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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doc

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WLRD—FDB—GL—01

北京京能未来热电有限公司

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

发电生产部

2016年5月10日

目次

前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职责 2

5管理内容与要求 2

6检查与考核 8

前言

本办法是根据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热电”)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将员工个人经济利益与企业效益挂钩,按劳分配,凭绩取酬,特制定此奖惩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生产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办法起草单位:

发电生产部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

王彥琳、姚继宇、任帅、王佰仟、孙海龙、梁建瑞、张俊文

本办法修改人:

杨小辉

本办法审核人:

刁昌

本办法批准人:

赵智辉

本办法于2013年09月30日首次发布,2014年07月1日第一次修订,2015年01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5年07月7日第三次修订,2016年05月10日第三次修订。

9

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WLRD—FDB—GL—01

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发电生产部各运行值、京能运行和部门管理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北京京能集团电厂运行管理规定》、《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发电运行请示汇报管理规定》

《设备定期试验及轮换管理制度》、《运行操作票管理办法》、《运行工作票管理办法》

《运行分析管理制度》、《停送电联系管理办法》、《7S管理办法》

《运行交接班管理制度》、《操作监护管理制度》、《防误闭锁管理规定》

《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运行工器具管理办法》、《运行工作管理办法》

《安全隔离闭锁系统管理办法》、《天然气管理办法》、《水处理药剂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化学药品、油品管理办法》、《实验室管理办法》

《运行规程编写管理办法》、《运行系统图绘制管理办法》、《集控室管理办法》

《运行例会管理办法》、《运行千条操作无差错管理办法》、《运行管理人员到场到位规定》

《运行资料、记录、台帐管理办法》、《操作升级监护管理制度》

《电能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节能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发电部值际竞赛管理办法》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机组非计划停运预防及考核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办法》、《运行培训管理奖惩办法》、《可靠性管理办法》

《氨区管理制度》、《运行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责任人:

对事件的发生负有主要或次要责任的人。

3.2当事人:

直接参与事件的人。

3.3奖励、考核:

针对责任人、当事人以现金形式进行的奖励、惩罚。

4职责

4.1发电生产部

4.1.1组织制定、修订、审核发电生产部奖惩管理办法。

4.1.2发电生产部部长、副部长、总值长、部长助理、值长和专业主管均有义务对发电生产部全体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考核意见和奖励建议。

4.1.3本办法由发电生产部负责具体执行。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运行制度考核

5.1.1交接班管理制度考核与奖励

5.1.1.1各岗位在交清接明的基础上,双方负责人在运行日志上签字,履行手续时,接班人应先签姓名,交班人后签姓名,不签字或提前签字时考核责任人50元。

交接不清时考核相关责任人50~100元,最高可追加至200元。

5.1.1.2不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字体不端正,字迹混乱,字迹不清,内容有遗漏,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

5.1.1.3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积极回答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必要时,共同到现场检查。

如有故意隐瞒行为,考核责任人50~100元,严重时可追加至300元。

5.1.1.4交、接班人员应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由值长主持的班前、班后会,否则考核50元。

5.1.1.5设备或系统如因上一值错误操作(无论事隔几天,他班无重复操作的),致使设备与系统存在的隐蔽缺陷或损坏,且在交接班时双方均未发现,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错误操作人负主要责任并考核100-200元,其他进行过交接班的值负次要责任者考核50元。

5.1.1.6运行工器具应完整无损,凡给班组内配备的运行工器具由部门各班组保管并交接,每月部门各专业主管检查一次,发现丢失所丢失工器具价值赔偿,发现损坏根据情况考核当班50-500元。

5.1.2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考核与奖励

5.1.2.1巡检人员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路线及标准认真进行巡检,应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每项考核责任人50~200元,对及时发现重要缺陷的人员根据情况奖励当事人50~200元,对及时发现特别重大的隐患的人员可申请公司安全生产嘉奖。

5.1.2.2巡检人员巡检时敷衍了事、未巡检,巡检不到位者,不按时巡检,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同时考核当值值长20元,并由检查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重要保电时期或特殊情况下加倍考核。

5.1.3定期试验、轮换、维护管理制度的考核与奖励

5.1.3.1无故不进行定期切换或切换不记录,每项考核责任人50~200元。

5.1.3.2定期试验、切换不彻底,有遗漏设备,切换过程中检查监护不到位考核责任人100元。

5.1.3.3定期试验、切换、维护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联系消除,暂时无法消除的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加强监视,否则考核责任人50元,对以上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奖励100元。

5.1.3.4定期试验、切换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后果时加倍考核。

5.1.3.5专业主管每月底全面检查本专业定期工作完成情况,并做好汇总分析,否则考核50元,若管理不到位造成后果时加倍考核。

5.1.4工作票管理制度考核与奖励

5.1.4.1工作票措施不正确接收工作票,考核责任人100元,造成严重后果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1.4.2未按照工作票措施要求布置安全措施即许可工作票,考核责任人10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1.4.3接收办理工作票后未在工作票登记簿和日志上登记,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

5.1.4.4未按工作票执行程序进行接票、许可、转移、试运、终结,未造成严重后果者,每项考核责任人50~100元,造成严重后果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1.4.5工作票终结后安全措施未及时恢复或有遗漏项目,考核责任人100~300元,造成严重后果时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1.4.6作废工作票原因记录不清,考核责任人50元。

5.1.4.7发现无票工作不立即制止,考核责任人50~200元。

5.1.4.8按照集团对标管理办法要求,部门安全管理员每天对两票三制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好记录,否则按对标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1.5操作票管理制度和操作监护、升级监护管理制度、倒闸操作管理制度和停送电管理制度的考核与奖励

5.1.5.1应持票(包括操作票、工作票、动火票、停送电联系单、危险点预控票等)而无票操作时考核票面上相关责任人总计100~500元。

5.1.5.2操作票内容错误,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

5.1.5.3操作票填写或执行不规范,每项考核责任人月度绩效50~200元。

5.1.5.4操作前不模拟预演,不核对设备和双重编号;操作中漏项、倒项、填项、跳项;需有人监护的操作而工作无人监护,每项考核责任人100~300元;未带录音笔录音考核100元/次。

5.1.5.5坚决杜绝误操作事件的发生,对发生误操作事件的当事人,视事件的严重程度,考核当事人800~1000元,造成二类障碍以上事件时交公司处理。

5.1.5.6对千项操作和万项操作无差错人员申请公司安全生产嘉奖。

5.1.5.7专业主管每月对本专业操作票进行整理汇总分析,部门安全管理员负责汇总整理部门两票,每月撰写两票分析总结,未按规定执行考核责任人100~300元,若未按规定执行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时交公司处理。

5.1.6违反运行台帐、报表和记录管理制度,考核与奖励

5.1.6.1台帐记录、报表记录不认真,每差错一次考核50元,给公司和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人100~300元。

5.1.6.2不按规定(如不按时、随意涂改等)记录台账,每差错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5.1.6.3各级管理人员对台帐管理监督不到位,每发生一次核责任人50元。

5.1.6.4部门各技术监督专责人和值长,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日、月、季、年等相关报表,每差错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给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人100~300元,给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5.1.7运行分析管理制度考核与奖励

5.1.7.1运行分析无正当理由未正常完成运行分析的责任人考核50元;

5.1.7.2运行分析有抄袭现象考核当事人50元;

5.1.7.3运行分析质量不高,存在应付态度的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考核50~100元/次。

5.1.7.4对及时进行运行分析的人员视分析质量奖励50~100元。

5.1.8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考核与奖励

5.1.8.1管理内容与方法

1)将现有人员分成两个组分别进行考评和排名。

一组为巡检员,另一组为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

培训内容燃机、余热炉、汽机、电气、化学、热网、制冷、烟气余热利用、智能热网系统、调峰锅炉房系统十个专业进行,分阶段、分层次、根据现场穿插交替进行。

有高岗位人员与巡检和学员签订师徒合,采用串帮带的形式,相互促进实现共同提高

2)巡检和学员主要以了解各专业系统流程,设备参数,基本操作,正常运行检查内容,简单事故处理等,培训内容由发电部在当月初统一制定并下发当月的培训计划。

3)巡检和学员月度综合测评分由月度历次考试笔试成绩取平均分,然后进行排名。

4)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以培训新员工和针对未来燃气热电的相关技术知识,主要针对西门子9E燃气轮机机组运行调整、主要技术参数、逻辑保护定值、事故处理、运行分析、机组技术指标、机组启停等,培训内容由发电部在当月初统一制定并下发当月的培训计划。

5)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月度综合测评分由月度历次考试笔试成绩取平均分,然后进行排名。

6)考试定为每月一至两次,由部门统一组织考试一次,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倒班情况提前通知。

值内也可自行组织培训考试。

7)每个季度末进行现场考试,巡检人员应熟知现场系统(现场巡检项目、操作等)及简单的现场事故处理等,值长、主值班员、副值班员熟知现场、熟悉操作画面及现场事故处理等。

8)月度考试成绩将作为提岗、晋级重要依据。

5.1.8.2培训奖惩考核与奖励

1)每次考试两组分别排名,每月奖励各组员工月度综合测评分前三名者。

每组月度综合测评前三名者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每月月度综合测评分在60分者考核100元。

连续2个月在本小组考试成绩排名最后一名者,考核200元。

2)为培训做出突出贡献者(提出培训意见等,并予部门采用)给予100元奖励。

3)其他做出突出贡献者(提供培训资料等)给予一定奖励。

4)对不参加考试者或故意请假不考试者考核100元(婚假、产假假、护理假、丧假、公差假除外)。

5)各值月度考试成绩综合排名,作为年底值长和班组评优一项重要指标。

6)新学员考试成绩半年内不参与综合评比,但连续两个月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考核其100元。

半年后参与巡检组评比。

7)考试期间使用手机、夹带、作弊者每次罚300元,成绩记0分。

8)事故预想、技术问答、运行分析未按时完成或突击完成,每项考核当事人各50元,对负有督促和检查义务的值长考核50元。

当班值的主副值在每个班至少完成一篇事故预想,当班值的巡检员在每个班完成一篇技术问答,每轮班值长、主副值、巡检员完成一篇运行分析,每轮班巡检员至少完成一篇事故预想。

9)在班组培训中由值长指定本值内师徒关系,徒弟培训成绩情况与师傅提岗考评挂钩。

10)发电生产部每位专业主管必须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每季度对每位值班员现场培训一次(可采用现场多人或个人方式),具体内容由专业主管做出详细计划,无计划或有计划未按规定执行时每次考核责任人50~100元。

专业主管每月至少写一篇专题或专业分析同时录入ERP中,否则扣减当月小指标奖。

5.1.9违反厂部规定,给发电部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人300~500元。

5.1.10违反运行生产指挥调度管理制度考核责任人100~300元。

5.1.11无理取闹,顶撞领导,不服从上级命令视情节轻重考核当事人300~1000元。

5.1.12无故不执行上级调度命令,发令人有权将受令人逐出现场,并报上级有关领导,逐出现场按旷工处理,严重者交公司处理。

5.1.13调度电话由值长负责,发生通讯中断及时联系处理,如属人为损坏电话或通讯中断考核当事人100元,如影响到生产联系,考核当事人200元。

5.2安全管理考核

5.2.1对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除按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执行外,发电生产部对相关管理人员、责任人追加考核,根据事故、障碍的性质由发电生产部考核小组确定考核标准。

5.2.2发生严重异常,考核责任值500元,责任人200元。

5.2.3发生异常对考核责任者100元,考核值长50元。

5.2.4发生差错和未遂视情节考核责任人50~100元。

5.2.5无故不参加厂内、发电生产部事故分析会,每人次考核100元。

5.2.6发生异常以上不安全情况,值际、专业必须进行分析,否则每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5.2.7不按要求填写安全报表或事故经过每次考核班组责任人100元。

5.2.8有故意隐瞒事故、障碍、异常的个人或组织行为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考核责任人300~8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北京京能未来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由公司处理。

5.3请假制度的考核

5.3.1发电部所有人员请假必须经发电生产部部长同意并办理手续;集控值长、主值换班时,必须向总值长办理换班手续;值内人员请假,值长有半天的批准权,并报部门分管领导。

副值及以下岗位人员换班向所在值值长办理换班手续;违反上述任一项时考核责任人50元。

5.3.2各值班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规定执行者考核50元。

5.3.3对于请假者,无论任何假一定要如实上报,考勤考核按公司规定执行。

如发现考勤不符合实际时,考核责任人100元。

5.3.4各值班员换班时,不允许发生连班现象,否则考核责任者及班组100元;

5.3.5公休、法定假按厂部规定执行。

5.3.6节假日上班者报加班,不给补休,所有员工都有替班的义务,无特殊情况必须接受部内安排的替班,凡部内安排替班者,给予一定奖励。

5.3.7部内安排的替班者或自行换班者,均按所在值本岗位人员要求进行工作,并按规定填写替班申请单。

5.3.8部门所派替班者发生故障或差错时,个人责任由替班者承担,但集体责任由当值承担。

5.3.9运行人员替班次数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三次,对频繁替班的当事人根据其替班次数多少酌情进行考核。

5.3.10对病假、事假、旷工的考核按公司制度执行。

5.3.11每当班值替班和请假人数不超两人,值长和主值不可同时替班和请假,否则考核当班值长。

5.4设备缺陷管理考核

为了提高发电设备健康水平,保证机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5.4.1运行人员发现设备缺陷时,必须及时登记到电子台账上,每位运行人员每月不少于3条缺陷,否则给予50元考核。

5.4.2检修办理工作票进行消缺,运行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

当设备缺陷消除后,由运行人员进行验收确认,证明此缺陷已消除,并配合检修人员在ERP上进行闭环消除手续。

5.4.3凡属明显设备缺陷或设备已存在缺陷,运行人员未发现或未进行登记,每条考核当值值班员50元。

重大缺陷未及时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

5.4.4影响机组安全运行和出力的缺陷,未及时准确地汇报相关领导,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5.4.5发现缺陷未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每项考核50元。

5.4.6每发生一次填写缺陷不认真的情况和未认真登记的考核50元。

5.4.7每发生一例推脱不进行认真验收缺陷的考核绩效50元。

5.4.8每发生一次消除的缺陷未在缺陷台帐上登记的考核50元。

5.4.9值际发现缺陷数量在月度进行排名,作为年底值长和班组评优一项重要指标。

5.5政治活动管理考核

5.5.1对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人员,依据活动情况奖励参加人50~100元,无故不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发现一人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5.5.2党、工、团组织活动不能按制度正常开展,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5.5.3参加公司、部门会议者未及时传达会议精神等,考核责任人50元,对工作造成延误时视情节严重程度加倍考核。

5.5.4职工中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考核100~500元或上报公司处理。

5.5.5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宣传报道任务(投稿、刊稿、黑板报)少一篇次考核班组50元。

5.5.6稿件、文明生产等奖励事件除厂部进行奖励外、发电生产部依照部门奖惩办法酌情进行奖励。

5.6劳动纪律考核

5.6.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

运行人员未在正点接班前半小时到达值班地点,在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达工作岗位者,除非由于不可抗力或公司班车误点,无论是否与主管领导打过申请,记迟到一次。

每发生迟到事件一次,考核当事人50元,迟到时间延长时按每15分钟50元进行累加考核。

发电生产部组织查岗发现时加倍考核。

5.6.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运行人员不在正点交班签字前下班为早退。

每发生早退事件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早退时间按每15分钟50元进行累加考核。

运行部组织查岗发现时加倍考核。

集体早退者,岗位主要负责人加倍考核,并要求写出书面检查。

5.6.3各运行值当月迟到、早退事件超过2次,考核该值长100元。

5.6.4上班串岗、睡觉、玩手机、上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人次考核当事人100~500元。

5.6.5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娱乐用品、书刊杂志等带到工作现场,发现一人次考核当事人100元。

5.6.6班中脱岗、回宿舍,发现一人次考核100元。

5.6.7值班现场大声喧哗、打口哨、高歌者考核50元。

5.6.8班中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考核当事人300~800元并报厂部处理。

5.6.9交接班发现值班员精神不振者,值长有责任勒令其退出现场,并按事假处理。

酒后上班者,值长有责任勒令其退出现场,并按旷工处理。

如不听劝阻者,报发电部进行处理;如当值未进行处理被部领导发现,除将当事人逐出现场外,并考核当值值长200元,当事人按旷工论处或考核当事人200~800元。

5.6.10损坏公物或丢失工器具,除照价赔偿外考核责任人100元,如因交接班不清无法落实责任人时相关值共同照价赔偿。

5.6.11生产场所、集控室严禁吸烟,发现一人次考核500元,如管理者未加以制止,考核管理者100元;外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域吸烟时当值值长必须立即制止,如无效可报其领导,再无效报保安人员将其逐出集控。

5.6.12不穿工作服一人次考核个人50元。

5.6.13不按规定戴安全帽或穿绝缘鞋一人次考核50元。

5.6.14高压电气操作不戴绝缘手套、安全帽、录音笔、防护面罩一人次50元。

5.6.15检查设备不带手电或天然气查漏仪一人次考核50元。

5.7本部考核

5.7.1每月末前三天发电生产部各值长和各专业主管将本人月度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以电子版形式交发电部部长和部长助理,每周五下班前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以电子版交部门领导,未按时完成时考核50元。

5.7.2发电生产部各主管每天应到现场监督指标完成情况,规程、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设备消缺情况、机组运行状况,应到未到时每次考核50元。

5.7.3专业主管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上下午必须到现场对所管辖设备及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并在就地巡检记录本上签名,无正当理由,每发现一次不签名考核当事人20元。

5.7.4专业主管每周至少一次通过放巡检抽查条形式,抽查运行人员巡检质量,对未按时发现的责任人考核当事人50元/两小时,对未按规定执行的专业主管考核50元。

5.7.5各专业主管每星期至少有一次查岗(工作票、操作票、缺陷、考勤、劳动纪律、文明生产、定置定位等)记录,少查一次考核50元;总值长、部长助理每星期至少有两次查岗(工作票、操作票、缺陷、考勤纪律等)记录,少查两次考核50元;发电部每月组织一次抽查,未执行时考核相关负责人50元/次。

5.7.6每月5日前由总值长将月度生产指标计划分解到各值,并将分解任务发给各值长,未按时完成时考核负责人50元。

5.7.7每月由发电生产部节能统计、化学环保负责人对本月机组指标进行环比和同比分析,做出分析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否则考核责任人100元。

5.7.8统计分析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否则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5.7.9工作票合格率每降一个百分点,考核部门安全负责人50元。

5.7.10部门安全负责人每周对现场培训、安全台帐、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标识、工器具进行一次检查,少检查一次考核50元。

5.7.11部门培训负责人每周对现场培训台账进行一次检查,少检查一次考核50元。

5.7.12未按规定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及临时性任务,每项考核责任人50元,造成其他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加倍考核;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100~200元,对部门贡献突出的班组或个人可追加奖励至500元,并可申请总经理嘉奖。

5.7.13部门培训负责人每月月末前三天制订次月培训学习计划交部门分管领导,未按时完成时考核50元。

6检查与考核

6.1发电生产部对部门内人员的考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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