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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调查报告

国际商务学院应用英语1001班徐冰佳

摘要:

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三个适宜”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能否进一步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农民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必然产生的群体,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可农民工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城市社会的边缘,农民工工资待遇低、时常会遇到工资被拖欠、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工伤事故多和政治权利、文化权利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等问题。

由此引发了各种矛盾与冲突。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执法,把农民工纳入社会险,保障其应有待遇,真正成为城市组成部分,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三个适宜”城市中协调发展。

关键词:

农民工;权益;维护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逐渐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特别是近几年已进入快速转型阶段。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和市场对大量农业劳动力资源的吸纳,全国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独具迁移倾向已成为人类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人类流动的频率和距离使其不同于其他物种”。

据报道,我国已有1/3(约1.6亿)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约为1.2亿人,其中进城农民工约1亿人,跨省就业的农民工约6000万人,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型城市。

  嘉兴市作为长三角地区重要城市,也是浙江省北部的一个重要城市,由于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优势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十五”期间涌人嘉兴市的农民工数量呈不断增长之势。

据《浙江省人口发展报告》中的数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嘉兴市的农民工为58.99万人;2005年底,涌人嘉兴市的农民工总数已达148.95万人,相当于嘉兴市户籍人口的44.6%。

农民工的大量涌入给当地政府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课题,由于缺乏有效的调节手段,农民工在培训就业、劳动工资、子女教育等方面还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完全同等的待遇。

在有些地方,甚至某些已经明确或应该享有的权利还经常受到侵害和剥夺。

这种状况如果不予以改变并进行妥善协调处理,很容易在特定区域、某些事情的处理上导致社会冲突,进而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嘉兴市农民工的结构特点

  

  嘉兴市农民工的结构特点主要为:

来源的外省化、受教育程度的中低化、居住时期稳定化、以体力劳动为主。

这是由地区差异、自身条件、家庭状况、就业需求和当地政策等因素决定的。

  1.性别结构。

从调查的400份问卷中统计得知,男性人口为217人,占54.3%;女性人口为187人,占45.7%。

农民工男性占比比2005年末嘉兴市户籍人口中男性占51%的比例高出3.3个百分点,女性占比比嘉兴市户籍人口中女性占49%的比例低3.3个百分点,外来农民工人口中男女比为116:

100。

此外,分析其地区结构,一是以省外人口为主,外省农民工占全部农民工的比例为85.75%;二是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居多,中西部地区占80%以上。

  2.文化结构。

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中,文盲3人,占0.75%;小学65人,占16.25%;初中216人,占54%;高中79人,占19.75%;中专22人,占5.5%;大专10人,占2.5%;本科及以上5人,占1.25%。

可见,嘉兴市农民工文化结构以中低文化程度为主,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占8l%。

  3.居期结构。

农民工居住时间反映了人口稳定程度。

据调查,嘉兴市农民工在本地的居住时间为:

不足半年的21人,占5.25%;半年至1年的51人,占12.75%;1至2年的97人,占24.25%;2至3年的80人,占20%;3至5年的73人,占18.25%;5年以上的78人,占19.5%。

可以看出,半年以上的占94.75%,1年以上的占82%,居期以中长期为主,这说明嘉兴市外来农民工人口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4.从业结构。

就业于本地各类民营服装企业的172人,占43%;就业于建筑业的128人,占32%;就业于第三产业的86人,占21.5%;其他的14人,占3.5%。

制造业仍然是接收农民工的主要部门,而从业于需要较高专业技能的金融保险、房地产、交通、电信、教育文化艺术等行业的农民工极少。

由此可知,一方面说明了用人单位对人才选择设置的门槛,农民工要想寻找一份满意工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印证了目前农民工在一些劳动密集型而非智力型部门就业较多的社会现象,如服装业、建筑业、餐饮业等,在这些部门里,农民工主要以体力劳动为主。

  5.就业渠道。

嘉兴市大部分农民工工作取得方式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或自己寻找。

调查显示,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者为192人,占48%;靠自己努力寻找者为144人,占36%,上述两者人数占总人数的84%。

通过职业介绍所介绍的为26人,占6.5%;通过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介绍的为22人,占5.5%;其他为16人,占4%。

400名农民工没有1名是通过政府直接安排取得工作的。

  

  二、嘉兴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现状

  

  

(一)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调查显示,嘉兴市大部分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超出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间。

每天工作6小时以内的只有2人,6~8小时的53人,8~10小时的206人,10~12小时的52人,12~14小时的25人,14小时以上的17人,不清楚的4人。

符合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的为55人,占13.75%,超过8小时的有341人,占86.25%。

通过对农民工访谈,像建筑业、服装业、餐饮业等农民工,每月没有休息日。

农民工平均月收入(含实物等)为1164.2元,其中男性月收人为1236.1元,女性为1103.6元,折合成正常工作时间(双休日、每天8小时)计算,农民工月收入水平与当地居民相比还是普遍偏低的。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就业的行业间收入水平有所差异,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服装业收入比平均水平要高出约20个百分点。

这说明农民工收人水平与其智力、技能和体力有着最直接的联系。

此外,85%,的农民工基本能按时拿到工资,总体情况较好。

  

  

(二)教育权利有失公平

  

  农民工受教育权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和农民工本身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嘉兴市农民工子女就学存在较为突出的不平等现象。

在统计的314份问卷中,有225名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子女就学存在不平等现象,占71.6%,表现在学校、教师和当地居民子女对农民工子女关心爱护不够,个别学校存有歧视态度。

有89名农民工认为自己的子女就学没有存在不平等现象,占28.4%。

嘉兴市农民工子女就学大部分在农民工的家乡学校。

在剔除没有子女的农民工后,共有198份有效问卷,有46人的子女就读于本地公办学校,占23.2%;有37人的子女就读于当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占18.7%;有115人的子女就读于农民工的家乡学校,占58.1%。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子女就学感到困难排序依次为:

学费太贵、将来升学问题、公办学校进不去、附近没有合适学校。

在统计的225份问卷巾,有101人认为子女就学学费太贵,占44.9%,农民工在子女教育方面的实际花费为2439.7元;有54人认为子女将来升学存在问题,占24%;有37人认为子女不能进入当地公办学校,占16.4%;有22人认为附近没有合适学校,占9.8%;还有11人认为是其他原因,占4.89%。

  统计显示,嘉兴市只有很少的农民工参加各种职业培训。

在288份调查问卷中.参加过培训的为49人,占17.01%;没有参加过培训的有239人,占82.09%。

对参加过培训的49人进行统计,有23人参加过2次培训,20人参加过3次培训,6人参加过4次培训。

原因是由于就业的行业造成的,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大多是一些技术工人或服务业(餐饮)。

嘉兴市农民工由于自身学历、技术原因,能参加各种职业培训的较少。

  

  (三)生活质量相对较低

  

  “生活质量”是一个复杂、多层面的概念,通常包括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客观的生活质量主要是指物质层面,如居住水平、消费水平和娱乐休闲机会等,而主观的生活质量通常用生活满意程度和幸福体验测试加以量化。

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而言,将生活质量主要限定在生活的客观方面比较合理。

400名农民工问卷统计显示,嘉兴市农民工以居住在出租房为多数,有257名农民工居住在出租房,占64.25%;有105名农民工居住在单位宿舍(工棚),占26.25%;有13名农民工自己买房子,占3.25%;有6名农民工居住在亲友家,占1.5%;有5名农民_工居住在雇主家,占1.25%;还有14名农民工居住在其他地方。

此外,在统计的280份问卷巾,农民工平均每人居住面积为10.07平方米,平均每月居住费用为271.15元。

调查还显示,农民工在嘉兴市每月的食品开支平均为360.08元。

在统计的382份问卷中,每月开支100元的2人,占0.52%;开支200元的19人,占4.97%;开支300元的56人,占14.66%;开支400元的206人,占53.93%;开支500元的99人,占25.92%。

虽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务工,但农民工的生活仍然十分艰辛。

  

  (四)社会保障严重滞后

  

  在对400份问卷多向选择调查显示,有151人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占总人数的37.75%。

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中,大部分农民工由于单位性质和自身工作原因迫使其参加了某种保险,如T伤保险或养老保险等,自己主动提出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比较少。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综合保险则更少。

与农民工交谈中得知,一方面,农民工就业区域、单位不稳定,随意跳槽现象比较突出,没有时间考虑参加各种保险;另一方面,对现阶段各种社会保险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困惑。

例如,由于养老保险在跨地区之间无法实施统一一费率转接制度,因此,虽然农民工就业单位愿意支付应负的部分费用,而农民工由于:

工作的不稳定性不愿意支付自己应负的部分费用,大多数农民工认为还不如把自己负担的缴费部分“落袋”为安。

可见,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缴费、广覆盖、能接转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势在必行。

  (五)维权机构收效甚微

  

  由于农民工大多数就业于私营企业,部分私营企业还属于家庭作坊性质,因而单位工会组织不太健全。

调查显示,有49.5%的单位还没有工会组织。

即使工会组织健全的单位,也只有44.19%的农民工参加了工会组织。

不参加工会组织的理由,有63.33%农民工不知道怎样才能加人,29.17%农民工自己不想参加,认为目前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很少,纯粹是一种形式,还有5.83%农民工是单位不让参加。

当农民工一旦遇上困难,找老乡帮助是首选。

362名农民工问卷统计显示,在遇到困难时,有221名农民工选择老乡帮忙,占61.05%;有37名农民工选择本市人帮忙,占10.22%;有38名农民工选择前两者外的朋友帮忙,占10.5%;找企业工会组织帮忙者为47人,占12.98%;选择其他的19人。

显然,农民工遇到困难时,老乡关系远远超过企业工会组织。

  此外,嘉兴市农民工业余时间精神文化生活主要有看电视、和老乡聊天、看报纸杂志、上网、打扑克。

在对400名农民工业余时间精神文化生活多项选择统计显示,有224人次选择看电视,占32.32%;有155人次选择和老乡聊天,占22.37%;有137人次选择看报纸杂志,占19.77%;有87人次选择上网,占12.55%;有61人次选择打扑克,占8.8%;有29人次选择去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占4.19%。

  

  三、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府责任

  

  农民工权益保障是新时期的一个崭新课题,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已明确强调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迫切性。

各级政府既要考虑农民工的需要,也要考虑本地群众的需要;既要关心外地农民工的就业,也要关心本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城镇职工的就业;既要出台新的农民工管理服务政策,也要兼顾上下、内外、前后同类政策和相关政策的衔接。

在确定相关政策措施时,综合考量财力、物力及资源环境、社会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各类人群的认识、接受程度,努力做到需要与可能、力度与进度、可行性与操作性的统一,稳中求进,分步推进。

  

  

(一)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

  

  劳动就业是农民T的第一取向,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也是政府管理服务的第一要务,各级政府必须把加强就业服务放在重要位置。

第一,建立平等就业机制。

实行农民工与本地居民统一的就业政策,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取消所有使用农民工的行业和工种的限制,取消涉及农民工进入嘉兴市就业的所有行政性收费,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求职登记、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第二,建立合同签约机制。

规范劳动合同,提高用人单位与就业人员的签约率。

查处不签约、不履约和签约不及时、不公正行为。

第三,建立足额发薪机制。

劳动部门要定期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农民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明确规定每月工资发放的日期,并以货币形式足额、定时发放工资。

健全欠薪保证金、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及时查处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

第四,建立劳动保护机制。

政府部门应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五,建立专业培训机制。

政府应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维权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劳动部门和用人单位应组织开展农民工的专业技术培训,为相当部分农民工的骨干进入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创造条件。

  

  

(二)统筹农民工子女就学

  

  政府管理部门要把农民工子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农民工子女人学率和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

第一,政策问题。

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和工作范围,列入教育经费预算。

采取多种形式吸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做到与本地居民子女一视同仁。

第二,硬件问题。

一方面要加快农民工子女学校校舍、设备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办学校投入力度,并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可用资源,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

第三,体制问题。

农民工子女学校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办在乡镇的参照当地完全小学管理模式。

经批准举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第四,管理问题。

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指导和管理,尤其是师资队伍、教育质量和校园安全必须常抓不懈。

第五,收费问题。

凡要求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取消各种赞助费、借读费,对生活特别闲难的农民工子女纳入教育券资助范围。

  

  (三)提高农民工生活居住质量

  

  政府部门应从实际出发,从“五个一批”人手,逐步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生活环境。

第一,根据“适度集中,统一规划”的原则,建设一批政府投资或产权属于政府的农民工公寓,其建设用地可执行工业用地价格。

第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可在现有用地上按一定比例集中连片建设一批农民工公寓,改善本企业农民工居住条件。

第三,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兴建一批农民工公寓。

第四,整治一批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屋,改善周边公共设施,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向农民工出租的房屋在安全、卫生等方面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五,出台一批优惠政策。

农民工公寓的水、电等收费参照本地居民标准执行。

规范农民工公寓的经营行为,切实降低农民工的生活成本。

  

  (四)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

  

  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既是他们的共同愿望,也是实施农民工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政府部门要本着个人自愿、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民工保障水平。

当前,要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列为重点,按照低门坎设置、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的思路,突破扩幅增量、个人账户、转移接续、及时兑现等难点,把五大保险全面实行并逐步完善起来。

同时,根据条件和可能,开展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的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环境。

各类医疗机构对农民工就医要与本地居民一视同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将其服务覆盖面扩大到辖区常住人口,引导农民工就近就医。

  

  (五)保障农民工政治民主权利

  

  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要有农民工代表参加,参与民主管理。

农民工与本地人员同等享受法律援助。

农民工有依法参加工会的权利,外来人员集中的行业、企业要加快工会组建工作,提高农民工人会率。

各级工会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将农民工纳入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的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人才、劳动模范等评选范围。

市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农民工,并授予荣誉称号。

此外,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进一步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取消农民工在嘉兴市享受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社会公共福利设施、场所的限制,本市范围内的电大、夜大等教育设施以及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公园等科学文化娱乐设施,农民工与本市居民应同等享受。

指导教师:

王彩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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