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年度考核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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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公司年度考核制度.doc

考 核 制 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上级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由于我公司于2000年由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为企业工资,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占51%,技能工资占49%。

我公司原《玉溪市自来水公司工资性津贴及奖金分配方案》,因工资结构的变动,不便操作;同时,几年来一些情况发生了变化,部份条款已不适用,经公司考核小组研究,对原分配方案进行修定,调整后的考核分配方案如下:

一、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

田家文

组员:

许家荣 刘蕾 刘惠萍 攸朝福

二、考核方式

每月考核一次,受奖惩者在下个月的工资中兑现,年终全面考核一次。

三、考核内容

见《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目标责任考核方案》。

分为共同目标、部门目标。

公司考核到厂、科室,厂、科室考核到个人。

四、考核办法

1、技能工资、奖金与劳动表现相挂钩

以企业的岗位、技能工资为基数,按各科室实际定员核发,实行技能工资、奖金全浮动。

2、考勤与考核工资相挂钩:

事假:

(岗、技能工资+奖金+补助津贴)÷21.5天×请假天数=

病假:

(岗、技能工资+奖金+补助津贴)×50%÷21.5天×请假天数=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

(奖金+补助津贴)÷21.5天×请假天数=

年终考核时,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全部奖金。

已经发出的奖金,在次年全额扣回公司。

五、对年终被公司或上级机关评这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工会积极分子、先进职工、五好家庭者,年终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取消当年奖金。

1、违反党纪、党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受党内(团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2、各种违法违纪,受刑事拘留及其以上者;

3、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者(或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

  6、病假(含住院时间)累计100天以上者,事假累计30天以上者;

  7、利用上班时间和公物从事第二职业者,参与损害公司利益者。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改善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全公司职工的觉悟和思想政治水平,保证全面完成生产任务和其它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是完成生产任务和其它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是公司党支部的主要工作任务。

党支部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来实现党的领导,保证企业发展的政治方向的正确性;

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任务是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教育全公司职工,提高广大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革命的人生观,使人人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新人。

为此,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教育: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2、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基本理论的教育;3、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教育;4、国际、国内、形势和任务的教育;5、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劳动纪律的教育;6、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教育;7、“三个代表”和“八荣八耻”教育;8、共产主义思想、革命人生观的教育;9、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的教育;10、改革开放、创先争优的教育;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日常思想教育工作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实现党的任务;

四、严格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五、结合新时期的任务,不断摸索和总结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做到:

1、发扬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提高政治工作效果;

2、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随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职工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3、经常表扬好人好事,扶持正气、振奋精神,敢于揭露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和歪风邪气,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后进;

4、坚持无产阶级党性原则,严守政治工作纪律,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敢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

5、要坚持群众路线,执行疏导方针,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六、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支持工会的工作;

七、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支持团组织根据青年特点开展各项有利于青年的活动。

 

 

廉政建设制度

 

反腐防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为建设一支“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此,特制定如下制度:

1、切实加强党性党风教育。

公司和公司党支部紧密结合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遏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提高免疫自律能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认真贯彻廉政建设规定。

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及其《补充规定》,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照《中共玉溪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规定,加大力度,狠抓落实;

4、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不少于两次,采取切实可行的廉政措施,积极受理来信来访,及时报告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5、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优良传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准挪用公款,占用公物,杜绝贪污浪费行为;

6、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权和技术之便谋取私利和收受贿赂及用各种手段获得不正当收入;

7、对外交往和管理交往中,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思想,不徇私情、不刁难、不受礼,坚决抵制吃、拿、卡、要的歪风;

8、在对外接待中,要热情周到,不讲排场,不比阔气,必要的应酬,要从简朴的原则出发,按规定标准办理;

9、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廉洁合同的双合同制,合同不全的不予办理;做好工程质量检验及工程监理工作,每项工程都必须有质检人员、监理人员、公司管理人员签字;工程发包、采购、定价时,须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决定;必须有三家以上单位来投标,做到质量要保证、价格要合理、服务要优质;

10、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对腐败行为绝不姑息迁就。

 

 

 

 

 

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满足玉溪市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使市区供水达到水质好、压力足、维修快、计量准,特做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服务内容

1、业务接待

1、勘察设计

2、工程安装

3、管线维修

4、查表收费

5、水质检测

6、供水调度

二、服务标准

1、业务接待  受理客户给水申请,按规定办理开户或新增用水手续。

工作人员挂牌服务,礼貌热情,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

    2、勘察设计  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保证设计质量,设计变更率不高于10%;

3、工程安装  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记录,按期完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管线维修  定期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确保安全供水,供水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管网修漏及时率达97%以上;

5、查表收费  查表到位、准确、及时,抄表准确率达98%以上,按规定标准收费。

工作人员上岗佩戴工作证,服务规范,文明礼貌;

6、水质检测  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水源、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按合理工艺对源水进行净化处理检测,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8%以上;

7、供水调度  按照先居民生活、后企事业单位用水的调度原则,合理调度,确保全市用水需求。

供水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0.14兆帕,压力合格率不低于国家标准97%,及时下达停水通知。

三、服务程序和时限

1、业务接待  办理客户给水申请,对符合给水规定、各项手续齐全的用户应立即登记,并在2日内转交设计部门勘察设计,复核设计底图,5日内审批完毕。

客户交齐有关费用,完善各种手续后,1日内将图纸及资料转交安装工程部门施工;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工程部

电话:

2056423           手机:

13887768820

2、给水设计  接到转来的客户申请登记表及有关手续后,一周内进行现场勘察,中小型给水设计15日内完成;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工程部

电话:

2056423           手机:

13887768820

3、工程安装  接到客户给水工程图纸和有关资料,缴齐工程预付款,具备施工条件,保证3月内安排施工;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工程部

电话:

2056423           手机:

13887768820

4、管线维修  发现或接到报漏,对DN100mm口径以上突发性爆管,市区以每公里10分钟,郊区以每公里5分钟计算,抢修人员应按时赶赴现场,无特殊情况,小修不超过24小时,大修不超过36小时;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管线所

电话:

2053352           手机:

13987727622

5、查表收费  礼貌地对客户提出的用水计量和收费事项等咨询给予耐心解答,并在咨询后36小时内及时答复;

a、联系地址:

东风南路便民服务中心26、27号窗口收费处

电话:

2051606

b、联系地址:

聂耳路81-2号供排水有限公司营业处收费室

电话:

2052886    2053427      手机:

13987727612

6、水质检测  发现水质问题,2日内采样化验,1周内给客户做出明确答复;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水质监测站

电话:

2058877        手机:

13095293706

7、供水调度  计划停水应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发出通知,对突发性停水则在停水的同时下达停水通知。

接到客户对水压不足或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一般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

联系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科

电话:

2053352           手机:

13987785811

四、投诉和监察

本公司的上述承诺全受到有效的监察,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可先到相关责任部门投诉(责任部门地址、电话同上)。

投诉会在3日内得到答复,10日内处理完毕;如没有及时答复,每拖延一天,扣罚责任人10元人民币作为对投诉人的补偿;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我们将向您做出解释。

如果您对有关责任部门的答复不满意,可继续到本公司投诉。

办公地址:

聂耳路75号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副经理室,电话2052018。

五、违约责任

本公司职工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或麻烦,公司将向您赔礼道歉。

如果违背承诺给您造成直接损失,由我公司负责赔偿。

具体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或有关规定实施。

欢迎对本公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公司24小时昼夜监督服务投诉电话:

205335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总则:

我公司担负着全市工商业生产、生活的供水任务,因此搞好公司内部的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十分重要,为加强此项工作,更好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社会综合治理和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二、加强法制教育:

(一)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使职工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自觉遵纪守法;

(二)在提高法制观念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开展综合治理活动。

三、搞好“四落实”:

(一)领导落实:

1、党支部要把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经常分析研究,解决好有关问题;

    2、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做到分管同志具体抓,其他同志配合抓。

    

(二)组织落实:

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组织,加强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负责搞好单位的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三)工作落实:

1、开展并做好青工和职工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

2、做好违纪、违法职工的思想帮教、疏导工作;

3、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四防事故的宣传教育工作;

4、及时表扬和表彰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5、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具体内容。

(四)制度落实:

1、制定各级领导、部门、班组的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责任制;

2、每月召开一次公司安全保卫会议,每季度召开各厂、科室、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会议,学习文件,交流经验,促进综治和内保工作开展;

四、内部综治和内保工作处罚制度:

    

(一)严禁打架斗殴,违者视情节轻重,按处罚条例处理;

    

(二)严禁赌博,违者没收赌资、赌具,扣一至三月奖金,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三)严禁收听敌台广播,翻印、传抄、传阅淫秽书画,违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

(四)严禁调戏妇女、非法姘居或男、女在集体宿舍混宿,违者按治安处罚条例处理;

(五)对造谣生事、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制造事端者,扣一至三个月奖金,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六)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用凶器威胁伤害他人,违者没收凶器,并视情节轻重,依法惩处;

(七)集体宿舍不准随意留宿,属亲友需留宿者,要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违者处以罚款50—100元。

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留宿者负责;

(八)严禁酗酒闹事,因酗酒闹事影响工作和生活秩序者,扣一个月奖金,并负责赔偿酗酒闹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惩处;

(九)发生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对知情不报、包庇罪犯、见死不救、贪生怕死、临阵脱逃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五、内部综治和内保工作奖励办法:

(一)敢于同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对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秩序有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和表扬;

(二)对检举揭发罪犯、抓捕罪犯、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物、防止事故,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遭损失,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表彰。

六、门卫制度:

(一)、办公区和生产区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2、门卫值班人员须着装整洁,注意仪表,讲文明,懂礼貌,以礼待人;

3、当班期间保持高度警惕,发现可疑情况、可疑人员要迅速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坚决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外来人员到公司联系工作,门卫值班人员应查看有关证件并登记放行。

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和公司各部门生产、工作场所,否则追查门卫责任,发现一次扣工资5—10元;

5、对携带大件或贵重物品出入大门的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应询问清楚。

携带生产、维修、施工材料者,需凭出门条放行。

若值班人员失职,造成一切损失由门卫当班人员负责;

6、出入办公和生产区大门,自行车和车辆必须服从门卫的管理,限速慢行。

(二)、生活区门卫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交接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做到遵纪守法、礼貌待人,说话和气,热情接待;外来人员进入生活区探访亲友,必须先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需住宿的要登记申报户口,禁止容留“三无人员“;谢绝各类商贩、推销员、废品收购人员进入;

    3、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早上6:

30开门,晚上12:

00关大门。

超过关门时间和早城开门时间需出入者应找值班人员开门,不准翻越,并请自觉交纳开门费壹元;

4、负责对生活区车辆停放管理(放在自己车库内的除外),同时收取占场费:

小型汽车每夜2元,大车每夜10元;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应不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

5、做好值班室财物管理,负责场地卫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人身设备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搞好生产和安全工作,公司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使领导干部、技职人员、班组长和工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司的安全工作落实到各厂、部门、车间、班组及个人,建立层层、处处、事事有人管的安全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1、总经理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议事日程,施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行科学的、有效的管理;

2、坚决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安全法规的规定,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3、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5、坚持安全与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提高安全技能;

6、发生各类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调查处理事故,并查明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实事求是地写出事故报告,报送有关部门;

7、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按月、季、及四大节日,定期组织专门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定人、定措施、定期整改、定期复查。

二、安全技术员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

安技员是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的专管人员,在公司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宣传、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1、在生产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或有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时,有权命令停止作业,从危险区撤出作业人员,然后向公司报告;有权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及时予以阻止;

2、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

3、有计划地组织安全活动和职工的安全学习,对新进厂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发证和考核;

4、参加或直接进行伤亡事故的调查,并监督发生事故部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5、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协助公司落实安全会议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

6、负责向公司提出安全生产做得好及不好的部门及个人,以便公司给予奖励或批评;

7、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有关技安工作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拟定和上报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简报,经常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三、各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1、各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贯彻“安全第一”原则,经常检查安全情况,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研究,认真解决,保证生产和施工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指标,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支持公司对安全技术的检查,认真听取意见,并督促相关人员或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4、编制生产施工计划时,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向班组下达生产任务时,要下达安全措施;听取班组汇报工作时,必须听取安全工作汇报;

5、对安全生产、施工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全力协助解决,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公司解决,不得违章强行作业;

6、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在投产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

7、对本部门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详细记录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伤员要及时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和服务的各项指示,模范遵守并带头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为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人;

2、利用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日活动,组织班组成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文件、报纸等,经常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防范教育;

3、开好班前安全交底会,根据当天生产现场、环境、设备状况、防护装置、人员思想状况等特点,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对新调入本班组的工人(包括实习人员、改变工种工人等)要进行现场或岗位安全教育,在未熟悉掌握本工种作业情况之前,要指定有经验的工人负责对其工作进行安全监护;

4、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操作规章,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并组织班组成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6、检查、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备,使本班组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规范、卫生、整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五、工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

1、积极参加公司、各厂或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日学习,熟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等各种规定,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启用前,认真检查所操作的机械设备或车辆部件、汽瓶闸门等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有效,不得盲目操作,机械、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楚,接班认真。

按要求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如遇有故障影响安全操作时,自己解决不了的应报告班组长、厂、部门或公司;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班组长、厂、部门或公司,保护好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汇报情况;

6、有权拒绝任何强行违章作业的指令,不得盲目服从,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行为。

 

 

 

 

 

 

职工奖惩制度

 

 

根据国务院一九八九年三月十二日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精神,为增强我公司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搞好城市供水,提高效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一)全公司职工必须立足本职,提高生产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市供水事业的发展,为玉溪市城市建设服务;

(二)全公司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必须把政治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二、奖励

(一)本公司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1、职工在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中成绩优异、事迹突出者;

2、在生产和企业管理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践证明提高了经济效益,取得较好成果者;

3、职工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提出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者;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抵制歪风邪气,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持原则、事迹突出,有显著成绩者;

5、对于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对工作兢兢业业,事迹突出者;

6、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不计报酬,不辞辛苦地做后进层转化工作及失足青年的教育工作,事迹突出者;

(二)对有特殊贡献职工的晋级,由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统筹安排,经各部门、基层单位领导建议,总经理审批后,报上级劳动部门审批同意后,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三)对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模等荣誉称号的职工,经本公司群众讨论评选,整理材料,上报公司工会审核,报请上级部门审批,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事迹材料记入档案。

三、处分

(一)公司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

警告、记过、记大过、罚款、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二)对职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罚款:

1、职工无故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2、职工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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