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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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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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doc

编号: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新办证□重新办证□

申请人(签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监制

填写说明

1.“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

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不用填写,下同)。

2.“申请人(签章)”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没有签章的,加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

3.“经营范围”一栏由申请人根据从事经营活动范围填写,如:

“生猪养殖”、“生猪屠宰”等。

4.“经营场所地址”一栏由申请人填写场所的具体地址。

5.“场所类别”一栏由申请人根据生产经营种类在对应的选择项“□”中划“√”。

其它有“□”栏目参照执行。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由审核机关填写。

编号格式:

发证机关所在行政区简称+动防合字第+年份+四位数字顺序号。

7.本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或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5-

   

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经营范围

设计生产规模

经营场所地址

1.动物养殖场□

2.动物养殖小区□

3.种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4.动物屠宰场(厂)□

5.动物屠宰加工场(厂)□

6.动物隔离场□

7.动物无害化处理场□

1.申办单位及场所的基本情况□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3.设施设备清单(特别是防疫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功能说明资料)□

4.管理制度材料(特别是防疫制度文本等材料)□

5.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和总结□

6.申办单位管理及防疫人员身份、资质和健康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选附:

当地乡镇(街道)兽医站出具的文字材料□、乡镇政府提供的文字材料□;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环境评价材料□)

所属镇街道兽医站意见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现场进行查勘,是否同意申报办证)

意见:

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符合情况:

符合□不符合□。

是否同意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同意□不同意□。

理由:

审核人(签字):

镇街道兽医站公章:

年月日

所属镇街道环保国土政府意见

(是否符合养殖区域划分规定,是否同意镇街道兽医站、环境监察中队和国土房管所意见)

意见:

该场所位于我镇(乡、街道)的非规划区□、规划区□;适养区□、

限养区□、禁养区□。

环境监察中队审核人(签字):

环境监察中队公章:

年月日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用地:

同意□不同意□。

国土房管所审核人(签字):

国土房管所公章:

年月日

是否同意镇街道兽医站、环境监察中队和国土房管所意见:

同意□不同意□

审核人(签字):

、镇街道政府公章:

年月日

区县级环保部门意见

(是否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意见:

该场所是否办理环境保护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是□、否□;

该场所排污设计(设施等)符合环境保护规定是□、否□。

其它:

是否同意该场所建设:

同意□不同意□。

审核人(签字):

区县环保部门公章:

年月日

发证机关

现场审查组意见

□合格。

□不合格。

原因:

现场审查组成员签字:

现场审查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发证机关审核意见

□同意发证。

□不同意发证。

签发人(签字):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

()动防合字第()号

发证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代码编号

令领证人(签字):

年年月日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

项目

类别

内容

审核结果

审核说明

选址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

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密集区5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种畜禽场填写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1000米以上;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1000米以上;

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屠宰加工场所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及动物产品集贸市场3000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布局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有隔离设施;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

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或有隔离设施。

有孵化间的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需额外填写

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

孵化间应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孵化间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设施

设备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

有相对独立的患病动物隔离舍;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方法。

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

从事动物饲养的工作人员不得患有相关的人畜共患传染病。

免疫制度;

用药制度;

检疫申报制度;

疫情报告制度;

消毒制度;

无害化处理制度;

畜禽标识制度;

养殖档案;

种畜禽场需额外填写

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注:

审核结果为“否”的,应在“审核说明”中填写具体审核情况,审核结果为“是”的,无需填写“审核说明”一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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