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定点酒店招标协议GGPC-[2011]42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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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GPC-[2011]427

网址:

www.gzgp.org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GGPC-[2011]427

项目名称:

2012~2013年度一般会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二○一一年十月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我中心账户(0304014400000045,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收款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

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

三、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五、请仔细检查《投标承诺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证明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授权委托证明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六、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七、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八、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九、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内容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

如有不一致,以采购文件为准。

目录

投标邀请 4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7

一、 一般要求 7

二、 质疑与投诉 8

三、 投标文件 9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12

一、 招标范围 12

二、 服务期限 12

三、 基本服务要求 12

四、 投标报价的要求 13

第三章合同格式 14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21

一、 开标 21

二、 评标 21

三、 评标程序 22

四、 项目废标处理 24

五、 定标 25

六、 签约 25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6

投标邀请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经广州市财政局批准,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GGPC-[2011]427,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

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1月1日。

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2012~2013年度一般会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GGPC-[2011]427

(三)项目类别:

服务类

(四)项目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批卫生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旅业单位,作为广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一般会议的定点服务单位。

(五)数量及内容:

包号

投标人类别

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

1

五星级或五星标准酒店

15家

2

四星级或四星标准酒店

40家

3

三星级或三星标准酒店

25家

(六)服务期限: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

注:

投标人只可对一个包进行投标,评委会分包评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营业场所在广州市行政辖区内,有一定住宿及会议接待能力的旅业单位。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中心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0月14日(含公示时间在内)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前台

(三)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150元/套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采购中心供应商卡(无供应商卡的供应商,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原件)及《投标报名登记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POS机刷卡,售后不退)

2.通过转账支付购买,方法如下:

(1)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款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账号:

0304014400000088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

2011-427工本费”

(2)登录采购中心网,在采购文件公示公告栏内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载)。

划款后填写下载包中的《投标报名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许可证、汇款单传真至(020)22330269-260,再致电(020)22330260工作人员确认报名事宜。

七、招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一)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1年11月1日17:

00前传真至(020)22330269-239

(二)招标答疑会时间:

2011年11月2日下午15:

00

(三)地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注:

如有答疑会纪要文件请各投标人于2011年11月2日后在采购中心网站“更正公告”栏内自行下载,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1年11月15日上午9:

00~9:

30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1年11月15日上午9:

30

(三)开标地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九、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广州市荔湾路147号之一观湖雅轩二楼(东风西路与荔湾路交界处,西南角)邮编:

510175

供应商报名联系电话:

(020)22330260传真:

(020)22330269-260

采购项目联系人:

(020)22330239何小姐传真:

(020)22330269-239

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

30~12:

00,14:

00~17:

00(周一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采购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一般要求

(一)投标的费用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采购中心向每家定点服务单位一次性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00元整。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开标前15天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不足15天的,采购中心在征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有效;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中心提出。

采购中心将拒绝没有对澄清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供应商的投标。

2.根据采购的具体情况,采购中心可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广州财政网()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zgp.org)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四)纪律与保密事项

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中心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五)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

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三)质疑函应当署名。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

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文件须按照第五章的要求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

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4份。

4.所有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等外)应按A4规格制作;建议每本投标文件厚度不超过3厘米,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1.★投标人不得将项目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3.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须实质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5.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

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8.投标文件必须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

(三)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投标文件的任何涂改或修正,必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并盖章。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

封套表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收件人: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2012~2013年度一般会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GPC-[2011]427

所投的包(√):

包1()包2()包3()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9:

30之前不得启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开标地点。

2.采购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

(1)未按要求密封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

3.采购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4.采购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书面通知采购中心。

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及撤回。

(六)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项目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预存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般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达下述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名单为准):

开户名: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

0304014400000045

并请注明“事由:

2011-427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查询电话:

(020)22330216 廖小姐;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电话:

(020)22330242 杨小姐。

4.投标时凭已盖章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原件验证完毕当场退回)及其复印件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凭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5.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中心签订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没有违约的,协议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中心根据投标人投标时填写的“投标单位银行账号情况登记表”将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投标人银行账号。

6.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一、招标范围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批卫生整洁、价格合理、服务良好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旅业单位,作为广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一般会议的定点服务单位。

广州市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在内部接待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在定点服务单位范围内自行选择。

协议服务期间,如果国家有关部门有政策规定或省、市对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作出新的调整,从其规定。

应用协议采购电子平台进行采购及日常管理。

采购中心网站将发布具体操作指引。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基本服务要求

(一)优先保障广州市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一般会议的接待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二)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三)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的公务住宿接待内容(登记旅客单位、人数、天数、用房数量及结算发票复印件、会议报表等),单独建立台账或账户核算,按财务、税务要求出具住宿费等发票,严禁虚开发票,并积极配合协议执行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四)客房房间卫生整洁,被褥干净无异味,床单、被罩一客一换;房间内茶具、洗用具每天消毒,及时为顾客送开水;卫生间每天消毒,卫生用具整洁,保证全天供应洗浴热水;客房配备电视、电话及空调,冬季保证客房供暖。

(五)★保证采购人享受同等或优于同期门市价格所包含免费提供给住宿客人的餐饮(如赠送早餐)、娱乐(如提供免费游泳、宽带上网、报纸,赠送其他康乐娱乐活动)等所有服务(下同)。

(六)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室及免费会场服务(含基本音响设备、桌椅、茶水、企牌、指引水牌、会议横幅)。

(七)按采购人要求预留停车位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八)按采购人要求预留餐饮位并提供餐饮服务。

(九)具备一定的文娱设施,提供相关服务。

(十)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十一)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

以上是基本服务要求,投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服务条件必须达到或优于以上要求。

如投标人有其他服务承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四、投标报价的要求

(一)投标报价分客房报价和会场报价两部分。

(二)★客房和会场报价为必须响应的内容,如不报或漏报则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没有作出实质性响应。

其中客房投标折扣不得高于60%(即折扣必须≤60%,春/秋季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除外),折扣=实收房价÷当天挂牌价×100%。

(三)客房报价报客房当天挂牌价的折扣(房价=当天挂牌价×折扣);报价含同期门市价格所包含免费提供给住宿客人的餐饮、娱乐等所有服务,房价的计算时间为入住当天到第二天中午12时;若该报价包含其他免费服务或可以延迟退房时间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四)会场报价按每间会议室租用4小时的价格报出单价。

(五)投标人所报价格均为最高限价,该报价不是服务期限内的固定协议房价,在实际执行中,允许采购人向定点服务单位争取更多优惠。

在服务期限内,如定点服务单位给予政府采购的价格高于同期门市价格或携程旅行网的公开报价,被采购人投诉,经核查属有效投诉的,采购中心按规定给予警告,并每次扣除该定点服务单位履约保证金的30%;服务期内累计有效投诉达3次的,采购中心将上报广州市财政局、取消该定点服务单位的服务资格,扣除该定点服务单位全部履约保证金,且该定点服务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年度广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单位项目的投标。

第三章合同格式

2012~2013年度广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协议书

甲方: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

(定点服务单位)

本协议根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012~2013年度一般会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GPC-[2011]427)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2012~2013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一般会议的定点服务单位。

二、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一般会议的相关服务。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

1.服务对象(即采购人):

广州市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

2.服务期限: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基本服务要求:

(1)优先保障广州市市本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一般会议的接待服务,为采购人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2)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各项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上门服务。

(3)对承接的会议接待业务,建立专门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的公务住宿接待内容(登记旅客单位、人数、天数、用房数量及结算发票复印件、月会议报表等),单独建立台账或账户核算,按财务、税务要求出具住宿费等发票,严禁虚开发票,并积极配合协议执行期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4)客房房间卫生整洁,被褥干净无异味,床单、被罩一客一换;房间内茶具、洗用具每天消毒,及时为顾客送开水;卫生间每天消毒,卫生用具整洁,保证全天供应洗浴热水;客房配备电视、电话及空调,冬季保证客房供暖。

(5)保证采购人享受同等或优于同期门市价格所包含免费提供给住宿客人的餐饮、娱乐等所有服务。

(6)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室及免费会场服务(含基本音响设备、桌椅、茶水、企牌、指引水牌、会议横幅)。

(7)按采购人要求预留停车位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8)按采购人要求预留餐饮位并提供餐饮服务。

(9)具备一定的文娱设施,提供相关服务。

(10)提供的服务必须合法,有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11)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听取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服务。

4.客房及会场价格:

详见乙方的投标文件

5.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乙方的投标文件,该价格为乙方在服务期限内给予政府采购的最高限价,在服务期限内不得上调。

且该报价不是服务期限内的固定协议房价,实际执行中,允许采购人向乙方争取更多优惠,且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门市价格或携程旅行网的公开报价。

6.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降低价格。

当市场价格出现下浮时,乙方的中标价格必须作相应的下浮。

四、结算方式:

采购人直接与乙方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承诺的优惠价格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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