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j 文档编号:2881061 上传时间:2023-05-0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doc

昆明市公共机构“十一五”后两年节能计划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

200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和任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确保我市公共机构“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本方案中公共机构是指: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市及县(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深入宣传,切实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圆满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提出的节能目标任务。

  

  

(二)主要目标

  

  2009年至2010年2年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节能指标。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机构实现节能、节水各5%。

到2010年,全市各级政府机构在2005年基数上,实现节能、节水各20%,确保圆满完成我市政府机构“十一五”节能目标。

  

  2.完善能耗统计管理制度,健全评价考核体系。

  

  3.开展用能重点单位能源审计。

  

  4.创新节能管理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政府机构、医院、学校等用能集中的单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5.在各县(市)区、市级单位创建20个节水、节电、节油、节材试点示范单位(详见附件)。

  

  二、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

  

  

(一)抓好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计量、监测、考核工作

  

  1.主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指标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市政府机构节能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公共机构的能耗支出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建立能耗统计制度。

各级政府部门要督促各级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耗计量、记录和统计。

  

  2.工作安排:

2009年下半年,市政府机构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14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级单位的能耗统计、计量、监测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制度,确保每年3月31日前完成本级公共机构上年度能耗统计上报工作。

  

  3.组织单位: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

  

  4.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二)抓好重点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1.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

  

  

(1)主要内容:

逐步改造、淘汰高能耗的中央空调等用电设备。

对耗能量大的中央空调、电梯、电热水器、锅炉和燃气灶等用能设备,积极实行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

  

  

(2)工作安排:

2010年年初,由市政府机构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各用能单位用能设施设备。

全面推进市级公共机构中央空调、电热水器、燃煤锅炉和燃气灶的节能改造工作。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合同能源管理。

  

  (3)组织单位: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

  

  (4)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2.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灯

  

  

(1)主要内容:

大力开展公共机构“绿色照明”行动。

积极应用节能照明新产品,淘汰高能耗灯具。

各单位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安装节能技术较为成熟的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现象。

  

  

(2)工作安排:

由市经委牵头,全面统计全市公共机构高能耗白炽灯及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照明灯推广和实施方案。

2009年下半年,全面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要求各公共机构节能灯使用率达到90%,到2010年彻底消灭高耗能照明灯具。

  

  (3)组织单位:

市经委、市政府机构节能办、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4)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3.用水器具节能改造

  

  

(1)主要内容:

做好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回收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实现循环用水,一水多用。

2)工作安排:

2010年上半年,全市公共机构基本完成节水器具改造任务。

2010年下半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3)组织单位:

市节水办、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4)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三)抓好建筑节能

  

  1.主要内容:

要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有关规定,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

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做好新建或大修建筑的节能把关工作,稳步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

  

  2.组织单位:

市建设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四)抓好节能采购

  

  1.主要内容:

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严格执行政府节能采购产品清单,对国家质检、环保部门推荐和社会公认的节能产品,在政府采购时应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从源头上把好节能产品入口关。

  

  2.组织单位:

市财政局、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部门。

  

  3.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五)抓好公务车辆节能

  

  1.主要内容:

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按照编制配备公务用车。

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坚持一车一卡定点加油,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

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2.组织单位:

市车编办、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六)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

  

  1.主要内容:

在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将能源消耗大或者能源消费特点突出的单位列入重点用能单位,逐步对不同类型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

  

  2.工作安排:

2009年下半年,配合省级有关部门完成昆明市能源审计单位的确定及能源审计相关工作,并对有条件的单位实行能效公示工作。

  

  3.组织单位:

市经委、市审计局、市政府机构节能办。

  

  4.实施单位:

确定的能源审计单位。

  

  (七)抓好办公用品日常管理

  

  1.主要内容:

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领用制度。

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采购高耗能办公用品。

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提倡双面用纸,减少文件印刷数量和次数,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

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使用寿命。

不提倡会议上使用一次性纸杯。

  

  2.组织单位: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3.实施单位:

各级公共机构。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开展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是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政府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在抓好机关自身节能工作的同时,应加强对全市节能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创新节能管理模式,加强节能监督,共同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二五”节能降耗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做好重点能耗单位能耗公示

  

  在规范能耗统计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单位用水用电和公务车辆用油等耗费指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使公示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节能工作检查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经常性检查。

加强管理监督,挖掘节约潜力,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对节能工作的调研和检查力度,充分调动各单位节能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市政府机构节能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根据不同单位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能源消耗定额。

同时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耗支出标准,加强政府机构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

  

  (五)广泛宣传

  

  各级公共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简报等媒介广泛宣传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义,宣传国家资源节约法规和方针政策,普及节能科学知识,表彰先进典型,曝光资源浪费行为,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编辑节能工作简报,加强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学习交流节能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不定期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管理培训。

  

  节能工作任重道远,公共机构要率先垂范,带头节能,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作用,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调解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