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201107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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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初稿)

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和让创先争优活动“能落地、到人头”的要求,着眼于务实管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总结运用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把有效做法制度化、管用经验长效化,进一步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内生动力,使创先争优成为自觉行动和持久追求。

一、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层层分解发展目标任务,把责任具体到人头。

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开展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每年根据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基层、落实到人头、纳入到承诺。

分领域明确创先争优主题载体,开展行之有效的争创活动,引导党组织和党员以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在干事中创先争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与改革发展大局紧密结合。

(二)深入实施“三万计划”,促进人才到科学发展主战场发挥作用。

实施“万名大学生村官计划”,保证1村1名大学生,推动人才下乡。

实施“万名专技人才支农支教支医计划”,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到基层服务,推动技术下乡。

实施“以城带乡万名干部驻村计划”,加强基层组织和村务管理,推动管理下乡。

(三)把支部建在项目上,确保党组织在一线推动发展。

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中,及时建立党支部,做到党支部与项目部同步建立,支部书记与项目经理同步配备,创先争优活动与生产经营同步开展。

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争创活动,组织引导党员职工在项目生产经营管理中不断创新、创优、创先、创效,推动项目建设。

(四)完善“三维”考核,健全服务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

围绕科学发展,重点从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三个方面,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分门别类设计每个地区、每个部门的综合考核指标,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细则;把正向测评和反向调查结合起来,组织熟悉党员干部的职工、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参与民主测评,由群众评判干部的“德”;委托民调机构按常住人口一定比例开展独立民意调查。

科学设定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在考核细则中的权重,综合考评工作实绩,有效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建立健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

(一)开展“唱读讲传”,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把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有效载体,用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革命传统、传播党的历史、汲取思想精华,推动创先争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深入实施“大下访”,坚持用群众工作统领信访工作。

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坚持每月至少约见或接访一次人民群众,亲自研究、解决本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遍访辖区所有乡镇(街道);其他领导干部分工遍访所有村(社区)。

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走访对口扶贫乡镇和村,分工遍访所有直属单位。

(三)建立一体化工作格局,创新社会管理。

落实《重庆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规划》,构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党员干部为骨干,综治、信访、公安、司法、安监、民兵等基层力量全面参与的社会管理一体化工作格局。

各级党组织建立群众工作联席会议,梳理群众的反映和需求,研究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问题,制定帮扶救济困难群众的措施。

(四)开展“三项治理”、“三项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开展以公务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三项治理”和以解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基层违规执法、侵占惠民资金为重点的“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功夫用到干事创业上。

三、建立健全服务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

(一)持续不断开展“三项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大力强化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和廉洁从政“三项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学习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定跟党走的信念,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集中整顿官僚文牍、吃拿卡要、懒散推诿、走读漂浮、奢靡享乐等不良风气,聘请作风监督员、设立曝光台、设置作风投诉站,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亲民爱民、干事干净的良好形象。

(二)全面推进“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健全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各级机关干部每年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察民情、帮民困、解民忧,锤炼党性、改进作风。

各级机关干部与贫困党员、困难群众交朋友、结“亲戚”,坚持定期上门走访,尽力提供资金、物资、教育、就业、信息、技术等支持,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

(三)开展“三优一满意”活动,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

在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人力社保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标兵、群众满意部门的“三优一满意”活动,普遍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和挂牌上岗,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吸收服务对象和社会群众参与测评,推动活动成为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把为民服务行业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窗口。

(四)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契机,在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建卡贫困户、企业困难职工、农村五保对象、生活困难老干部等困难群体中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热心、真心、耐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壮大党内互助帮扶基金,足额、按时对党龄在40年以上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四、建立健全加强基层组织的长效机制

(一)推进“六大体系”建设,构建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

建立城乡共建的组织设置体系、城乡互动的基层干部人才工作体系、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城乡覆盖的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城乡共享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体系、城乡合作的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体系,有效整合城乡党建资源,实现城乡党建互促互进、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四个机制”,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建立健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主要任务的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以“四议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以“教育做实、管理到人、跟踪培养”为基本要求的党员教育管理发展机制、以“有人理事、有钱办事、有阵地议事、有制度管事”为基本标准的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在农村全面落实“一定三有”,街道社区大力推进“三有一化”建设,逐步提高党组织活动和工作经费标准,建立完善村和社区干部、“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经济待遇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

(三)深化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基层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进家入户到人头。

在村、社区党组织深化书记每周一次接待群众、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每户群众、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三项制度”,并逐步推广延伸到乡镇(街道)和其他领域党组织。

建立“三项制度”专项评价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探索党员经常性服务群众的方法途径。

把党员志愿服务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对有职党员按岗定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社区组建红岩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一到两访三个一”,普遍设立党员示范岗、划分党员责任区,实现党员志愿服务覆盖所有村和社区。

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义工队、党员帮扶队等多种类型的志愿服务队伍,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积极作用,让党员既干好本职工作,又担当社会责任,逐步建立起党员经常性服务群众的机制。

五、建立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完善“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制。

健全和落实书记抓、抓书记责任制度,探索党组织书记牵头抓党建重点项目机制,开展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试点,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统一考核、综合评价的具体措施。

区县、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侧重组织指挥、乡镇(街道)书记和部门机关党组织书记侧重督查推动、村(社区)书记及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侧重一线落实。

分层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区县党政领导每季度一次,乡镇(街道)、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每两月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每月一次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

(二)全面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规范化、常态化。

紧扣推动中心工作,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基层组织,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常态化推行“一讲二评三公示”。

“一讲”,支部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据实讲述上月创先争优情况;上级党组织每两月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会,支部书记分别讲述汇报前两月创先争优情况。

“二评”,在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对每个党员逐一点评;在支部书记会上,上级党组织书记对所属支部逐一点评。

同时,按照15%的比例,分别评出优秀党员和先进支部。

“三公示”,支部每月、上级党组织每两月公示党员、支部评比结果,保证创先争优目标明确、力量到位、内容具体、方法可行。

(三)健全行业主管部门抓业务和抓创先争优“一岗双责”制度。

完善行业主管部门“一岗双责”实施办法,明确抓业务管理和抓创先争优双重责任,实行同步计划、同步安排、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建立党委统一领导、行业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的创先争优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责任明确、保障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定期开展先进典型评比表彰。

在基层党组织普遍设置“创先争优展示台”、“党员创先争优公示栏”,采取评星、插红旗等方式,公示评比结果,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定期对评出的先进和优秀给予物质奖励。

要把党员干部(职工)每月的评比结果与年度考核、绩效评定、选拔任用等挂钩,逗硬奖惩,让先进的有光荣感、一般的有紧迫感、后进的有危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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