式中:
T——被测参数允许误差;
σ——试验结果的标准差。
4.2坚持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线性段范围内使用的规定
a、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混凝土小型砌等这一类材料,其力学性能试验的标准,规范中有明确规定,应保证试件预期破坏荷载在材料试验机度盘全量程的20%~80%之内。
b、其他材料力学性能试验,应保证试件预期破坏荷载在材料试验机度盘全量程的20%~100%之间。
4.3产品标准、试验方法中明确指定仪器时应按标准和试验方法中规定执行,不受以上规定的制约。
5.各项检测工作均应按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和检测方案进行,坚持以数据作为判断依据,严禁自搞一套,或擅自改变标准、检测数据和检测方案。
6.进行重要的不可重复的试验前,应有被检单位代表对检测方法、检测仪器、检测条件等共同进行检查,经各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开始试验。
7.对原始记录、报告、委托单等资料在各自的流通过程中均要实行签收制度。
8.加强检测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事业业务培训考核。
坚持持证上岗,并在有效期到期前参加和通过复证考核。
检测、复检制度
1.检测人员应熟悉仪器性能和操作规定,检测前要核查仪器的精度和性能,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2.检测需作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判断依据应按验收规范,产品标准应用规范等标准中的判断规则。
3.检测人员要按规定格式、技术术语、法定计量单位填写原始数据,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计算无误、内容真实。
4.检测不合格,应保留原始记录和样品;如在检测中发现数据有疑问,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由技术负责人确定是否进行复检;如在审核检测报告中发现数据有疑问,由技术负责人确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数据和复判应严格按相关标准执行。
检测过程中意外事故处理措施
1.因工作失误或产品内在的质量问题,造成样品损坏,无法获得完整资料,该次检测数据应全部作废,必须重新抽样试验,完成全部项目,检测报告以第二次数据为准,不允许将两次检测数据进行拼凑。
2.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故障或突发停水、停电等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a、养护室停电时,应立即采取降(升)温措施;放置冰块降温或用煤气炉或液化炉烧水,并指派专人值班,以减慢温度、湿度变化速率。
b、试块在规定的试验龄期时停电,送附近具有对外检测资质的试验室。
3.计算机断电时,应利用UPS的持续供电间隙作好文件存盘。
4.检测过程的中断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必须重新进行检测,或重新送样检测。
5.不能及时排除的故障,可通过临时改变原定检测程序而达到检测要求的,应经室负责人上报质量负责人核实同意后,继续实施。
6.重要仪器、设备或某一部件被损坏而使检测工作不能进行时,应立即上报室负责人,查找排除原因,当不能排除,应上报技术负责人,及早解决。
7.被测试件损坏或被测试件异常而使检测工作不能进行时,应报质量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设法及早解决。
原始记录制度
1.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真实记载,是反映检测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志,必须真实可靠,不允许随意更改和增删,不经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允许外单位查阅。
2.原始记录必须记录在标准格式的记录纸上,以读数——复诵——记录方式一次形成。
不允许先用其他纸张记录后再翻录。
原始数据绝不允许事先编选和事后回忆拼凑。
3.异常值判别,处理后按正常数据继续进行上一步数据处理。
4.检测数据必须用法定计量单位,各自记录在中心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表上。
检测人员必须用钢笔或水笔认真如实填写,不准用铅笔或原珠笔。
检测结束,应有检测人的审核人签字。
5.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检测室负责人应复审签字并对原始数据的可靠性负责。
6.原始数据因笔误或其它原因确需更改,更改率宜小于5%,作废数据应斜划双线,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
7.原始数据是归档的重要资料之一,在检测报告发出的同时,应及时交档案室归档,保存期按照存档资料保存期限规定执行。
试验检测结果的处理
1.对只进行部分性能测试的样品,不对产品作判定。
2.每次检验结果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试验有效性判断,有效的检验才能进行数据处理及签发报告。
3.试验检测数据整理
3.1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系统的准确度相适应,不足部分以“0”补齐,以便测试数据位数相等。
3.2同一参数检测数据个数少于3时用算术平均值法;测试个数大于3时,采用数理统计方法,求算代表值。
3.3测试数据异常值的判断,对于每一单元内检测结果中的异常值用格拉布斯(Grabbs)法;检测各试验室平均值中的异常值用狄克逊(Dixon)法。
4.试验检测数据的表达方法:
测量数据的表达方法通常有表格法、图示法和经验法等三种。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1.工地试验室是受监项目临时组建的现场试验检测工作场所,必须保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2.工地试验室的人员配置必须上报中心主任审批。
3.工地试验室的设备配置应该有项目上根据工程需要提出配置计划,报中心进行审批,并由中心进行统一配置。
4.工地试验室应根据项目上的试验要求,认真贯彻以《公路试验规程》为依据,以试验数据为准则原则,保质高效出具试验检测报告,保证项目上试验检测工作需求。
5.工地试验室要做好工地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保养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好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检验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
6.工地试验室应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相关检测数据,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7.工地试验室在检测过程中出现有关技术或设备问题时应及时向中心试验室汇报反映,得以及时解决。
8.工地试验室要做到安全、文明试验。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事故等级:
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情况分成严重违规事故、一等事故、二等事故和三等事故。
1.1严重违规事故:
a.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弄虚作假,出具假数据形成结果误判、假报告等严重违规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b.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
1.2一等事故:
a.在尚未获得实验结果之前,样品受到非检测性破坏,样品编号搞错,且数据不能分清;
b.违反操作规程,测试数据有明显差错,出现漏检项目,造成检测结果错误,且检测报告已发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c.仪器设备、标准物质、试验场所损坏或仪器精度下降(未按规定在测试前校正仪器)造成严重后果的;
d.样品或委托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或失密、泄密并造成严重后果。
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
e.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
1.3二等事故:
a.质量负责人抽查报告时发现重大错误,需重新返工者;
b.中心例行检查时发现检测工作严重违规的质量事故。
1.4三等事故:
a.原始记录送至试验检测科,打印时发现有错误(规范、标准等用错);
b.正式报告未出版之前未征得领导同意向他方透露,通报检测数据,结果。
2.事故报告:
2.1严重违规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保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
2.2严重违规事故发生后五天内,由中心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直接责任都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办法,以防类似事故产生。
2.3严重违规事故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
在事故发生一周内,中心应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
2.4事故一经发生,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检测室负责人报告,由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主任进行事故调查,由质量负责人决定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5事故责任者应及时实事求是填写事故报告。
2.6事故分析报告应包括:
发生的原因、责任、性质、造成的损失(影响)、事故等级。
3.事故的处理:
3.1总结经验教训,由检测室提出改进措施,报质量负责人防止再次发生。
3.2质量负责人根据事故的损失(影响)大小,情况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主任审批。
3.3事故发生后不报告,甚至以假乱真的,要从严处理,并视其性质和后果追究行政责任。
3.4不仅要切实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还要根据情况在中心范围内通报,教育大家引以为戒。
3.5事故分析报告及处理结论归档保存。
安全管理制度
1.由中心主任主管安全工作,日常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检测人员须遵守安全规程。
2.安全使用水、电、气的管理,由各专业检测室及项目检测负责人每天在检测前检查水、电、气源是否正常,下班前检查检测设备是否切断水、电、气源。
每半年定期由综合科派安全员和设备管理员检查各管线,负责新旧更替。
遇个别水、电、气管线损坏,应及时报修解决。
3.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殊工作应按国家规定,必须持证上岗。
检测质量申诉处理制度
1.检测质量申诉的定义:
检测质量申诉的定义,指委托方对本中心提供的检测结果、结论、综合评价或涉及试验方法、环境、仪器种类及其精度、引用标准等持不同意见,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所提出的申辨要求。
2.检测质量申诉的范围:
2.1委托方明确表示不同意检测结论,要求复测。
2.2委托方认为因本中心引用标准、规范不准确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要求改变引用标准,修改检测结论。
2.3委托单位虽未向中心提出异议,而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3.检测质量申诉,由中心质量负责人处理,并向技术负责人通报处理结果。
4.受理质量申诉的有效期,常规试验报告为十五天,现场检测报告为一个月,特殊项目的有效期由双方共同商定,超过有效期不接受申诉。
5.检测质量申诉处理程序:
a、中心接到委托方申诉后,由质量负责人处理;
b、质量负责人会同各室负责人检查检测报告、查阅原始记录、检查仪器设备及检测标准、方法、环境条件、数据处理方法、结论判断方法等,如确认检测报告准确,应坚持原检测报告有效,并以文件方式通知委托方;
c、若经检查,确因我方原因造成误检或结论判断错误的,应重新发出准确的检测报告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原检测报告收回并声明作废,办理登记手续,对责任者按《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作检测事故处理。
d、若委托方对申诉处理后仍持异议,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进行复测,常规试验用备用留样的原样品复测,现场检测至现场进行复测,一切责任由败诉方承担。
6.不可重复的试验委托方提出申诉,中心仅对试验方法、数据处理、设备、结论判断等方面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函告委托方。
7.申诉结束,有关检测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均应作为技术档案归档留存。
《质量手册》(包括附件)的管理制度
1.《质量手册》是中心质量管理法规,是进行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检查人员的行为准则,经中心主任批准颁布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并做好发放登记手续。
2.《质量手册》颁布后,由中心主任亲自宣布,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执行。
3.《质量手册》由封面、公布通知、公正性声明、批准页、修改页、目录、手册正本和《作业指导书》等部分组成,活页编号装订成册。
4.《质量手册》应根据中心技术和质量管理的发展情况,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由质量负责人主持加以修改、完善,适时修订。
5.《质量手册》的修改应由建议人提出书面意见,交质量负责人审核,通过征求各方意见后实施修改,修改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6.修改的内容经批准后,应按活页编号、替代被修改的内容发出通知交中心全体检测人员执行,被修改的内容同时作废。
7.《质量手册》是中心内部质量管理法规,其使用人和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丢失。
未经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或赠阅。
自编检测技术规程及校验方法的管理制度
1.自编检测技术规程和校验方法的有关检测人员应参照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制订、修订。
2.自编或修订后的自编检测技术规程和校验方法经试验检测科审核,由技术负责人审定,经中心主任批准,由技术负责人签发各检测室执行。
3.自编检测技术规程和校验方法不经中心主任同意一般不赠阅。
指定代理人员制度
1.中心领导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时,必须指定合适人员代替行使其职权。
2.主任由质量负责人代理行使其职权。
3.技术负责人由主任行使其职权。
4.质量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代理行使其职权。
5.职权代理人在代理期间全职全权。
印章管理制度
1.中心各种印章,由专人统一管理。
2.公章使用范围:
a.行政章:
用于中心与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
b.检测报告专用章:
用于中心所出具的检测报告。
3.使用行政章时,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或审核,方可盖章。
4.使用试验报告专用章,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a、本中心检测的项目;
b、样品应严格按照样品管理制度取样、送样;
c、台帐、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齐全;
d、报告上有技术负责人签名。
5.不符合以上规定,公章管理员有权拒绝盖章。
危险品管理制度
1.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品。
2.危险品的采购应根据使用情况定量采购。
3.每种危险品应一一登记库量,放置场所应安全可靠,无关人员不能随意拿取,经常检查存放容器是否良好,防止泄漏,附近应备有灭火装置。
4.危险品使用应做到安全第一原则,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掌握一定的自救方法。
5.对需要进行处理的危险品废液等,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防止对人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6.一旦发生起火或有害、腐蚀性物品泄漏,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应立即采取自救措施,以免延误,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7.对未按规定使用、保管危险品而造成意外损失或危险品去向不明的有关人员,将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2.试验工作按国家标准及交通部颁布的标准进行。
3.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方能单独上岗。
4.各室人员应团结互助,并服从试验室负责人的统一安排。
5.爱护仪器、设备,保持器具的完好精确,性能良好。
6.维护试验场地的整洁,试验每告一段落,必须清理场地。
7.定时对贵重的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
8.化学试剂、有毒物品、易燃品、放射性试验仪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9.未经计量部门认可的及超期限的仪器设备不得使用。
10.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不允许吸烟,应禁止无关人员随意靠近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1.个人对分管区域内的所有仪器设备的位置、性能、状态应了如指掌。
12.每天下班前,应做到关紧门窗,关好水、电煤气开关,对需昼夜运行的机器,应检查其运行状态及保险装置,特殊情况应留有专人值班。
13.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事故的,应由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写明事故原因,并引以为戒。
14.试验人员应清正廉洁,实事求是,严禁修改伪造试验数据。
土工集料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时,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和设备管理员。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操作前应熟悉该项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应避免边试验边查阅操作规程。
4.土工击实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筛分试验应注意筛孔尺寸,应根据材料用途确定方孔筛或圆孔筛。
5.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细集料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和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颗粒损失。
6.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7.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应放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废料当时清理。
8.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9.认真执行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
水泥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时,应对本室的仪器、配件、水、电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及配件性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3.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操作程序,避免在使用过程中查阅操作规程。
4.试验室温度为18~22℃,相对湿度大于50%,试验时应记录室温。
试验室一般不宜通风。
5.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6.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配件擦洗干净,放回原处,无用的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7.定期保养仪器,保持室内清洁,应注意计量仪器的检定期限。
8.下班前应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9.认真执行试验检测中心管理制度。
化学分析室工作制度
1.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试剂、水、电等进行检查。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
2.试验仪器,试剂放置要合理、有序,试验台面要清洁、整齐。
3.试验人员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