据无效(我国的票据法也强调票据的要式性,类同于“日内瓦法”) 。
› 在票据的必要项目方面:
v
(1)“日内瓦法”强调票据上要有票据名称的字样,即标明是汇票或本票或支票(我国票据法也有此规定)。
“英国法”无此要求。
v
(2)在票据金额方面,两法都规定如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我国票据法规定,此种票据无效)。
“日内瓦法”还规定,如果有两个大写不一致,以数额小的大写为准。
v(3)关于票据的收款人抬头,“英国法”规定三种票据均可作记名抬头和来人抬头(我国票据法规定均不可作来人抬头)。
v(4)关于出票日期,“日内瓦法”将此作为必要项目(我国票据法有相同规定)。
“英国法”认为无出票日期,票据仍然成立。
›在其它记载方面,两法也有一些不同规定。
如“英国法”认为,出票人和背书人可用“免于追索”的文句来免除在票据被拒绝付款时受追索的责任。
而“日内瓦法”认为出票人只能免除担保承兑的责任,而不能免除担保付款的责任(我国票据法认为此种责任不可免除)。
v4.关于票据行为
›
(1)“英国法”规定,限制背书的被背书人无权转让票据权利。
“日内瓦法”认为不得转让背书的票据仍可由被背书人转让,转让人只对直接后手负责,对其它后手概无责任(我国票据法同英国票据法)。
›
(2)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应该包括取得票据时无恶意或重大过失。
“英国法”对是否知道前手权利缺陷是以“实际知悉”为原则的。
“英国法”认为,只有出于善意并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不受对抗。
“日内瓦法”不强调是否付过对价(我国票据法同英国票据法)。
›(3)票据应在时效内提示。
v“日内瓦法”规定,即期票据必须从出票日起1年内作付款提示;见票后定期汇票必须在出票日起1年内作承兑提示;远期票据必须在到期日及以后的两个营业日中作付款提示。
v“英国法”规定,即期汇票必须在合理时间内作付款提示;见票后定期汇票必须在合理时间内作承兑提示。
远期汇票必须在到期日当天作付款提示
v(我国票据法规定,即期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作付款提示,远期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作付款提示)。
v如果持票人未在规定时效内提示票据,那么他就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然而承兑人对持票人仍有付款责任。
其责任时效“日内瓦法”规定为到期日起3年,“英国法”规定为承兑日起6年(我国票据法规定为到期日起2年)。
›(4)作成承兑的时效,“英国法”规定付款人须在习惯时间内(24小时)作成承兑。
“日内瓦法”规定2天内作成承兑(我国票据法3日内作成承兑)。
›(5)“日内瓦法”规定付款人付款时不需要认定背书真伪。
“英国法”规定付款必须认定背书真伪(我国票据法同英国票据法)。
›(6)持票人遭到拒付时,根据“英国法”,只有国际汇票才必须由公证人作成拒绝证书。
“日内瓦法”允许在汇票人或付款人破产时,以法院判决代替拒绝证书(我国票据法有相似规定)。
›(7)“英国法”没有“保证”规定,“日内瓦法”允许“保证”票据(我国票据法同“日内瓦统一法”)。
›(三)我国票据法中的特殊规定
v我国的第一部票据法于1995年5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1996年1月1日起实施。
2004年8月修订后,颁布实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无无记名背书
›承兑不得附加条件
›不允许部分付款
›本票特指银行本票
›允许持票人在到期日前追索等
第二节汇票Draft/BillofExchange
v一、汇票的定义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立即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他指定之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
(英国票据法)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票据法)
DefinitionofBillofExchange
vAbillofexchangeisanunconditionalorderinwriting,addressedbyonepersontoanother,signedbythepersongivingit,requiringthepersontowhomitisaddressedtopayondemandoratafixedordeterminablefuturetimeasumcertaininmoneytoortheorderofaspecifiedpersonortobearer
v二、汇票的必备项目
›
(1)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anunconditionalorderinwriting)
v书面的(手写/打字/印刷)
v无条件的:
onarrivalof…/afterclearance×
v支付命令:
Pleasepayto/payto
Wouldyoupleasepayto×
›
(2)确定的金额(fixedamount)
vAboutUSD200.00/USD200.00orUSD100.00×
vUSD200.00plusinterest×
v注明货币名称和金额,一般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3)付款人名称(payer付款人/drawee受票人’sname)
›(4)收款人名称(汇票的抬头)
v限制性抬头(不可转让)
›PaytoA;paytoAonly;paytoAnottransferable
v指示性抬头(A为第一背书人)
›Paytotheorderof;paytoAororder;paytoA
v来人抬头
›Paytobearer;paytoAororder
›《日》&我国不允许以此种抬头开立汇票
›(5)出票人名称和签字
v三、汇票或有的“必备”项目
›1.“汇票”字样:
billofexchange;exchangefor;draft
›2.出票日期:
《英》不必备
›3.出票地点:
大多空白汇票已印制
›4.付款地点:
一般付款人地址既是
›5.付款时间
v即期付款/见票(提示)即付Atsight/ondemand
v见票(承兑)后定期付款payableatafixedperiodaftersight/at…daysaftersight
v出票后定期付款payableatafixedperiodafterdate
v确定日期付款payableatafixeddate
›Eg.2008.03.03
vPS:
关于付款时间日期的确定
›到期日遇非营业日,顺延
›远期汇票到期日“算尾不算头”
›月为日历月(月份的相同日期到期)eg:
2.29-3.29;1.31-2.28/29
›半月以15天计
›月初为1日,月中为15日,月末为最后一日
v四、汇票的其他记载事项
›1.外汇汇率条款
vPayableatcollectingbank’ssellingrateondateofpayment.
›2.利息条款(计息期间和利率)
vPayablewithinterestat8%p.afromthedateheretodateofpayment.
›3.无追索权条款
vPayeewithoutrecoursetodrawer
›4.免作退票通知或放弃拒绝证书
›5.成套汇票
v汇票通常是2或3张为一套,一张付款后,其余各张即不再付。
这需要在汇票记载说明(original/duplicate)
›6.出票条款(汇票的起源)
vDrawnunderLCNo.1256issuedbyAbankdated08.02.12.
›7.汇票号码
›8.单据交付条件
›9.对价条款
vValuereceive(钱货两讫)
v汇票实例
v五、汇票的主要关系人
›1.汇票最基本的当事人
v出票人drawer
v付款人payer/受票人drawee
v收款人payee(受款人)
›2.汇票的其他当事人
v
(1)背书人endorser
›以转让为目的在汇票背面签章并交受让人的人
v
(2)被背书人endorsee
›背书的受让人
v(3)持票人holder
›可能是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v(4)参加承兑人
v(5)保证人guarantor
v六、汇票的票据行为
›1.出票draw/issue:
即发出汇票。
包括两个动作,一是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二是将汇票交付收款人。
›2.背书endorsement:
背书是指汇票背面的签字。
背书包括两个动作,一个是在汇票上签字,另一个是交付给被背书人。
v背书人是二者以上并不是合伙人,必须集体背书
v汇票背书必须对票面金额全额背书
v背书不得附加条件
v背书的种类p75
›空白背书blankendorsement背书人签名无被背书人名称
›记名背书specialendorsement特别/正式/完全背书
被背书人名称需加载paytotheorderof…
›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endorsement 禁止汇票再转让
paytoAonly;paytoAnottransferable;paytoAnottoorder
›托收背书endorsementforcollection 背书人委托被背书人代为取款,不是转让汇票所有权
›设质背书endorsementofpledge 质权背书 多用于质押贷款。
›3.提示presentation:
持票人将汇票交给付款人要求承兑或要求付款的行为叫做提示。
远期汇票要求付款人承兑。
v经提示过的即期汇票或承兑过的已到期远期汇票要求付款人付款。
›4.承兑acceptance:
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以其签名表示同意按照出票人命令而付款的票据行为。
包括写成和交付两个动作。
v承兑的形式p77
›5.付款payment:
指汇票付款人对即期汇票见票即付,对远期汇票到期限付款的行为。
›6.拒付dishonour退票:
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承兑时,遭到拒绝而不获承兑,或持票人提示汇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而不获付款,均称为退票,也称拒付。
v如汇票在合理时间内提示遭到退票,持票人立即产生追索权,有权向背书人和出票人追索票款。
›7.追索recourse
v汇票遭拒付,持票人对前手要求偿还票款和费用的行为。
›追索的对象
›追索的时间
›8.保证guaranteeoraval
v非汇票债务人对汇票债务的担保
›9.参加承兑和参加付款acceptanceforhonourandpaymentforhonour
v对遭拒付汇票的承兑,属第二性债务人
v当几人同时参加付款,能免除最多债务人者应优先付款
v六、汇票的种类
›
(一)按当事人居住地不同分类:
v1.国内汇票inlandbill出票地和付款地同在一国
v2.国际汇票foreignbill 出票地和付款地不同在一国
›
(二)按汇票金额使用货币不同分类:
v1.本国货币汇票homecurrencybill
v2.外国货币汇票foreigncurrencybill
›(三)按汇票张数不同分类:
v1.单一汇票solobill
v2.复数汇票setbill 套汇票
›(四)按付款时间不同分类:
v1.即期汇票:
持票人提示汇票的当天或付款人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v2.远期汇票:
指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的付款,有以下几种规定方法:
v1.见票后若干天付款(Atxxdaysaftersight)
v2.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xxdaysafterdate)
v3.指定日期付款(Atxxxxxxxx)
›(五)按汇票是否跟随货运单据分类:
v1.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
›当事人信用和货物的双重保证,在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v2.光票cleanbill
›一般不用于收取货款,只用于附属款项(如运费、保费、利息等)的收取
›(六)按出票人和付款人的不同分类:
v1.商业汇票commercialdraft/tradebill:
指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的汇票。
(如托收中使用的由出口商开出的汇票)
v2.银行汇票banker’sdraft:
是指出票人是银行,付款人也是银行(出票人的海外分行或代理行)的汇票。
(如票汇汇款)
v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
›出票人不同
›付款人不同
›B多用于顺汇(汇款);C多用于逆汇(托收、信用证)p161
›B多为光票;C多为跟单汇票
›(七)根据承兑人身份不同分类:
v1.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acceptancebill
›远期汇票的承兑人是进口商或其指定人
v2.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acceptancebill
›远期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
›(八)根据开立汇票是否凭信用证分类:
v1.凭信汇票draftwithLC
›凭信用证开立的汇票,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所在地银行(开证行或其代理行)。
v2.不凭信汇票draftwithoutLC
›不凭信用证开立的汇票,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
›(九)按承兑地与付款地是否相同分类:
v1.直接汇票directbill
›承兑地与付款地在同一地点(多数汇票属此种)
v2.间接汇票indirectbill
›承兑地与付款地不在同一地点,承兑时须注明付款地
›(十)根据交付单据的方式,跟单汇票可分为:
v1.付款交单汇票documentagainstpaymentbill
›付款后交付货运单据给进口商
v2.承兑交单汇票documentagainstacceptancebill
›承兑汇票后即交付货运单据给进口商
›(十一)按汇票基本当事人不同分类:
v1.一般汇票:
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三方基本当事人各为不同方,是汇票的典型形式。
v2.变式汇票:
两方基本当事人
›指己汇票:
以出票人为收款人
›付受汇票:
付款人和收款人为同一人
vEg.甲在乙公司存有资金,向乙公司某地分公司购买货物,可以签发汇票,自为发票人,以乙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某地分公司为受款人,乙公司的某地分公司只是乙公司的分支机构,二者是同一主体。
对己汇票(己付汇票):
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
vEg.出口方银行开立汇票同时该行又是进口方银行的代理行,进口方银行委托其付款。
›对己汇票:
以出票人为付款人的票据。
(本票)
Sampleofbillofexchange
vExchangeforGBP5,000Beijing,5thApril,2007.At90daysaftersightpaytoCco.Ororderthesumoffivethousandpounds.
ToBankofEurope,London.
(signature)
第三节本票promissorynote
v一、本票的定义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承诺。
(英)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我)
Definitionofpromissorynote
vApromissorynoteisanunconditionalpromiseinwritingmadebyonepersontoanother,signedbythemaker,engagingtopayondamandoratafixedordeterminablefuturetimeasumcertaininmoneyto,ortotheoderofaspecifiedpersonortobearer.
v空白本票样例
v二、本票的必备项目
›
(1)写明“本票”字样;
›
(2)无条件支付承诺;
›(3)收款人或其指定人;
›(4)出票人签章;
›(5)出票日期;
›(6)确定的金额;
v三、本票的或有“必备项目”
›
(1)付款期限(未载明付款期限,视见票即付)
›
(2)出票地点
›(3)付款地点
v三、本票的基本关系人
›基本当事人仅两个:
v①出票人=付款人
v②收款人
v四、本票的票据行为
›不必承兑,不予贴现
v五、本票的种类
›1、根据本票抬头方式不同:
v①记名式本票:
票面上记载收款人的姓名或公司名称
v②指示式本票:
“凭指示”toorder
v③无记名式本票(我国不允许)
›2、根据本票付款期限不同
v①即期本票
v②远期本票
›3、根据本票出票人不同:
v①商业本票:
商业企业作为出票人。
v②银行本票:
商业银行作为出票人。
›4、外币本票与本币本票
›5、国际本票与国内本票
›6、公债、国库券、信用卡、旅行支票等
v六、本票与汇票的异同
›
(一)本票与汇票的相同点
v1、两者都要写明收款人;
v2、本票的制票人相似于汇票的承兑人;
v3、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承兑汇票的收款人。
›
(二)本汇与汇票的不同
v1、基本当事人不同
›本票有两个当事人,汇票有三个当事人。
v2、付款方式不同
›本票是承诺式的票据;汇票是命令式的票据。
v3、主债务人不同
›本票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v4、承兑和参加承兑项不同
v5、张数不同
v6、国际本票遭受到退票,不需作成拒绝证书;国际汇票遭受到退票,须作成拒绝证书(英)
Sampleofpromissorynote
vPromissoryNoteforGBP800London,8thSep.2002At60daysafterdatewepromisetopayBeijingArtsandCraftCorp.ororderthesumofEighthundredpounds.
v
第四节支票
v一、支票的定义:
›简单地说,支票是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